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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洛克,你去哪儿?”
“回贝克街。”
“捷克板材的老板还躺在地上!”
“这种三级以下的案子不需要去现场。”
“……既然你不去现场就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还要我和你傻兮兮地跑出来站在冷风里?”
有那么一秒,夏洛克修长的背影僵硬了一下,随即他倒退了两步,在一个贩卖机里拿了一杯咖啡。
“因为我渴了。”
“别告诉我你家没有咖啡,到底谁是凶手?”
“他的妻子。”
夏洛克面无表情地把罐装咖啡打开,打断他喋喋不休地探究。
“证据,夏洛克。”
“香水。”
“香水?”
“你的脖子上,除了劣质的仿羊毛气味,还有女人的香水味,而你的手臂上,也有同一种味道。”
“……我的衬衫是羊毛的。”
“仿羊毛。”
“羊毛。”
夏洛克不再说话,一副“爱信不信不想再说”的表情,用对雷斯垂德的漠视体现他对雷斯垂德智商的鄙视。
雷斯垂德决定再也不去那家店买衬衫:“可这不能说明什么,夏洛克。”
夏洛克嘲讽地说:“它什么都说明了……在两个小时以前,有个女人把头埋在你脖子上哭泣。”
“不要停下,继续,谢谢。”
“鉴于你两个小时以前正在办案……当然不可能是多诺万,上次我见到她时她已经和艾伦搞到一块去了,那么只可能是受害人的妻子……”
“什么!多诺万和艾伦什么时候在一起了……”
夏洛克像没有听见一般继续说:
“而你的手臂上有同一种香水味,受害人的妻子伏在你肩膀上痛哭过,从你衬衫的皱褶程度来说,哭的时间还不短,说不定看上你了。”
“那么手臂上的气味……”雷斯垂德沉思:“是我搬动尸体时留下的?”
“劣质香水里的乙醛太过刺鼻,非常明显,虽然你显而易见没有闻出。”
夏洛克对每次都要做大量解释十分厌烦:“我不排除你把受害人的妻子打横抱起来的可能性。”
雷斯垂德皱起眉头:“我怀疑过他的妻子,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她昨天深夜从东区来到了捷克公司。”
“地铁。”
雷斯垂德断然否定:“不可能,地铁出口处都有摄像头,我已经查过了。”
“未必是从出口处出去的。”
“你的意思是还有其他出口?”
夏洛克大步走在前面,讽刺地说:“哈,苏格兰场的探长竟然连伦敦地铁有几个排水口都不清楚。”
“……夏洛克,不要表现的像一只吃了枪药的刺猬,我明白路德维希小姐使你生气了——虽然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她去现场。”
夏洛克飞快地说:“只有没有案件这件事会使我烦躁,人类不能使我生气,我很好。”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倾慕对象可不能被称作是普通人类,是不是?”
“雷斯垂德。”
夏洛克冷笑一声:“不要把你的口味附加在我身上,然后作出毫无根据的判断。”
“在你喊她维希之前,你还可以用这条反驳我。”
雷斯垂德笑了:
“承认吧夏洛克,你动心了,至少我没有听过你喊迈克罗夫特‘麦克‘。”
“有时间在这里想你臆想中的情感问题,不如趁气味还明显的时候把检验报告做出来。”
“那你呢?”
“回贝克街。”
“案子就这么破了?”
“就这么破了
路德维希不在房间。
她回了新居所以后,怎么都看不进书,索性换了一身衣服,去了最近的酒吧。
只是了以后,才很囧的意识到……没钱了。
现在她身上剩下的现金,每一天都是计算好的,今天多用了,就意味着,在不远的未来里的某一天,路德维希吃货小姐要饿肚子。
Erich刚从一群缠着要他调花式酒的小姐们那里解脱出来,就看见昨天刚见的路德维希小姐一个人落寞地坐在吧台旁。
她穿着一件极短的亮晶晶的小吊带,披着镂空刺绣长外套,十分养眼,却喝着……苏打水?
“看来今夜无人请你喝酒,miss。”
路德维希正郁闷地喝水,听见声音,一抬头,就看见一个漂亮的栗色头发帅哥斜斜地倚在吧台上,朝她微笑,眼波流转,却半点不使人感到轻佻。
路德维希一笑:“这么直接,可不是一个绅士的品格,你是来打压我取乐的?”
“不。”他压低了嗓音,故作神秘地微笑,却并不像大部分故作玄虚的男人那样使人厌恶:
“我是来解救公主的。”
“哦。”路德维希盯着眼前有些眼熟的男子,晃了晃手里的苏打水,像在摇晃红酒:“可惜这里没有公主,只有女巫。”
“小姐,请容许我这么称赞您,您是女巫,也是公主。”
他眸光深深,温柔地、一眨不眨地看着路德维希。
绚丽的灯光下,他的眼睛落下浓墨一般的倒影。
那一瞬间,如果不是的确素不相识,路德维希真的会相信,他爱了她很久,很久。
会相信,他一直都把她放在心里。
从过去,现在,到将来。
这个笑容……
这个笑容啊……
有那么一刹那,酒吧的嘈杂,灯光和人语,通通都消失了。
路德维希眼里,只剩下了那个温暖干净的笑容。
……
漫惹炉烟双袖紫,空将酒晕一衫青。人间何处问多情。
小时候蹲在家门口的小青石板上背的一句词,拉扯过十多年的时光,忽然就因这个似曾相识的笑容,从记忆深处翻滚了出来。
已经不记得词从何来了,却记得,教她写词的那个人。
那人持腕,毛笔点落在白色的熟宣上,墨色丝丝缕缕晕染,笔下生花。
那个季节,窗外紫阳花还青小,门廊上挂的那只画眉也未老,啼声清清脆脆的,左右应和,仿佛要叫醒一个春天。
……
不,这太荒谬了李维希……
这不过是一个二十岁不到的高中毕业生罢了。
路德维希用力握着水杯,痛感从指甲上传来,将脑海里纷乱的思绪剔除。
……
因为路德维希盯着他的时间实在过于长了,就在男子以为这是她的回望,微笑着想要在她脸侧落下一个轻吻时,就听路德维希说:
“你认识我?你是谁?”
艾瑞西哭笑不得:“艾瑞西,我叫艾瑞西,你几天前在我的咖啡厅喝咖啡,我们互换了姓名,你不记得了?”
路德维希这才想起,眼前的男人不正是三天前那个土豪变装服务生,跑来与她*还装的无比纯情的咖啡厅老板Erich么?
艾瑞西叹气:“你真使我挫败。”
路德维希奉承得毫无压力:“应该是我的记忆力感到挫败,它连和我高中同桌三年的同学都无法记住,何况是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无论这个男人多么优秀。”
这倒是实话,她高中基本没有去上课,谁知道她的同桌是什么样的呢╮(╯▽╰)╭
“都记不得了吗?”他笑着,却微微垂下了眼睛,睫毛在脸上留下一圈阴影:
“你过去的朋友,听见你的话,大概要伤心了。”
路德维希不以为意地说:“所以被我记着的朋友,才会更为幸福。”
“说的没错……可有荣幸请你喝一杯酒?”
“艾瑞西先生,在请我喝酒之前,你总该知道我的名字。”
他怔了一下,随即低低地道:“也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他绅士地屈了屈身,抬起头,笑容像是清晨薄薄的雾。
“小姐,请容许我有这个荣幸,知道你的芳名。”
“路德维希。”她像举红酒一样举了举手中的苏打水。
却扭过头。
“路德维希……维希。”他低低地咀嚼着这两个字,笑容倏忽明亮起来:“维希。”
“我想你明白,维希不是一个姓氏,路德维希才是我的名字。”
“我不愿意那么生疏地称呼你。”
他眼神柔软,看她时,就像是看爱了许久的爱人。
为什么?
路德维希压下因他的笑容而纷乱的思绪,低头喝水。
刚才一定是饿出幻觉了……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