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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训练之中,胡星特意多留心了程观月。
至少在3对3的场地上,他的表现游刃有余而又无可挑剔。
如果在明天的比赛中,他也能保持这样的表现的话,那么击败东湖高中的机会就会大很多。
昨天晚上,他并没有从蒋逸海那里得到过多的信息。蒋逸海只是查到了程观月初三之前一直就读于达成三中——当地一所篮球强校。只不过在市内篮球比赛的决赛中,身为主力控卫的程观月最后时刻两罚不中,导致球队输球。再之后他便转学到一中去,并且再也没有碰过篮球。
虽然这些过往将程观月这个人勾勒地更加完整,但他背后的秘密依然藏在阴影之中。胡星并不相信仅仅是一次罚球失利就足以让一个曾经对篮球充满热爱的少年选择放弃篮球。可这其中可能存在的原因,蒋逸海也没能查出个所以然来。
不了解程观月的过去,也就无法知晓他心里的顽疾。所以胡星只能祈祷,程观月不要再像上场比赛一样,关键时刻掉链子就对了。
徐小松也穿着运动装来到了篮球馆。比起昨天,今天的他显得容光焕发,并且强烈要求上场参加训练。他说他的脚已经“基本痊愈”,只是感觉到“有隐隐约约的疼痛”。不过胡星可不愿意冒这个险,所以他只是让徐小松做了一些简单的跑动和投篮练习,并没有安排他参与到3对3的对抗赛中去。
一天的训练结束之后,程观月、金小渝和马良三人照例留了下来。胡星叮嘱了他们几句,让他们不要过于疲劳以免影响到第二天上午10点的比赛,之后,他便独自踏上了回家的路。
然而他在路上被徐小松拦住了。
“教练,我的脚真的没有问题了。”徐小松开门见山,“我明天可以上场比赛。”
“我会给你适当地安排上场时间,但是一定会加以控制。我不能因为追求成绩而忽视你们的身体健康。”
“教练,我的脚真的没有问题了。而且,我认为,我依然是球队的主力与核心,可以打上先发。”
胡星看着徐小松,忽然觉得头疼。
将程观月扶为核心,替换徐小松主力控卫的位置,这不仅是他的建队思路,而且几乎已经成为了全队的共识。这一点,他知道,即使是徐小松自己,也不会不知情。只不过,胡星了解徐小松,知道这个中二病晚期且自尊心强烈的孩子,很难容忍自己的位置被一个新人给抢走。所以,他也一直没有想好,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和徐小松开诚布公地谈一谈。他只是觉得,反正徐小松现在受伤,所以自己可以光明正大地让程观月首发。等到小组出线之后,有一段休整时间,到时候再慢慢地解决这个问题。
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徐小松竟然提前找上门来,主动提到了这个事。
他明确无误地告诉胡星——他还是首发,核心,不愿意将主力的位置拱手相让。
“教练,我知道自己的实力,我不认为我比程观月差。没错,作为一个新人,他的确让人眼前一亮,可他还是比不过我。”徐小松急促地说,“我有经验,我没有过不打球的空白期。即便是带着小伤,昨晚的单挑,我也5:2完胜了程观月。”
“你昨晚和程观月单挑了?”胡星扶了扶额头。
年轻人血气方刚永不服输的劲头是好的,作为运动员尤其应该如此。可若用在这个地方,则会给球队带来伤害。程观月是他心目中当仁不让的核心人选,徐小松也是这支孱弱的球队中不可缺少的即战力。如何将两方都安抚好,尤其是如何让徐小松安安心心地坐在替补席上、增强自己球队板凳的深度,这个问题困扰着胡星。
“我单挑能力比程观月强,三分球我也不是不会。推快攻的话,我的速度远优于他。而且,我又不是那种不传球的球员,为什么核心不能是我?”徐小松直视着胡星,等待着他的回答。
在说到最后两句话时,他的语气里甚至带上了一丝委屈。
胡星叹了口气。
他最看重的,就是程观月的传球能力。可这一点,在徐小松的语气中,反而成了最不值得一提的能力。徐小松将传球想得太过简单了。这并不是“我要不要传球”的问题,而在于会不会传球。传球者需要有洞若观火的双眼,敏锐地阅读防守,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漏洞。同时,传球的方向、高低、力道也极有讲究,最完美的传球是让接球者在拿球的瞬间便能做出下一步动作而不需要做过多的调整。某位NBA球员在评论自己队友的传球时这样说:“他知道我拿球后喜欢先迈左脚,所以他总在最合适的节奏给我传球。”
这便是学问。
可是,对于这最重要的事,徐小松却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就带了过去——
但现在毕竟不是说教的时间。胡星也知道,空洞的说教,徐小松未必听得进去。
他只能避实击虚地回答:“我会仔细考察你们两个,选择我认为最合适的人选。可是明天的比赛,还是得委屈你在替补席上坐着。”
“为什么!”徐小松大声说。
“因为你的伤!”胡星的脸色严肃起来,“这是不容反驳的决定,在你的伤彻底痊愈之前,我绝对不会冒险。明天你即使能够上场,我也会将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并且会随现场的情况随时将你换下来!不要再争了,早点回去休息,明天不要迟到。”
胡星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徐小松默默地站在原地,握紧了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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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我都已忘记,但我现在还记得,在一个晚上,我的母亲问我,今天怎么不开心!”
刺耳的闹钟响起,放的是著名神曲《我的滑板鞋》。被窝里的人懒洋洋地伸出手,将放在床头柜上的IPHONE摁去。
铃声戛然而止,整个世界又安静了下来。床上那人翻了个身,舒服服地换了个睡姿。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盛开!”不过一分钟,闹钟再次响起,歌声换成了另一首神曲《最炫民族风》。可这一次,铃声并不是来自于床头柜上,而是来自于屋子里某个未知的角落。床上那人捂着被子忍了半晌,终于忍无可忍地爬起来,钻到床底下去,拿出了第二个IPHONE,怒气冲冲地关掉了闹钟。
而这么一折腾,睡意也就没了。
他拉开窗帘,早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点亮了他的双眼。随着他的动作,他手腕上发出清脆的“叮铃铃”的声音。
是姚若虎。
他有条不紊地做着收拾——洗脸,刷牙,穿上裤子,套上外套。然后,他将心爱的科比七代篮球鞋放入袋子中,最后再伸了个懒腰,走出卧室。
姚若虎确实是球队中的土豪,这从他家的房子就能看出来。沿着楼梯走下来,便是装修得富丽堂皇的饭厅。桌子上早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早餐。
父母都不在家,不过自然有保姆打理一切。吃完早餐之后,姚若虎拒绝了司机要送他的做法,选择了自己打的到赛场上去。
“从三环上绕过去吧,虽然远了点,但是不堵车。”他吩咐。
的士车在三环路上飞快地驶过,路边的楼房风一般地疾速后退。姚若虎坐在车的后排,看着窗外,右手轻轻地抚摸着戴在左手手腕上的铃铛。
耳边,又响起了那个女孩子的声音:
“姚若虎,你从来没有对任何事情认真过。你不知道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承担,什么叫拼搏,什么叫努力。其实你真的很可悲,你从来没有真正热爱过什么东西。”
热爱的东西……
有什么东西,真正值得自己去热爱呢?
“同学,目的地到了。”司机在前面提醒他。
姚若虎回过神来,付了车费,打开车门下车。现在是上午9点过3分,但他已经是来得最晚的一个了。球队的其他成员都站在门口等他了。
姚若虎拍了拍头,将杂念清除出去。
不要想这么多了,比赛就在眼前。
今天,是小组赛第三轮的比赛,也是他们的生死之战。
“好了,我们走吧!”马良大声说,“让胡珂那小子,好好尝尝我们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