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番外1

菜菜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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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名海兔兔,生活在一片温暖的浅水海域。从一颗卵开始,我就在为生存而苦苦挣扎。我的母亲产下了我和我的兄弟姐妹就离开了。我和数十万只同胞兄妹连成细细的一串,有近百米长,在春天温暖的海水中飘荡。

    一只鱼游了过来,一口下去,数千个兄弟姐妹木有了。我来不及悲伤,只能期盼海神能让我平安的孵化出来。一个人类捞走了一连串的卵,足足有十万只,嘴里还自言自语道:“今天收获的海粉丝真多,可以好好吃一顿了。”

    如果我彼时能说话的话,我一定会抗议:“我们是海兔,就算我们现在还只是黏在一起的卵,也是海兔。虽然我们现在确实很像粉丝……”这真是一件悲伤的事情,我只是一枚卵,肉眼都看不清的卵。

    就这样,因为我们细小有营养,凡是长嘴的,都能上来咬一口。到最后,数十万兄弟姐妹,就只成功孵化了四只,这个数字真不吉利!

    果不其然,小四还没晃动一下它的触角,就被一条大鱼给吞进腹中。悲哀啊悲哀,小四你走好。

    我们三个再一次成功地避开了一劫,数十万之一的存活率都被我们赶上了,我觉得我真是个幸运值max的家伙。我抖动着触角,努力传达着自己的意思,希望我们三兄弟携手共进。话说,虽然海兔天生雌雄同体,可是我就觉得自己是纯爷们来着。

    “讨厌,人家要去一个漂亮的地方,这里实在是太丑了。”这是人妖老二,和他碰过触角之后,我觉得我需要好好清洗一下。

    我瞅了瞅四周,挺漂亮的啊,清澈的海水,绿色的海藻,温暖的阳光。

    “算了,你这种没艺术细胞的家伙是不会明白的。”人妖老二扭扭触角,爬走了。

    我又和老三碰了碰触角。谁知道老三迅速移动着并不熟练的小短腿,把我撞飞出去好远,弄的我头晕眼花。

    尽管这样,我们为了交谈,还是需要亲密的将触角碰在一起。我仿佛听到了老三的怒吼:“你瞎啊,老子这么娇弱一妹子,你居然能认错性别,你脑袋被鱼吃掉了吧?”

    我想说:“不不,我可是一只聪明又有思想的海兔,我还会数数呢。”可惜女汉子力max的老二也不给我解释的机会,再次一头把我给顶飞,格外高冷的离开了。

    我现在真的有点儿怀疑自己的智商了,怎么一只同伴都没有留下来?不,海兔兔,你是最聪明的,要相信自己!

    我喜欢平静的生活,所以找了一个离出生地不远的海藻丛定居了下来。我给我的房子兼食物取名为绿荷藻,它的颜色就像是绿色的荷花一样,真的很漂亮。日复一日过去了,我每天的生活就是啃啃绿荷藻,晒晒太阳,用腹部非常细小的足在浅水处漫步。

    这里海水清澈,气候温暖,所以人类会经常出现。比较谨慎(我绝不会承认这是我胆子小的!)的我从来不敢爬上沙滩散步。

    我现在已经长大成兔了,一对灰色的触角垂在两侧,跟兔耳朵似的,经常食用绿荷藻让我的触手变成了和绿荷藻一样漂亮的颜色。每次将身后的触手晃动到眼前,我就不由得感慨一句:“我真是一只帅气的海兔。”

    人类总是觊觎我的美貌,想要把我抓走,幸好我比较聪明机智,禁受得住诱惑,从来没上过当。

    今天有个小破孩干脆跳到了海中,身处罪恶的双手,想要把我抓住,我拼命地游来游去,跟滑不溜手的泥鳅一样。最后,我趁他一个不错眼,窜进了绿荷藻之中,我俩颜色几乎一样,这是最好的伪装。

    “该死,又让它给跑了,等我抓住它,非把它剁成酱不可。”

    我已经出离愤怒了,因为那该死的家伙居然不是觊觎我的美貌,想要把我捉回去当宠物。他说的“剁成肉酱”,并不是撂狠话,而是说真的,海兔酱可是海滨人非常喜欢的一道食物。

    我心里得意:“愚蠢的人类,想吃我?下辈子吧。”

    我遇到了一只耀威扬威的大螃蟹,挥舞着双钳,被夹一下可疼了。我下意识地放出一堆紫色液体,将附近的海水都变成了紫色,然后果断逃之夭夭。

    又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是一个值得纪念并且欢庆的日子。因为我遇到了一只大鲨鱼。相较于只有巴掌大的身子,那鲨鱼已经算是够大了。说实话,经历了这么多,我的神经已经被锻炼的足够坚韧。

    让鲨鱼来得更猛烈些吧~当然这只是表达一下我昂扬的斗志。现实情况是,我非常谨慎滴,在海水中竖起了身子,胸前鲜红的乳突在无规则的晃动着。果然,那条蠢鲨鱼已经被我给迷惑了,咩咔咔。

    蠢鲨鱼智商欠费,光盯着那处,最后一口咬下去。我的乳突自动脱落,而我自身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反正那种东西要多少有多少,可以再生。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

    蠢鲨鱼以为得到了什么好吃的,一口吞进去,结果味道太过刺激,它苦着脸吐了出来,摇了摇尾巴,转身离开。蠢鲨鱼估计以为我全身都是那个味道吧,就这么一下子,以后那家伙就长记性,知道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了。

    我凭借着高鱼一等的智商,碾压所有猎食者,终于万幸一直存活下来。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一只玫瑰色的海兔,直觉上那就是人妖老二,他果然找到了一处华丽丽的居所。不过我还是最喜欢我的绿荷藻。

    我的海滩似乎被什么人给承包了,以往人来人往,嘈杂的很,如今突然安静了下来还真有点儿不太适应呢。

    胆大(?)如我,必须要巡视一番才能安心。我就躲在一块石头后面,静静地观察人类。其中一个光着脑袋的白衣男子,明明高大威猛,身材健硕,却坐在轮椅上被人推着走。让本兔莫名觉得他好可怜啊。

    在他身后,恭敬地站着几个黑衣保镖,每个都是平头,只有一截手指的长度,有的干脆就是光头。我个人觉得吧,那几个保镖一定是在拍马屁,才会和主人的发型保持一致。

    哎呀,我快被自己聪明哭了。捂脸羞涩~

    #我每天都在观察人类#承包了整片海滩的家伙,有本事你把海洋也都承包了啊,哼!

    我知道了那个病弱男的名字,叫什么“king”,王。我不得不说,这称呼太装逼了,像我“海兔兔”,就是一个多么朴实的名字。鄙视他三秒钟。king经常会一个人跑到海滩上来,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看着远处的海天一线,特别的忧郁,特别的有思想。不过我觉得他是在发呆。

    king越来越虚弱了,原本漂亮结实的肌肉,最后就只剩下皮包骨头。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好想给他展示一下我漂亮的身躯,圆滚滚,白嫩嫩,肉乎乎的才可口……不对,才健康嘛。

    不过我真的只是想想罢了,却没想到会成真的。求重来,尔康手。

    那一日,阳光依然很好。海风吹动着king的白色衣袍,猎猎作响。他终于从轮椅上走了下来,每一步,都走得分外艰难。四下无人,也就只有我海兔兔时刻观察着这个人类。我看着他,走下了轮椅,走过了沙滩,走到了海边,双脚已经沾染上了白色的海浪。一波又一波的海浪与海风朝岸上拍打,似乎在阻止他前进的步伐。

    然而,没有什么可以拦住他。他一步又一步地前行,海水逐渐没过了他的双膝,没过了他的蜂腰,没过了他的肩膀,最终,连头顶都消失在清澈的海水之中。我的黑豆豆眼都不够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