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练刀(均订加更)

紫衣居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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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房老,还是将画收起来吧,这的确是一件宝画,咱们商量一下运画的路线吧,这幅画要是落到小连云寨的手上,可真是明珠暗投了。”

    云初看了好一阵,强忍着再看一眼的欲望,恋恋不舍道,沈醉也点头。

    项央这时颇为知趣的告辞,运画路线隐秘,既然他决定不掺和这件事,自然要避嫌,以免到时出了意外,自己背锅。

    房潞要招待沈、云两人,脱不开身,就让房名去送项央,并送上一份薄礼,不比项央从雷家庄内得到银子少多少。

    临分开前,项央说了一句,“今后房家若是有事,可来神捕门找我,力所能及下,必不推辞。”

    这一句话让房名笑容满面,你以为人脉是怎么来的?不就是这么一个一个交际编织成的?

    出了房家,项央足下发力,很快赶回先前投身的客栈,回到自己的房间内,点燃油灯,将银票藏好,然后准备领取最后一个任务奖励。

    击败青光剑派的一个弟子,项央获得了飞沙走石十三式一年修炼进度的奖励,这在项央看来是能最短时间提升自己战力的一个奖励了。

    紫霞神功精妙不假,但需要时间来增益内功,加以锤炼,走的是长远路子,而刀法的提升却能令项央短时间内实力激增。

    回到冷硬的木床上,项央向无字天书领取奖励,双目紧闭,一股熟悉的感觉传来,整个人飘飘忽忽,神魂离体,来到一片烈日当空炙烤,狂沙遍地流动的大漠。

    大漠之间,一个带着斗笠,面向粗糙,只有棱角能看出和项央有几分相似的男人正悬着一柄长刀跋涉在大漠之中。

    无穷无尽的炎热,看不到尽头的绝望,还有狂风之中,卷起细沙石子化成细流在空中盘旋的奇景,项央深感震撼。

    大漠,与大海一样,不曾亲身经历,亲眼见过,只听人说,看图片视频,永远也无法感触那天地自然的神奇瑰丽。

    有了经验的项央没有停留,心神附在跋涉的斗笠男人身上,心灵瞬间变得宁静下来,是的,先前震撼的景象,他依旧觉得罕见,却已经不会动容。

    握着的长刀和雁翎刀细长的刀身不同,宽大,厚背,刀鞘外裹着的兽皮好一块,破一块,看起来极为寒酸。

    陡然,一道狂风卷杂细沙飞石的洪流朝着项央扑来,只是很小的一股,却给项央带来难以抗衡的感触,铺天盖地,细沙随风淹埋一切,天地之威远超他的想象。

    不过关键时刻,手中的长刀还是出手了,粗大的右手握着刀柄,在狂风吹来时,手腕翻转,巧妙的借力出刀,刀上锈迹斑斑,看起来比柴刀还要不堪。

    但长刀出手时,刀光在烈日下,却比世间最为璀璨的明珠还要亮,亮的刺眼,一招一式,长刀飞舞,化作了一道真正的狂风,裹挟沙石,与自然的飞沙走石相抗。

    项央心神震颤,几乎难以自持,这刀法,已经超乎他的想象,辟邪剑法的快,是森寒诡异,带着出人意料,那飞沙走石十三式的快,就是狂风卷杂砂石的粗犷,融于风中,风过刀过,无影无形。

    “好美的刀,好强的刀,原来刀法练到这般境地,是不是名刀法也无关紧要了。”

    项央深知,狂风刀法论本质品级远不如辟邪剑法精妙强大,更遑论飞沙走石十三式只是一式杀招,但现在,这不完整的杀招练到超凡入圣的阶段,竟然比辟邪剑法带给他的震撼还要大。

    “武功,终究是死的,人才是活的,武功有破绽,而人可以没有破绽。”

    此时此刻,项央满心只有这一句话在回荡,沧浪,锈刀归鞘,男人继续向前走,只是越走越慢,最后停下。

    项央正奇怪,心神突然一动,以自己意志为主,竟然驱使身体向前行走,项央恍然明白了什么。

    “无字天书倒是颇有情趣,每次奖励一样,奖励方式都不一样。”

    项央明白了,刚刚那一刀,是飞沙走石十三式所能到达的一个极限,也是无字天书想要展示给他的一种境界。

    但修炼度是他自己修炼,一年的修炼时间,其实从现在才正式开始。

    项央微微一笑,反应到沙漠中的斗笠男人身上,也是嘴角翘起,摸了摸手中的长刀,分量略重于雁翎刀,但也十分顺手。

    “好,现在开始正式修炼,一年的时间,倒要看看自己能达到什么程度,刀,这可是我最引以为傲的。”

    项央喃喃一语,在漫天风沙中,继续跋前行,脚下的靴底已经抹平,但仍旧不能影响他练刀的狂热。

    飞沙走石十三式,一式一式的拆解,从第一式开始重新修炼,每练习一次,都要细细回味,对比之前斗笠人斩出的超凡入圣的一刀,顿觉如糟糠,不堪入目,调整心态,继续修炼。

    出刀的姿势,发力运气的法门,刀法的轨迹,出招的时机,项央从刀法附带的注解感悟中早就了解,但了解不等于掌握。

    十几年的练刀,项央本身又资质悟性不俗,的确积攒下浑厚的积累,在修炼胡家刀法,飞沙走石十三式上事半功倍,极富灵性。

    但世上有一件事是资质悟性以及灵性难以替代的,那就是时间,练习的时间,哪怕再天才,也需要时间来沉积,化为本身的底蕴资粮。

    这里面有个比较典型的例子,逍遥派的苏星和,论天资远胜过丁春求,但精力分散,寄情于琴棋书画,练武时间不足,因此被勤修武功的丁春求超越。

    便是两人的师傅无涯子对此也颇为感叹,一个天资过人,秉性纯良,却不堪造就,浪费天赋,一个勤学补拙,武艺可堪传承,却心术不正。

    项央便如苏星和,天资过人,但修炼时间不足。

    如果不是还有天书这一个外挂在,能这么神异的为他提升武功境界,他绝不会分心在其他武学,如掌法指法腿法上,而是专攻刀法,样样通,样样松,不如一样精。

    时间就这么缓缓流逝,项央练刀渐入佳境,在大漠之中,随日升月落而出刀收刀,不需饮食,不需方便,就这样,一年时间匆匆而过。

    客栈房间内,项央陡然睁开双目,带着一丝骇人的凛冽气机,双眸锋芒毕露,有若神刀出鞘,不过没过多久,锋芒收敛,变作平淡样子。

    轻身下地,抚上桌子上的雁翎刀,也不见如何动作,刀身弹跳出鞘,落到项央手中。

    “一年,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练刀几乎疯魔,收获进益的确不小,可惜距离巅峰一刀还是差之甚远,不过也该知足了。”

    项央眼中噙笑,收好雁翎刀,伸了个懒腰,转身走到床榻上铺好被褥,和衣而眠,虽然现实只是刹那一瞬,但幻境中,他已经累了太久,正要好好休息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