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你想怎么死

诚仪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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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景阳正沉浸在一种浮躁喧嚣的气氛中。前来国都应试的举子们并未如往年一般散去回乡,无论得中与否,都因着会试舞弊案滞留景阳,等待查案的结果,也等待此届会试是否要重考的消息。

    上书也好,集会也罢,固然是出于读书人荡涤天下的高远情怀,也掺杂着一些妄图投机的心思。

    作为诗礼世家、文道领袖的何家也趁着这股浪头一展清流风采,又是书文谴责,又是安抚学子,着实出了把风头,博了些名望。

    然而这些都抵不过一只碗的威力。

    也不知打哪里来了个老翁,在书生们聚会之处,群情鼎沸之时,竟拿出一只破碗来唱卖,邀人竞买。

    这破碗着实来历不凡,它是何家挂冠归隐十几年,号称继承了旷世大儒何家老太爷何密的衣钵,以书画双绝名动天下,何家文气最盛的何二公子何溪用过的!

    作为世禄之家的大族,何家人主要有两项主业,当官或做文魁。当官不用说,何家之所以长盛不衰,就是因为每代人都在朝廷里有位置。做文魁也很重要,在这个唯有读书高的时代,声望是真的可以成势的。

    那能不能一边当官一边做大儒呢?嗯,这么说吧,当了官还有精力潜心做学问的人不能说没有,实在太少。

    何溪就是何家这一代的“形象代言人”,清雅、高洁、满腹经纶、尘外孤标。早些年就开始隐逸了,一袭青衫,畅游江湖,偶尔现身,传出一段佳话名篇。在读书人的心目中,这位差不多是一副餐风饮露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高人形象了。

    谁知这何二公子竟忽然发了羊癫疯,十分想不开地披破袍,蹬烂靴,蓬首垢面去要饭。这也罢了,高人多有发神经的毛病,然而何溪偏选了正在遭灾的大同府去要饭!

    旱灾雪灾加兵灾,大同府遍地饿殍,作为一个朱门之家的公子,跑去和灾民们抢那点子救济粮,怕是有些不合适吧?

    何溪公子被大同府官差发现,以有伤风化,冒领救济的罪名判处游街三日!

    那老翁操着一口稍显生硬的盛国官话道:“这就是名士何溪当时用的那只碗,薄胎厚釉,色青,口大底深,一碗能装半斤米饭!”

    轰,在场的人都笑。心下都在稀奇,竟然有人千里迢迢把个破碗带来景阳卖钱。不过,这碗若真是何溪讨饭时用的,倒是可以买来收藏。

    何宿父子都是一个脾性,虽以书画闻名,流出的作品却少得很。得不到他们的真迹,买个何溪讨饭碗回去,也足够炫耀了。

    有人疑道:“你这老丈,从哪里得来这碗?”一个破碗,便是不在何溪被大同府抓到时遗失,也该作为证物被官府保存。

    那老翁见众人都注意他,越发精神道:“想必有人怀疑,怕是小老儿不知从哪里捡来个破碗卖钱。老夫这里可是有证据的。”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打纸来,一张张数道:“这一张是大同府的差役给小老儿写下的文书,喏,兹有一老丈买去案犯何溪的讨饭碗儿,其为青釉色,碗沿儿有三个豁口,碗底下画着鲤鱼条……”

    忽有人插话问道:“官差竟然敢卖证物?”

    那老翁不在意道:“这算什么证物?何二公子在大同府要饭是多少人眼见的,哪里需要个破碗做证物?哈哈,小老二花了五两银子请客,便买了下来。”又摇头晃脑得意道:“这几个榆木脑袋,这碗多有意义,拿来景阳,怕不卖个好价钱!如今要叫小老二捡个便宜。”

    众人又笑,有看稀奇的,有暗地思忖竞买的,也有人在心底嘲笑的。这碗是有意义——叫何家颜面扫地的意义!

    那老翁继续抽出一张纸:“这是小老二托人抄来的,大同府给何二公子的判词,上面还附了一首诗呢。咳咳,”那老翁清了清嗓子,板着自己那略显怪异的口音念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靠窗坐着两个年轻人,一着青衫,一穿月白。月白的那个轻声道:“这诗有些意思。”

    青衫人似笑非笑道:“是有些意思。诗是好诗,只是放在与灾民同领朝廷赈灾粮的何溪身上,实在讽刺。”

    月白衣衫点头道:“何二公子确实有些出格了。”

    青衫人饮茶不语。

    月白衣衫奇道:“怎么?”

    青衫人捻起一粒花生米,低声道:“这首诗浅显易懂,偏又蕴意深远。今日在这集会上一念,怕是何溪真要名扬天下了。”

    名士讨饭不是错,但明明不愁吃穿,偏去领赈灾粮便是大错了。当这份错又与一首出色的诗连在一起,便组成了一个可以广为传播的故事,很显然,何溪在这个故事中扮演的并不是什么好角色。

    月白衣衫失笑道:“这么说,何二公子的名声堪忧矣。”

    青衫人忽道:“这势头有些不对,咱们还是少看些热闹的好。走吧,回客栈去。”

    月白衣衫迟疑道:“有什么不妥吗?唔,天色还早,不妨看看热闹。”

    青衫人似笑非笑道:“仁兄还打算竞买不成?”

    月白衣衫摇头道:“那碗虽破,只是被何溪公子捧过后,却不是我这等穷酸书生能买的起的。”

    “仁兄如此坦言家贫,可见‘穷’或许是有的,‘酸’却未必。”青衫人笑道,随即压低声音:“何溪虽不在景阳,何家却势力颇大。这老翁来此唱卖何溪的破碗,何家却要声名扫地了。无论这老翁是有意还是无心,只怕此地一会儿就要乱起来!咱们不过是清贫书生,草民一个,这样的热闹不看也罢。”

    月白衣衫恍然大悟,忙不迭点头道:“贤弟说得对,此地不宜久留,咱们快走。”

    两人匆匆离开时,还有刚刚听说此处正在售卖何溪讨饭碗的人向这里汇聚。

    远处树荫处立着几个人,均披着斗篷,遮住头脸。好在这时天气还不算热,看着倒也不显怪异。看到他二人离去,其中一人开口道:“还真有反应快的,竹衣,跟上去,若他们是往何家报信的,便想法子拖延一会儿。”

    却原来是沈栗、霍霜带着几个长随。

    霍霜早年间就与沈栗一同暗中下手收拾过杜凝。如今霍霜又娶了沈栗的姐姐,沈栗琢磨着打闷棍的时候更少不了叫上他。

    竹衣领命而去,霍霜不在意道:“此处与何府隔着半座景阳城呢,便是有人报信,等他们来时,这里也早完事了。”

    沈栗道:“小心无大错,何况这么快就能想到事有蹊跷的,至少心眼不少,注意一下也好。”

    如霍霜所说,等何家的人气急败坏地赶来时,黄花菜都凉了。人群早就散去,只余小鱼三两只,仍喁喁议论竞买之事。

    何大管家气得失态,随手揪住一个人问道:“人呢?那卖碗儿的人呢?”

    这人不巧是个有些清高的举人,虽有些惧怕何家这些奴仆人多,更气恼何大管家失礼:“放肆,一个奴仆竟敢当街对举人动手,就算你是何家的……”

    何大管家平日里骄横的惯了,如今怒气攻心,哪还顾得了许多,争执间竟一把撕坏了这举人的袍子,还在人胳膊上留下两道青紫划痕。

    这下坏了。

    这里刚把何溪在大同府做的“丑事”宣扬一遭,何家的管家又无端“殴打”了举人老爷,众人人对何家的印象彻底转了个弯。

    那举人见此处读书人多,胆气也上来,更担心若轻易和解会被人嘲讽畏惧权贵,索性要表现出些读书人的“气节”。

    扯住何大管家,上前一步,大声道:“何家是名门大户,余平生也甚是仰慕。但此人不过是个管家,便有些威风,到底是个奴仆。余自有苦读诗书,如今不才,好歹得了举人功名。我辈读书人,焉得受此恶奴辖制?余这边要往顺天府告状,还请众位仁兄做个见证。”

    人多则势众,势众则胆气壮。平日里这些书生未必有挑战何家的勇气,然而今日何家丑闻连连,众人心里正在鄙视,仗着人多声势足,竟真拥着这些人往顺天府去了。

    途中有好事的不断加入,人愈多,那举人胆气愈壮,到得顺天府,一张状纸,告了何家纵奴行凶!

    顾临城:“……”吓死本官!

    景阳正三品官员不胜枚举,其中数顺天府伊最憋屈。

    在这个倒棵树说不定都能砸到个王爷的地方,顺天府权限很大,甚至可以直接上殿面君,可惜的是,顺天府的阶层不高。

    这导致顾临城平日里接触的都是高层官员,王公贵族,只自己跟脚不硬。就好比老虎堆里混进一只猫,平日里也管着老虎的事,在百兽眼前装小老虎,在老虎面前就只能喵喵叫。

    书生们双目灼灼,等着小老虎秉公断案。

    听说此次会试这顾临城也是考官,嗯,如果此次他敢偏袒何家奴仆,也不用等会试舞弊案的结果出来,咱们先把他掀下来。

    书生们不好惹,可何家在朝中还有个阁老呢。

    顾临城恍恍惚惚觉得耳旁似乎有声音在说:你想怎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