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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来,刘顺在刘毅面前一直是唯唯诺诺的,连腰板都不敢挺直。他总觉得他有愧于刘毅,因为是他亲手毁了他们的兄弟之情,所以不管受到什么委屈他都默默地忍着。都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可随着年月的增长,两人之间的隔阂并没有消除,反倒愈演愈烈。刘毅对他的态度越来越恶劣,就像他是个千古罪人一般,似乎没资格得到原谅。
有时候他总在悲哀地想,是不是到了该放手的时候?不再出现在对方的生活里,让时间洗涤掉那段不堪的往事,也许再过几年,两人见面后能像平常人一样笑着问好。
他知道他曾做错过事,也知道刘毅心中有气,不管是打他、骂他、或是不理他,他都能容忍,可唯一不能容忍的就是,鄙视他。
于是,积压在心里多年的怨气一触即发。这一拳打下去,几乎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
打过、吼过之后,他就愣住了,又不肯示弱,只好挺直着腰板,等待着一场暴风雨的来临。
时间分分秒秒地流逝,刘毅沉默了一会儿,终于有了动作,转身看着他,一脸平静地抽出一根烟点上,似乎没有生气,更没有想象中的暴跳如雷。
喷了口烟在他的脸上,斜眼瞅着他说:“吼完了没有?如果没有,就继续吼,我洗耳恭听。”
……
看着那张无所谓的脸,刘顺的心被深深地刺痛。
他鼓足勇气打下这一拳,并不是想要这样的结果。
他想要刘毅生气,这样他就能借着怒气把心中的不满全宣泄出来。可现在的情况就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用再大的力气也是枉然,刘毅根本没把他的愤怒当回事,反而让他认清楚了自己的行为有多么的可笑。
喉咙忽然哽咽得厉害,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刘毅叼着烟笑了笑,笑容还是那么不屑,“怎么?没话可说了?那行,你不说,我说。”
吐出一口烟,刘毅的脸色一点点变冷,“你明知道我不待见你,那就应该识点趣,别总在我眼前晃悠,否则在我这儿受了刺激,你可别怨我。还有,你摆出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样子给谁看呢?要哭滚一边哭去。”
刘顺的脸瞬间变得惨白,整个人如同跌入冰窖一般,寒冷无比,甚至连血液也流动得不太顺畅。悲愤难过都不足以形容他此时的心情,他只觉得他的心很疼,疼到窒息。他想逃离这个令他感到难堪的地方,为自己挽回一点点尊严,可脚下就像生根了一样,寸步难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刘毅冷笑着离去。
后来,他跌跌撞撞地走进了一家小饭馆,叫了一瓶红星二锅头,倒酒的时候,手颤抖得厉害,似乎还没喝就醉了。
再后来,两个室友见他一直没回来便出来找他,等找到的时候,他已经醉成了一滩烂泥。
周伟上前搀扶起他,拖着他往学校里走。
他像个疯子般边哭边笑。
吴迪叹气,“我就说他今天有点不对劲,早该看紧他的。”
周伟也跟着叹气,“估计又在他哥那里受了点刺激。”
就在说话的空当,刘顺突然发了疯似的从周伟手里挣脱出来。
两人感到无奈,决定把他抬回去,还没做出任何动作,就看见他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
“啪”的一声,挨打的那个嘿嘿直笑,另外两个直接傻了。
周伟率先反应过来,马上捉住他的双手,怕他又打自己,“你疯了,没事扇自己耳光干嘛?!”
刘顺盯着周伟看了好大一会儿,然后傻笑起来,“伟哥,你是伟哥吧?”
“嗯,我是。”
“呵……我有话要对你说。”
“好好,咱们先回去,有话回去再说。”
“不,就现在说。伟哥,今后我要是再去找我哥,要是再执迷不悟,你就使劲地扇我,就像刚才那样扇,不停地扇,用力地扇,直到把我扇醒为止。”
醉鬼说的话可信度似乎不高,有些人一觉睡醒之后什么都忘了,而有些人看似醉了其实心中跟明镜似的。周伟觉得刘顺应该属于后者,心里突然觉得堵得慌,原本准备好的安慰的话一下子卡在喉咙里,感觉说出来了也是多余的,只好轻轻地嗯了一声。
“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丢下这句话,刘顺就安静了下来,任由两个室友把他拖了回去。
****
第二天,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
今天是礼拜六,不用上课,刘顺醒得早,却不愿起床,头还有点痛,带着宿醉后的晕眩。他躺在床上,凝望着窗外的阳光发呆,心情从未有过如此的平静。
这个世界不会因为少了谁而停止运转;这天气不会因为谁的悲伤而阴沉或下雨。
他的世界没了刘毅,照样运转,悲伤过后,生活还得继续。
他要尝试新的生活,一个没有刘毅的生活,也许刚开始会不习惯,但时间长了,慢慢就变成了习惯。这回,他决定为自己而活。
耳边突然传来吴迪的声音。
“刘顺,你醒啦?”
“嗯,刚醒。”
“哦,我今天去a大找田方卓,你要一起去么?顺便去市中心逛逛。”
“又去找你的发小啊?”刘顺从床上爬起来,“我和伟哥先去市中心,你找到田方卓后再来和我们会合,到时候电话联系。”说完又问周伟,“陪我出去玩,好不?”
“好……”周伟能说不好吗,受刺激又借酒消愁的人最大。
之后,三人一起出门,又在校门口分手,刘顺和周伟就在校门口的公车站等车,而吴迪还要独自跑去街对面乘车。临走前,吴迪同他们打商量,“你们陪我去吧,我一个人多寂寞啊。”
刘顺吃吃地笑,“好啊,我们下个星期的一日三餐由你包了,要不喊几声哥哥听听也行。”
吴迪掉头就走,在心里愤愤地想:受过打击的人有他这么欢乐的么?!
刚走到街对面,感到寂寞孤单还有点冷的吴迪看见一辆桥车停在他面前。
车窗降下来,探出了一张英俊的脸。
“王子殿下?!”吴迪乐呵呵地打招呼,“你怎么在这儿?”
“出来遛弯。”
“开着车遛弯?”
“……”
吴迪仔细地打量着小轿车,“我记得你之前开的不是这辆车,好像是辆银色的跑车。”
“那辆车已经开厌了。”覃睿说得轻松,“换辆新的玩玩。”
听他这么一说,吴迪的脸上满是羡慕嫉妒恨,“太奢侈了!我家的自行车都被我骑了七八年!”
覃睿朝副驾驶座努努嘴,“你去哪儿?我送你,要上车么?”
“当然要。”吴迪喜滋滋地开门坐进来,报上地址,“我去a大。”
“又去找你的朋友?”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的多了。”
覃睿发动汽车,从后视镜里看见吴迪正惊讶地望着他,不由得翘嘴一笑,却没做任何解释。
覃睿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傲视群雄的优越感,他一直认为自己是特别的,你说他自恋也好,臭屁也罢,他的相貌、才华、身世都是拔尖的,他也的确有自恋臭屁的资本。他曾特不要脸的用“镁光灯下的焦点”来形容他的人生,却让人说不出半句反驳的话来。因为他走到哪里都备受瞩目,身上仿佛具有磁石般的吸引力,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从小到大,未曾变过。骄傲自大的他从没想过他的吸引力会有失效的一天,可吴迪的出现,似乎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打击。
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心情大好的他被众人拥护着来到校外,突然被一个小个子男生拦住了去路,最开始他以为这人又是他的脑残粉,拦下他无非是想向他表达一下无限的敬意。他好整以暇,等着对方倾述心中的崇拜之情。却见那人皱着眉盯着他的脸看了两眼说,先生,你印堂发黑,眉间带煞,近日必有灾祸。眼皮不自觉地跳动着,他心想,这算是一种新的搭讪方式么?接着又听到对方说,你别不把我说的话不当回事,真的,你近日有血光之灾。说完就扒开人群蹦蹦跳跳地走了,看着那个活泼的身影,他的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有些诧异,却又不太生气,就像是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
在接下来的一天里,他一直过得晕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一样,时不时就发愣,动不动就走神,总觉得那个身影不停地在他眼前晃悠。就在他发愣走神的时候,那个小个子男生说的话居然灵验了。在教室里,两个女生因小事吵起来,拿起课本扔来扔去,不知怎么的全扔在了他的身上。来到操场上俊脸突然被不明物体打中,低头一看,是个桃核,上面还沾着血迹。最后回到寝室,看似很安全,其实处处透着危险。削苹果时无意中割破了手指,洗澡时一不留神踩到肥皂滑倒,后来爬楼梯上床睡觉时,一不小心从高处跌下来,摔得满身淤青。好吧,他承认自己有点火背,却没想到吃几片活血化瘀的药也会被噎到。
如果说最开始他对那个小个子男生还抱有一点点好感的话,那么经过这一连串的打击之后,就只剩下深深的恨了。他怀疑自己被对方下了降头,要不怎么会这么倒霉?!他动员所有的社会关系调查出对方的资料,接着做了一件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放弃名牌大学,从a大转到t大。和他关系比较铁的几个朋友问他原因,他把事情的经过大致讲了一遍,末了说,去那儿是为了报仇。朋友们笑他自欺欺人,怕是已经动心了吧。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总算见到了他一直想见的人。这个人现在就坐在他身边,有着一张漂亮白净的脸蛋,像瓷娃娃般的讨人喜爱,完全符合他挑剔的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