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命运

太子不换狸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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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泽不明白金灿这样做是出于对于他的怜悯同情,还是在自救,他和金灿虽然算是朋友,但是并不算多深的朋友。毕竟阶级不同,能与之相交本质上还是因为利益的交换,他和赵涟漪答应过帮他救出林雨罢了。

    当然,如果金灿的话是出于本心,如果他还能活着,那么这个朋友是真的可交的,因为够真诚。

    不过,白泽并不想成为吸血鬼,一点也不想,即使这样能活下去。所谓吸血鬼的本质就是拿别人的命换自己的命,不断吸食活人的鲜血来延续自己的生命,看起来高贵,但在白泽看来活的还不如臭水沟里的老鼠。

    他不想成为暗夜里的鬼,不过此事他好像并没有什么决定的权利。

    “你以为什么人都可以成为高贵的血族吗?你们华夏这个卑劣的种族根本不配,你们黄种人只是一群落后卑劣的臭虫!”诺顿冷哼一声,对于华夏他从来没有真正的看的起过。在西方华夏是个很神秘的地方,近几百年的年轻吸血鬼都很是不屑,因为他们感受过这里的相对落后,但是老一辈的吸血鬼都严令后辈踏足这个地方,四大文明古国没有一个是真正的简单。

    “既然你这么看不起,那么为何会半夜身处在此,抢夺你眼中臭虫的东西?”金灿好笑的反问,看似轻松,但身体一直是紧绷的,他压制着心中的紧张,无论谁面对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都会紧张的,人之常情。只是这种情况金灿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所以已经稍显镇静。

    两种生物四目相对,遥遥对峙,他们之间相隔的距离大概有40来米,诺顿试探着迈了一步,金灿立马激动的举起传国玉玺喝道:“别动,我让你别动!”

    诺顿暗暗咬牙,他不知金灿是不是在狡猾的拖延时间,此时他也没有什么时间好浪费,当下面色一转变,笑道:“不要激动,就算你想让我把你的朋友转变为血族,也要我先过去才行。其实方式很简单,只要我咬一下他的脖子,不把他吸干弄死就可以了,就这么简单。“

    诺顿其实在说谎,转变没有那么简单,他说完试探着前进了几步,金灿却是面色谨慎的退后了好几步。

    一个进,一个退,两人之间的距离却是没变。

    “你慢慢的过去,不要耍花样,我们华夏有句话叫玉石俱焚,我想这并不是你想看到的结果。”金灿现在唯一的依仗就是手中的传国玉玺,所以他十分的谨慎,手中虽然有枪,但是他不确定这枪对于诺顿是否真的有效,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激怒他。

    “帮你朋友变成高贵的血族很简单,待会仪式完成之后,我希望你能遵守约定,你们华夏不是自称礼仪之邦吗?哈……”诺顿好像很顺从的走到已经报废的车边,见到了已经奄奄一息的白泽。

    而此时金灿已经退后到了很远的地方,他此时离车子的位置大概五十来米,他不敢和诺顿离的太近。他不了解吸血鬼的能力,对于未知,人类总是会懦弱和胆怯。国外影视剧中经常有关于吸血鬼的记载,说他们在暗夜里永生,天生怕阳光,用银器可以杀死他们,但是金灿并不知真假。

    毕竟谁也不会想到,有一天在现实世界中可以活生生的见到一只吸血鬼,其他普通人见到估计早就吓的屁股尿流了,能这么威胁的与之谈条件的,金灿已经算是人中翘楚了。

    ……

    “嗨,又见面了,小家伙,哦,在拍卖会的时候我以为你是一个幸运的小家伙,可惜非要做没命的事,现在感觉如何,死亡快要来临的恐惧感受到了吗?哦,我以前也感受过,这可不是一件好事。”诺顿慢条斯理的走到车边,趴着车窗望着已经快要奄奄一息的白泽调侃着,眼睛的余光仍在关注着金灿的动向。

    白泽本来以为他见到诺顿会害怕,然后并没有一丝这种感觉,他平静的望着诺顿笑了:“胳膊都没了,还能这么高兴,你真乐观!”

    白泽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嘲讽了,诺顿没想到白泽会这样说,哼了一声,用还存在的单手一把拽开了已经扁掉的车门,就像扔垃圾一样把沉重的车门扔了出去,就像扔了一个很小很轻的东西。

    诺顿提着白泽的衣领,像拎小鸡一样把白泽提了起来,“小子,你求我,你求我,我就让你活下去,让你成为高贵的血族,然后成为我的奴仆,我可以赐你永生。”

    白泽却摇了摇头,闭上了眼睛,嘴中咕哝着;“这听起来不错,小爷我先睡一觉,睡醒了我们再聊。”

    白泽的表现完全是对于诺顿的提议一点也不敢兴趣的样子,睡着了估计就醒不来了,这话说的本来就是调侃诺顿的。

    “你算什么东西,不过,你的血我很感兴趣。”诺顿作为吸血鬼中的伯爵对于血液的渴望虽然能压制几分,但是对于见到白泽满身是血的样子,他还是忍不住低头舔了一口白泽被车窗玻璃割伤的脸,一个很让白泽很恶心的动作。

    “这血液的芬芳,前所未有啊,人类中怎么会有如此高品质的血液,如果吸干了他的血,我肯定能进化为侯爵。哦,为什么会这样,简直是极品的食物啊,这么极品的食物一定要完全吃掉!”诺顿的脑中没来由的出现这种想法。

    只是诺顿刚要张口咬白泽的脖子,忽然嘭嘭嘭的枪声炸裂在诺顿的耳边。

    一共三响,开枪的人不是金灿,而是白泽,因为白泽本来就有两把左轮手枪,给了金灿一把,他的手中其实还有一把。从被诺顿提溜出车副驾的时候,他就把枪握在外套插着的口袋里了,他就是这样阴险的人,和以前对付张大年手里暗藏着石头一样的阴险。

    第一发红色的子弹,属于高爆弹,不过诺顿的胸口真是硬,只是炸出一个小小的血洞,并没有炸穿,倒是炸了白泽一脸的血。

    第二发还是红色的子弹,打在诺顿的肩膀,把其震了出去,白泽顺势挣脱了束缚,在倒下的瞬间射出了第三发子弹。

    第三发是黄色的子弹,威力好像没有红色的大,但是打在诺顿身上却是把其的衣服燃烧了起来,有着燃烧弹般的作用………………

    白泽躺在地上,身体已经无力再开第四枪了,用着最后的力气,向天大喊:“跑啊,跑啊!”

    他是喊给金灿听的,喊完之后就感觉天旋地转的失去了知觉,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一切感知……

    “啊!”诺顿痛苦的狂吼一声,不断的挣扎嘶吼,火焰在燃烧他的血肉,发出焦糊的味道,但是他仍是不甘,看到金灿在亡命的跑,忽然就一窜朝金灿扑了上去。

    诺顿边跑边有无数的嗜血蝙蝠覆盖他的身上,为其灭火,血族的速度本来就是天赋,不到百米的距离只是几个呼吸便至,一把抱住金灿就咬了上去。

    此时的诺顿已经是个野兽了,好像对于传国玉玺已经不在乎了,他需要活物的鲜血来解决他的痛苦和虚弱,还有压抑不住的愤怒,两个臭虫竟然敢算计他,找死!

    金灿知道他要完了,到死他都没有再见到林雨,所以他不甘,他的求生欲望要比白泽强,他的执念和遗憾使他没有痛叫,而是同样愤恨的用牙齿咬向了诺顿的脖颈。

    不过兔子的牙齿终究比不上狮子的利齿,嘴中刚充满一点点的血腥味道,身体就瘫软无力了,吸血鬼的牙齿中好似有着能麻痹人神经的毒素,一被咬到便无法挣脱。

    挣扎中,他遥遥往了往白泽的方向,白泽安静的躺在那里,已经没了声息。

    白泽最后的嘶吼是让他跑,可是身为弱者,怎么跑的了呢,甚至连反抗都慢半拍。快,太快了,快到他来不及反应,百米距离眨眼即至,诺顿一个强力的搂抱直接废了他的双手,手中的传国玉玺和左轮枪甚至没起到一点作用,最后甚至只能可笑的与吸血鬼比牙齿的锋利度。

    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清晰的感觉到全身的血液正在快速的抽离自己的身体,感觉自己的生命力一点点地被抽走了,这是恶魔的力量。

    痛苦还是其次,此刻他忽然感觉到了白泽所说的困顿了,是一种来自灵魂的疲累。

    困意袭来,真的挡不住,强行让自己清醒片刻,忽然见到一对车灯在极速接近,只是瞬间就撞了过来,直接把诺顿与他撞飞了出去。

    金灿像是断线的风筝一样被撞飞出去多远,这样的突袭使得慌乱中的诺顿反补了一口血留在了他的身体里,不过现在他已经像具干尸了,多那一口血挽救不了他的命。

    啪的一声,他落了下来,骨头摔碎大半。他躺在冰冷的高速路上,流下了两行泪,至死他都睁大着眼睛,死不瞑目!

    为什么?为什么他会落得如此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