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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
长发如此飘逸,当时用的海飞丝吧!
当她发来一张少女时代留长发的照片,我作出了如上评价。
她回了一个捂嘴的表情。
这张照片我点了保存,后来经常翻着看,当时她穿着天蓝色的运动装校服,靠在一堵石墙上,长发流苏,笑得舒坦。她背后半人高的石墙后面是一片绿茵茵的草地,再远处有几棵正开花的夹竹桃。十年前的照片了,她说。
大概是缅怀过去的情绪互相传染,我们越聊越深入,半夜我还做了一首诗送给她:
龙姗是个乖娃娃,
眉清目秀像朵花;
站在花丛比花艳,
枝头春蕊正待发。
她评价为:破诗!
......
我知道我快得手了,按照我和龙姗微信聊天的尺度,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坦诚相见,深入交流。可是第二天,她三岁的儿子生病了,我也不好过多强求,还不住安慰她赶紧去照顾小朋友。
二、
我小时候生活的村子,被一条河从中间一分为二,这条河平日里河水清浅,细小温顺,绕过乱石滩缓慢流过,我睡在家里也能透过窗子听到溪流的淙淙声。春汛秋洪时节,河水猛涨,将石头全部淹没,发出吼叫声,无论水声多大,我都能睡的很好,小时候没有让人难以入睡的事情。今天,这条河又蜿蜒入梦,醒来时,听到的却是风扇的声音,除了风扇的声音,还有清脆的鸽哨划过淡泊天空的声音,柳树上蝉声聒噪,热风透过生铁铸成的漆黑色窗栅吹动窗帘钻进屋内,太阳光穿过窗帘的缝隙,将一道狭长的光芒斜照在水泥地上。
孙建国和庞淑华都已去上班,一睁眼,我看到床对面的墙上贴着一幅画,叶倩文站在墙壁上的画中,脚下踩着《潇洒走一回》的歌词,画面定格了她妖娆的眼神。躺在青竹编制的凉席上,身体发生了奇妙的变化,我穿着一件短裤冲到客厅,喝掉一大杯凉水。
孙建国和庞淑华大概都不喜欢看书,在家里翻箱倒柜找了半天,只在孙建国的卧室立柜里看到一本《家庭健康指南》,这本书在就在他们卧室立柜最高层的格子里,我拖过一把椅子准备去拿那本书,惊到了窗台上一只灰鸽子,鸽子扑楞一下飞走了。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是一本线装书,漆红色的封面,有立起来的一元硬币那么厚。当我拿起书时眼睛的余光瞟到了那一本书背后躺着一盒黑色录像带,我决定把录像带也拿出来,一边看录像一边研究这本书里的内容。反正现在家里就我一个人,我可以为所欲为。
《家庭健康指南》里的重要内容一笔带过,其它部分了无生趣,但录像带里的情节变得精彩起来,十四寸的黄河彩电播放着一部香港电影,我看得目不转睛......毛孔缓缓张开,一身冷汗,陷落于失重的感觉中,觉得世界虚无。
前夜熬夜看电视,睡得很晚,起得也晚,天花板上拴在电线上的白炽灯在轻轻摇晃,楼下的巷道里传来一声尖锐地叫卖:油条、稀饭,我才觉得肚子饿了。
我还没有洗脸,用凉水冲一下算了,刷牙缸掉地上摔掉了一块瓷斑,我摸了一下掉瓷的地方,把它转向靠里面的地方放好,然后把书和录像带放回原处,换上衣服去厨房吃了他们留给我的米粉。多年以后我再一次看到那部香港电影的时候,仍然觉得精彩。
吃完米粉已是中午时分,太阳比早晨更猛烈地炙烤着大地,整个红兴市热浪滚滚,世界整齐划一的发亮,亮到炫目。我走过三层幽暗的水泥楼梯到小卖部买了一袋冰棒,回来把风扇调到最大又躺在凉席上。我嘴上叼着冰袋打开电视,又开始看录像,短时间内学会了那台旧录像机快进、暂停等功能。
三、
橘子岭小学由以前的大队公社改建而成,从学前班到六年级,每个年级都只有一个班,每个班有三四个十学生,操场就是以前的打谷场,场边还留着一个石碾子,碾子旁有一棵两人合抱那么粗的白杨树,树杈上挂着生产队召集大家干活的铁铃铛,有一只牛头那么大,拉动铃铛时的铁击声,就是上课铃声。有一天,晚自习的铃声响过不久,我做完作业在草稿本上画骷髅头,画几笔还得抬头瞄一眼老师有没有出现在教室门口,却看到了坐在第二排正在挖鼻孔的王兰香,她挖完鼻屎还在手上仔细端详了一番,像打仗时从鬼子身上缴获的战利品,端详完毕她把鼻屎抹在了桌膛下面。在那一刻我彻底对她死心,难过了一节晚自习的时间。此时许婷已经是我的同桌,她长相乖巧不爱讲话,跟王兰香一比,我觉得不如喜欢她算了,反正王兰香不讲卫生,于是今天把她画在我们中间的‘三八’线‘不小心’擦掉,明天又用小刀把她的橡皮切成两段,即便现在见了我,我猜她还是会脸红。
当我在炎热的夏天专心致志研究录像带时,还会想到民风淳朴的橘子岭,以及冬日里雾气飘荡的山丘沟壑,现在我对这个地方的称呼已经从家变成了老家,这个暑假结束了,我将不能经常见到爷爷奶奶,还有王兰香和许婷,心里有点失落。后来我写作文的时候,经常写到橘子岭,有一篇被当作范文在课堂上念过,钢厂子弟中学那群分不清麦苗和韭菜的同学们很是羡慕我曾经的生活。
要是在橘子岭,这样的好天气我应该和毛秆儿、张蛋儿他们几个一起在石南河里游泳,游累了就趴在岸边的石头上晒干,晒干了又游,仿佛永远不知疲倦,一个夏天后背晒得黝黑,要脱掉两层皮。
在更小一些时候,我们曾站在河边的花岗岩上比赛看谁尿的更远,我可以尿出一个台湾岛那样的形状,毛杆儿却常尿出日本地图将我比下去。
再后来,我们又经常比赛在水里憋气,我一个猛子扎入最深处,开始和毛秆儿比,这家伙比我高一个头,只要是水下憋气一定要和我分个高低,我曾听张蛋儿说毛秆儿喜欢许婷,这简直是上天给我安排的对头一样,因此入水前我深吸一口气一定要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一般情况下我也就能憋一分钟左右,我在清澈的石南河水中睁开眼睛,毛秆儿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抱着一块石头防止浮上水面,一分钟的时间早已过去我们俩都还在水中互不相让,我丝毫没有憋得难受的感觉,今天真是发挥超常。
又过了好久,我觉得这样太无聊了,决定浮出水面。这一浮不要紧,我穿过水面并没有停下,而是扶摇直上漂在了空中,也已经不在石南河而是橘子岭,在爷爷那座房子我平常睡的那间,奇怪的是我漂在空中,床上还躺着一个我,周围有一圈人在参观,带着悲伤的表情。
难道我死了!现在漂着的是鬼魂!
我瞬间惊醒!醒来眼角挂着泪珠,浑身湿透,手脚冰凉。13岁的夏天我想到死亡这回事,意识到一旦某个人死了,他就化为尘埃,与世无干。那时候我年少无知,无法想象人的一生有多短暂,就突然想到了死亡的事情,而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这个樊篱,想到无法逃脱,我的心口像藏着一块寒冰,无法融解。死亡是一个旋涡,能同时终结喧嚣和寂寞,我还没喧嚣过,很害怕终结。
上午我才无师自通学会了那么愉悦的体验,下午就要接受人都要死亡这么残酷的事情,一个多礼拜我都没缓过来,一直沉浸在对死亡的恐惧中,这件事成为我少年时代一个硕大的烦恼,存续了很久。这一周,每天孙建国和庞淑华一出门我就潜入他们卧室,拿出录像带来观摩,完事后又给他们放回柜子,接着就一直看电视,那时候可以收到两个电视台,我就换着看坚持不出门,连广告也不放过,电视看得恶心了就翻武侠小说。
四、
这样过了一周,孙建国那天出门前一时冲动掏出五十块钱:今天没给你留饭,你自己下楼去吃点吧。
最近我从孙建国的录音机里学会了唱墙上画中的那首歌:“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哼着歌按照孙建国交待的路线,我出了红砖居民楼和小胡同走到下马巷沿着巷子到了一家粉店门口,小吃店上书四个大字“黄记粉店”。店面很小,只摆放着四张漆黄色的桌子,每张桌子上有两三位食客正在用餐,一位穿着白褂子的中年胖子站在锅前熟练地烫粉、加料,立在旁边旁边挂着围裙既是收银员又是服务员的胖妇人应该是她老婆。
一阵香味扑鼻,我走上前去:“一碗米粉。”老板娘接过钱找零示意在里面找个地方坐下。我进去后和另两人拼桌面朝外坐下,老板娘端上粉重重放在我面前:“筷子在那边。”她一指桌上的筷子篓。
我低头看,水泥地板上糊了黑乎乎的一层油泥,我的人字拖正踩在这地上,我又转移视线拿起一双筷子,在筷子上发现没冲掉的韭菜沫子,我把沾着菜沫子的筷子放回去换一根,准备开吃,他们家服务态度也不咋地,但粉的味道相当不错。
正吃着粉,突然发现我对面先前吃饭的人已经走了,不知什么时候坐了个年龄跟着我差不多的姑娘,她紫衣白裙,如同一朵清秀的蝴蝶兰,杏仁状的眼睛清澈明亮像太阳照在水面上。看样子她不会主动跟我讲话,我也不打算跟她讲话,于是一边吃粉一边偷偷瞄她,她的粉还没有来,被我看得不好意思眼神迈向一边把筷子拿在手里边,我赶紧低下头继续吃粉,速度明显慢了很多,吃相也斯文起来。
紫衣姑娘能在这里吃早点,莫不是就住在这附近,我下半年就读的钢厂子弟学校在下马巷的另一头出去右拐不远,有没有可能我们会在学校遇见……年轻的一个好处就是有无限种可能,像鸟儿飞进树林里,有无数的枝桠可依。一碗粉的时间刚过,我已经在大脑中已编出半生的剧本。
出了小店门,我并没有远离,而是站在一处门头低矮的书摊前翻看那些已经卷角的武侠小说。眼睛时不时地盯着小店的方向,我的行为现在像一个正在执行跟踪任务的特务,想到跟踪任务我不由兴奋起来觉得要演得更像一点,于是用剩下的钱租了一本《神雕侠侣》。
紫衣姑娘出来后朝着下马巷的另一头走去,我扶了扶眼镜保持在一百米开外。没过多远她拐进旁边的胡同里,等我上前时她已消失不见,那是一条死胡同,胡同里也是几栋居民楼。
下马巷两旁种满了法国梧桐,硕大的树叶给街道带来清凉,我步伐轻快,像匹快乐的小马,穿过梧桐摇曳的斑驳树影,走在热气蒸腾的水泥地面上,这是早晨九点零八分的下马巷,我每一步都走在盲道凸起的棱角上。
这个暑假我主要干三件事:看录像带、看武侠小说、在路口等一同吃粉的紫衣姑娘,然而却再也没有见过,我渐渐忘记她的长相,只记得紫衣白裙。直到九月一号,庞淑华领着我去钢厂子弟学校报道,办好手续后我被要求在全班同学面前做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孙丙岩,我喜欢游泳和看小说,以后请大家多关照。”
一阵稀啦啦的掌声过后我抱着书包忐忑地坐在了第五排的空位上,我刚坐下第二排有个小姑娘回头看,于是我又见到了紫衣姑娘。那一年的她还没有正式发育,身体的轮廓还未显现,婴儿肥的脸蛋像熟透了的红苹果。
班主任讲完了话,一名戴着眼镜穿着粉红色长裙的女老师走上讲台用流利的英语跟大家打招呼,于是我的初中生涯在listentome和howareyou中开始,我记得那一天有一只黑色的蚂蚁溜达到我的白色课桌上四处张望,我用笔尖在蚂蚁前面挡着它,绕了几圈后我觉得没意思就放它走了,这只纯黑色的蚂蚁,有六条腿,两只触须,有一厘米那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