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联姻(十三)

荫翳居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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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人回去之时,张德开开并州所骑乘的马匹没有更换,人都需要休息,更何况是马?

    这样一来,行进的速度也是大大地减了下来。

    所幸的,一路上都是修缮平整的官道,不像一些乡野小路一般难走,马车行进在上面也不咯得慌。

    张德开从马车的门户之中探出脑袋道:“杨拾遗,今天怎么不讲故事了?”

    前些日子闲的没事,杨帆就在马上给伯符讲了几个故事,这两边护送的军士本就默默地行进着,听到杨帆说的故事到也新奇,心中暗自想道读书人就是读书人,见识比起自己这些个大老粗来要大上许多。

    “张公公,不知道您想听什么故事?”杨帆催促着马赶了几步道。

    这一个“您”字给足了张德开面子,听得倒是舒服,面色缓和地说道:“杨拾遗的故事倒是新奇,昨日不是讲到那什么召唤师,咱家就喜欢听那个。”

    杨帆笑笑道:“张公公说的是《末世之黑暗召唤师》吧。”

    “对,对,就是这个。”张德开顿时来了精神,“昨日我记到杨拾遗说到那一个什么虫子,足有一间屋舍那么大,甚是吓人。昨个晚上,吓得咱家差点作了个噩梦。”

    “呵呵。”杨帆不回答,只是笑了笑。

    听了要怕,不听你又不舒服,这不是犯贱是什么?

    张德开哪里知道杨帆心中所想?又说道:“杨拾遗,你说这世上真有这么大虫子?如果真要是有,那岂不是要吓死人?”

    杨帆只觉得张德开说得好笑,这虫子不过是作者心中所想象出来的,世间哪里会有,就算是基因突变,也变不出这么大的一只虫子,你还以为是怪兽?

    杨帆扬声道:“张公公,这世上哪来这么大的虫子,要是有,那也是虫子中的大王,就像那山寨的头头一样,有着几千几百的小虫子伺候着,哪里会出来找罪受?”

    “妙极,妙极。”张德开抚掌道,“要真是没这虫子,咱家也就放心了。”

    不管什么时代的人,猎奇的思想都是一样的。不然也不会有什么狐仙,酒中仙一样的传说。

    “它的头颅被凿开了一个两米长的伤口,一根骨爪子又被杨安齐根砍断,身上还挨了李佳玉几十道神罚之雷,即便它有着准传奇级的防御,也远远吃不消要说不受重伤肯定是不可能的,只不过刚才凶性暴涨,是以才没有当场发作而已……”

    “那东西死了吗?”张德开听得杨帆讲到紧要关头,自己的声音也变得有些颤抖。

    杨帆顿了顿,继续说道:“就在丧尸暴龙兽因为重伤而难受得浑身僵硬,没法动作之际,蓦然间,海水竟然掀起了一波足足十米高的海浪,冲天而起,从半空中倾泻而下,就像是九天银河的帘幕,当头就将李佳玉、杨安两人盖头吞没……”

    “我的乖乖,这数十米高的浪,咱家辈子还没见过。”张德开见杨帆不理会自己,知道自己打断了杨帆的故事,心中有些惭愧,讪讪地说道。

    “数十米的浪怕是只有前世的钱塘江潮,或是海上才能比拟了吧。”杨帆正要说话,却见眼前一片开阔的平原。

    张德开欣然道:“到了,马上就要进城了。”

    “这就是皇城?”杨帆还以为是路途之中的某个州郡,没想到是楚国皇城。

    “可不是吗?”张德开掀开马车的帘幕,站在车辕上,深吸了口气说道,“等会咱家先回去复命,杨拾遗想必也没来过皇城,那就先找个地方住下,回头知会咱家一声,明个再进宫面圣。”…,

    “全凭公公做主。”杨帆在马上朝着张德开一抱拳,现在人生地不熟的,这次大婚收的礼钱还是有一些,要想在皇城买个宅院,也不知道容不容易。

    “甚好。”张德开应了一声,眯着眼睛看向皇城。

    旁边的几个护卫的骑士道:“既然已经到达皇城,那我等就先回大营了。”

    张德开道:“这次出行,有劳各位了。”

    “无碍,自当奉了皇上的旨意,倘若今后有何差事,公公尽管差人来御林大营知会一声即可。”

    护送张德开出行的护卫都是从离皇城不远处的御林大营之中调集来的,现在到了皇城,那护送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张德开要回皇宫复命,他们这些军士也是要赶回军营复命。

    “多谢。”杨帆朝着那些军士行了个礼,这一路来回奔波,也是辛苦了这些军士。

    “这次出来能够遇见杨拾遗,一路上听的故事也让我等长了不少见识,今后倘若再见面,还得听杨拾遗将后面的故事讲完才好。”

    “一定,一定。”

    护卫的军士一路上由于执行任务,沉默寡言,现在事情解决了,一个个也是心情舒畅地紧,话语也多了几分。

    “驾驾——”

    随着几声催马的声音,十几骑绝尘而去,很快就消失在了官道的另外一条分岔路上。

    张德开目送着护卫军士的离开,转眼看向杨帆道:“杨拾遗,那我们现在也加快脚程吧。”

    “是,公公。”

    写到这里,《超级功勋系统》的第一个部分——并州就算是写完了,这是本架空历史,并州也不是现在意义上的,因为居士本人喜欢的缘故,这才将其安排到了书中,而且前期有个书友要求加龙套“刘烨”,也是在很早就加入到了书中。

    因为自己的水平实在是渣,文笔不行,主线剧情安排也不是很懂,至于小说中的高潮、爆点、燃点也不怎么会,虽然在五万字的时候就a了,成绩不好,居士也没什么好说,还是尽力把他写完本吧。

    都说“胯下有鸟,必为爷们”,作为居士的第一本书,还是希望能够完完全全地实现大结局。

    之前一直在求评,想要改进,不过现在对于我来说,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写书,最重要的是写得开心,也只有将自己的思想代入到书中,才能实现共鸣。旅途是寂寞的,一个人的时候,就得学会单机。

    别的话也没有,就用这么几句当做第一个故事的结束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