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王哲和李玲

潍水人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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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哲和李玲是高中同学,当年上学时两人在班里交流并不是很多。前世两人开始熟悉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了。确切的说,是在滨海的一次高中同学聚会,俩人遇到并开始了交往。

    那时王哲混的还算不错的,三十五六岁正是风华正茂、指点江山的年纪。聚会时都喝了不少酒,后来几个要好的同学又去ktv唱歌,当时李玲也跟着他们一起去了。

    喝了酒就要跳舞,李玲跳舞的时候只能用“妖冶”两个字来形容。谁也想不到在高中时班里其貌不扬的李玲变化会那么大。王哲不会跳舞,同学们都起哄,李玲就伸了手拉起他,随着李玲的身体和节奏扭动,浑身的酒精在燃烧着。

    那一晚,他们玩的很疯,李玲明显醉了。王哲负责送她回家,走到半路上她是死活不走了,王哲陪她坐了好久,也不知道她家在哪。最后就叫了车送她去酒店开个房间。

    到了酒店门口,王哲发现她一头倒在了自己的肩膀上。无奈只好送她进房间。帮她小心地脱去外衣和鞋袜,整理了床被,看她睡得香,就悄悄地要往外走。

    可是手指还没触到门把手,就听见李玲在后面叫他:“王哲,你过来,过来啊!”

    王哲只好折身往回走,一直走到她的床边。她睁着一双通红的眼睛看著他:“今晚留在这里陪我,好么?”

    王哲还没有回答,李玲就已经动手把他拉近了自己。王哲顺势坐在床上,扭头去看她,微暗的灯光下,李玲的脸娇美成熟,长睫毛在那里扑闪着,眼睛里有一汪清水在流。他禁不住看呆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看到拥在怀里的李玲,王哲感到有点不真实。看到他醒了,李玲拉住他的手,握在掌心里,说:“不要有负疚感。其实我昨晚意识很清醒,我是故意的,只是圆自己的一个梦。”

    后来,李玲就开始讲她的故事。她整整讲了一个上午。

    李玲结过两次婚,第一次因为没能生小孩,婆婆挑拨着丈夫天天和她闹,最后都动手了,所以就离了;后来和建设局的一位死了老婆的科长结了婚,比她大了七八岁,对她很好。可惜命运就爱捉弄人,过了几年她丈夫就因病去世了,给她留下了前妻生的女儿和自己生的儿子。幸好她丈夫在世时还有点实权,将她调到了职业学校当老师,工作轻松,收入稳定,再加上有个儿子,婆家对她也好。就再也没有结婚的想法了。

    从高一时李玲就开始崇拜、喜欢上王哲了。

    高一时有次班里组织爬山,没有自行车的同学找人带着,王哲正好骑车带着李玲。回来时骑车到半路,下起了雨。当时王哲就把自己的外套给李玲穿上,两人骑着自行车冲破层层雨幕,全身都已经湿透。

    后来雨太大,同学们就各自找地方避雨。王哲发现一个可以避雨的门洞,领着李玲拐了进去。门洞里的过堂风显得格外冷,李玲有点打哆嗦,王哲就把李玲推到身后,自己站在外面给她挡风挡雨。这以后,王哲就被李玲记在了心里。

    还有一次在校外小卖部,李玲看到王哲面对校外的小混混,浑不在意,抓起旁边的一把折凳,劈头盖脸,把几个小混混打跑了。

    王哲在李玲的印象里从高中开始就是心地善良、高大威猛的。当时王哲是城里人,自己家是是乡下的,所以只能默默的关注、喜欢着王哲。

    高中毕业后两人就再没交往,这次遇上了,她情不自禁的就喝的有点多了。也许对很多经历过的人都很平常,可是对王哲,当然是一生中最感人的故事。

    后来,他们成了非常亲密的朋友,这种关系他们一直小心翼翼的维护着。每一次约会,都能带给他不同的,让他忍不住心动的感觉。

    王哲看着远没有后来成熟优雅的李玲,脑海中的回忆让他心中感慨良多。静静的听着李玲的诉说,王哲也知道了她今天刚办的离婚手续。吃完饭后王哲先给李玲找了家宾馆休息。然后说让她别管了,他一切都会安排好的。

    李玲看着王哲离去的背影,眼泪哗哗的流了下来,积攒了许久的悲伤全部释放了出来。风风火火的自己,让人看一眼以为是女汉子,其实她内心是非常柔软、十分脆弱的,不敢轻易对人敞开自己的心扉,害怕受到伤害。

    幸好今天遇到了王哲。见到王哲,李玲好像突然间有了依靠,有了倾诉的对象。藏在心底的秘密让她内心起了一阵波澜,人生十有八九不如意,可惜没有相逢未嫁时。

    王哲出了宾馆暗叹了一口气,对今后如何处理和李玲的关系让他有点摸不着头绪,这种事不是有强大的身体就能解决的。

    特别怀念后世的信息时代,手机一开,需要什么马上就能找到。

    因为王哲有点喜欢现在的这种悠闲散慢的生活节奏,再说也没有特别需要联系的事,所以一直拖着没去办个手机。最主要的还是王哲对现在的手机造型无感。

    路过马路对面的邮电局时,王哲走进去,看到展示柜里有几款手机,一个个都是天价,让他有点发懵。移动电话办理不但需要缴纳初装费,每个月还有基本费,什么长途费、漫游费的,一下子展现在了他的眼前。

    王哲指了指柜台里面唯一看起来还算顺眼些的摩托罗拉掌中宝,对营业员说:“给我拿两个,再办一张卡。”

    营业员接过沉甸甸的二万多元现金,激动的快有点找不着北了。

    填了一大堆的申请表,看着营业员笨手笨脚的把手机装好、调试成功,王哲拿起来拨了个自己的传呼,见通了也就习惯性的将手机塞进兜里,把另一部手机放进邮电局送的手提袋里提着就走。

    营业员急忙从柜台里追出来问他:“需不需要买手机套,需不需要买备用电池?”

    王哲被他搞糊涂了。晓得这位顾客是第一次来办手机,营业员赶紧介绍:“手机套是保护手机的,还可以别在腰带上,既防偷又防掉;充一次电需要好几个小时,都会多买块备用电池的。这么贵重的手机,磕了碰了,修起来可贵了。”

    顺着营业员手指的方向,看见一个个大腹便便的老板腰带上都别着个手机,王哲对于96年时手机的精贵倒是有了很直观的体验。手机套是绝对不会买的,但备用电池是必需品,也只能买了。

    “记住啊,第一次电量一定要耗光了才可以充的,要不然电池会不经用。座充一定要放平,别摆在太阳直晒的地方......”唯恐这位顾客不懂,营业员耐心的介绍着。

    王哲看着价格昂贵,但在他眼中如同古董的手机,实在是有些无力吐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