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噬血体

叶清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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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2章 噬血体

    “不用,我背着你快一点。”叶欢没有丝毫减慢脚步。

    他倒不是心疼谭颖,他只是不想耽误时间,要是按照谭颖的速度,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达九泉。

    他现在只想快点到达九泉,然后前往川西的原始森林。

    听到叶欢的话,谭颖也不再说话,她知道,像叶欢这样的特种军人,心中的信仰坚定,所以都很固执的。

    她安心地趴在叶欢的背上,心中对叶欢这个特种军人敬佩万分。

    不知不觉,叶欢又加快了一些脚步,一个时辰后,终于看到了九泉的城镇。

    真不愧是边境中的城市,九泉的确很落后,所谓的城市也不过是一些普通的低矮楼房,看上去破破旧旧的,看不到一栋高楼,就华夏三四线的偏远区县差不多。

    “好了,就在这里别过吧,我还有事情要做。”叶欢已经放下了谭颖,直接说道。

    “啊!好。”谭颖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到了。

    她一直沉醉在叶欢的气息中,竟然不知不觉就到九泉了。

    一想到两人就要分别,谭颖心中竟然有些不舍,这么一分别,也不知道两人还有没有再见面的机会。

    “那个,叶欢,不如我们留个电话吧。”谭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要男生电话号码。

    “好。”

    叶欢也没有犹豫,给个电话号码也无所谓,他只想快点离开。

    叶欢拿出手机,准备和谭颖交换号码。

    “啊,你这是——”

    谭颖一下子愣住了,因为她看到了叶欢手中的手机。

    那是一块洁白无瑕的手机,如同一块玻璃般透明,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炫酷无比。

    这是华语集团的手机!

    谭颖一下子震撼了,这是她第一次亲眼见到华语集团的手机。

    作为一个记者,她早就在网上见过了华语集团手机的照片,就是叶欢手中的手机这个样子。

    透亮,洁白,看不到任何零件。

    华语集团的手机到现在也只在华夏售卖过两次啊,而且第一次一部没有卖出去,成为天大的笑话。

    当然,这后来也成为许多嘲笑华语集团的网友最大的讽刺。

    这么算下来,华语集团的手机,只有一万台流传到了市面上,十分珍贵!

    虽然华语集团卖的一万块,可是黑市上早就炒到了十几万,因为欧洲市场的就是一万欧元起卖,还有无数人追求着。

    “这是华语集团的手机,你怎么会有?整个华夏都有一部啊,听说全部都流传到上层社会去了,你居然抢到了。”谭颖惊讶叫道。

    华语集团的手机太火热了,太受欢迎了,尤其是在上层社会,简直成了身份的代表。

    和普通人一样那个双星或者水果手机怎么体现他们的身份呢,可是华语的手机就不一样了,绝对的高贵特别。

    而且听说华语手机还分了“天地玄黄”,现在还只是最低级的“黄”级手机。

    想到这里,谭颖忽然发现,叶欢的手机上竟然有些不同,他的手机上没有那个华语集团的“黄”字。

    “好了,快点把你电话给我吧。”叶欢才懒得和谭颖解释,微微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华语的手机都是他设计的,为了方便,他肯定会用自己设计的手机。

    不是为了炫酷装逼,这手机是他特别制作的,有不一样的功能。

    “哦,哦,好!”谭颖也看出了叶欢好像真的有事。

    她以为叶欢是神秘部门的特种军人,肯定是有特别的任务要执行,自己的确麻烦他太多了。

    两人交换了电话之后,叶欢也不再啰嗦,转身就准备走。

    叶欢刚刚抬脚,却立马停住了。

    因为,他看到一个孩子,一个在路边乞讨的孩子。

    “叶欢,你怎么了?”谭颖看叶欢要走,但又停下来了,奇怪地问道。

    叶欢没有回答,直接走到那个孩子面前,打量这个在路边乞讨的孩子。

    谭颖也跟了过来。

    这是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孩子,身子单薄,很明显的营养不良。

    最关键的是,他只有一只左臂,他的右手,齐肩而断。

    他跪在地上,微微低着头,面前摆了个破碗,一言不发。

    “好可怜的孩子,叶欢你要帮他吗?以前我在青城当记者调查过,这种在路边乞讨的孩子,一般都是有组织控制的。他们故意把这些孩子弄成残疾,然后在路边乞讨!”

    谭颖怜悯地说道,她曾经摸底调查过,那些人的手段简直太恶心了。

    没想到在九泉这种边境地带,居然也有这种人!

    叶欢蹲了下来,轻轻摸在这个孩子的头上,这个孩子身子微微一颤,显然有些恐惧。

    “别怕,跟着我,就没有人能够伤害你了。”

    叶欢不是个好人,他不喜欢见义勇为。

    他走过来,不是想要帮助这个孩子,是因为这个孩子,和普通人,有所不同。

    不凡!

    太不凡了!

    他的不凡之处,即便是让叶欢,都怦然心动!

    因为他的体质,和叶欢一样——噬血体!

    噬血体,天生的杀戮体质,为杀而生,修炼天赋绝伦,把杀戮当做修炼,在杀戮中成长!

    叶欢便是其中的代表,他的一生杀戮无数,无数修士死在他的手上,尸山血海中,他练就了嗜血丹,最为宇宙中赫赫有名地杀神。

    噬血体百亿人中无一,叶欢万万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到了噬血体。

    噬血体,先天灵体,这些都是宇宙中最顶级的体质,偌大的宇宙中,星球大陆无数,都极为罕见,而在地球上,他居然同时遇见了。

    叶欢忽然心头一跳,他意识道,或许地球不如他想象中那么简单。

    不然不可能在这小小的偏远星球上,出现那个如此顶级的体质。

    叶欢暂时也不去多想,这个孩子他必须带走,噬血体,不能就这样平凡地老死在地球上。

    就在叶欢拉住这个孩子的手臂,想要把他拉起来的时候,一个严厉地声音突然响起。

    “站住,你是什么人,给老子放开他!”

    叶欢没有回头,他神识早已经发现了这个男人,是在看管这一片乞讨的孩子的。

    他没有回头,直接反手一枚铁钉飞出,“唰”的一下,洞穿了那人一只手臂。

    见到这一幕,那个孩子的眼睛却是微微亮了起来,这是一丝希望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