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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冲进酒吧的陆涵,就扑到林泉怀里,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兴奋的无与伦比,语无伦次地把获奖证书拿给林泉看,告诉他,因为这首歌,她现在已经成了学校里的小歌星了,同学和老师都非常喜欢这首歌,大家都争着要求陆涵教他们唱这首歌。
陆涵傲娇地告诉林泉,这首歌现在是她们四个女生最心爱的歌曲,没有之一。
其实,当天晚上李乐容回到酒吧,比赛的结果林泉就知道了,对于李乐容的夸赞他也只是笑了笑。
林泉没想别的,他只是心里有底了:金曲就是金曲,到哪个时空都能颠倒众生。
帮陆涵写首歌,林泉并没有特别的感觉,一首歌而已,可是,他不知道的是,从第二天起,他在酒吧的地位,就开始变了。
一首歌带来的变化。
在宿舍里他隐约有点感觉。
小苏他们三个服务生,听说林泉居然给陆涵写了一首歌,而且据酒吧的头号驻唱歌手秦哥说,这首歌写的真好,无论歌词,歌曲,旋律,绝对一流,尤其是林泉弹的那手吉他,连秦哥都自叹不如,所以三个人再看林泉,眼神就变了。
见到林泉,都会很客气甚至有点恭敬地跟他打招呼。
那林泉,想不到不声不响,独来独往的,却是个真正的人物,深藏不露,水够深的啊,这年头,能出手就写出一首好歌的音乐人,就是放眼全国,也没几个。这是秦哥的原话。
当然,他们没去看过陆涵和她同学的表演,要是看了,恐怕下巴都要惊掉了。
他们的改变,只是向来高冷的林泉不在意罢了。
晚上上班,到了酒吧,林泉发现,不光是几个服务生,调酒师斌哥,还有李姐,都在用不一样的眼光看他。
而到了放学时间,陆涵带着她那几个死党闺蜜进来,就围着林泉,一时间酒吧里莺声燕语,热闹非凡,女孩子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豆蔻年华,青春无敌,清澈的眼睛里,冒的…呃,闪现出来的,都是闪闪发亮的小星星。
老师又表扬她们啦…排练时,外面围的全是人,里三层外三层,让她们没法专心唱歌…她们走在校园里都会被高年级低年级的同学围观…刘院长带她们去省歌剧院重新编排歌曲…巴拉巴拉,别的人一句话都插不进去。
李乐容满脸欣喜的站在吧台里,看着女儿和她那几个同学像汇报式的,抢着跟林泉说话,忽然,她愣了一下,因为她发现,林泉眼睛看着女儿她们,里面透出的,竟然是一种温情的目光,是的,仿佛一个父亲看着女儿那样的温情。
疑惑的是,林泉不是一个25岁的大男孩吗,他的眼神,却好像一个父亲在溺爱的看着女儿一样,脸上虽然一如既往的没有太多表情,可是眼神,却很柔和。
李乐容不知道的是,上一世的林泉,不仅是个已经45岁的中年大叔,而且有一个十几岁跟陆涵差不多大的女儿,父亲看女儿,总是温情脉脉的,所以,尽管他外表冷漠,却掩饰不住眼睛里流露出的那种温情。
今天很奇怪,五个驻唱歌手,不约而同的,提前同时到了酒吧,以往他们都是各来各的,谁先唱谁后唱,头一天商量好,然后,先唱的先到,唱完了就可以走,这是规矩。
所以,今天的阵势,小草酒吧还是头一回。
进了酒吧,跟老板娘打个招呼,顾不得陆涵她们几个嘴撅得老高,漫天的白眼,五个人把林泉请进候场间。
“泉哥。”
秦哥开口第一句,就吓了林泉一跳,他赶紧摆手:“别,秦哥,你叫我小林,有事吗?”
秦哥名字叫秦风,也是个很有音乐梦想的人,嗓音条件不错,在蓉城漂了好几年,一直混迹在酒吧。
从开始的跑场歌手,到相对固定的驻唱歌手,秦风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对音乐的追求,也越来越感到失望。
蓉城大大小小的酒吧,基本上都有自己的驻唱歌手,而且华夏国有着成千上万热爱音乐的年轻人,大家怀着自己的一腔热血,奋力拼搏在音乐的路上,可是,那么多喜欢音乐的人,那么大的音乐市场,每年机缘巧合,才能有几个音乐人脱颖而出?
尤其是他们做歌手的,虽然凭着嗓音的天赋,能唱几首不错的歌曲,可是,他们不是创作歌手,写不出动人的歌曲,成名之路遥遥无期,甚至,终其一生,也许到了不能再唱的时候,也碰不到一首真正属于自己的歌,这是歌手的悲哀,却也是无奈的现实。
老天爷,终于开眼了。
是的,是林泉,让他看到了一线光明。
混迹酒吧歌手多年,虽然没有什么成绩,却早已练就了他识人的眼光,这个不起眼的林泉(不是指长相,主要是他太低调了),据说是因为老板娘李姐开车撞了他,害的他因为车祸了工作,所以被好心的老板娘收留,安排在酒吧当了一名服务生,这家伙挺高冷面生的,平时跟大家没什么交往,不显山不露水,这一次居然不声不响,忽然就拿出了一首那么惊艳令人惊艳的作品。
《让我们荡起双桨》,神作啊有木有,至少在秦风认知的范围内,他还没有见过,有谁能在短短一两天的时间里,写出这么一首神级水准的歌曲,更何况,他听过林泉弹的吉他,那拨弦,那揉弦,那和弦,他相信自己的耳朵,绝对是专业水平,恐怕蓉城的酒吧里,没几个歌手能达到他这个水平和等级。
跟几个驻唱歌手一交流,大家都有同感。
邀歌?可以吗?
怎么开这个口?
在音乐圈子里,他们知道,邀歌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平时没有交集,这让大家都踌躇起来。
秦风这几天都有点神不守舍,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安稳,隐隐约约的,他觉得有个机会就在眼前,或者说,如果他能够把握住机会,可能就会改变一生的命运。
而这个机会,应该,就是林泉吧。
一定是他。
秦风坐起来,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点上。
女友只穿着吊带裙,侧过身子,依在他胳膊上。
秦风回头看看她,伸手环住她,“嗯,我好像发现了一个机会,可我不知道怎么抓住它。”
“怎么啦?怎么啦?”女友一听,睡意赶走了大半,她坐直身体,丝毫不在意睡裙脱落了半边。
秦风把这两天发生的事情跟女友说了,尤其是他对林泉的观察,他的感觉,以及那首歌。
女友的眼睛比秦风睁的还大,“宝啊,不是吗?”她兴奋地紧紧抱着秦风的胳膊,“你得把握这个机会,嗯。”她目光炯炯的看着秦风,“说不定,一首歌,你就可以出头了,是吧。唱了这么多年,你不是就在等这个机会吗?你的声音没问题,我老公,最棒啦,你只是缺少一个机会,缺了一首好歌而已,是不是?”
秦风扔掉香烟,紧紧把女友搂在怀里:“宝贝,你说的对,我,我明天就去找林泉,跟他邀歌,请他帮我写一首歌。”
她含情脉脉地搂过秦风,扯掉身上的睡裙:“我们这几年攒了几万块钱,如果他的歌好,我们就花钱买过来。”
秦风仿佛看到,在黑暗中隐隐约约闪现的光明,他的心里充满了希望。
看到了希望,她的内心无比快乐,她相信,只要把握住机会,她老公会向全世界展现自己的音乐才华,会让全世界认识一位优秀的歌手,她坚信。
她充满柔情地把秦风拥抱在怀里,把细嫩的脸颊贴在他粗糙的脸上,看着那张虽不英俊却充满男人味道的脸庞,痴迷地吻上去。
小小的房间里,充满了缠绵旖旎的味道。
第二天起床,秦风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手机,给那几个驻唱歌手打了个电话,约好中午一起吃饭。
听秦风说完他的想法,江惠君有点担忧:“林泉会答应给你写歌吗?再说,他,那首歌好像是儿歌吧,他能写别的歌吗?”
是的哦,秦风一下子有点丧气,没想到这一点。
张哥说:“这不好说,以前也没听说他能写歌,试试嘛。”
另一位女驻唱歌手王娟说:“我觉得行不行都可以试试,能写出那样的歌,林泉的才气是没说的。”
大家都觉得这话有理。
嗯,也许吧,为什么不试一试呢,是吧,先跟林泉说一说,说不定能行的呢,对,说说看,不试,怎么知道呢?再说了,就凭林泉拿出来的这首歌,说明人家肚子里有货,而且水准还不低,万一再弄出一首差不多水准的歌,那不就赚大发了,歌手,谁不想唱一首属于自己的原创作品。
秦风坚定了信心,决定到酒吧就跟林泉邀歌,这回大家倒是很赞同了,很是兴奋的吃完了这顿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