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小山村

十块腹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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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这次的云顶天宫之行可能就要见真章了,所以李言他们这次的准备十分充分。除了各种最顶级的登山设备之外,各种冷热兵器是一应俱全。

    至于进山路线,现在已经知道云顶天宫确切位置之后,众人早就制定好了更加完美的进山路线。

    上一次吴邪他们能够找到云顶天宫,还多亏了陈皮阿四这个经验丰富的老元良镇得住场子。

    在陈皮阿四的统筹指挥下,再加上一系列的机缘巧合,吴邪一行人才算磕磕绊绊的到了云顶天宫。

    而这一次,跟随大部队一起来的,同样有个老元良,那就是九叔。九叔今年已经八十多了,但看他的体格,倒是要比陈皮阿四更加的健壮。

    按照文才和秋生的说法,别看九叔年纪不小了,但是这些年他一直用秘法调理身体,所以他的身体一点不比二十露头岁的小伙子差。

    而且九叔最近这些年爱好爬山锻炼身体,所以对于爬山这种事情,他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话虽这么说,但考虑到这次要去的可是海拔好几千米的长白山。在那常年人迹罕至的雪山上,一般人可承受不住那样恶劣严酷的自然环境。

    就是一路遇不到什么风波,那里也是挑战人类极限的所在,更何况谁也保证不了自己不遇到什么意外状况。

    所以那种程度的爬山,跟九叔之前为了锻炼身体的爬山可不是一回事。所以九叔最好还是慎重考虑一下,毕竟真到了雪线之上,那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没想到九叔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的体格绝对没问题,而且对付僵尸,他的两个徒弟还不是很能让他放心,他还是亲自去压阵比较好。

    这一下众人才没有反对,毕竟要真是盗墓也就罢了。但这次去可不是盗墓的,而是去探寻九阴尸地的。

    而九阴尸地又恰好跟僵尸异变有直接关系,所以这次去,大概率免不了跟僵尸打交道。

    胡八一和吴邪他们倒斗多年,虽然没少跟僵尸打交道。但因为九阴尸地而生成的僵尸,跟以往古墓里的粽子可不一样。

    对付这种新奇僵尸,吴邪和胡八一他们都没有经验,甚至他们加一块也不见得比九叔更有用。

    因此,有九叔这样一个驱魔高手坐镇,也是最为稳妥的办法。所以,众人也只能顺从九叔,带着九叔一起来到了长白山。

    如此一来,所有的行动人员就确定了。除了李言之外,胡八一、王凯旋、雪梨杨这三个“鬼吹灯三叉戟”尽数前往长白山。

    丁思甜虽然经过历练,能够应付凶险的行动。但她毕竟没有真正下过古墓,带着她多半还是累赘,所以就把她留在了四九城。

    胡八一和王凯旋虽然人到中年,但身体素质一点没有下降。甚至他俩的身体素质,比吴邪这种小年轻都要好,自然是要跟着一起去的。

    雪梨杨是从军事学院毕业的高材生,这些年来虽然很少下斗了,但却从未放弃锻炼。甚至这些年来,她频繁尝试极限运动。

    徒手攀岩、蹦极、跳伞、深潜、滑雪之类的极限运动,雪梨杨是驾轻就熟。爬雪山这种事情,她都算是专家,自然也要跟着一同前往。

    最关键的是,按照胡八一的说法,摸金校尉办事是和则生,分则死。所以只要是探险,鬼吹灯三叉戟就必须一个都不能少。

    除了鬼吹灯三叉戟之外,九叔已经劝说好了众人,所以九叔和他两个徒弟这个驱魔三人组也是一个不少。

    剩下的盗墓笔记群雄当中,除了吴邪、闷油瓶、胖子这铁三角之外,小花、黑眼镜以及刚复活的潘子,也是一同前往。

    唯独霍秀秀,她毕竟是大家闺秀,而且她去了也不一定能帮上什么大忙,所以就也留在了四九城。

    就这样,老中青三代十二人,外加一只猩猩,这个当今世上最顶级的盗墓驱魔组合,刚一下车,就引起了不小的注意。

    深山中的小山村,可能一年也见不到几个陌生人。突然间来了这么多生面孔,而且其中还有一只黑猩猩,村民们还以为是来了耍猴的。

    很快,尹老板在东北盘口的伙计就从村口跑了过来。这哥们最近这段时间一直在这里踩点呢,蹲在这与世隔绝的山村这么多天,哥们都快疯了。

    李言一行人被他带着来到一排民房前。那是两户连在一起的民房,加起来总共有八间屋子。

    一行人舟车劳顿的,进屋之后放下装备就各自找了个地方坐下休息。随后尹老板的伙计,便跟大家伙介绍他调查到的情况。

    大约是五天前,村里三个猎人一同出门打猎,在山里碰到了一只大野猪。山中的野猪可不简单,那可是绝对的凶恶野兽。

    一身的长毛跟钢针似的,而且力量极大,脾气极为暴躁。一般人见到之后都得躲着走,不然很可能就丢了小命了。

    当然了,这东西一身的肉,搞到之后那可够三户人家吃好久的。于是三个猎户下了狠心,决定把那头大野猪带回家给老婆孩子吃顿猪肉白菜饺子。

    但野猪这东西,你要弄死它可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三人设下陷阱,并成功把野猪引得中了陷阱。

    那是咬合力极强的捕兽夹,捕兽夹上绑着铁丝,铁丝另一端连着一块大石头。这样一来,野猪踩到捕兽夹吃痛,便会发狂。

    野猪发起狂来十分恐怖,这时候四周要有什么活物,也都是要遭殃的。所以三个猎人,只能先远远躲着。

    等野猪发狂够了之后,它还是会选择离开。但这时候它脚上夹着捕兽夹,捕兽夹上面的铁丝还拴着大石头。

    野猪每走一步,捕兽夹就会刺痛它的神经。同时石头的重量会牵动捕兽夹的利齿刺进野猪腿里,让它腿上的伤口撕裂的更大,流血更多。

    最关键的是,大石头的重量还会消耗野猪的体力。野猪愚蠢,只要有疼痛刺激,它就停不下脚步。所以用不了多久,野猪就会失血过多外加体力耗尽。

    三个猎人就这么远远追着野猪,谁知道那野猪竟然跑了许久也没被耗死。到最后三个猎人看天色已经晚了,同时野猪也已经快到极限了,便决定主动过去结果了野猪。

    可谁曾想那野猪的生命力远超他们的想象,他们刚一靠近,还没动手呢,野猪就发力朝他们狂奔而来。

    一瞬间,三个猎人反倒被野猪追着到处跑。这一跑,也没什么方向,胡乱的就跑了一山坡下。

    此时三个猎人已经没力气了,可身后的野猪还穷追不舍。然而就在他们以为今天要被野猪拱死的时候,身后的野猪竟然停下了脚步。

    三人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就感觉四周升起了浓雾,同时不远处传来了“嘭嘭嘭”十分有规律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