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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雷普利》12月12日在洛杉矶首映。
FANS都好想在首映式上看到新婚的奥黛丽,结果她并没有去, 去了温哥华滑雪了。
米拉麦克斯老板哈维·韦恩斯坦拿她没办法, 发行公司派拉蒙其实也拿她没办法, 只能拼命在她的行程里挤了1个小时出来做采访。电视台派了记者和摄像师去她入住的酒店。
他们婚后要住的新居非常仓促的装修完毕, 吉米跟她一块儿回了洛杉矶,带了一个技术工人,3个人在新居里安装安保系统。
爱德华·诺顿对这些一窍不通, 只有递工具的份儿。
安保系统是需要售后的, 奥黛丽自己没有安保公司, 于是挑了一家安保公司签约, 安保公司也以一个相对低廉的价格购买了这套安保系统。
装完后奥黛丽就跟爱德华回了酒店, 留下吉米和安保公司的人继续后续工作。
电视台记者比约定的时间早了10分钟到了。采访进行的很顺利, 没有问什么超纲的问题。本来这片也就是大男主片,女性角色真就是配角而已。他们已经采访过马特·达蒙和裘德·洛了,说节目播出的时候会把三位主演的采访剪辑到一起。
21日晚上他们就又飞走了, 这次是飞往摩洛哥的卡萨布兰卡,入住卡萨布兰卡市中心阿尔摩哈德阿特拉斯酒店。
在纽约转机, 一路睡到卡萨布兰卡,迷迷糊糊出了机场, 坐出租车到了酒店,爱德华在前台取了房间钥匙、换了当地货币,奥黛丽才有点清醒。
摸了摸肚子, “饿了, 去吃饭。”
“先把行李放上去。”坚持拖她上楼。
订的顶楼套房, 宽敞、奢华,装潢是阿拉伯风格,色彩鲜艳。桌上摆放着花束,枕头上放着红玫瑰、白玫瑰和巧克力。
“他们没有铃兰,只有玫瑰和郁金香。”
“玫瑰也很好。”她拿起枕头上的几支玫瑰,放到床头柜上。
巧克力是摩洛哥当地品牌,拆开吃了一颗,味道还不错。
“累了吗?”
“飞机坐太久了。”她扭了扭脖子。
爱德华过来给她按摩脖子,疼得她哇哇大叫。
“要不你先睡一会儿吧。”
“先吃饭。好饿好饿了。”
于是去了一家摩洛哥餐厅吃饭。
菜肴因为吃不惯,两个人都不觉得好吃,又放了太多香料,总结起来就是香味浓郁,食材本身的味道反而不重要了。
主食是手撕阿拉伯大饼,奥黛丽因为饿了,吃了大半个饼。
走回酒店的路上,在路边小店里买了几件当地传统服饰,几双有地方特色的尖头皮拖鞋,几盒线香,一个镂空花纹的熏香炉。
爱德华闻不惯这种浓郁的熏香,奥黛丽却很喜欢。
奥黛丽又换上刚买的卡夫坦长裙、皮拖鞋,顿时感觉就不一样了,满满的异国情调。又用一条长长的窄丝巾扎起金发,丝巾的两端垂在胸前,美丽迷人。
爱德华可喜欢这种换装秀了。
她特别会穿衣服,衣品好得不行,娱乐八卦周刊常年为她开设服饰搭配小专栏。当然,人长得漂亮是关键,就是穿着洞洞衫乞丐牛仔裤也是一种洒脱范儿。
“等等,还没完。”把他推出去。
再出来的时候,她眼睛画了小烟熏妆,偏蓝带紫灰,黑色眼线,睫毛浓浓密密似个小扇子。她眼睛本来就大而明亮,其实不太适合烟熏妆的,不太像她,但还是奇异的好看得不得了。
“喔!”爱德华惊叹。
“我是不是超好看?”她得意洋洋。
“美极了。”
他拉了她去阳台,指着远处的高塔,“明天去那儿。”
“什么地方?”
“哈桑二世清真寺。”
下方的城市灯火阑珊,有现代建筑,也有古旧民居。恍然有种身处天外的感觉。
凉风飒飒,吹动她头发。
他伸手轻触她脸庞,然后轻轻的拥抱她。
他们没再说话。
第二天去参观了哈桑二世清真寺。因为他俩都不是穆-斯-林,不能进入主殿,只能在外围看看。奥黛丽用数码相机拍了很多照片,存储卡带了一盒。又互相拍了很多照片。
奥黛丽其实不太上相,虽然拍出来还是很美,但真人更美。或者准确的说,硬照无法捕捉她的灵动神-韵,在电影银幕上看是没问题,只要她在走在动在说话就觉察不出,生活照和杂志照就很考验摄影师功力。
又租了骆驼去撒哈拉大沙漠玩了几天,买了带兜帽的卡夫坦长袍,裹着头巾,穿了中筒靴子。
皮肤不可避免的晒黑了。
又因为没带够饮用水,差点渴死。好在回程遇到了别的游客,买了几加仑水。
圣诞节就是在沙漠里面度过的。
一块小绿洲,一湾水泊,水边的帐篷。
风吹沙涌。
深沉的夜幕。
骆驼的响鼻声。
篝火里木头的轻微爆裂声。
随手扔进去的香料的浓郁香味。
身下摩洛哥毛毯的纹理摩擦着皮肤。
星光。
她的娇喘。
她滚烫的肌肤。
交缠在他腰间的长腿。
喊着他名字的动听嗓音。
大汗淋漓精疲力尽,如上云端。
篝火将熄。
爱德华把奥黛丽抱进帐篷里。沙漠的晚上颇冷,给她盖上毛毯,在她身边躺下,刚抱住她,就听她迷迷糊糊的说:“埃迪。”
“baby?”
她轻柔的哼了一声,贴紧他。
在沙漠里又拍了很多照片。
奥黛丽心情很好,时常笑,自己都觉得现在看爱德华的次数多到不可思议。爱德华呢,也很快觉察到她现在会多看他,以前她不会这样,她不太会把目光放在她身边的男人身上,当初对马特·达蒙就很少看他。那时他们在她的盖博山别墅玩牌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她的目光里没有爱慕没有渴望,冷静非常。
他试图在她的目光里寻找爱与渴望,又非常害怕找不到。
他们在卡萨布兰卡待了一周,又去了童话般的小城舍夫沙万玩了几天。舍夫沙万到处是深深浅浅的蓝色,奥黛丽说这是眼睛在吸氧气。这个比喻好玩有趣。
2000年1月5日,奥黛丽和爱德华·诺顿回了美国。
前前后后在3个地方玩了3周,四舍五入也算是整个月了。两个人都玩的很开心。
因为其实并没有真正经过“恋爱”的过程,honeymoon就像是双份的甜蜜,两个人都忙着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除了滑雪时候讨论到孩子的问题,他们没有再就有可能产生分歧的问题讨论过。
奥黛丽会跟他说未来的安排,读书、训练、开发项目,这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家庭生活”,她根本没想过婚姻生活到底意味着什么。
爱德华的策略就是这些都可以推迟到稍后再说。
继续读书?好啊,没问题,谁还怕有个博士老婆不成。
加强训练备战奥运?更没问题了,我老婆会代表美国出赛,想想就很带劲!
他们在洛杉矶待了几天。新居的家具电器都已经备齐,都是爱德华拿的主意。奥黛丽跑了几处房子,把保险箱里的东西都拿了过来。衣服和常用的东西早就让吉娜装箱搬到新居,车库和客厅都摆满了纸箱,爱德华是相当的目瞪口呆,两个人拆箱子整理东西就花了两天时间。
奥黛丽的东西不少,特地叮嘱他装了一个大保险箱。哈肯王储送的复活节彩蛋、蛋白石王冠,吉米家送的一套金手镯,20根金条,爱德华送的3只宝石手镯、蓝宝石订婚戒指,结婚那天收到的威廉王子和彼得·菲利普斯送的一副小尺寸的莫奈真迹风景画;不太多的一些珠宝首饰;
很多法律文件;然后是各种现金,美元英镑欧元,大概总值6万。
爱德华都愣住了,不知道她放这么多现金在手边干什么用。
没什么,就是觉得一叠叠的现金有手感很满足。
还有金条,20根金条有700多盎司,时价大概是将近300刀1盎司,20根金条就是将近20万刀了。
没什么,金条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就是图手感。
莫奈真迹先是放在保险箱里,后来又拿出来挂在床边的墙壁上。
又去把在摩洛哥拍的照片挑了几张冲印不同尺寸,挂在客厅和各处。
衣服收了两天终于收完,挑出一大半,叫吉娜拿走,清洗好捐给庇护所。她没有什么昂贵的礼服,很多平民服装,朴素得不像话。鞋子也不多,质量都很好;特别喜欢各种帽子,每年都买很多。
忙了几天,吉娜过来问她,《天才雷普利》的宣传活动她还要不要去。
《天才雷普利》12月25日正式上映。之前她是度蜜月去了,就拍了一个采访,虽说演员有拒绝后期宣传的权利,但又不是跟制片公司或是谁撕破脸,工作还是得好好做。
虽然主要宣传集中在马特·达蒙和裘德·洛身上,可放着奥黛丽这样的新闻发生器不用,显然是浪费。
之前因为都在谣传奥黛丽以后不拍电影了——她3月底到现在大半年没有拍片,也没有新的片约——很多人都把这片当成她息影作(其实还有一部,只是悄默默的被人忘了),纷纷跑去影院看她。
3个人——很多时候是4个人,还有凯特·布兰切特——到处去做宣传,有时候是裘德·洛和奥黛丽,有时候是马特和奥黛丽,有时候是马特和凯特·布兰切特。
再见到奥黛丽,马特觉得自己的演技好到必须拿个奥斯卡了。
他很有风度的恭喜她结婚了。险些开口问她“好吗”,没有问是因为显而易见的她很好,好得不得了。
他妒忌得快要疯了!
直到他在报纸上看到她手指上的蓝宝石戒指,才知道他俩订婚了。他原本以为,她对待爱德华·诺顿会像对待克里斯蒂安、对待别的男伴那样,不过是“睡过”的关系。他根本没想到爱德华会跳过恋爱,直接求婚,也没想到,求婚居然成功了。辛西娅自杀就医,他和阿弗莱克们想办法拖延了时间,没让记者及时报道这事。他打电话通知奥黛丽,他知道她不会给任何前男友打电话哭诉,她只会打电话找她的律师。这样等她回到纽约,他就可以陪着她、抱着她、安慰她,吻她,做她的依靠。
结果,爱德华就是能及时出现。
这简直是当场给了他一耳光。他不管做什么都像是在做无用功,多可笑!
他试着从爱德华的角度去想这件事:奥黛丽缺乏的是什么?她缺乏的是“push”,他当然知道。但这个“push”的力度要非常合适才行,他一直就害怕他使用的方法不对,所以一直不敢逼她太紧。之前因为他逼急了她,就被她变EX,不管她说的多么冠冕堂皇,其实就是觉得他追问她“爱”这个问题让她心烦苦恼,所以她干脆的跑了。
但爱德华为什么就能成功?
他真的想打自己一耳光了。
是不是干脆放开一切小心翼翼,直击她的本心,反而可以逼得她认真考虑他的爱情?
爱德华·诺顿,这个人太聪明了。他也是个聪明人,聪明人都有个恶习自视甚高,爱德华也有这个问题,但他们在奥黛丽面前通常是被碾压的一方。他原本以为爱德华不会喜欢奥黛丽这种在某些方面过分聪明过分自主的女孩。
可他错了。
他都不知道他俩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是《美国X档案》首映?
还是那次《周六夜现场》?
或者是《危险性游戏》首映式?
他们居然接触过这么多次,而他居然没有及时发现蛛丝马迹。
就该像裘德·洛说的,她还是个kiddo,就是要经常出现在她眼前,让她天天都看到他、时时想着他,潜移默化,循序渐进,宠她疼她,让她爱上他。
他太轻敌了,对奥黛丽的审美观没有把握清楚,也对爱德华不够了解。他没把爱德华当情敌的最大原因是他不符合奥黛丽的审美,他就不是美貌挂的。爱德华能成为奥黛丽的男伴他都觉得很奇怪了,以为她是寻求新鲜感,天知道她不选好莱坞那一堆堆的英俊青年,怎么选了一个外表绝对说不上醒目的男人。
果然反常就意味着这事不对。他醒悟的太晚了。
宣布订婚后,他就失去机会,不可能真的跑去硅谷向她求婚的。奥黛丽的飘忽的底线虽然他一直弄不太清楚,但订婚肯定是非常慎重的考虑,能让她答应订婚的男人真的是英雄。
F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