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利益、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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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人们正在兴头上,任何跟‘人化’二字有关的信息,他们都很愿意听。

    于是一帮狼人都变成了好学生,乖乖的围着李云,听他忽悠。

    “人化的秘密有很多。我这次只说最重要的一个,智慧。”李云顿了顿,道:“区别高级与低级的门槛,从来不是肉体的形态,而是智慧。智慧的重要性毋须我多言。人类为什么比很多动物都聪明,这涉及到人体构造和动物构造的差异,我这里不多讲。我只说结果。人形态,的确要比狼人形态更具智慧。以人形态长大,那么这人就会是聪明种,不比任何人类的智慧差,反之就要差一些。”

    狼人们听的兴致勃勃,眼中的渴望之色更浓。

    “具备了人化能力后,有个重要问题,那就是灵魂的形态变化。肉体变了,灵魂也必须跟着变,你们可以想一下,将两桶水装入一桶会怎么样?反过来,一桶水,倒进两个桶,又会怎样?”

    如此简单的问题自然还难不倒狼人。“溢出和不满。”有狼人大声说。

    李云指了一下那名狼人“反应很快。换到你们身上,溢出会丧失记忆,不满就无法驾驭身体。”

    狼人们面面相觑,一个狼人道:“那变身几次不是彻底成傻子了?”

    “所以说,变身是看着简单,内里大有门道的一门技能,若是它真的很容易,就不需要我在这里告诉你们如何做了。”

    这时又有狼人道:“可看胡尔达的样子似乎也不算难。”

    “那是因为技术方面的问题,由我通过战纹代管了。也就是说,技术还是我的,而不是你们自己的。”

    “我们需要把这个技术变成自己的。”

    “没错,我们还要把技术留给子孙后代。”

    “上苍见证,血脉传承!”

    “对,血脉传承!”

    狼人们的思路很快总和到了一块儿,他们意识到这个技术必须是自己的,并且还要一代代传下去。

    李云火上浇油:“你们不但应该将这个技术彻底学到手,还要将它精益求精。人类形态用于日常,可以节约能量,可以正常做事,战斗的时候变身,具有强大的战力。保护自己和亲人,守卫家园。”

    “对的,就是要这样。”

    “我们要这样。”

    李云道:“你们需要的还很多很多,你们需要修行,让灵魂凝纯,让肉体储备更多的能量。你们需要信仰,生时能聚众,死后有归宿。你们需要学习,每一个技巧千锤百炼,每一个人贡献一个技巧,就是狼人的传承之书,哪怕不能通过血脉传承,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传承。只有这样,才有望一代强过一代,让其他智慧种族不敢小窥你们,不敢将你们当作野兽。”

    狼人们一个个张大嘴,觉得李云说的好有道理,他们真是长知识了。原来他们竟然有这么多重要的需要。

    “这都是你们应该具备的,也是结束狼人几千年来悲惨境遇的关键。从远古到现在,再到未来,有一条法则是永恒的,跑不快,就会成为猎物。一个种群的奔跑,就是进化,不断变好,不断变强,你的儿子要比你强,你的孙子要比你的儿子强,这就走对路了,而现在你们已经落下很多步,再不追赶,你们就会彻底变成野兽,然后被肆意猎杀,被不断利用,被黑心商人坑却毫无办法,看着自己的亲人因食物缺乏而一点点虚弱下去直到死亡而束手无策,你们愿意这样吗?”

    “不愿意!”狼人们齐声怒号。

    李云点头:“那么来找我吧,我可以助你们走上正确的道路。然而,进化之路是艰险的,会有牺牲、也会有失败、并且不是一代人所能完成的伟业。你们想要选择这条路,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半途而废就像一次不成功的捕猎,没有收获,还会损耗体能。”

    狼人们纷纷表示,他们是粉身碎骨浑不怕,奔狼部族再也不能毫无希望的苦日子中蹉跎下去了。

    李云这个时候却欲擒故纵起来。说:“这么大的事,怎么能仓促做决定呢?回去好好的想,跟你们的族人商量,跟长辈商量,统一了意见,充分认识了道路的艰难,再来找我。”

    包括胡尔达在内的狼人,因为这句话对李云的印象大为改观,觉得李云虽然毒舌不讨喜,但在大事上却是很厚道,这要换个人,巴不得赶快入彀,以免夜长梦多,哪里还会往外推?

    他们却是不知,李云这时候早已经不担心他们不投靠,他为之努力的是低报酬,他就差直说你们需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自备干粮跟我玩种田了。

    胡尔达和她的银嗥狼伙伴最终留了下来,作为联系人,其余狼人一股脑都撤了,他们急着回狼穴商量大事。

    原本他们打算向瑟维斯报告兰卡这里的情况,这时自然是作罢了。他们巴不得瑟维斯跟李云晚联系,以免游说李云改变初衷,李云的抹黑发挥了作用,这帮狼人们觉得,跟瑟维斯比,李云就是个嘴臭但实际上很大方的凯子。

    而瑟维斯则是笑面虎,表面文章做的很好,但背后尽是算计。

    估计瑟维斯若是知道这档子时,心性会变得更黑暗几分。

    多年的交情啊!敌不过一次污蔑和抹黑,传说中智慧不足但对认定的盟友很忠诚的狼人就这么背叛了,简直就是憨傻变奸猾的经典案例,这世间还有真爱吗?

    且不提瑟维斯日后知道真想会怎么想,李云自己就很有感慨。他的记忆自我封印,联想不到那句:无所谓忠诚,只看背叛的筹码是否足够。但这事至少让他意识到,跟群体,真的别谈忠诚。

    这也是为什么他费力巴巴的给狼人们解释魂力溢出、体能消耗的原因,他发现必须有一个长期的美好愿景,一直吊着狼人们的胃口,否则获得变身能力之日,也就是关系结束之时。

    当然,这种结束不是说一下就散伙了,而是说进入了一种还账模式,当狼人们觉得不欠他什么了,也就真的该散伙了。

    他可以使用反制手段,以死亡进行胁迫。可强扭的瓜不甜,消极怠工和积极肯干之间差的很远很远,若只是御使奴隶,他完全可以瞄准狗头人、地精、鱼人等等而不必选狼人。

    他看重狼人,是因为从文明的角度,狼人目前处于最低谷,他们有上升的巨大潜力,意愿也不缺,若他能完成技术入股,双方合作,就能各取所需。

    换成豺狼人什么的,人家对自己的小日子不知道多满意呢,讨厌的就是各种打扰,更重要的是,它们没有人类的思维模式,虽然智商不算太低,但思考的深度和广度不行,真正的只顾眼前。能驱使这种次级智慧生物的,也就是皮鞭和实实在在的好处。

    更让人倒胃口的是,次级智慧生物的思维特征让它们象是一个个存不住水的破桶,掌握的技巧和知识自己忘的快,也很难传给下一代。当苦力也不是好苦力,因为没有长性,愚昧,自我约束力差。

    也只有通过神术那样连学习都可以替代的填鸭方式,才能更好的驾驭它们,却也不能指望它们有什么大发展。

    总的来说,次级智慧生物的整体投资性价比极差,有那辛苦还不如研究魔像,将制造成本,尤其是活性化和智慧赐予这两个技术的成本降下来,那么魔法版的机器人产业大军就指日可待了。

    不管怎么说,目前这一步走的还是蛮顺当的。光是避免了一场准备不足、以少对多的血战,就是一大幸事。他暗自算过一笔帐,真要跟狼人们开战,不说狼人们最终如何,他这边损失惨重就绝对免不了,最终能活下来的,恐怕也就是他、黛娜和卡里斯,而且之后短期内肯定是别想再战了。

    狼人们离开之后,他让胡尔达去清洗了一下,随后拿了自己的衣服,让她穿上。裤子正好,上衣因为一对****而显得小,绷的紧紧的。

    他对这位大洋马交代了几句,就去休息了,距离天亮也没几个小时了,勉强能眯一觉。

    然而今夜注定不得安生,大约凌晨五点半,他被胡尔达唤醒,有人来了。

    这个时间,这个地方,有人来,简直就跟白日闹鬼一般让人纳罕,但胡尔达的伙伴八十分没有搞错,的确是有人来了。

    李云利用黑暗之力感知了一下,随即看向胡尔达和八十分,胡尔达没问题,八十分的野性特征太明显了,很可能会引来麻烦。没办法,他用一滴血在八十分的额头绘了一个战纹,启动之后,凌厉的特质消减了很多,有那么点已驯服动物的意思了。

    接下来黛娜、卡里斯他们也被唤醒,见到胡尔达他们自然是诧异的,更诧异的是现在竟然奔着凌晨六点去了,也就是说,他们安然的睡了大半夜,甚至没安排守夜,看样子是李云一个人守了全夜。

    “要跟狼群开战了吗?”卡里斯问。

    其他人也以为是这个原因,拂晓进攻,这种谋略烂大街到不稀罕提了都。

    “狼群已经退了,多亏了我的这位伙伴及时赶到。她是位巡林客,可以跟动物沟通,她劝退了狼群。”

    “啊?哦!”人们吃惊,然后释然。巡林客确实有让动物改主意的可能。

    只有黛娜和卡里斯,知道事情不那么简单,围困他们的不单纯是狼群,而是由狼人率领的狼群。不过两人都没多说什么,不是时候。

    李云给众人简单介绍:“我的朋友,叫胡尔达,收到我的飞信赶来相助。她长时间生活在丛林中,性子有点闷,你们多担待。”又指着胡尔达的狼伙伴道:“这是她的战斗伙伴八十分,一位辣妹。”

    随后他直接安排道:“胡尔达将担任随车护卫,等会儿来的这帮人,若是出言盘问,记住,没有狼群,胡尔达也是一直随队的,明白了吗?”

    “明白了,不过,有人来了?这个时候?”卡里斯问。

    还未等李云答复,外面已经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

    人们都一脸古怪,这个点数就是耐斯迈都未必有人出入,更别提这种荒郊野岭。

    李云语速快了几分:“初步探测是教廷的人。注意,他们不是自己人。你们都已经是黑暗子民,靠战纹压着不会被察觉,可一旦漏了底……”

    “我们明白了。”卡里斯这样说,其他人也均是点头。

    李云看凯尔和莉亚都显得瑟缩,道:“我们不是贼,也没有做任何亏心事。之所以戒备,是担心教廷来人太死搬教条,只拿结果说事,而不顾我们是受害者这一事实。所以你们没有错,当然他们也只是古板不知变通。我们要做的就是有意识的规避,就像不向矮人兜售掺水的烈酒一样。”

    他这么一说,凯尔和莉亚都放松了很多。

    这时候马蹄声已经很近了,卡里斯问:“那么您呢?”

    “我是教廷委派护送弗戈斯教友回乡的暗骑士。”

    “明白了。”

    “好了,莉亚,跟你家小姐去休息,其他人也休息,凯尔,你跟着卡里斯,胡尔达,安抚八十分,对方可能会用圣光试探,注意别让八十分表现的太过好战。”

    安顿好之后,李云径直来到镇厅门口,推开封堵的重物,将临时的门扉打开,阔步走了出去。

    这时,来的一行人中,最前面的那个已经下马,看到李云出来,正想问话,就听李云道:“暗夜幽长。”

    这人立刻下意识的答:“白日耀芒。”

    李云心说:“你大爷,最不想遇到什么就偏就遇到什么。”

    嘴上则说:“原来是神圣秩序骑士团的兄弟,沙罗克?艾瑟向列位致敬。”说着,右手握拳,拳心扣左胸心脏,颔首致意。

    来的一众人,无论是马下的,还是马上的,纷纷施礼。

    骑士们纷纷下马,战马的眼睛在骑士下马后,不再有明亮的光芒。这是骑术的一部分,骑士能给马提供一系列的强化效果,所谓的人马合一,是成为骑士的基本条件,也正是因为这样,人类的骑士团才能跟其他古老而强大的智慧种族的高级战力比拼。

    “艾瑟骑士,你是在执行任务吗?”

    “严格的说,不算是。我在轻装护送一位北郡修女会的教友回乡。”

    “咻!“有人轻佻的吹了声口哨。

    “穆恩!”严厉的声音响起。

    “对不起,队长,一时牙痒嘴贱,不会再犯了。”

    “我能看下你的骑牌吗?”当先下马之人问李云。

    “可以。”李云说着从怀中掏出骑牌,他的骑牌是一柄半掌长的宽剑牌,其中一面有两条猩红血槽,另一名则是浮凸的铭文。

    他虽然是流浪骑士,但属于自我放逐者,教廷放逐的骑士,是不可能这么惬意的四处游荡的,光是收回传承就能要人老命。

    对方接过骑牌,用法术验证了下,随即扭头向那位队长点点头:“猩红骑士。”

    转身双手将骑牌交还,语气客套了许多:“感谢你的配合。”

    “应该的。”

    猩红骑士是血斗的专有称号之一,意味着斩杀过比自身强大之敌三人以上,七人以下。

    血斗暗骑士在教廷战力内部有个外号,叫刮鳞器,这个鳞可不是指鱼鳞,而是龙鳞,意思是说就算跟龙放对,血斗也能让龙损失不少鳞片,当然血斗肯定是死了。

    血斗不是最厉害的那个,但绝对是最坚韧的那个。要干死血斗,就得有自己流三斤血的觉悟,跟血斗玩命,也不存在快速取胜这一说法。

    猩红骑士更是鏖战、缠斗的达人,这种人一般都会获得同僚额外的敬重,因为背负绝地殿后使命的经常是他们,也只有他们,才能缠住强敌,以相对微小的代价给其他人争取到撤退的机会。

    按照李云给自己编织的记忆,他就是在一次殿后任务中幸存,然后没有会暗剑骑士团报道,走上了自我放逐之旅。

    那队长走过来,道:“我是亚德里安?莫顿,我们追着死蛆福莱尔的足迹来到了这里。这里是你们摧毁的吗?”

    李云也懒得问这个福莱尔是谁,直接回答问题:“不是,我们在傍晚时分抵达。兰卡已经在燃烧,推测战斗应该发生在正午。但是没有感受到圣力残余。”

    亚德里安道:“但这里也没有多少邪秽残余。”

    李云耸耸肩,“不是我做的,我们的主要精力都花在了建立镇厅防护上。另外就是埋了些尸骨。”

    亚德里安点点头,没急着进屋,而是转身吩咐其他人手,开始四处查探。

    他们都为自己加持极效舞光术,宛如顶着大号路灯在前进,镇子里里外外被他们翻了个遍,连镇外的新坟也被一一挖开,枯骨被起出,之后随意丢到那里不管。

    “那些尸骨只是遇害的镇民。”李云对查探了一圈回来的亚德里安说。

    “抱歉,我的队友们干活有点糙。”话是这么说,可明显没有认错的态度,因为根本不觉得这事有什么了不起。

    这类情况在这个世界并不鲜见。虽然也讲究入土为安,讲究安息。但人们都知道,人一死,灵魂就各找各妈,奔神国而去了,剩下的就是躯壳,收棺埋葬不过是照顾活人的情绪。

    李云则觉得重点不是照顾情绪,而是活人的一个态度,人应该有敬、畏之心,也应该有公德心。

    亚德里安一行进了镇厅,四下扫了几眼,就知道李云所言不虚,将镇厅防护的这般好,的确是很耗费时间的事。

    目光在胡尔达的衣服上停留了片刻,而后又在黛娜和莉亚休息的门口站了一小会儿,亚德里安便领着一行人离开了。声称他们的目标是死蛆福莱尔。

    被这帮人闹腾了一遭后,时间已经接近7点。

    正是一年中夜长的昼短的时节,距离天亮还有大半个小时。不过众人也不用再睡了,收拾整备,天亮后正好上路。

    李云跟卡里斯将尸骨重新填埋,卡里斯忍不住骂了几句,卡玛兰人信神敬祖,分外厌恶这种亵渎死者的举动。

    李云心说:“教廷的人大都是这个吊样,觉得有光明神罩着,就可以百无禁忌。”

    的确,教廷的人,尤其是其战斗部队,骄横跋扈是出了名的,近些年甚至有为非作歹的劣迹传闻,很不受人们待见。

    但这些人有一样,对神很虔诚。

    有人就专门为此讽刺过他们,除了对神虔诚,一无是处。

    可那有如何?人家照样神恩绵长。就仿佛光明神在说:这么做就对了,你们得搞清楚该抱谁的腿,谁给你们发工资……

    以李云跟卡里斯的体能和气力,重新安置尸骨并不算麻烦,忙活完回去正好赶上吃早饭。

    咸肉干、面包、米粥,食物一般,但人们吃的很香甜,卡里斯他们胃口大开,胡尔达更是不折不扣的大胃王,黛娜见别人吃的香,也被勾引的多吃了一点,吃的最少的是李云,实际上他的能量需求最大,但主要已经不靠食物补充,否则就算一刻不停的吃,最终也会饿死。

    马车套好,车队出发,胡尔达跟卢克坐在马车的外驾驶位上。八十分表现的对马匹很有兴趣,换成往昔,至少两匹拉车的挽马会被它惊到,可战纹让它身上的野性气息大减,马匹把它当狗,而它则可以近距离的观察马、以及车。

    车队先是向东南出了兰卡地界,然后拐上大道,沿路南行。

    今天天气不怎么样,胡尔达说会有雨,大约会在午后。

    李云脑海里浮现出地图,略一算计,下雨时大约能到碎石农庄附近,看情况,雨大就只能在碎石农庄宿一夜了。

    过奔流河之前,有一段林地山道,山是土山,坡度较缓,跋涉难度不大。但行进速度必然会减下来。

    这里经常有豺狼人或地精出没,李云等人倒是不惧,唯一怕的就是伤到马,那会耽搁行程。

    所以车马还在坡下时,胡尔达就带着八十分先行侦查去了。

    大约二十多分钟后,胡尔达单手卡着一头熊地精的后脖颈出现在众人面前。

    熊地精虽然只比地精多个熊字,但差别大的就好像两种生物。如果说地精是乌合之众,那么熊地精就是准军事组织的一员,它们打仗还是有一套的,但也就一套。

    熊地精的体格差不多是健美先生的水平,个头190CM左右的居多,它们残忍、粗野、顽固,还有一副臭脾气。

    但眼前这头被胡尔达收拾的服服帖帖,看其鼻青脸肿的模样,没少挨揍。不过服帖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胡尔达是头狼人,若是换个寻常的,熊地精是有战死的勇气,或者说顽抗精神的。

    “熊地精跟地精搭伙准备袭击我们?”

    “不,有人雇佣它们,将河桥刨断了。”

    李云哼了声,一个血法术打过去,熊地精就将自己知道的都说了,有价值的信息不多。凌晨6点左右有名黑法师找上它们,毁桥有赏。

    一般情况下,熊地精是不会干这种事的,它们不会造坚固的桥,却需要桥来往奔流河两岸。不过这次价码够高,200头成年角鹿。

    李云一听就知道这帮傻缺被坑了,尤其是听到对方用神器做抵押,更是有呸熊地精一脸的冲动,一件神器价值与一座桥划等号,众神都得哭晕在厕所里。

    没啥好说的,去现场看看吧。

    到了河边一看,嚯!热火朝天的劳动现场,桥已经毁的差不多了,河这边还在拆,河那边还有一群被困的,正哇哇叫着考虑怎么过来。

    一帮熊地精、大地精和地精见李云他们人单势孤,哇呀怪叫着冲过来,有的干脆就扔石头,石桥刚毁了,石头还是蛮多的。

    李云迎上去,不断射出棺材钉,一枚一条命,转眼就杀死了十几个,地精们一看遇到了抵挡不能的杀神,立刻就怂了。

    “还有谁?”李云用地精语大声喝问。

    没谁了,领头的死了,有胆量玩横的死了,有几个想跑的也被快速射杀了,剩下的都献出膝盖求饶命。

    为啥,因为李云释放了王八之气,不,黑暗之力!地精作为黑暗子民,很习惯向黑暗强者臣服。

    河对岸的那些地精则玩起了嘴炮,大喊大叫秀勇气外加对这边的同类之遭遇幸灾乐祸。

    李云一甩手,棺材钉跨过近五十米的奔流河,射杀了数个,这回消停了。

    “干活,有奖。偷懒,下场就是它们。”李云说着指了指那些死者。

    这时再看,那些之前被射杀的地精已经枯朽成了干尸,全身的精华都被棺材钉收摄一空。

    地精们开始干活,就近伐树,之后李云使用死植法术令其连接并生,然后再用藤蔓加固形成桥板。地精们之前干活偷懒,桥墩并未毁掉,如今把成形的桥板搭过去就行。

    当然,这也不容易,不过有一票苦力,事情就简单了许多,两根大藤蔓缆绳,兜住桥板的一端,象放吊桥般放下去,桥就算搭好了。

    一共需要搭三块桥板,运送第二块时,有地精落河,奔流河这个段位水流湍急,掉下去基本一个浪头拍过去,人就没影了,想找就去百多公里外的下游,或许能找到浮尸。

    然而这个落水地精却被李云手疾眼快用藤蔓临时做成的长鞭给卷了回来。

    地精们在同伴落水时麻木不仁,救上来后嘻哈取笑,李云在一旁看的唏嘘,谁能指望带着这样的一帮家伙能成大事?

    桥板搭好,车队总算是过了桥,再一看,两个多小时过去了。

    李云没有食言,临走时给了那些之前努力干活的地精奖赏,战纹印章,这东西就跟盖猪肉检验章般,蘸着颜料,一戳子下去就OK。并且无论含金量还是原材料,都远不能跟给卡里斯他们用的相比。

    但这并不等于效果不好。

    事实上,效果绝对是立竿见影的,被盖了章的地精身体的潜能会被完全激发,悉数转化成成长的力量,让这些地精宛如催肥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强壮起来,最终变成同类中的健美先生。这种奖励无疑非常非常受欢迎。

    胡尔达看着一帮欢呼雀跃的地精,感叹:“尊上,您真是位慷慨的强者。”

    “来的太容易从来都难持久,它们的倒是持久,但代价是十年寿命。”

    “那也很划算,地精的平均寿命不足30年,基本都是非正常死亡。至少有了这力量,它们在活着的时候,能开心很多。”

    李云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小时候有糖吃会很开心,希望自己快快长大,认为长大了自己挣钱就可以买很多的糖,会更开心。真的长大了……

    开心与否与有什么,有多少没有必然联系。这道理对胡尔达而言有些深邃了。

    车队走了,地精们在笑闹过一阵之后,决定再把桥拆了,这样就能领双份奖励了。然后又有一波地精被困在了河对岸……

    过了河,就算彻底进入卡玛兰地界了。迎接一行人的首先是蜘蛛森林。

    这一段路,当地人有个称呼,叫吊死者走廊。走在这条路上,的确有被吊死之险。执行吊刑的义务工作者是吐丝蜘蛛,它们的作法一般是兜头一团蛛丝网,命中后再补网,最后垂下来擒抱,将目标拉上去,整个捕猎过程就基本完成了。吐丝蜘蛛非常勤快,即便它们吃的饱饱的,假如有机会,也会发动攻击,裹起来吊到那里当备用粮。

    李云倒是不惧吐丝蜘蛛,黑暗生物,别说是躯干,驱使它们效力都是可以的。但当他看到路两旁的龙血树,却是感觉相当无语。

    这种树就像是超级麻花辫,粗大的藤状树干螺旋纠缠,然后在顶端打开,形成树冠,叶子都在顶上,从下面看就像是伞骨众多的不规则大伞。

    龙血树的树干无法用来制作家具或用搭建房屋,也不适合当柴烧,因为汁液丰富,枝干枯死后,汁液会凝结,烧起来很呛,烟大且有毒。非要找用途,有人用它那深红色的汁液当染料又或漆料。但这种暗红色并不讨喜,除了当地人用一些,基本没有销路。

    如今的龙血树已经被黑暗力量侵蚀,彻底成了问题存在,它的枝干和树叶生长的更快,更高大,更霸气,枝叶并且彼此纠缠连接,将天空堵了个结实,即便是白昼,林内也是异常漆黑,全靠零星的冷光植物照明。

    黑龙血树的存在,改变了树下的环境,凡是不能适应潮湿、黑暗、无光环境的物种,要么变异、要么灭绝。

    新的植物体系对人极不友善,植物有毒,气体有毒。昆虫、动物也变得危险性大增,吐丝蜘蛛不过是在黑龙血树的伞盖下织网筑巢的一种生物,巨大、但毒性不强,若是组队通行,就算有人中招,也能救下。遇到另外一种寡妇蛛就比较倒霉了,飞扑到身上,一口下去,不赶快解毒,就死定了。

    至于森林深处还有什么,已经没人知道,连胡尔达都表示,奔狼狼人不会进入密林深处。

    李云还特地下马,进入路旁的林中看了看,从而确认了整个森林都已经被黑暗侵蚀,成了幽暗森林。

    他不知道是瑟维斯造就了这一切,还是类似这样的环境成全了瑟维斯。

    由于能运用黑暗力量带来的便利,一路上没有吐丝蜘蛛来骚扰他们,但那密布的蛛网结构,还是看的人毛骨悚然,感觉不像是在一条重要大路上行进,而像是进了蜘蛛巢穴。

    光是这一条路就看出了卡玛兰的问题,这可是卡玛兰通向外界的唯三大道中的一条,另外一条在二百多公里外的奔流河下游,就是奔流城到黑鸦城那条路,还有一条是向南去无限森林的,那里根本就是人类未涉足的蛮荒之地。

    黑鸦城现在落入了瑟维斯手中,通往蛮荒的路意义不大,能跟外界联系的路就剩这一条,路况恶劣如斯,说是被断了后路也不为过,至少换成是他,组织些黑暗生物封死蜘蛛森林很容易。

    “这卡玛兰,简直就成了死地!”他心里这样想。

    通过约十四公里长的蜘蛛森林,感觉就像从山洞中钻了出来,哪怕天空已经乌云密布,降雨的趋势非常明显,可天空的光亮度仍旧比森林里高的多。

    李云举目四望,入眼的是一片丘陵地带,由于所在的位置地势较高,有种站在高峰看矮丘的效果,遂感觉‘坟丘’这一地名真的是很形象,近处、远处,一个个的矮山包,看着确实像是坟茔。

    并且,起这样的名字,也能体会到人们对这里的厌恶。

    这里乍一看地理环境不错,东西是山,南北是林,是一块大盆地,丘陵虽然有点坏画风,不及平原好处理,但也能容忍,山能开、海能填,丘陵上自然也能种梯田。可这里没水是个什么鬼?盆地啊,说白了就是一大坑,周遭的高地绿树成荫不缺水,这么大个盆地却没有水,这不是见了鬼是什么?

    所以当年拓荒到这里的人,一怒之下就让这里滚粗了,至今还荒着。连同蜘蛛森林,这里没有归属,当初的东卡玛兰伯爵倒是说这里是属于伯爵的领地,可如今这个伯爵已经不存在了。

    坟丘也有植物,绿色在这里就是点缀物,棘刺植物霸占着大大小小坟头一般的丘陵,土壤是褐色的,还能很轻易的看到裸露的岩石,整体给人一种戈壁边缘的饥渴感。

    道路在丘陵间曲折向前,车队行在其中,有种转山的感觉,不时就得上高出看看,因为这里的道路很天然,很容易拐错道。

    李云没有留意这些细节,他在沉思,他觉得这个地区很有意思。他觉得1,定然有发达的地下河,否则以这个地区的年降雨量,不至于连点积水都没有。2,估计下面有矿。矿物辐射严重,会影响植物的生长,若非如此,森林中的树木还是有办法蔓延覆盖的,毕竟这里不是降雨量不够,而只是留不住水。

    当然,有地下河也好,有矿产也好,都不如有人好。这个世界最宝贵的资源其实就是人,至于土地,真的不缺。

    他这次南下,主要就是来抓人来了。不管是以黛娜的名义,还是谁的名义,一定要有人。

    他算是想明白了,要么,一手抓普通人,一手抓狼人,两者揉到一块,建立根据地。要么,普通人抓不住,狼人也会鸡飞蛋打。光一帮苦力,也就能玩个拦路抢劫什么的,而这种玩法,无论对他还是对狼人都毫无意义。纯属浪费了能人化的感情。

    车队快要进入灰叶森林时,李云看了一眼东面,目光的尽头,是高耸入云的群山。那里是灰石山地界。

    他始终觉得,人类在卡玛兰生存,最大的威胁就来自灰石山,那里就是一个天然决斗场,那里生活的生物,没有一种是好惹的,龙在那里都有****死的记录,可以想象,当那里的生物某一天准备换个水草丰美的地方住住,卡玛兰会怎样。

    灰叶森林目前还比较正常,杨树是这里的主要树木,树叶的背面是灰色的,森林因此得名。

    行走在这里,能看到小动物奔窜的身影,能听到鸟雀的鸣叫,能嗅到夹杂了花香的泥土和树木的清新气味,能感受到自然的和谐以及静谧和生动有机统一的美妙。

    李云还对卡里斯说:“这里不错,就算淋点雨也认了。”

    结果还没乐呵多久,整个人就又变得不好了,因为遭遇了神圣秩序骑士团。

    这些人就在道旁的林间空地搭建起一个临时的营地,看样子已经提前吃过午饭,如今正在放懒消食。

    “哈,艾瑟骑士,很有缘啊,竟然又相遇了。”打招呼的是凌晨率先下马跟他交谈的那个骑士,姓什么不知道,但叫加德纳,他的同伴就这么叫他。

    “圣骑士你好,圣骑士再见。赶时间。”

    李云的应对让加德纳哭笑不得,笑着邀请道:“差不多也该歇歇脚了,这里虽然简陋但设施齐备哦,连营火都是现成的。”

    “感谢你的盛情邀请,不过我们准备去碎石农庄再歇息。”

    “这里距离碎石农庄还有些路,雨快要来了,你们会被截在在半道上的。”

    “我觉得我们可以试着冲一程,说不定雨刚下起来,我们就到地方了。”说着李云向其他骑士颔首致意,便驭马追上了车队,继续向前而去。

    望着远去的车队,加德纳收起笑容,步行回到临时营地,“队长,他们不肯停留。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

    亚德里安哼了一声,“察觉到了又如何?一个猩红骑士而已,还能翻的了天?既然不识好歹,那就让教典军团的游骑兵去处理他们好了。”……

    这边,李云被神圣秩序骑士团的人这么一搅和,不但刚萌生的一点点好心情没了,连停车歇息的打算也取消了。

    胡尔达提醒,雨真的要来了,而且雨势不会小。

    李云一咬牙,道:“车队全速前进,到碎石农庄前不停。”说着,他给拉车的两匹挽马施法,又给车辆加持了平衡术,这样能让车辆的颠簸大大降低,否则一旦速度上来,以目前的路况、以及那没有轮胎、避震系统也很成问题的车辆,乘客非得颠散了不行。

    护卫们则是直接激发其战纹,他们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懂得如何人马合一了。或者说,一股力量由他们身体中勃发,刺激了坐下骑乘,完成了人马合一。

    随即,整个车队的行进速度徒然飙升。

    普通情况下,马最快能跑60公里/小时,可连续跑100公里。但现在,跑出的是80公里的时速,虽然马很快就汗流浃背,但能看的出,越跑越有劲,完全是一副跑发了性子的架势。

    飚速度!这一极限运动的刺激感觉被几人体验到了,肾上腺素的分泌应和并强化了这种感觉,美!爽!感觉要飞起来了一般。

    道旁景物飞快后掠,大风顶的人嘴都张不开,但卡里斯他们十分兴奋,贝克特声嘶力竭的大声嚷嚷:“这就是骑士,这就是骑士!我一定要成为骑士!”

    雨还是在半路上就下了起来,豆大的雨滴,砸在脸上生疼,并且很快就成了瓢泼大雨。然而这时却感觉不到疼了,因为李云又帮他们激活了一重战纹之力,顿时人和马身上都生出一层光膜,这膜阻挡了雨的侵蚀,将冰寒隔绝在外。

    与此同时,那种大风顶脸的强烈刺激感也大幅度的消弱了,这个让人不爽。但很快卡里斯他们就被另一种玩法吸引,感受并深入驾驭战马。

    人马合一,就仿佛真的连为一体了,能感受到战马的心跳,能感受到奔跑时的肌肉发力,甚至能感觉到四蹄踏落。

    它有点象是自己在奔跑,但又不完全是,而且能够跟战马进行意识沟通,那是种很奇特的心领神会。战马有些孩子气,实际上它们也的确是5岁左右儿童的智商,对于成年人来说,它们还是很好哄的。

    当更深入的参与到了战马的奔跑运动中,当象哄孩子一般哄着战马做出各种动作,那种新鲜而又繁多精细的掌控感,让人好奇,也很愿意去进行各种尝试。

    对卡里斯他们而言,路途就在这样的新奇感受中甩到了身后。然后,碎石农庄渐渐出现在了视野中。

    本来因为雨的关系,还要再近一近才能看到的,可农庄发生了变故,浓烟滚滚,数间建筑竟然在大雨中熊熊燃烧,远远的就看到了烟火,应该是雨还未下时就已经别点燃了。

    “吁!”李云戴住马,卡里斯他们的马也相继慢了下来。

    马匹四蹄踏踏、打着响鼻,白气不断的从其口鼻间喷出,消散在雨幕中。

    卡里斯几人就觉得一阵眩晕,险些从马上栽下来,随即虚弱的感觉如潮袭来,软的就跟面条似的,连戴缰绳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是强行实用战纹力量的代价。

    不仅仅是人,马也已经打晃了,有损失跪倒的可能。

    脖颈一痛,感觉有股火被注入,这火流入心脏,然后被泵动到全身,气力回来了,不,比之前更盛。

    然后卡里斯就看到了李云在给其他人注射,晶石的针管,金属的针头,猩红的液体,人和马都注射。

    注射很快完成,稍许,人欢马炸,原地重生一般力量充溢、精神百倍。

    李云暗自检查了一下,生命能量已经没多少了。这都是用棺材钉从地精身上榨取的,然后提炼而成。

    他对该种能量的依赖性很高,平时还好,一旦有战斗或大量的施法,就一定得有这东西,否则光靠吃饭很难补回来。

    现在,战斗已经迫在眉睫,他简单讲话“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屠戮民众者,死!明白没有?”

    “明白!”卡里斯等人在雨中大吼。

    “好,我会通过战纹遥控,对你们进行战场指导,需要你们做什么,到时你们自然会知晓。不折不扣的执行,就是你们唯一要做的事。风雨无阻!”李云握拳高举。

    “风雨无阻!”卡里斯等人纷纷高举武器。

    车队再次出发,以李云为首的五骑渐渐与马车拉开了距离,距离碎石农庄缩短到500米,冲锋开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