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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台笙没有回她这个问题,只是淡笑了笑。这当口最好是什么都不要说,常遇太早慧,也许会以为是自己拖累了姑姑。
事实上就算没有常遇在身边,她也未必会考虑这件事。二十几年的人生这样过来了,以后也能这么过下去,实在没必要想太多。何况她连自己能这么康健地活到何时都不知道。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变成一个废人,成为旁人的负累。
婚姻也好,孩子也罢,对她而言,似乎都是遥不可及的事。但念至此,她也会隐隐担心起常遇来。小丫头才六岁,等她成人还需要时间,只能祈愿自己能健康地撑到那个时候。
常台笙先送常遇回了府,随后独自去了芥堂。虽已天黑,但堂间还是一派忙碌的景象,制版师傅专心致志地低头刻版,大梨木桌上有成版有空版,师傅们各自忙着,丝毫不敢分心。这是一项耗费心血的劳动,要求精细又有耐心。
而这些书页大小的木板子,亦是经过月余水浸,之后再刨光阴干,搽上豆油方可待用,开刻时,亦要先刮平磨光,反贴写样,待其干透,以木贼草磨去写纸,才能动刀。
每一个步骤,都凝聚着心血。
常台笙安静地绕过堂间,径自往芥堂的最后面走去,最终在一间大屋子前停了下来。那里是芥堂存版的地方,祖辈以来所有的刻版,都好好地保存着。一辈又一辈人的毕生心血,就在这间有着旧木陈墨味的屋子里屯放着。
她打开外面的三道锁,孤身走了进去。每一本书都是上百块版,其中所费工时,旁人难以想象。也正因为此,她挑书稿的眼光才越发刁钻。如此辛苦的手工劳作,更应该配得上有价值的文稿。但芥堂只这样走下去却又是不行的,人手有限,时间有限,如今只做寥寥几个类别的书,受众群也有限,将来也许会越做越窄。
史书、历书、医书、类书、阴阳,甚至还可以做科考用书,以及许久未涉猎的话本册。在这行待久了,触觉也会敏锐起来,什么东西赚钱什么东西赔钱她是知道的,可有些书她不想直接印上芥堂牌记,遂还在想别的办法。
她没有点灯,月光如水般漫进来,阴恻恻的存版堂中竟也有股子浩荡之气。她闭眼站了会儿,管事轻叩门板的声音将她拽回了现实。
“东家,陈府来人,请您过去一趟。”宋管事声音低矮小心,似是怕惊到她一般。
常台笙揉揉太阳醒了醒神,随口说知道了,便让安排马车。
陈俨自然不会这么早就能拿出稿子来,恐是又有什么旁的事情要谈。她见过比他还烦的,故而也觉得没什么。只是似乎已经太晚,她昨日又几乎没怎么睡,这会儿已经很累。
常台笙在马车里小憩了一会儿,下了车进到陈宅门房,便兀自往里走。因不是头回来,也不觉得这宅院阴森奇怪了。依旧只有一间屋子亮着灯,常台笙便一路走了过去,很是理所当然地推开了门。
她还未来得及脱鞋子进去,只往里看了一眼,便又随即伸手将门合上——
陈俨在洗澡。
但她此时感官似乎有些麻木,觉得没什么不好意思,毕竟除了个浴桶和脑袋,也没看到什么。夜风有些凉,她转过身站在廊下抱肩维持身体的温度。
约莫等了一炷香的工夫,她听到身后的开门声,转过头便见陈俨有些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且距离很近,她都能闻到那阵隐隐的刚洗完澡洗完头发的味道。
潮湿的、带点儿隐秘的年轻男人的味道。
常台笙陡然回过神,刚要开口,对方却忽然凑近,竟让她有片刻的不知所措。陈俨借着微弱的光线打量她额头上的伤处,半晌,目光渐渐移向她的眼角、鼻尖、耳垂,以及脖颈……
他什么也没有说,倏地站直,以一贯地神色看着常台笙。
常台笙略偏过头轻咳一声:“换个房间。”
她话音刚落,陈俨倏地关上了门,那屋子里的灯很快就熄了,再然后,常台笙看到某一间屋子亮起了灯。
她便沿着走廊走过去,推开了那扇门。
这座宅子像个迷宫,外面看每间屋子都差不多,用处却差了去,不过有共同点——屋子大多很空,没有什么陈设,这让常台笙看了很不舒服。她习惯将屋子里堆满,那样才会觉得心里踏实。
她进去时,陈俨头发还是潮的,随便穿了个单薄的袍子盘腿坐在软垫上,矮桌旁堆满了书,桌子上则铺满了稿纸。
他对文墨用具似乎不考究,纸也是随处可得的纸,这点倒是出乎常台笙的意料。她在对面坐下来,瞥见旁边厚厚一叠已经完成的书稿:“快写完了?”
“旧稿。”言声略哑。
常台笙坐着没动,对方却将那一叠稿子搬到她面前:“挑着用,一时来不及再写。”
常台笙抬眸看了他一眼,却也没有嫌弃,低头翻阅起来。细看才发现这的确是旧稿,且时间跨度很长,应当是写了很久。内容考据,句辞精准,出处均小字标明,这应当是做编修时养成的习惯。
文贵洁净。笔法洗练言简意赅的文章最能入常台笙的眼。书册并非越厚越好,能言之有物才有价值。
“没有书题么?”她翻了几页抬头问了他一句。
“随意。”似乎一点也不珍惜自己的成果。
“我看完再给你答复。”
她抱起那一摞厚厚书稿就要起身,陈俨忽抬头看她一眼,声音没什么温度:“不要把我的手稿带出去。”
常台笙还没遇过这样的,稿子写完了不让人带走看,难道在他这儿看?
陈俨起了身,似乎是去墙边的翘头案上取水喝,说道:“抄一份带走吧。”
常台笙试图商量:“我带回去抄完再送过来可以么?”
没料陈俨却回了一下头:“我说不想让它被带出去。”
常台笙重新坐下来,也不再浪费时间,取过纸笔便动手抄起来。她并不反感看稿子,何况所有的稿件校勘最后都会经过她的手,这是必做的工序,只是,她习惯在她的书房里做这件事,在别人家里这空荡荡的屋子里,她浑身都冷,总有没着落的感觉。
陈俨拉开门便去了隔壁一间屋子,他好像不怕冷似的,总穿得很单薄。常台笙听到门被关上的声音,也懒得抬头,专心抄稿,顺便做一些最基本的校勘。
陈俨进到一间屋子里,那屋中倒是存满了柜子,他点了灯,走到一门柜子前,自里头取出了十来本书,搬到地上,将灯台挪过来,打开书随手翻阅。
他看得很快,周围很静,他也很沉默,直到一个时辰后——有个错字跃入眼帘,他眼眸里才陡然闪过一抹难得的亮色。他唇角微微扬了扬,迅速地将书翻回前面的牌记页。
那牌记上分明写着——“此书精加校正,绝无舛误”,之后印着“芥堂”二字。
分明有错,还说自己绝无舛误。看她那骄傲样子,似乎觉得自己做的书是全然挑不出刺来一般。
翻了百来册,终于让他找着一个错字!
陈俨唇边是愉悦的笑意,他起了身,去另一间屋子里找了些吃的,即便是干巴巴的没有什么温度的食物,也影响不了他愉快的食欲。
他喝了许多冷水,但大半夜的这让他兴奋极了。
某种意义上他与常台笙是同行,都做编纂的工作,都有修正校勘的本事。难得找到这样天赋不行但是态度一流的对手,让他觉得很高兴。
可他还是发现了她有错字!真是可惜呢,那么多本都没有,这真是个败笔。
他低头将自己埋进毯子里,闷了一会儿这才起身打算去看看常台笙抄得如何了。由是光着脚,他脚步很轻,推门的动作也是小心翼翼,全然没有吵到已经累得伏案睡着的常台笙。
他居高临下地站着,低头看伏在案上的常台笙。
真睡着了么?一点也不专心啊,做这么严肃的事情怎么能睡着呢?
陈俨往前走了两步,忽然在软垫上坐下来,上身微微前倾,去看她抄的稿子。字体看着很大气,全然不像出自姑娘之手,但也保持着编修者特有的习惯,即便没有线格,也出乎寻常的齐整,看着十分悦目。
陈俨的目光自稿纸上移至她的额头,借着桌上烛台的光亮,仔细看了看那伤口,好奇地伸手过去轻碰了碰。那伤口已结痂了,再过一阵子便会脱落。
常台笙似乎睡得很熟,即便他凑得这般近,甚至已经碰到了她的皮肤,她也察觉不到。
因为头发全部都束起来,又饱满的额头便悉数露在外面。陈俨伸手比了比,忽然皱眉,觉得她的头很小。
他又低眉看看她的五官,目光最终落在了常台笙的耳垂上——没有穿过耳洞的、看起来饱满又完美的小耳垂。
他将头凑了过去,清清淡淡的呼吸就绕在常台笙耳侧。
喔,看着好……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