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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涣碧青的责骂,随心没有回一句嘴,望着载着她们的车子渐渐远去,最终消失在了视野里。
眼前,搬家车还停靠在原地,驾驶室里,那个司机仍然抽着烟,在百无聊赖地等待,一干子的工人也正在不断地搬运着箱子,那箱子装的全部是藤宅物品,有的是衣服,男人女人的都有,大多数都是年纪偏大的,因为颜色很深,不难猜测,应该是涣碧青与藤老爷的衣服,换作是以前,焕碧青是绝计不可能让她的衣服这样胡乱地塞在箱子里被运走,记得,她初次见到她时,一身的淡紫色旗袍,就连领子口的盘扣都是绿宝石做成的,看起来那样光彩夺目,而她整个人给她的感觉,除了雍容华贵外,还有一份独属于富有夫人独特的气质。
涣碧青不仅人美,也出身于名门书香世家,自然也一份独属于名门小姐由学识堆砌而成的修养。
曾经那样高高在上的贵妇,如今,从云端跌入泥尘,不难想象得到藤家的落败。
而藤瑟御呢?
曾经,不可一世,金尊玉贵的你,如今又变成了何模样?
随心站在那里,好久好久都没有离开。
直到搬运货车全部驶离,而整座宅子静悄悄的。
司机临行前,也许是觉得她太奇怪了,再则,是她眼底流露出来的幽伤打动了他,因为,不久前,他坐在车子里,听到了这宅子里的女主人出来时对姑娘的咆哮。
“姑娘,天太冷了,这样站久了会感冒的。”
如果他们走了,就独剩这姑娘一个人了。
司机不是花花公子,不知为何,却有一颗怜香惜玉的心。
“这座宅子里的主人要搬去哪儿?”
“噢,这宅子卖掉了,听说卖了一千万,真多啊。”
这话是另外一个搬运工人讲出来的。
众人不约而同回头望向身后那座仍然伫立的旧宅子。
一千万的旧宅子,的确在滨江都属罕见。
“你知道个屁,这座宅子,从修建的年代与风格来看,一千万并不算多,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亏了,要不是‘财富’集团破产,藤三少怎么可能会卖这座宅子啊,这可是藤家的老宅,据说,这座宅子曾修筑于民国初年,还住过一个有钱有势的清代王爷呢。”
“不是说这儿的风水极好么?”
“有人是这样说,在藤三少风光之时,大家都这样说,这座宅子曾经炒到了一个亿,可是,那时候,就算是一千亿,藤三少也不会卖吧。”
“一千亿?”所有人为之惊诧。
“可是,现在,值不了那么多了。”
“姑娘,你与这家主人认识吧?”
“认识,不太熟。”
“你……们,知道藤三少去哪儿了吗?”
“不清楚,据说,在这之前,听说他带一个女人去普罗旺斯渡假,回来‘财富’就破产了,所以说,女人真狐狸精啊。”
“红颜就是祸水。”
“不清楚千万别说话。”司机斥了两个搬运工人一句,因为,他有一种感觉,感觉眼前的姑娘与藤三少的关系不一般。
她眉宇间伤心欲绝的神情就可以看得出来。
“姑娘,听说藤三少是自己破产的。”
自己破产,这话怎么说?
随心对这句话信惊讶了,所以,她把眸光投射向驾驶座上抽烟的司机。
“其实,凭借着藤三少的能力,是绝计不可能被朋友所害,再说,丰氏集团只是一间从国外刚转回国内的公司,据说,不知道藤三少受到了什么刺激,总之,旦夕之间就破产了,而藤三少也下落不明,就在‘财富’破产的那天晚上,再也没人看见他了。”
藤三少消失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儿?
藤瑟御,你是多聪明睿智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自己放弃?
凭哥哥丰锐的能力,就算是他设了天大的阴谋,如果不是藤瑟御自己放弃,也许,就算是丰锐有通天的本领,也绝计不可能会扳垮财富。
“财富员工全部留了下来,我已经按照他的要求……”
这是丰锐对她说过的话。
难道说丰锐与藤瑟御之间达成了某种共识,而这共识是她所不知道的。
滨江市所人商界人士都知道藤瑟御经商的才能,绝不可能因为一个刚崛起的公司而破产。
破船还有三颗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藤氏‘财富’集团建立了这么多年,也算是百年老字号的企业,招牌这么多年了,再说又在藤三少手上发扬光大。
总之,所有人都认为,藤三少不可能输给丰锐。
丰锐是个什么东西?
不过是靠着打拼,厮杀夺江山,用武力解决事情的男人。
车子开走了,随心站在原地,风呼呼吹刮而来,钻进了她的衣袖,她感觉气温好低,感觉自己的身体格外的冷,前所未有的冷。
这座本该价值上亿的宅子,如今一千万就贱卖。
藤瑟御失踪,涣碧青与藤老爷无力撑下一切,无力力挽狂浪,只能任由着‘财富’破产,面对众多的追债者,他们只能把住宅贱卖。
曾经,藤瑟御是一个把事业,把家族企业看得比命还重要的男人。
旦夕之间,是什么原因让他改变,宁愿自己一无所有,成为废人一枚。
她找不到原因,当她回到租住的房子里。
吴嫂正带着孩子在客厅里玩耍。
“楼小姐,今儿忘尘很乖。”
“嗯,吴嫂,你去做饭吧,我有些饿了。”
从吴嫂手上接过孩子,她一个人静静地抱着女儿坐在沙发椅子上,与她一起嬉戏玩耍。
孩子差不多大半岁了,而孩子笑起来的轮廓越来越像他了。
只是,他在哪里呢?
电话玲声响了,是她最熟悉的人打来的。
“喂。”
“随心,你在么?”
“你在哪儿?”
是自己哥哥白豪城急切的声音,电话里还伴随着大姐白蓉的哭泣声。
“哥。”有些诧异,换了容颜回国,她根本没与他们联系,他们是怎么知道她电话号码的?
“随心,快回来吧,妈的日子不多了。”
“怎么回事?”紧紧地捏握着手机,问出的话带着几分的抖颤。
“胃癌,晚期。”
‘轰’的一声,感觉眼前有一个响雷劈过,她的心狠狠地被一只无形的人紧紧地捏握住,让她说不出半个字。
“哪家医院?”
“**”
白豪城报备了医院地址,楼倾言把孩子给了吴嫂,也来不及嘱咐一句什么。
便风风火火赶去了医院。
医院里,所有人都聚齐了。
白豪城,白月月,白蓉,蒋方舟,还有他们的儿子,牛高马大的年轻人。
当她出现的那一刻,白家所有人全部都回头看向了她。
见到她的脸孔,一家人子并不觉得惊讶,因为,她们知道这是换了一张容颜的白随心,白随心,曾经是她们母亲领养的孩子,是她们姨母的亲生女儿,只因她母亲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所以,她才被白家收养了差不多二十几年。
从收养的那一刻开始,白老太就再也没有把她当外人来看。
病床上躺着面色苍白的白老太,两鬓的白发不知几时就多了许多。
她静静地躺在那儿,两只露在被子外的手背插着许多的仪器管。
狭长眼线微微闭合着,嘴上戴着氧气罩,在听到一阵‘咚咚’的脚步声后,那微闭合的眼线慢慢地张开。
嘴唇渐渐张合着,只是在说什么,没人要能听得清楚。
看到母亲的那一刻,随心的泪夺眶而出。
她没想到母亲会病得这样重,她一直都认为母亲会健健康康的。
她不过才离开了一年多,一年多而已,插着仪器的手掌慢慢抬了起来,嘴唇努力地张大,可是,想说什么,没人知道。
“妈。”
随心一个大步奔了过去。
扑通一声跪在了床前。
“妈。”一句呼唤,一句‘妈’,是她对母亲深深的亏欠。
“随……心……”
努力了半天,白老太终于艰难地吐出两个字,眼前,是她最牵挂的女儿,最小的白家女儿。
“妈,妈。”随心一把握住了她的手,母亲的手冰冰凉凉,而藏于她病体下的那颗心是滚烫而灼热的,因为,她最担忧,最小的白家女儿回来了。
“死前……能看到你……我也冥目了。”
“妈。”泪如雨下,心头如千万根在捅。
她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才短短的一年时间,为什么就有了这么多的改变?
“豪城,白蓉,方舟,你们都过来。”
所有人全部围上前,不约而同唤出一声妈。
望着眼前儿子女儿女婿的脸孔,白老太闭了闭眼,泪水滚出眼眶,不断从眼角滚落。
缓缓地,张开眼,艰难地,她把儿子女儿的手全都交叠在了一起。
插着仪器管子的手轻轻地压了上去,没啥力气,如一片薄薄的羽毛。
当老太太的手压上去的那一刻,所有人的心顿时如千斤般重。
“以前……都是随心在照顾你们……白家所人的重担都落在了她一个人身上,今后,你们一定要照顾好她,这一生,这一辈子,她吃的苦实在是太多太多,我那疯子妹妹未负起教育的责任,所以,长久以来,我都替她感到内疚,最亏欠的那个人,始终是你,随心。”
“妈,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应该那样任性,直至今日才回来看你。”
“没事……不怨你,当时的那个情况,你能活着回来,我感谢上苍,上苍终究还是待我不薄。”
是呵,她已经成了一个活死人,而生下孩子,奇迹般活着,白家所有人都感到兴慰。
安慰一番老太太,随心将哥与姐,还有姐夫叫出了病房,询问:“为什么会成这个样子?”
言下之意是问,为什么病成这样才上医院?
“随心,你不知道,妈一生勤俭,冰箱里的饭菜都七八天了还拿出来热来吃,都告诉她万多遍了,她就是不听啊。”
白蓉极无奈岂忧伤地说着。
“是啊,太节约了,她总是说,冰箱里的东西不会变质,丢了层可惜的。”
“妈,这病,就是吃出来的。”
这样的结果是随心始料未及的。
母亲有胃病,她一直都知道,可是,放眼望去,身边的人群,没胃病的又有几个呢?
一个人的身体,但凡与癌沾上了边,那么,活下去的希望就是微乎其微,再说,白老太的胃痛好多年了,一直舍不得上医院检查,深怕查出一个好歹来,要花钱治,她死了不要紧,她希望她的儿女们都能健健康康地成长,生活。
希望白家继续在儿女们身上发扬光大。
随心找了主治医生,医生告诉她,病人送过来太晚了。
已经扩散了,无力回天。
离开这个人世,只是时间多少的问题。
随心回到了病房,坐在床沿上,静静地等待着熟睡的母亲醒过来。
听医生说,她醒过来的时间越来越多了。
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化疗,她的头发脱落了,面色也越来越苍白了。
想到母亲的时日不多,随心顿时又觉得悲从中来。
她真的就应该排斥自己的身世,而不想再与她们联系,在这个世界上,白家是她唯一的亲人。
而白老太,是与她血脉最亲近的一个人了。
虽说,人都有生老病死,可是,经历着悲欢离合,心,总是痛苦的。
“随……心。”
白老太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了女儿的容颜,虽说换了一张脸孔,可是,那眼神,她是熟悉的。
“妈。你冷不冷?”
“白老太微微摇了摇头。”
老太太的眸子一直就锁定在她脸上。
“随心,原谅他吧。”
随心当然清楚母亲口中所说的是她是指何人。
她的眼神有些黯淡。
“妈知道,他让你吃了许多的苦,其实,一个人,如果不经历一些事,是无法成长,而你就是他成长的见证,那时候,他毕竟还年轻,再说,像他那样出生的男人,从小受涣碧青那样女人的教育,肯定是以自我为中心,以家族的利益为核。让家族发扬光大,这本身并没有错。”
随心别开脸,仿若不愿与母亲谈这件事情。
白老太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我的时间不多了,我不想留下遗憾。”
她不想离开之时,还未能看到女儿没有一个好归宿。
“嫂子呢?”
没有想到嫂子的身影,她轻声询问出。
白老太的面色有些冷,因为,她提到了那个负心绝情的女人。
“又找了一个,都嫁两次了,听说是个外国姥,还跑来让月月去念贵族学校,我坚决不同意,你哥也看开了,那样的女人不值得他付出,也不值得我们去为她付出。”
又找了一个?
还真是本事,孩子都上大字了,这女人有那么大的魅力吗?
“他来找过我了。”
丁冬,随心的心跳迅速加速。
什么意思?
他来找过母亲了?
不是说他失踪了么?
“失踪以前,他来找过我,随心,你可知道‘财富’为何会破产?”
白老太从枕头拿出一方丝巾。
颤颤魏魏地递出。
“看吧。”
这张水蓝色丝巾是多年前她一直喜欢佩戴的,可是,后来莫名其妙就找不到了,为此,她还给自己发了一顿脾气。
将丝巾抖开,右边有一排清晰如纹路一般的字迹,是用毛笔写的,而且是她最喜欢的颜体。
墨汁很鲜,一看就知道并不是五年前烙印上去的。
而她也惊觉,这张丝巾并不是她五年前丢的那一张,只不过是与那张相似而已,本事真是大,怎么就找到与那张一模一样的?
让她吃惊的是那两排密密的字。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这首诗,她知道,也熟悉,是陆游的钗头凤。
前面的句子是: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心头涌上丝丝缕缕的晦意,他才可能会用到这首诗词。
藤瑟御,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要在我决定忘记你的时候给我这个。
“他说,当初,是他负了你,让你吃了那么多的苦,当时,为了打拼藤氏江山,所以,失去了你,现在,他愿意用整个身家换回你那颗走远的心,随心,这样的男人,在这个冰冷,浮华的世间,真的很难找到了。”
“妈,晚了。”
紧紧地抓起了水蓝色丝巾,丝巾在她的手里几欲变了形。
“不晚,他虽然失踪了,可是,我坚信,他肯定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等着你,去找他吧,你肯定知道他在哪儿,曾经,你那么爱他,那么了解他,一定知道他最喜欢去哪儿。”
可是,白老太没有透露地名,也许,她真的不知道,或者说,她是想考验这对有情人。
总之,她讲完了最后一句就咽了气。
随心抱着母亲的尸体,流着泪,眼睁睁地看着母亲的身体一寸寸地变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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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了,妞儿们,快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