第二十章 路途开始

雨兴情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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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单车去旅行是一种即美妙又刺激的事情。程雪每次回家都会十分珍惜,十分享受这个来之不易的过程。无论是熟悉的地方或者是陌生的地方总会有一种特殊的滋味,千变万化的世界,即使是一段熟悉的路途,也无时无刻的充满着变数,甚至在某个时间突然变得面目全非,又以一副崭新的面孔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无法预知这些变数,于是每次都会怀着一颗高度警惕的心上路。行走在陌生的路途,似乎每经过一个山头,每拐过一个弯道,都会有截然不同的风景出现在我们面前,从而保持着一颗好奇心,将眼睛擦的雪亮,时时刻刻准备迎接着新的未知与挑战,当我们将心思专注于此时,便感觉不到劳累。

    尽管如此,几个小时的路途对几个女孩来说,还是有些吃不消,毕竟在这个季节,只要稍稍运动体力透支也是常有的事情。你不得不佩服几个女生,在还残留着夏日余热的九月,头顶剧烈的太阳,没有遮阳伞,没有防晒霜,就这样在四处蒸发着热气的马路上“奔波劳碌”。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们也会害怕,害怕自己的皮肤会被紫外线不经意间戏耍的时候涂成黝黑黝黑的颜色。有些女孩甚至会为了这个,而刻意去借一顶或者买一顶长舌帽,并且将自己浑身的皮肤裹得严严实实,当然这样做的话,在大热里着实会苦不堪言。也会有一些性格豪爽的女孩,根本就不会在意这些,她们似乎也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些装备。程雪在几个女孩中算是最特别的,装备虽然简单(仅仅是一顶帽子),但是她从来就没有被晒黑过。别人是越晒颜色越浓,她是越晒越加水灵。回到家之后,程大娘每次都会看见自己女儿都会一阵心疼。女孩历经几个时辰的暴晒,整个脸蛋都会变得晶莹剔透,像一个熟透了的西红柿吹弹可破,让本来就清纯动人的女孩看起来更加美妙了几分。然而这还不算什么,更气人的是,每次经过一定的时间之后,又能恢复到以前的肤色。当然这个过程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程雪除了需要承受住脸部会不是传来的阵阵灼烧般的疼痛,还要默默的等待着受损伤的皮肤一点一点的蜕去。别人只看到了女孩的光鲜亮丽,而无法体会到那种漫长的痛苦。要美丽,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就是程雪回到家中不得不遭遇的第一个挑战。

    周六这天下午的时候,程大娘总是会事先将赶早集抢来的食材准备好,方便在女儿回来的时候,能够像魔法一般立即变出一桌美妙可口的饭菜。

    不知不觉中,又到了这个时候,程雪在镇上和几位同学一一道别之后,就和星兰一起踏上了一段艰难的路途。骑单车的时候,我们都知道,越是复杂的路面越是需要我们保持高度的集中力,每走一步都必须小心翼翼,否则一不留神就会摔个人仰马翻。从镇上到乡里的路很差,至于差到什么程度也是今天的我们比较难以想象的。那个时候,公路还只是修到镇上,虽然云湖乡也是一个乡级行政区域,但因为面积实在太小,几个自然村人口稀少,位置又比较偏僻,所以实际上还是归镇上管理。其实,说它是路,只不过是因为那条狭长的土地全都是光秃秃的,几乎没有什么杂草,正好能与周围生满绿油油的草皮区分开来。到了冬天,举目四望,一片萧索,这时候此方法就行不通了。如果非要区分的话就得靠路面得硬度,一般长时间行走的地方,土壤里大部分水分都已经散失,就呈现出一种即结实又光滑的板结状态,并且很难自发恢复到以前的肥力状态,这就让我们想起了鲁迅先生的一句话:“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条路不知道是什么时就已经存在于那里,历经很多年的风风雨雨已经变得凹凸不平,满目疮痍。这些年来几乎是下一场雨,镇上就组织一些人从旁边的河边挖来一些沙石填在上面。当时会很有效,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些沙子反而帮了倒忙,人走再上面比之前更容易摔倒了。镇上不是没有翻修它的打算,也曾经去县里申请过几次,但是几次都像石沉大海一般,杳无音信。县里人解释是因为资金短缺,根本就顾不过来,必须等到市里统一行动的时候才可以。就这样,到现在那条小路还是出于最原始的状态。

    程雪和星兰就这样慢慢的走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她们不敢骑的太快,路自身就不平坦,单车座位也不是很舒适,稍微颠簸一下就会有很强烈的反应。再说云湖乡本来就是一个多山地与丘陵的地方,路都是从山下或者山腰经过,大大小小的斜坡特别多,所以,两个女孩大部分时间都是走走停停的,自行车这时候基本就成了摆设。从镇上到村子里尽管只有十几里地,两个人还是走了一个多钟头。

    等程雪到达村口和星兰道别时,整个小村已经开始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暮色。“唉,终于到了,我这是走了多久啊…”程雪靠在单车旁边,望着久别重逢的家乡,一种熟悉而又亲切的感觉油然而生。女孩深深的吐了口气,下意识的抬起手臂轻抚着沾满汗水的额头,但是等手背刚触到皮肤,一股火辣辣的疼痛就突然传到了心头:“唉,又是这个样子,不管它了,反正过几天就好,我还是赶紧回去吧,要不然母亲又会着急的。”想到这里,女孩逐渐加快了步伐。

    从村口到里面还有大约两里地的脚程,一条土路从东到西将整个村子贯穿了起来。这几年,村子里人口多了,都开始沿着这条路向外面扩展,因此以前全是密密麻麻耕地的道路两边也出现几户零零散散的人家。到了这个点的时候,他们一般都不会忙着吃晚饭,经过了一整天高强度的劳动,村民们也需要静下心来,找一出透风的地方,搬过一个小板凳,手持着麦杆编织成的扇子,三两个人凑在一起,安逸的坐在那里,拉拉家长,道道里短。

    程雪一出现在村口,就立即引起了一干人等的注意,由于天色已晚,无论再优秀的眼睛恐怕也难以分辨得出人的面相,于是几个人一边密切的关注着程雪的动态一边议论着各种可能。毕竟世道太过混乱,他们不得不防一点,万一那人来者不善,对谁也不是什么好事。等程雪走近的时候,他们这才放松了下来,然后又惊又喜的连忙和女孩打着招呼:“哎吆,原来是小雪啊,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这是去哪了啊。”说话的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太太,一见到程雪就高兴的合不拢嘴。

    “娘,瞧你这记性,雪儿不是上学去了吗!”

    “雪儿,你老奶奶记性不好,不要放在心上,今天又是周六吧。早上你娘可是很早就起来为你赶早集去了,赶快回去吧,别让你娘等急了。”这次是一位中年妇女,和程大娘平日里关系还不错,程雪也对她印象挺好的。

    “哎,那我先回去了,大娘,老奶奶。”程雪微笑着和两位大人道了声别,就加快脚步离开了。

    “唉,家里有上学的,也不容易啊!”待程雪离去,中年妇女望着女孩渐行渐远的身影轻轻叹了一口气。果然,程雪还没有到家的时候就已经远远的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步一步的向她靠近。女孩仿佛隐隐约约感到了什么,突然间嘴角上挑,心中萌生了一股难以抑制的激动。紧接着,二话没说,就硬生生的骑上单车向前飞奔而去。

    “娘,娘,我在这!”女孩高兴的大声喊道。

    “知道了,知道了,你这个小妮子,慢点啊。”程雪调皮的在距离黑影不到一米的地方停了下来,着实将母亲惊了一下。

    “走,赶紧回去吧,大门都没有关呢。”程大娘说完向后面好像寻找什么东西一样看了一眼,然后转身和女儿一起回到了家中。母亲额头皱了一下,但很快就消失在无边的暮色当中,根本让人察觉不到。

    “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母亲关切的看着女儿。

    “今天下午走的有些晚了…”女孩回答到。“不过我怎么感觉从镇上到咱们这那条路更难走了,以前用不了那么多时间的…”

    “奥,可能是最近刚下雨的缘故吧…我说你干脆以后也做车回来吧,速度快节省时间,也不至于搞成这个样子。你不心疼,我还心疼呢。”程大娘像往常一样仔细观察着女儿的面孔,呈现在她眼前的又是一个透红的西红柿。

    “不,我才不要呢,颠得屁股疼,再说,我们几个人一起骑车挺好的。”

    “哪里好了,小姑娘家,一个个晒成了大红色布匹,小心将来嫁不出去。”母亲开玩笑似的说道。

    “天都这么晚了,我真不放心你们,又是女儿家的,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你爹怎么会饶了我。”

    “哎呀,放心好了,娘,就你闺女这幅模样,谁敢欺负我。”程雪拍拍母亲的肩膀,有些得意的说道。

    “哎,说不过你,赶快走吧,要不饭菜就凉了…”

    “哇,又给我做了什么好吃的…”一听到吃的,女孩整个人就变得浑身起劲,一双略带倦色的眼睛也瞬间焕发了光彩。不知是因为旅途劳累早已经变得饥肠辘辘,还是一不小心刺激到了女孩的吃货细胞。程雪似乎对实物,天生就抱有一种特殊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