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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破月一直觉得柳一刀的手段比较有效。就像后来十二橡树庄园罗燕所给予他的,即便不是完全喜欢,也很难一下子拒绝。
具体说,这些际遇与安排,也不是柳一刀有多高明。
高明的只是上面。
上面的头头。
领导。
高高在上,明察秋毫。永远知道你想要什么,他该给什么,而且怎样牢牢把你攥在手心?
于是才有了米饭之上那一只红油油的鸡腿。
有了红烧肉。
有那坛上好的窖藏女儿红和秋露白!
云破月就只能吃糙米饭、老腌萝卜。
那种硬得简直能打死人的窝窝头。
但是只要稍微聪明,就绝对不可以随便抱怨。逆来顺受。乖乖服从。因为身为囚徒,抱怨与反抗招致而来的结果通常不是改善生活,提高待遇,而是一顿暴打、或是强行勒令绝食。
三天,五天,七天。
这样人会在焦躁、饥饿、欲生不得欲死不能的痛苦折磨中,获得一次在鬼门关免费旅行与身体自动减肥的大好机会。
云破月虽然只有十六岁,但经过伐木场背木头和前不久那个漫长而严酷的冬天的折磨,已经学会了部分妥协。
妥协就是承认现实。
顺从现实。
知道有些事情你不可改变。
学会了一点点聪明。不拿脑袋撞门框,或者用鸡蛋碰石头,这些看来显而易见,却偏偏有许多人弄不懂。
所以得不偿失、满头大包也就不奇怪了。
云破月没有傻乎乎地去要求人权,改善监狱生活,而是直接对柳一刀说:“我想吃鸡腿。”
完全不婉约。
柳一刀回答也很干脆:“行。”
“行吗?”
“行。”
“怎样行?”
“只是你要给他们干活……”
云破月回答:“好。”
简单明了。
他当然晓得那“干活”的含义。
但是毫不犹豫地答应。
因为除此以外,他别无选择。
因为对比之下,那份色香味俱全的鸡腿饭还是太诱人了。
接下去云破月也说:“我不太懂。怎么来?”
“不要怕,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果你想学,我来教你。”柳一刀叹了口气,说,“恰好最近我突发奇想,想收个徒弟。”
“徒弟?”这却在云破月的意料之外。
“你知道我老了,六十三。有时候不爱动。开始喜欢睡觉,喜欢胡思乱想,躺在回忆上面过日子。”
“你可以不给他们干活。我想你想必已经给那些人弄了不少钱?我说的是那些人,是捕快、当官的老爷和监狱里的老头禁卒——”
“那不行。”
“不行?”
“不干活非但没有鸡腿,没有酒喝,而且这些人老早给我准备好了快刀和绳索,只要一天不活动,不是人头落地,就是被套上绳索推上绞刑架……”
“这么无情。”云破月一惊,“看来你也没得选择?”
柳一刀说:“人活在世上,又有谁可以自由选择?如果你明了道理,我可以坦白告诉你,就连高高在上的皇帝,也不能为所欲为!”
云破月点头:“我在听。”
于是两天之后,云破月的饭碗中也出现了一只鸡腿。
当时这间屋子里若是有第三个少年犯,他一定很羡慕,眼睛发红。希望加入这个队伍。投靠飞贼,为虎作伥。做他人财物的搬运工。
其用意不过乃是一只油汪汪的鸡腿。
又或者不仅仅是鸡腿。
因为不能选择。
或者臭味相投?
当然,如果愿意,也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理想和追求。跟着飞贼学技巧,陪流氓进修业务……
是非的界限有时候分的也不是那么明确。
主要看上边的需要。
例如要饭和当和尚,本来也算不上什么光彩的职业,充其量不过是社会闲散人员和不织而衣、不耕而食的佛门蠹虫。
自从出了朱皇帝,一切迥然不同。
因为他老人家是要饭出身,在黄觉寺剃度出家。
最后励志修身,率部造反,当了无与伦比的中华大帝国的皇帝。
现在黄觉寺已奉圣命,隆重建造。
听说内部还特别开辟了“御用圣物纪念堂”,包括老皇帝当年穿过的袈裟,坐过的蒲团,敲过的木鱼,用过的饭碗,盖过的破被子。均罩在大玻璃橱柜内,燃起最名贵的西海檀香,再配备几个花摇柳颤、美丽无双的女导游为之讲解,以供国内外有兴趣的游客观光瞻仰。
又比如靠贩卖军火起家的罗燕的男人辛老板,研制新式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投放战场,罪孽深重,素有“杀人王”之称。
但是建国后老辛良心发现,及时转制,用挣来的大量黑心钱,投资搞起了房地产开发。建设美丽新农村。屡受表彰,最近还当选了中央委员。
可见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同样是小偷小摸。调戏妇女。
放在名人、伟人、亿万富翁的身上是童年趣事,小插曲,为人所津津乐道。放在咱们头上,就是劣迹昭彰。
坏在根上。
因为你曾经什么也不是,现在什么还不是,所以将来什么都不是。不是之不是,必然更加映衬你的不堪。
世间之道,循规蹈矩者必为俗人,天马行空者卓越不凡。
或者倒过来说:
俗人必须循规蹈矩,智者可以天马行空。
又或者说:
小人物必须夹着尾巴做人,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大人物则干什么都有解释,而且必定能解释得通。
想通这些当然是很久以后的事。
那时候云破月已有所成就,崭露头角,人也步入中年。然而当初之所以跟柳一刀一块儿偷盗财物,主要还是每天一只鸡腿的诱惑。
还有少年人强烈、旺盛的好奇心和与一条道跑到黑、绝不服输的年轻气盛。
没有这个可能什么事也做不成。
不摔跟头不长记性。
前提是别摔得太狠,至少应该能让人爬起来,摔残或是摔死,那差不多就万事皆休万念俱灰了!
但是当云破月后来在大明邮政局当差,包括认识罗燕的时候,他基本上已经忘记了柳一刀。
也可能是刻意去做。
因为毕竟偷窃财物并不是什么能摆上桌面、光明正大的好人好事。
他没有丢掉的只有那个老牌飞贼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传授给他的轻身术和缩骨法。轻身为了飞檐走壁、蹿房越脊,缩骨法却是为了钻狗洞,甚或钻猫洞。
搬运他人财物有时候像战场用兵。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匪夷所思,神来之笔。
没有这两下子,就应该听从那句古老的规劝,金盆洗手,退步抽身:做贼不妙,不如在家睡觉!
有些东西他想忘也忘不了。
这就好比人一旦学会用筷子吃饭,骑着两轮木车去送邮件,虽然技艺不是与生俱来,但只要学会了,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