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先天优势

冬初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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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回倒腾下来,他能赚小一万,买个不大不小的院子,是妥妥够了。

    虽说好多人都是几十口子住一个大杂院,但这是后来分的。

    也有许多人是祖上传下来的院子,一进两进的也不少,而且很多还有前店后家,是有产业的。

    这些房子,以后可都值老钱了。

    现在几千块钱拿下,赶上灾荒年还会更便宜。

    等个几十年,那升值可都是几万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划算的买卖了。

    反正易云有系统,从里头兑换宝物,让他一家都长寿,活个一两百岁一点问题都没有。

    “也不知道,以后能不能遇到这个时空的我······”

    躺在床上,伴随着胡思乱想,易云陷入了梦乡。

    翌日清晨,照例早起上班。

    就算是不愁吃喝,就算是有了钱,也不能偷懒,照样得按时上下班。

    “云哥,早啊。”

    易云骑车还没走出多远,便看到于海棠从路边蹿了出来,当即纳闷道:“你怎么在这儿?”

    “嘿嘿,我过来买早餐,刚好顺路。来,给你买的包子。”

    自轧钢厂为起点,于海棠的家跟易云家几乎是两个方向,这个顺路,顺的可是够远的。

    不过易云也不是直男,并没有拆穿,接过包子,当着她的面大口吃完。

    见他吃的香,于海棠满心欢喜,顿时觉得早起跑过来也值了。

    “上车。”

    姑娘坐在后座,男孩儿在前面骑着。

    男的帅气,女的靓丽。

    于海棠几次想要搂住易云的腰,伸出手又缩回来,还是不好意思。

    他虽说要大胆一些,但有些举动,还是被时代所不允许。

    未来男女可以大街上亲吻,但这个时候就是拉拉手可能都会被人说闲话。

    每每想到如此,于海棠都有些气恼。

    尤其是看易云越发帅气,每日看得却碰不得,就恨不得能赶紧结婚。

    “云哥早啊!”

    “早。”

    “云哥儿早啊!”

    “早。”

    “易神早上好!”

    “早。”

    “······”

    现在易云已经成了轧钢厂的名人。

    虽然是播音员,不用露面,但经过厨神争霸赛那天之后,厂里的人基本都认识了他。

    之后每天去食堂打饭,上下班露面,都会有人议论,渐渐的,也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因为他的播音内容有趣,声音又好听,时而还会自唱歌曲,厂里的同事小到十几岁刚成年的,大到叔叔阿姨辈儿的,都成了他的粉丝。

    见了面,女的叫他云哥,男的叫他易神,岁数大哥的或叫他云哥儿易哥儿,或是直接叫小易小云。

    当然,还有些自来熟的,也会跟着后厨一样,见了他俩,直接叫易哥易嫂。

    本来总有小姑娘跟易云打招呼,于海棠心里还有些吃味,可听到别人喊她嫂子,她还是在心里暗暗窃喜。

    随即看那些女的也不吃味了,反而很骄傲,很自豪。

    毕竟她们喜欢的男人,现在可是驮着自己!

    易云是个守时的人,下班守时,上班也同样守时。

    他要早些准备,到了整点好播放清晨的内容。

    因为他习惯提前一天就把第二天的工作内容准备好,所以演播时,一点都不赶。

    内容方面,都是套好了公式,然后再填上内容的,相对容易一些。

    每天的内容,当然是不能重复的。

    每天创作新内容,而且为了更多的粉丝值,一天要演播好多次,这种创作量,可以说是很恐怖的。

    他也算是给宣传科的同事带来了“不良风气”,因为他开了头,之后其他人一旦接班,也不能比他少。

    过去,一天只需要按照惯例播放一次相关通知,偶尔有一些创新即可。

    可自打易云来了之后,以后一天这三五次是少不了了,而且次次都得创新。

    直接就把播音员这个肥差的起点,定的非常非常高。

    他是因为是穿越来的,接受的信息比较多,只需要按照一个模式照搬即可。

    就算是创新,也比其他人更容易。

    毕竟看的太多,听的太多了。

    别人的积累量根本就比不过他。

    而且这个年代娱乐项目匮乏,即便是很简单的段子都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那些东西对易云来说一抓一大把,可对别人来说就是抓耳挠腮搜肠刮肚,都不一定能有那个效果。

    更何况,易云的声音素质,是其独到的优势,没有人能比得了。

    拟声技能的加成,直接让他对声音的控制达到了MAX!

    这代表,他不光可以播音、说书、唱歌,甚至可以一人分饰多角,无缝衔接!

    一个人就能顶一群人。

    这谁比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