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浓雾里的诡异巨岛

戏水金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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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夕没想到,在浓雾里,竟然藏了这么一座岛。

    由于浓雾的原因,起初他以为只是一片大点的礁石,岂知沿着岛旁边划了半个小时都没有见到尽头。

    直到看见一棵斜出岸边的大树,他才明白自己绕圈的是一座不小的岛。

    “这岛上有植物,应该不是新岛,不知道有没有人。太阳也要下山了,在上面过夜比在船上安全。”

    摸着给抓破的后脑勺,他就有点后怕。

    谁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怪物在浓雾里觊觎着呢。

    将船绳绑在那棵大树上,他检查了下突击步枪,就上岸了去。

    这座岛的植物很旺盛,长草过人头,每棵树都像百年老树,一个人都环抱不过来。

    岛上的空气似乎更好,林夕本来很累,但随着进入里面,竟然精神奕奕了起来。

    似乎刚刚下过雨,岛上到处都是湿漉漉的,又有淡淡的闲腥味弥漫其中。

    没走多远,林夕竟然见到好几条在地上活泼乱跳的海鱼。

    何止地上,有的树上也有。

    “呃?”

    等见到在某个树杈上面盘着的数米长大章鱼时,林夕不能再淡定了。

    “难道有水龙卷经过,将海里面的鱼虾蟹都甩到了这座岛上?”

    在一棵数人都抱不过来的大树下,他将大章鱼跟几条海鱼丢在一边,快速的清理出一片空地,要进行美味的烧烤。

    刚下过雨可能找不到干的柴火,但没关系,他有修仙界那边特制的火油,把它淋上去,连石头都能点燃好些时间。

    生为一个吃货,见到这么新鲜生猛的海鲜,还轻易放过的话,那真是对不起老天爷的好心安排了!

    不过,捡树枝的时候,林夕在草丛里意外的发现了一具尸体,满满的食欲顿时化为了虚无,还差点给血腥味冲得干呕起来。

    那是一位一米八几的壮实男子,五官平凡,衣服不现代,反而跟电视里的古装很相似,做工很精细。

    他似乎给十分锋利的东西砍中,拦腰断成了两截,肠子跟血洒了一地,死得不瞑目,真的很惨!

    管他呢,林夕蹲了下去摸索尸身,完全忘记了前一刻差点为之呕吐出来。

    万一这家伙身上有好东西呢,毕竟衣服这么特立独行非主流。

    可惜,让林夕失望的,这是个普通人,而且还是很拮据的那种,搜出来的东西,连他都看不上,随手就丢到一边去了。

    林夕是没了烤鱼的心情,想了想,就继续前行,想看看这个岛上有没有人,有的话就借宿一晚。

    见到那死得好惨的尸体,他觉得在野外露宿太危险了。

    随着深入,雾也淡了起来,视野恢复了不少。

    “不是吧?”

    很快见到的第二具尸体,吓了林夕一条,但陆续见到第三具第四具……他就开始麻木了,只在乎尸身上面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捡到一柄剑身刻着不少纹理的小剑,跟几张的法符与两瓶不明丹药……呃,似乎里面有修仙者?!

    “这么多人死掉,之中还有修仙者,难道有什么可怕的怪物?”

    林夕连忙拿出杀伤力暴强的巴雷特xm109,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喵呜!”

    一声凄厉的猫叫,突然从前面传了过来,随后还有“吱吱”的尖锐鼠叫声。

    “呼呼!”

    林夕正想过去看个究竟,却有狂风到来,吹得他的眼睛有些挣不开。

    “笃笃!”

    “呜呜”

    一白一红两道影子前后纠缠,初看还在百米外,很快就到了十来米外。

    原来是一只拳头大的白色小猫,跟一个酒坛大的血红色老鼠在追逐撕咬,速度快得让林夕眼花缭乱。

    小白猫能御风而行,不断发动细小的风刃来切割血红大鼠。

    而那血红大鼠的身体很奇怪,不管给风刃切中哪里,只要不断开造成大伤痕,伤口之处就有许多肉芽生出纠缠,很快愈合了去。

    血鼠的爪牙很锋利,一爪过去就是皮开肉绽,它还能不断吐出让小猫忌惮的血色红雾,所以是占了绝对的上风。

    小猫只能且战且逃。

    “喑!”

    一道风刃将碗口粗的树枝干净切断,余势不止,还切落了另外的一根,吓到一旁的林夕:我去,这只有尾指大小,不起眼的细长风刃,竟然如此锋利。

    敢情那些给切得七零八落的家伙,都是给这风刃杀死的。

    林夕跑开去,找了棵大树藏好,然后巴雷特伸出,准备瞄准。

    都是怪物,都杀了!

    事关自身安危,林夕绝不心慈手软。

    “吱吱!”

    血鼠一阵怪叫后,身形竟然暴涨两三倍,简直跟一只牛犊子似的,接着呼出一掌,将小猫狠狠的拍飞了出去,砸断了两条碗口粗的树枝。

    真是可怕的怪力!

    “轰!”

    这个时机,林夕怎么会放过,便是给了那变巨大的血色老鼠一枪。

    巴雷特的光学距离修正瞄准系统,让他在这百来米的距离里是成为了神枪手,是准确的打中了对方。

    只一枪,就轰掉了血鼠的小半个身体,接着第二枪,把明显惊愣住的它变成了一堆碎肉。

    顺利得手,林夕不禁愕然:巴雷特这么厉害?!

    要知道,能切开人的风刃,都难以奈何得了那血鼠。

    怪不得网上都叫巴雷特的狙击枪做肩扛炮,而xm109的子弹是25mm的,比m107A1跟m98b的12.7mm,几乎大了一倍,威力更是可怕。

    有一点他不知道的:血鼠忽然变大两三倍,防御是下降了两个等级,所以才让巴雷特两枪干脆打死。

    至于那个小猫,林夕切换为突击步枪,想走近点,将它扫射而死。

    “咦?死了?”

    他发现那只小猫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见到它嘴角白沫流不停,应该是中了毒。

    看到那奄奄一息的可怜样子,还有一双黑宝石般纯净的大眼睛盯着己身,“喵喵”的哀鸣。

    嗯,本来就是爱猫人士的林夕,这一刻承认是对这个小不点有些沦陷。

    “小猫咪你碰到我也算有造化。”

    喂了它几颗除秽丸后,林夕转身就走。

    “喵喵!”

    小猫却站了起来,朝着他叫唤不停。

    “小猫咪,就此别过了。”

    见识过风刃的厉害,跟它不熟,林夕可不敢靠近,朝它挥挥手,就要告别。

    “喵!”

    小猫晃悠悠朝着里面走了几米,又转头朝他叫唤着,再走几步,又叫。

    分身常年跟野兽打交道,也能猜出小猫的意图一二:看它的样子,似乎在叫林夕跟它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