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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乐世微买生日礼物,怎么买才好?
路德维希站在一家装修的非常有味道,却并不大牌的珠宝店门口。
夏洛克站在她身边,面无表情,口袋里的手指,却不自觉地在那枚伶仃的翡翠小耳钉上敲了敲:
“我们为什么要站在珠宝店门口?”
“当然是要买东西。”
路德维希摸了摸口袋,一副壮士断腕的表情,毅然决然地走了进去。
然后,直直地走到了……戒指的专柜上。
夏洛克意外地动作迟缓,站在原地顿了好几秒,才慢吞吞地,跟上她。
他看着深蓝色丝绒垫上,托着的一枚枚小巧戒指,在璀璨的大功率LED灯的照射下,流光溢彩。
表情……高深莫测。
他慢慢开口:“你要……买戒指?”
“嗯。”
路德维希兴致勃勃地看着玻璃橱柜:
“你觉得这枚怎么样?”
夏洛克转身,背靠着玻璃柜,拿出手机,却没有任何操作。
“太素净了。”
他没有看路德维希指的戒指,却从她之前的目光移动频率上,准确地推测出她会选择的款式。
夏洛克抿了抿唇。
“虽然这种效率也不是没有,但老实说,有点意外……”
路德维希莫名其妙:
“一个朋友生日,给他买礼物而已,早点准备好总是没有错。”
夏洛克一只手肘撑着玻璃柜,闻言,顿了好一下。
他把手机放回口袋,听不出情绪地说:
“是吗……什么朋友需要送戒指?而且我以为你一直独来独往”
“我又不是你,还是需要进行人类日常社交活动的。至于送戒指,当然有我的原因。”
因为戒指——体积最小。
土豪,咱差钱。
路德维希咬着嘴唇,由于和乐世微审美差异太大,一时有些决定不了买哪一款:
“你应该听过他的名字,塞吉-甘斯布,经常给我送食物的那个,贝克街221B的窗帘和地毯,都是他寄来的。”
夏洛克深深地皱起了眉:
“那是我们的公寓,你为什么要他给你寄窗帘?”
“因为他那个时候正忙成狗,连信都不给我写了,而你显然忘了买窗帘的事。”
路德维希理像是想起了什么,唇边露出一个笑容:
“他是我的隔壁邻居,就住在我公寓对面,有这样的关系,不在他最忙的时候使唤他一下,我觉得太对不住自己。”
她的手指落在一枚素银宽戒上,对导购员说:
“我想看看这一个,谢谢。”
“等一下。”
夏洛克慢慢地转过脸,一瞬不瞬地看着路德维希。
她正目光专注地挑选戒指。
那份专注,看上去,就像她是为自己挑选新婚戒指一样。
脸庞被灯光映得更加白皙,纤细的手指隔着玻璃,划过一排一排的宝石。
夏洛克看着她,放在柜台上的手,本来正在不耐烦地敲打玻璃,却在听到路德维希的话后,无意识地收紧手指。
他沉默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说:
“你刚才说什么?”
“什么什么?”
“你说,他住在……你对面?”
“嗯。”路德维希把那枚宽戒托在手心:“你觉得这枚呢?”
“都差不多——你们认识多久了。”
“有几年了吧。”
路德维希仰起脸,思考了一下:
“好像是八年……哦,我们竟然认识八年了?”
她惊讶地说:
“不行,就算为了我逝去的青葱岁月,我也要给他买一个大一点的……小姐,这枚不要了,麻烦帮我换这个……对,就是这枚镶石榴石的。”
夏洛克又把手机拿出来了。
他一边飞快地敲击着,一边用听不出情绪的语气说:
“八年……难以置信,他是从八年前就一直住在你对面?还是后面才搬来?”
“一直住在我对面,只是我到后面才发现。”
“你们平常都是单独见面?在你的公寓还是他的公寓?”
路德维希的语气有点冷了,表情也淡了下来。
“他父亲脾气暴躁,所以都是他来我的公寓,我们都没其他朋友,所以不得不单独见面。”
“那么他给你寄的信和物品……”
“抱歉,虽然你表现得像在聊天……。”
路德维希盯着手里的戒指,有些漠然地打断他:
“……但是我太了解你层出不穷的审问方式了……你是在审问我吗?先生。”
夏洛克顿了一下:“不是。”
“不是就好。”
路德维希放下戒指,没有看夏洛克,朝导购小姐说:
“就这枚了,麻烦帮我包起来。”
夏洛克的手自然地伸进口袋。
他刚想把信用卡拿出来,就听见路德维希冷冷地说:
“我送给朋友的礼物就不用你付账了,因为我觉得你自顾不暇……”
夏洛克手停在大衣口袋里,转头盯着她。
“前两天你不是破案,就是做实验,我不想打扰你,就没有说……你烧掉半张地毯的置换费,用王水腐蚀了桌角的维修费,子弹击穿墙壁的修补费,林林总总,都还欠着……”
路德维希掰着手指:
“还有贝克街221B这个月的水费电费网络费,你说了帮我交的……以及最主要的,一叠厚得和砖头一样的罚单和噪音投诉赔偿单。”
夏洛克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罚单?”
“那真是一笔惊人的款项,我一直很欣赏英国对噪音的治理……相信我,至少能让你破产三天。”
她微微一笑,充满恶意:
“我已经把清单贴在你房间门口了,一次性全交了吧。”
她转身,笑眯眯地说:
“还有,我知道你不屑于和普通人交友,大概也不屑于向家里要钱……但我很穷,这三天我尤其穷。”
夏洛克眯起眼:“所以?”
“所以,千万,不要,找我借钱。”
“……”
在没有案件的美好早晨。
花香弥漫,有鸟落在窗户上,细小的鸟喙哒哒地敲在花盆边缘,左一抹,又一抹,清理着嘴边食物的残渣。
阳光透过窗帘,路德维希在洋溢着面包香气的清晨醒来。
她的室友夏洛克已经帮她做好了培根面包卷。
……这特么一定是在搞笑。
最后一句尤其搞笑。
实际情况是。
凌晨三点,贝克街。
路德维希从床上猛的坐起,房门外断断续续地传来不成调的小提琴声。
……说不成调真是委婉了,那简直就是公鸡被捏着喉咙放在石头上磨的感觉。
“看在你们家上帝的份上,福尔摩斯先生,我才睡两个小时!”
夏洛克蹲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势。
路德维希打开卧室的门,顿时被客厅的凌乱程度镇到了。
“……客厅是怎么回事?被谁扫荡了吗?”
“我在找一些资料。”
“……别拉小提琴了,你又想被开罚单了吗?”
“我在找一些资料。”
“我没有看见你在找资料,我只看见你在摧残你的小提琴。”
“我在找一些资料。”
“……”
路德维希头疼地扶住额:
“就算你觉得不用在意我,也麻烦考虑一下郝德森太太,她已经不是年轻人了,经不起你这样折腾。”
夏洛克除了锯木头的手,依然一动不动地盯着面前虚无的一点。
但好歹说了一句人话,不再复读机了。
“她不会介意的,郝德森太太在我住进来的第一个星期就在房间墙壁上铺了最厚的隔音层。”
“……她真是明智。”
路德维希抱着手臂在门框上靠了一会儿,索性回房间,开始换衣服。
“这么晚了你要到哪里去?”
“显而易见,找地方睡觉。”
“可是我们今天还要一起去买手机……你昨天答应我了。”
“知道这一点就更不该打扰我睡觉。”
“你不打算去宾馆?”
夏洛克竟然停下了手里的小提琴,来和路德维希探讨这些他一向不屑一顾的没智商问题。
而且语气极其严肃:
“不要告诉我你要去找那个咖啡馆的老板借宿,你们只见过几面而且他对你别有用心。”
“是谁把我从我自己的房间里赶出去?”
路德维希一边穿鞋一边说:
“不要说得好像很关心我一样,你继续破你的案子就很好。”
夏洛克坐在沙发上,灯光打在他身侧,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停顿了一下,有些艰难地说:“我……没有在破案。”
路德维希停下动作,惊奇地看着他。
“真是让人惊讶,你的人生中居然还有不破案也不做实验的时候。”
他的眼睛,像是潭水。
而暖色调的灯光,浮动在他的眼睛里,像一点一点的萤火。
这一双过于精明与透彻的眼睛,在此刻,竟然隐隐透出温柔的错觉。
对……错觉,路德维希想,她都困出错觉来了。
“我想专注在实验上,但我集中不了精神,然后我试图谱曲……依然集中不了精神。”
他看着路德维希,脸上是她从未见过的困惑:
“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而我居然找不到答案。”
路德维希看他的眼光更加奇异了:
“连续两天不吃饭的饥饿感都无法撼动你做实验的专注性……现在你居然说你集中不了精神?”
他撒气地把整个人埋进了沙发里。
路德维希靠着门:
“虽然这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正常情况,但你肯定不在普通人的范畴里……你要不要去心理医生那里看一看?顺便治疗一下你的反社会人格。”
“我已经重新翻阅了荣格,弗洛伊德,卡伦-霍尼所有的精神学分析书。”
他把自己埋在沙发里,忽然又坐起来:
“等等,你刚才说了对于普通人这是正常情况?”
路德维希莫名其妙:
“思绪偶尔飘移,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只能说明,它对你影响你不能控制而已。”
夏洛克神色诡异地盯着她,就好像鹰隼盯住了一只兔子:
“别开玩笑了,我能完全控制我的大脑,在我不允许的情况下,没有事情能分散我的注意力。”
“对于这一点我也很意外……但对普通人而言就是这样,尤其在他们面对爱情的时候。”
“爱情?不,维希。”
他扬起下巴:
“不要把我和平常人混为一谈,爱情不过是激素,我陷入了爱情,但可以控制它——完全地。”
夏洛克十指合拢,坐在沙发上,这是他惯常用的思考姿势。
路德维希对他“陷入爱情”的假设,不以为然。
看他陷入了冥想状态,她便轻手轻脚地穿上另一只鞋,刚想要下楼,突然又听到夏洛克说:
“帮我拿两本书,一本落在壁炉左侧地板十五公分处……”
“抱歉,你不能自己拿吗?我已经把鞋子穿好了,不想再脱一次。”
“……另一本被我扔在冰箱右边落地灯旁,压在《法哲学原理》下面。”
路德维希叹了一口气,把刚穿上的鞋又脱下来一只,踮着脚帮他找书:
“如果你有时间把你随手扔的每一本书的具体方位背下来,能不能顺手把它们放回原位。”
“我不用花时间记。”
他用两只手指贴住太阳穴,这让他看上去像一只天线:
“当它们发生的时候,会像产生光反应的底片一样,自动存储成一张图片。”
“在哪儿呢……十五公分的地方……”
路德维希没理他,对着一地散乱的书籍,完全无从下手:
“卧槽,《医学分子生物学》,《无机与分析化学》?这些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书……竟然还有《论灌溉与小麦的生长》?!……福尔摩斯先生,你是预备以后去123言情种田吗?”
夏洛克扭头:“123言情?”
路德维希:“……偏远东方一个经常抽风的小镇而已,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夏洛克把头扭回去:“这两天看的一些基础书目,已经可以扔掉了。”
……如果我没记错,那本《医学分子生物学》是博士级的书了吧……
“抱歉,完全不觉得基础……啊,是这这两本吗?”
路德维希拿起趴在地上,看起来很久没有翻过,分外狼狈的两本书——
然后她就震惊了……
“《魏尔伦诗选》?《穆尔诗集》!?这不是爱情诗吗?……福尔摩斯先生,你去种小麦我还能理解,可你怎么会有这种一点都不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书?”
“是我五年去爱尔兰前为学当地语在机场买的,下飞机时我扔在垃圾桶里,又被责任心或于强烈的工作人员根据夹在书里的飞机票寄了回来……”
他仍旧沉浸在思绪里,因此回答的有些不耐烦。
虽然从表情上完全看不出来,但是路德维希可以从他比平时更快的语速上发现这一点。
“完全累赘的阐述方式,真不知道为什么文学这种毫无价值东西能存在这么久。”
路德维希翻看着诗集里的爱尔兰语,很有兴趣地说:
“先不谈文学……我之前也想过学爱尔兰语,你学它花了多久?”
“从上飞机到下飞机。”
路德维希觉得不能更累:“……算了,我们还是来谈文学吧。”
“谈文学?”
他终于动了一下。
“不,这太无聊了。”
“既然无聊你为什么还要把它们翻出来看?”
“因为真相!”
他从沙发上跳起来,开始快速地翻动书页。
没错,是翻动。
那种速度,绝对不能称之为翻阅。
“我需要知道我不能集中精神的真相!”
“可是穆尔写的大多是爱情诗,和精神分析没有任何……”
路德维希说着说着,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
但闪完以后立刻一黑,就像一个大锅盖,“啪”得盖住了世界。
难道……
难道!!
艾玛,这太不可能了!碰见这种事的概率,简直稀罕得像哈雷等待哈雷彗星一样,等到死都不一定等得到!
但是……
所谓,真相,只有一个。
推翻所有,剩下的那一个,即便再不可能,也是真理。
所以,在这所有不可能的结论之后,她得出的结论竟然是——
福尔摩斯先生,恋恋恋……恋爱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肥吧?肥吧?肥吧?
说不肥的哭给你们看哦
就像购物,既然已经烧了一个月生会费,不如烧到光痛快彻底
既然已经没存稿了,那就全部发完吧
真是不能更爽感
本姑娘一点都不担心明天是怎么饿死的
今天实在没有时间回房间上电脑,只好用Air发,如果有乱码见谅,我会再改
另外,今天被某个姑娘提醒,才发现是自己手一抖把微博评论功能关了……
我会说,我一直以为是大家太高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