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四十二章 试试?

小鱼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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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城动筷子的手就是一顿, 他抿了抿嘴, 轻轻应了一声, “嗯。”

    “你在哪里做的?酒店里有厨房?”

    “我在医院附近租了个公寓。”庄城不是个会说谎的人, 犹豫了一下, 还是说了实话。

    租公寓, 就为了给他做菜?林易记得那时候他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出院也就是几天里的事,就为了自己随口的一句抱怨,庄城去租了个公寓给自己做菜?

    那天庄城带来的菜他吃完了吗?

    好像没有,庄城来时, 他已经吃了不少,怕吃得多频繁上厕所不方便,他就挑着尝了两口, 那后来呢?

    都倒掉了?

    林易真想回去抽当时的自己俩耳光,没脑子吗?吃的时候不会多问几句啊!

    他面上有些讪讪的, “庄教授您吃菜吃菜,这虾做得真好吃。”说着夹了一只虾给庄城。

    庄城看着林易有些讨好的样子, 嘴角微微勾起,筷子动了动也将自己面前的一块鱼肉夹进林易的碗里。

    林易将鱼肉放进口中,轻轻笑了一声,这种相处模式对普通朋友来说似乎有些奇怪, 却意外地让他感到舒适。

    庄城奇怪地看了眼吃饭也能边吃边笑的林易,眼底的笑意越发明显了。

    吃完饭,庄城起来收拾碗筷。

    “我来我来, 你去沙发上坐着。”林易从庄城手里把碗抢过来,然后端着盘子快速走向厨房。

    “菜你做了,碗我洗,很公平。”

    厨房里传出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真的没事?”

    “我的大教授啊,我和你一样都是留学生,基本的生存能力还是有的。”

    林易一边说着,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甚至还吹起口哨来。他不喜欢厨房,更别说洗碗了,但是今天,林易觉得好像洗碗也是一件挺让人高兴的事。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林易刚用洗手液仔仔细细洗了手出来,庄城的行李已经整理好放在了客厅。

    “你好。”

    “林先生,是我。”是安特吉的乔治,自从舌战七大材料商之后,乔治的自信心空前膨胀,他对自己的人生道路进行了重新规划。

    放弃技术工作?不可能的,但是商业经营和技术可以两手抓嘛,安特吉凭着谈下超导电缆的功劳完全将电缆制造子公司抓在了手里,已然成为安特吉的实权派人物。

    “安特吉电缆厂的生产线成功制造出了第一条超导电缆。美国电力以八十八万元美金的价格拿下了这条美国历史上第一条规模化生产的超导电缆,并宣布将在本周五踏出美国电网超导化的第一步,我代表安特吉诚挚邀请您的参与。”

    乔治在电话里说得眉飞色舞,这几个月来他可谓是春风得意,乔治的名字多次和美国电网超导化一起被媒体提及,就连一直认为他不务正业的长辈们,最近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林易顿了顿,继续道,“超导电缆是辛普森实验室的项目,我想罗根教授代表辛普森实验室一起出席,能更加体现我们对这个项目的重视程度。”

    乔治闻言,微微一愣,随即立刻明白了林易的用意,“是的,您想得非常周到,我随后会正式向罗根教授发出邀请。”

    “对了,林先生,您有庄教授的联系方式吗?我打他实验室的电话,联系不上他。”

    林易抬头看了看坐在自己旁边的庄城,对他眨了眨眼。

    庄城哑然,对林易点点头。

    “庄教授会和我一起过去的。”林易对乔治说道。

    电话那头明显顿了一下,随即才说道:“噢!好的,那就太好了。”

    挂下电话,林易长出一口气,乔治的邀请对辛普森实验室来说也算一根救命稻草了,虽然不能完全挽回实验室的威望,但至少能向公众说明,辛普森实验室不是草包。

    “我想我要回去了。”庄城突然开口道,“我叫了车,车子马上就到楼下了。”

    “叫车?我说庄教授,您都进我家厨房给我做饭了,还跟我那么客气啊。”林易从茶几上拿起车钥匙,“伯克利和斯坦福就多少路,开过去也就一个小时不到,走,我送你过去。”

    庄城被林易第一句话说得心里一个咯噔,他自己“做贼心虚”总觉得别人话里有话,庄城自嘲笑笑,“你开过去还要开回来,辛普森实验室的事情我听说了,你忙你自己的就好。”

    林易一把将手跨在庄城的肩上,“我乐意。”

    拉着行李到楼下时,确实有一辆出租车已经在等着了,林易走过去和黑人司机说了两句,给了十美元消费,黑人司机就高高兴兴地踩着油门离开了。

    “现在你只有我喽。”林易笑眯眯地对庄城说道。

    庄城深深地看了林易一眼,随即拉开副驾驶的车门,“那就麻烦你了。”

    林易吹了个口哨,学着酒店门口侍应生的口吻说道:“不麻烦,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

    “辛普森实验室的事情,你有什么打算?”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能有什么打算。”

    “辛普森实验室虽然好,但美国并不是没有比他更好的材料学实验室,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忙联系。”

    “不用了,我这个人其他优点没有,就是专一,除非自立门户,不然就打算在这棵树上吊死了。”

    庄城微微皱眉,认真说道:“你优点很多的。”

    林易哑然失笑,庄城说话也太会抓重点了吧,“庄城,你说话真讨人喜欢。”

    晚上高速上车不多,四十分钟后林易已经慢慢驶入卡梅尔小镇,偷偷看了一眼专心看窗外风景的庄城,他突然有一种立刻掉头的冲动。

    这是所谓的离愁别绪吗?

    不应该啊。

    别说庄城不久就进项目组常驻伯克利了,就说斯坦福到伯克利的距离,一个小时不到的车程,他想要见庄城了,开车过来就成,用不着生离死别似的吧。

    车子的速度慢慢放慢。

    庄城自然也发现了,但是他私心里也想多和林易呆一会,便假装并没有察觉。

    但是那么几公里的距离,就算是蜗牛爬也能爬到,红色大切诺基不情不愿地停在了斯坦福教职工宿舍楼。

    庄城从车里下来,林易帮忙去后车厢拿了行李。

    “谢谢。”庄城想从林易手里拿过行李,伸出手,林易没反应,他愣了一下,直接去拉行李箱的拉杆。

    庄城明显感受到了微小的阻力,他有些讶异地看向林易。

    林易略带些委屈的表情看着庄城,“要不,我们回去吧?”

    “什么?”庄城感觉自己大概是听错了。

    林易挠挠自己的头发,“没,没什么。你早点睡!”

    说完就好像做了什么坏事一样,钻进汽车落荒而逃了。

    自己怎么会脑子一发热说出这样的话,刚送了人家回宿舍,又让人家跟你回去,脑子被驴踢了吧。

    林易脑子里乱糟糟的,大红在他脚下一骑绝尘,在高速公路上以最高限速飞奔。

    等到回到公寓,冲了凉水澡,他才慢慢从那种怪异的情绪中冷静下来。

    林易从来不是个笨的,他深谙人心,上辈子虽然没有结婚,但是女朋友也谈了好几个了,只是他不敢相信自己脑海里的判断。

    开玩笑的吧?活了两辈子发现自己喜欢男人?

    不可能啊,自己对女人硬的起来啊!

    男女不忌?

    林易发出一声悲鸣,捂着脑袋在沙发上滚来滚去,他觉得自己是挺有节操一个人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他要疯了!

    第二天,何群来送资料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头顶鸡窝,眼圈漆黑的研究员。

    “林……林研究员?您没事吧?”何群看着盯着自己,眼睛一眨都不眨的林易,小心翼翼地咽了口口水。

    林易看了何群好一会,确认自己对何群没有任何想法后,默默让开了门,也就是说,自己或许只是喜欢庄城?而庄城恰好是个男的?

    这个认知让林易稍微好受了点,至少自己不是没有节操的,喜欢上庄教授这样的人物,这根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好不好。

    人长得好看,有共同语言,人品就更别说了,除了性别,完全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对象嘛!

    “研究员,这是您要的资料,还有罗根教授让您有空给他打个电话,他找您有事。”

    林易点点头,两只漆黑的眼珠还是紧紧盯着何群。

    “您……还有别的事吗?”见过在林母面前的林易后,何群自认为在面对林研究员的时候胆子大了一些,但是看着现在的林易,他觉得自己好不容易大起来一点的胆子,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了回去。

    “有。”林易严肃地点点头,指了指沙发的位置,示意何群坐下。

    何群战战兢兢地坐了。

    “我……我自己来。”看着林研究员亲自为自己倒水,他又急忙站了起来。

    “坐着,问你点事?”

    “您说!”

    林易沉默了两秒,“算了,你回去吧。”

    何群……

    “那打扰了,研究员,我先走了。”何群可惜地看了一眼林研究员亲手倒的茶,他是现在走呢?还是喝一口再走?

    还是喝一口吧,何群的直觉告诉他,今天不喝的话,以后想让林研究员再给他倒茶,大概没什么机会了。

    他迅速拿起杯子,想要一口灌进去。

    而听到耳边传来林易幽幽的声音,“如果你喜欢上一个不太可能喜欢自己的人怎么办?”

    “咳咳咳咳”何群猛烈地咳嗽起来,咳出来的水溅到了沙发上,林易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他真是疯了才会见什么人都问这种问题!

    “好了好了,当我没问。”

    何群慢慢从咳嗽中平复下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您可以追追看,我想以您的条件,应该很少有人会不喜欢的。”

    哟,这话他爱听,但,那是庄城啊!庄城!

    “那个人比我优秀!而且万一告白了,他不喜欢我,会不会连朋友也做不成?”

    何群一手撑在下巴上作沉思状,“那人脾气好不,待人友善不?”

    “脾气很好,很温柔。”

    “那您为什么不试一试?脾气好的人心都软,就算失败了,您多说两句好话,撒撒娇就可以过去了。”他妈对他就是这样的,虽然他妈的脾气并不算好。

    “真的?”

    “真的!”

    “那试试?”

    “试试!”

    何群这小子平时傻了点,但有句话说得对啊,庄城脾气好啊,告别失败的话,他撒娇卖萌一番,不也就过去了,他可是还有过英雄救美的壮举呢!

    头上顶着救命恩人的头衔他怕啥!

    有道理!

    “成!那就试试!”林易一拍大腿决定道。

    想明白了,林易觉得自己气也顺了,腿脚也灵便了,脑子更加清楚了不少。

    首先,他得把自己捯饬捯饬,这幅鬼模样还是不要吓到他的小庄庄了。

    林易吹着口哨往卫生间走。

    刷牙洗脸,剃了胡须甚至还抹了些摩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林易“啧啧”两声,真帅!

    随便啃了两口冰箱里的吐司,林易一边吃一边想着,等到他跟庄城成了,等到他跟庄城成了,他就让庄城教他做饭,绝对不能让庄教授和他一起啃吐司。

    不过私事归私事,林易公私分明的意识还是有的,罗根教授找自己肯定是辛普森实验室的事情,他稍微填了填肚子,便去了辛普森实验室。

    到了罗根教授的实验室,林易才发现今天办公室里还不止罗根教授一个人。

    “您终于出现了,我还以为您得悲春伤秋好一会,才能再出现在我们面前。”林易丝毫不给自己顶头上司面子。

    自己闯了祸,躲起来黯然神伤,留这个烂摊子给自己的老伙计,这办的叫什么事啊。

    辛普森教授满眼红血丝,不过从他整齐的衣服和平静的神态来看,想必已经整理好自己的情绪了。

    “是我的错,是我高看了自己,太冒进了。”辛普森从沙发上站起来,“林,我需要你的帮助。”

    林易看着辛普森,叹了口气,“您说吧,能做的我一定做。”不得不承认,辛普森的出现让林易心中的大石放下了一半。

    这个老狐狸虽然好大喜功了一点,但是他的危机处理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作者有话要说:周六或周日会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