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癞蛤蟆变王子

苹果里的毛毛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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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菜上来,王之牧嚷嚷着都是一家人,就不客气了,吃喝随意。

    许茜茹才想说孟凡别客气,王思颖就抢话道:“小姑夫,别拘束,咱们年纪差不多大,不来老头子们那一套,尽管吃饱就行。”

    王思颖长得也挺漂亮,虽然没许茜茹那种让人看一眼就兽性大发的冲动,但绝对也是个魅惑人心的主。乍一看之下,她比王之牧要文静许多,可等她一开口,就知道这位虽然没王之牧那样纨绔,也绝对跟淑女俩字不沾边。

    “死丫头,你也开我玩笑!”许茜茹张牙舞爪扑上去,两个美女打闹了一会儿。

    王之牧在一旁添油加醋,说:“小姑,你也多关心关心小姑夫,你看他穿的都是什么,太没品位了。”

    都是年龄相仿的人,许茜茹被这姐弟俩合伙开玩笑,脸色绯红,瞥了眼孟凡,后者却一脸淡定,正猛低着头往嘴里扒饭。

    “我吃饱了。”三人还没吃几口,孟凡便放下了碗筷。

    他可不吃饱了,那边还在打闹,桌上的饭菜已经被他吃了大半。

    王之牧目瞪口呆,咽了咽口水说:“小姑夫真,性情啊,真没跟我们客气。”他本想说孟凡太没形象了,只是没说出口,换了词而已。

    “他就这样。”许茜茹说道。

    “这么快就开始护犊子了。”王之牧逮到机会就不放过。

    两女吃的不多,许茜茹瞪了王之牧一眼,说道:“还闹,再不吃一会儿什么都没了。我去给干爸送饭。”

    “别,还是我去吧,你陪小姑夫去转转。”王之牧抢着去送饭,他是真觉得孟凡这一身太掉价了。根本没办法带他在省城转悠,否则还不被当猴似的围观。

    许茜茹无奈,也觉得孟凡是该换身行头。人家送给她那么大一颗人参,总该感谢感谢。

    “我陪你出去转转吧。”许茜茹说道,付完账带着孟凡和王思颖去买衣服。

    第一次进城,孟凡对什么都好奇,他的衣服都是捡村里的旧衣服穿的,平生第一次走进服装店。

    许茜茹和王思颖很有品位,走进的全是品牌服装店。尤其是王思颖,异常积极。许茜茹还没决定买什么衣服呢,她就钻进了服装区,挑了好几件秋装。让孟凡去试穿。

    “死丫头,你这么积极干嘛?”许茜茹问道。

    王思颖不怀好意的说:“多有意思啊,癞蛤蟆变王子,一会等小姑夫出来,肯定跟小姑你很般配了。”

    “死丫头,还乱开玩笑。”许茜茹故作生气模样,啐骂:“癞蛤蟆就算镀一层金也还是癞蛤蟆,变不了王子。”

    “那可不一定,我对小姑夫有信心。”王思颖笑嘻嘻的说。

    就当两女嬉闹的时候,孟凡换完衣服出来了,顿时两女的目光一起投向他。

    怎么说呢,孟凡确实挺帅的,但还没帅到那种让腐女们看一眼就扑上去,争着抢着要跟他生猴子的大众老公形象。也不至于丢在人群里就完全没存在感,属于中上等长相。可偏偏在这份不普通也不出众的外表下,给人一种别样的气质。

    王思颖给他挑选的是几件休闲秋装,蓝色外套白衬衫,牛仔裤,穿在孟凡身上很合身。可以说穿在任何男人身上,都挺休闲的。孟凡却穿出了别样的气质来。

    他傻了十几年,在村子里到处晃悠,从小养成了对任何事物都漠不关心的态度,现在换上一身品牌休闲装,恰恰将他的淡然衬托的淋漓尽致。好像在这个为了生活行色匆匆的人群中,他就像闲云野鹤一般,笑看他人忙碌,潇洒自如的让人嫉妒。

    王思颖双眼犯起小星星,花痴似的说:“我就说小姑夫很帅吧,怎么样,是不是变成王子了。”

    “还不错。”当孟凡的目光看过来的时候,许茜茹俏脸微微泛红,竟不敢跟他直视。

    “哈哈,小姑不好意思了。”王思颖见状哈哈大笑,推着孟凡去再换其他衣服看看。

    “不用了,就这一身挺好的。”孟凡笑笑。

    王思颖不依,非要他试试其他衣服。

    孟凡无奈,试了几次,最后还是选了两身休闲装。因为不管是王思颖还是许茜茹,都觉得孟凡穿休闲装更显得有气质。

    男人的帅气分两种,一种是脸型,一种便是气质,孟凡更偏向于第二种。

    解决完孟凡的事情,两女开始逛街,喜欢逛街是女人的天性,而这两位显然将这份天性发展到丧心病狂的地步。她们并不需要买什么,只是喜欢逛街,进入商业街开始,不管是什么店面,都会进去看一看。

    从南到北,从西到东,直到电话打来问她们在哪,两女才发现天已经快黑了。

    回到医院,当看到孟凡后,就连王成阳也有些惊讶。

    他跟王老爷子说过,当跟孟凡握手的时候,有种别样的感觉。现在看到孟凡一身休闲装,那种潇洒淡然的气质,那种感觉更加强烈。

    现在,连王老爷子都感觉孟凡跟普通人不同。

    “你们先出去吧,我跟小孟聊两句。”王老爷子打发走其他人,眯着双眼看着孟凡,好半晌问道:“你家是不是从外地搬到江陵的?”

    孟凡摇头,虽然他一直傻乎乎的,但祖上都是江陵人还是能确定的。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我见过一个和你很像的人。”王老爷子陷入回忆,他年轻时候当过土匪,后来抗战打响,又参加了革命,几年内走遍大江南北。曾在南国深山里救过一个人,跟孟凡的气质完全一样,那种潇洒淡然气质,世俗一切在他眼里好像是沙尘般不进心神。

    那人曾送他一块玉佩,让他带在身上,说能让他长命百岁。可惜他在一次战役中受了伤,留下严重的后遗症。百岁不到,但也活了九十多年了。

    “你看看。”王老爷子掏出块玉佩递给孟凡。

    玉佩很普通,可一入手,孟凡顿时精神为之一振。因为他从玉佩上感觉到一股浓郁的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