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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州知州周杰斌,诨名豁牙周的。”潘德回答道,显然已经做足了功课。
“知州?那不是一州主官么?”不臣皱了皱眉头,他是连王都敢十个十个杀的,官不官的又怎么会在乎?主要是对方明明是个流官,为什么会有这么金贵的东西?就算是对方的下属或者某个劣绅送礼巴结,也没有送那么贵重的东西的道理,毕竟对方几年后就会走。
“没错!至于这位周州官的乌山官瓶哪来的……”说到此处,潘德的熊猫脸上浮现出了一个与他憨厚外貌极其不相称的奸笑。
“潘兄,你就别卖关子了!”不臣苦笑着说道。
潘德点了点头,肃容说道:“是他的倒斗队倒回来的。”
“他的倒斗队?!”不臣惊讶的瞪大了双眼,“他可是官呐!而且这种事不是礼家最深恶痛绝的嘛?”不臣好歹还是知道的,在赛里斯这样的道德社会里,盗人坟冢可是与杀人父母无异的,属于极其丧尽天良的行为!他一个贼干这事也就罢了,那周州官可是一州父母官呐,他怎么敢这么干?!
“是的。”潘德沉下了脸,“确凿无疑,就是这位州官的倒斗队。至于礼家什么的……”潘德显得有点无奈,“不臣兄,难道你没听说过‘千里做官只为财’这句话吗?”
不臣当然是听说过的了,“只是这也太丧心病狂了吧?就没人向东国朝廷参劾他吗?”
潘德只剩下苦笑了:“不臣兄,自古以来,不论古今东西,这官与官之间只要没有利益冲突,从来都是穿一条裤子的啊,那周州官人情做的极好,不仅自己从倒斗中得了利,还慷慨的将所得之财物分给了一众上司下属,那些官儿们别说是参劾他了,不竖起大拇哥交口称赞他就已经算是低调了。”
不臣也苦笑了两声,他在战火纷飞的西陆呆的久了,人都变得天真单纯了。conAd1();
“而且……”潘德叹了口气,“谁让那是乌山人的坟墓呢?”
“乌山人就不是人吗?”小牛在一旁听得心痒,插进了话头。
潘德扭头看了他一眼,笑着解释道:“乌山人当然算人,只是却是敌国之人。”
不臣不知道小牛明白没有,反正他已经听明白了,潘德的意思很简单——敌国之人无人权。
“小孩子家家的,老老实实学手艺,别打听这些乌七八糟的!”李铁匠攥起沙包大拳头给了自家徒弟一个爆栗,说着话,还拽着小牛的胳膊把他拉走了。这位铁匠兄从刚才听不臣和潘德提起周州官自建倒斗队脸色就不大对,此时见自己的徒弟插话,果断的暴走了!
不臣和潘德都能猜到李铁匠这是怎么了,说白了,李铁匠就是个大龄愤青,他自己技艺精湛,老实做人,却因为累受文官上司打压而不得志,而那些掌握了一国权柄的文官却在滥用职权,胡作非为,这让他如何能不愤怒?
潘德看着李铁匠的背影叹了口气,要说愤怒,他又如何不愤怒?只是这些年以来看的太多,受的太多,已经麻木了。
不过潘德与不臣并不知道的是,官僚倒斗这事并不止周豁牙这一桩,事实上,自从百年前乌山帝国灭亡,赛里斯帝国将其的国土兼并,分为四镇七十二军州,并且派遣流官之后,就一直在持续着。
财帛动人心,小民百姓尚且如此,更何况是那些受了十年寒窗之苦,只盼有一朝货与帝王家,连本带利捞回来的官儿们了,礼家之礼毕竟只是一种道德的束缚,对人缺乏强制性,而且对于官儿们来说,他们之所以做了礼教门徒,并不是真的相信这东西说的是正确的,而是因为只要把礼教的书读好了,他们就能做官而已。而在得官之后,礼教事实上对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来说就已经失去意义了。而为了一个已经失去意义,且没有强制性的东西而放弃唾手可得的财富,他们如何会愿意?
因此当时不仅民间对乌山古墓的盗掘很猖獗,连官僚都加入了这场倒斗大狂欢之中!
而在这样全民参与的倒斗大狂欢之中,古乌山帝国的坟墓们毫无疑问遭受了一场巨大的浩劫,尽管乌山帝国享国寿七百余年,出过不计其数的帝王贵胄,但他们的墓葬,还是在短短不到百年间就基本被盗掘一空,只有某些埋藏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并且有尸王镇守的古墓才幸免于难。conAd2();
而布州知州周豁牙的乌山官瓶就是来自于一座藏于深山之中的乌山古墓,因为是官方倒斗队的缘故,周州官的倒斗队不管是人员还是装备都不是民间小团伙可比的,普通人员是抽调的乌山四镇的镇军精锐,带队的是则是将官和高价聘请来的阴阳教天师,装备更是乖乖不得了,可以直接从军镇的武库里面明目张胆的调,什么军器好用用什么,什么铠甲结实披什么,用坏了也不心疼,直接向国家上报是因年久损坏的就行了,如果遇上个比较实诚的上官,说不定还会给他们再调一波倒斗装备来的。而在这样强大的武力之下,就算是有乌山尸王镇守的古墓也不叫什么事了。
李铁匠走后,不臣沉吟了一下说道:“那我一会就动身去布州。”他已经打定主意要从周州官家里盗走乌山官瓶了,开玩笑,这等狗官的贼赃为什么不盗,凭什么不盗?
“嗯。”潘德点了点头,“要不要叫菲菲和艾艾小姐跟你一起去?”
不臣微微摇头:“做这事我一个人就够了,人多反倒费事。”
“那就祝不臣兄马到功成了!”潘德抱拳拱手道。
不臣笑了笑,说道:“还有什么详细的情报吗?比如说那姓周的狗官都把他的贼赃藏在了哪了?”
潘德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用大拇指指了指窗口那桌仍在高谈阔论的一帮人,“此辈也只是道听途说而已,细节如何清楚?还是到了地头打探比较好。conAd3();”
“嗯。”不臣应了一声,叫来店伙计,要了些早点,三口两口吃完,又问潘德借了点钱,便出了客栈。
“不臣兄,你不给大伙说一声吗?”潘德苦笑着问道,他怎么都没想到不臣竟然这么急。
“事不宜迟,若是旁人得了乌山官瓶献给了那廖招财,那千金悬赏岂不就没了么?”不臣说道,“通告大伙的事就交给潘兄了,另外我回来之前你们就先住在这家店里吧,免得到时候找不到你们。”
“也行,就交给我吧。”潘德点了点头。
不臣对潘德道了声别,便大踏步的向城外行去了,只是他出了城之后却没有直接往去布州的官道上走,而是来到了城外的一个牲口市场中。
开玩笑,此去布州足有四百多里,难道都让他开11路走过去么?一匹坐骑是十分有必要的。
说起坐骑,不臣倒是蛮想念黑马王的,不过褐衣马种不适航海,若是带着它出海,八成半路就会病死在海上,为了它的马身安全考虑,不臣还是把它留在了黎特罗城。
只是不臣也不是打算遗弃黑马王了,他原本的打算是让波普老爷做完买卖回国之后托信得过的马贩子把黑马王和菲菲、艾艾的坐骑一并走陆路送到东国来,只是路上出了海盗王那档子事,显然送黑马王来东国这事就要耽搁一阵子了。
不臣现在的这点钱是不够买什么好马的,顶多就是买匹能代步的驮马而已,不过不臣也不打算挑剔,这马只要能驮着他走一半路程就够了,至于另外一半路他打算客串一下山贼,打劫一匹马来。
他不臣大爷是盗神,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打劫一匹马什么的简直再正常不过了,反倒是一直规规矩矩的作顺民那才叫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呢!
在和一个马商讨价还价了一番之后,不臣买到了一匹年齿稍大了些的驮马,这驮马通体棕色,骨骼宽大,一看就知道早年是做过战马的,只是因为年纪大了,才被军中淘汰出来落入了马商手里。而这也正是不臣选这马的原因,虽然因为年纪原因,这马的耐力和速度都已经不大行了,但是作为一匹久经训练的战马,其操控性与胆气却是一流的,有这么一匹马在,遇见什么突发状况也能及时作出反应,而且临阵也不会怵头,像普通驮马那样还没咋样呢,就屁滚尿流了一地。
此时正当中午,不臣又在市场外的摊子上买了点干粮与一葫芦酒,打算在路上吃喝,然后便翻身上马,踏上了前往布州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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