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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靳凡刚进高中没多久,就被班里人排挤了。
在同龄人眼里,他不过是成绩好了点,家世不错而已,人却长得瘦弱矮小,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偏偏性格那么骄傲,说话语气总像在命令人,正值叛逆期的男生们,满肚子邪火没处发,宋靳凡自然成了迁怒的对象。
他读书早发育晚,班上最小一个,却因为脑子聪明会读书而被选为班长,自尊心高点的理所当然对他不服气。他们会想:凭什么?他个小矮子,读书好点了不起吗?看我不端了他!
所以桌子上被胡乱涂鸦、椅子上涂满胶水、书包莫名其妙不见、课堂笔记被撕成碎片、上厕所被人泼水、放学后堵在角落里被人勒索等等一系列的著名欺负场景,逐渐演变成了司空见惯的日常。
宋靳凡也曾试图反抗,可没两三下就被压制住了,结果招来的是一顿更加恶狠狠的殴打。
没人帮他。
不会有人帮他。
他总是一个人,安静地被揍。
渐渐的,宋靳凡的内心开始变得麻木不堪,对周围人充满仇视,他开始用自己聪明的头脑相处各种卑劣隐秘的手段报复欺负自己的人,十倍奉还。
如果不可力敌,只得智取。
又一次被人殴打倒地,宋靳凡像无知无觉的木偶,任由那些不良少年拳打脚踢,他从被压在身下的书包里摸索了一阵,终于摸到了那个尖锐的凶器,他能感受到那把利刃寒气逼人的白光,在不断呐喊:砍了他们,砍了他们。
男孩的眼里闪着逼人的光,甚至带了一种同归于尽的决绝。
然而,就在他准备掏出刀片攻击对方的时候,莫清出现了。
宋靳凡对莫清的印象不深,只知道这个男生不在欺负他那一拨人里,但也冷漠得很,明哲保身。不知为何今天会挺身而出把他从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暴力中救出来。
莫清的体型在当时比他高大太多,也很结实,和对方的强壮一比,宋靳凡少见得有些自卑。
莫清从饮料机里拿出两罐可乐,把其中一罐扔给他。
宋靳凡立马接住了,刚刚被狠狠踩过的手臂却牵扯出了痛觉,他龇着牙倒抽口冷气,但想想眼前还有别人,硬是将呼痛声吞了下去。
莫清见状笑了,笑得一点都不符合他的年龄,“你倒是挺能忍的嘛。”
宋靳凡哼了一声,没说话,兀自将易拉罐的拉环拉开,咕噜咕噜刻意把可乐喝得很MAN,这是少年特有的一种逞能方式,却被宋靳凡做得很逊,没几口,他就忍不住打了个嗝。
莫清这回没取笑他,两人静静地坐在小卖部前喝着饮料。
“你太弱了,明天开始跟着我锻炼吧。”他掏掏耳朵,漫不经心地说。
莫清把已经喝完的易拉罐用手猛地捏爆,然后将它轻而易举地扔了出去,物体就以一种非常艺术的抛物线被掷了出去,稳稳地掉进三米远的垃圾桶里,结束这一切后,还得意得近乎炫耀地回头对宋靳凡扬了扬眉。
宋靳凡不动声色地看着眼前这一幕,眸子里似乎没有承载任何感情,只是背起书包,拿着易拉罐,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只是在走到垃圾桶旁边时,沉默地将垃圾扔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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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郑早在校门口恭候多时,宋靳凡鼻青脸肿,好不狼狈,老郑一回头就为他可怖的形容吓了一跳,连忙询问怎么回事。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很平静地陈述着最近一段日子里所发生的一切,心中却无波无澜,无所畏惧,就像脱离*的灵魂,在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
家里因为他的伤势乱了套,嘘寒问暖手忙脚乱,但小小的少年不顾疼痛,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他要把那把一直藏在包里的利刃销毁掉,用真正的力量打败那些混球,让他们哭着匍匐在自己的脚下。
从第二天开始,他就跟着莫清去锻炼了。
每天早上睁开眼就要换好衣服去晨跑至少一小时,中午会跟莫清一起打篮球,放学后下了课去附近的健身房连武术。
宋靳凡什么都学一点,什么都学得很快,往往招式很漂亮,但是力量跟不上;莫清则跟他相反,他经常像是个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可惜姿势总是很笨拙难看。
宋靳凡骄傲得很,可他控制不了人心,随着越来越多的接触和交谈,他和莫清的关系越来越好,两人渐渐称兄道弟起来,成了很好的朋友。他的脸上也洋溢出许多笑容,不过这亲和只便宜了莫清,对待旁的人依旧是那副冷言冷语不愠不火的态度。
高中三年下来,宋靳凡变得很强,强到可怕,甚至连莫清也不再是他的对手。那些当初因为他弱小而欺负他的人,全部被他一个个地,打成了满地找牙的狗熊。
生平第一次,宋靳凡在力量上尝到了反败为胜的滋味,真是太美味,太叫人迷恋了。
真正意识到自己开始克制不住自己暴戾念头时,是在高考结束后的暑假。
他和莫清在篮球场上打了一场2:2篮球,和他们组队的是另外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男孩,不过因为偶尔几次的触手犯规,宋靳凡就忍不住动了拳头。
回过神来时,对方已经晕倒在地上,浑身都淌着血,而自己的双手,亦被温热的血液腐蚀。
这次的流血事件被很轻易地摆平了,毕竟这事闹得再大也不过私下调解,更何况宋家财大气粗,根本不在乎这点小钱。
但宋靳凡没来由地感到后怕,还有……后悔。
祸不单行,福无双至,没隔多久,莫清就退了学选择了当兵,这下子,宋靳凡身边连唯一的朋友都不在了。
于是逐渐的,宋靳凡又变回那个沉默寡言不动声色的人。
然后他遇到了洛琳。
——那是洛琳还在孤儿院的事了。
宋靳凡打赌,她已经不记得她与他的第一次见面,因为若不是再遇莫清后看到他皮夹里的那张照片,他也不会想起有这样一个女孩子曾经和他不期而遇过。
那年他刚过18岁,而洛琳也才12,3岁的模样——没错,其实他那阵子真有点鬼迷心窍,居然脑袋被门夹了一样报名当了志愿者,和一群人去了洛琳所在的孤儿院教孩子们防身术。
当时所有人,不论是志愿者们还是年龄各一的孩子们全都插科打诨,意兴阑珊,包括宋靳凡自己在内,也觉得很无聊,他甚至都不喜欢看到小孩。
因为小孩子是天底下最难以控制掌握的,也是天底下最脆弱娇小的,一个不小心,好像就会被打蔫似的。
但洛琳不同,她眼睛亮亮的,从行动中就有一种不服输的韧劲。她对陌生的事物充满好奇、探索之心,一旦找到合乎兴趣的东西,就勇往直前,不撞南墙不回头,因而她一个劲地缠着另一个志愿者让对方再多教她几个动作。
总之,洛琳身上的某些特质,让宋靳凡觉得又特别又抢眼,为此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
可当时,他以为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孩不过是他生命中可有可无的插曲罢了,却不曾想到过,在若干年后,她竟然成为了自己人生不可或缺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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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莫清重逢的那天,是宋靳凡的接任仪式,他西装笔挺地接受董事会的投票认证,媒体记者们对这场公开的活动非常热情,董事办公室被挤了个人满为患,而莫清站在最角落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两人至少有七八年未见,彼此间变化很大,他竟然没能第一时间认出他来。
莫清站在成堆的人群里也难掩强大气场,宋靳凡一眼望过去就注意到了这个男人。
他的肤色经过风吹雨打,变得深了些,更显成熟,身形精悍魁伟,无形中有种身为军人的英姿气势,不愧是当过兵的,一身的正气凛然。
突然,莫清咧开嘴对着他的方向笑了笑,就是这个清朗干净的笑容令宋靳凡瞬间想起了当年的兄弟。
尽管莫清当年以极度不负责任的不告而别的方式选择跟他分道扬镳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但宋靳凡仍旧觉得这无可厚非,和莫清聊着聊着,便再度找回了曾经的青春记忆和道义情感,他对此甚至有点感动,并且施施然地想:原来遗失的友情,也是可以找回来的。
在看到莫清皮夹里的情侣合照时,宋靳凡愣了愣,女大十八变,洛琳出落得比十二三岁时动人多了,很难找出当年的影子,但那双独特的眼睛,亮亮的对着镜头微笑时,他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回忆起洛琳这个人来。
看着那个年轻的女孩,一如既往地愉悦微笑,不知怎么回事,心跳有点加速。
在很久以后,宋靳凡寻思自己当时对洛琳动心的原因,也许是因为她和莫清都是自己自闭人生中出现的宝贵太阳吧。
——那么明亮,像救世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