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急支红浆(二十)

小狐昔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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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里尔陷入了沉默, 但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无言的回答。

    “霍少在很早以前跟我提过一嘴,他说近些年来, 不管是小说纸媒还是影音传播, 都在宣扬血族的优点,这在年轻人中特别受追捧,我是不是可以将之理解为, 血族在搞‘优生优育推广宣传计划’?”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人类的寿命越来越长,眼界也越来越宽,狼人尚且能够通过孕育繁衍后代, 血族却不行。

    “沈先生, 你既然无意成为血族, 最好还是不要知道那么多。”西里尔的声音里面充满着警戒,沈还英来历成谜,且能力非凡, 如非必要,他不想为血族招惹这样一位敌人,但前提是, 这个人不能过分深入血族。

    谭昭摆了摆手:“你不用这么紧张, 我又不会对你做什么,咱们现在难道不是心平气和地闲聊天吗?”

    艹,但你打人很疼啊。

    西里尔活了几百年,都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真是白瞎了这副皮囊:“事情我会替你查, 病例你也看了,还不走,难道要请我吃饭吗?”

    谭昭站起来,笑了一下:“你想得美。”

    推门出门,谭昭下到五层,找到了任璇的病房。

    任璇的父母并不在,大概是跟主治医生聊病情去了,谭昭只看到李牧站在透明的玻璃墙前,痴痴地望着里面昏睡不醒的任璇。

    这究竟是真正的爱情,还是血液本能的吸引?

    “看出朵花来了吗?”

    李牧头都没转,他的眼里满含着深情:“我问过医生了,阿璇以后可能……都站不起来了,等她醒来,我会向她表明血族的身份,如果她愿意,我还是会初拥她。”

    谭昭双手插兜,随意地靠在玻璃墙上:“那如果我说,我可以救她呢?”

    沈还英的神秘几乎是肉眼可见的,李牧瞬间转过头来:“真的?”

    “你看上去,并不像高兴的样子。”

    李牧脸上的惊愕与失落,几乎是写在脸上的,血族想初拥自己的歌者,果然就像雷克说的那样,是烙印在血液里的。

    十一代的吸血鬼,才刚刚“重获新生”一年多,就遇上了天赐的歌者,这与其说是一种幸运,倒不如说……是血族衰败的表现。

    老成精的血族尚且还没遇上自己的歌者,年轻的却这么容易就遇上了,包括那位咬了原主自燃的十二代,明明有公约的存在,却还是尾随原主咬了人,谭昭可并不认为是什么巧合。

    “你胡说!”

    谭昭挑了挑眉,并不与“血族新生儿”计较:“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但你最好记住,不要做什么越线的事情,否则我可不保证我将来会做什么。”

    说完,谭昭也没管李牧,径直从医院离开。

    第二天,谭昭是从霍少口中得知任璇醒来的消息的。

    “她怎么样?”

    “不太好吧,系花的腿不太好治,反正任家现在正在联系国外的专家。哦对了,李牧不是华侨嘛,他好像出了不少力。”霍金利说完,又凑过来道,“说说吧,你怎么又惹上教会的人了?”

    “你说雷克啊?他哪是我惹上的,他是被西里尔的歌者唬来的。”

    霍少:给西里尔点蜡.jpg。

    “说起来,你祖父他们还好吗?”

    说起这个,霍金利就满腹牢骚:“好什么好,旧伤又添新伤,搁一块儿跟养蛊似的,得亏幽暗森林里不通网络,不然我家都没那么多的地方招待他们。”

    ……你们狼人可真会玩。

    说起来,血族在衰弱,狼人其实也一样,就单从人形的切换上来讲,霍少就显得粗糙许多,甚至都不能自如控制。三只纯血袭击阿曼德那个满月之夜,他们在最初的时候甚至能控制自己的身形,后来要不是阿曼德下了狠手,应该还能维持得更久。

    相对来说,狼人的衰败更加平缓,更加“润物细无声”一点,说不定到了哪一代,狼人和人生下来的孩子就不再能变成狼了。

    纯血只跟纯血结婚,其实倒像是最原始的保存血脉的方法。

    阿统,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系统:不,你没有。

    [那好吧,我只是想说预言者这个故事流传了千年,会不会在口口相传的时候,发生了那么点小小的误差?]

    系统:……哦,你可以自己去查。

    “反正他们也没有护照,你可以把他们遣送回乡。”

    霍少一笑:“好主意,但我不敢,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能打?”

    谭昭耸了耸肩,刚想回句俏皮话,他设置在任璇身上的保护罩被触动了:“你说作为同学,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慰问一下同班同学?”

    霍金利:“……你开心就好。”

    两大男人在医院楼下的花店买了束花,谭昭熟门熟路直接就找到了任璇的病房,彼时病房门是从里面反锁的,他用了点巧劲,直接用灵力缠绕进去解开门锁,进门落锁,熟练得霍少频频侧目。

    “谁!”

    已经现出獠牙的李牧转头,眼带猩红,已经处于半失控状态了。

    而躺在病床上的任璇,此时此刻眼里是全然的恐惧和骇然,在见到熟悉的同学后,她立刻叫了一声,又有些颓丧地倒在床上。

    “你没事吧?”

    谭昭过去病床边,霍少已经拦住了李牧,不大的病房里,两人已经扭打在一处。

    “别打了,别打!他……也是想帮我。”

    任璇的声音很轻,但歌者对于血族的吸引是致命的,即便是在打斗时,李牧也还是听到了,然后他一个停滞,就被霍金利摁倒在了桌子上。

    谭昭不知打哪摸出来一副金丝边眼睛戴上,这才施施然坐在椅子上:“他告诉你,他的身份了?”

    任璇咬着唇,轻轻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是吸血鬼。”传说中的吸血鬼,不老不死,以血液为生的吸血鬼。

    “他也告诉我,我是……他的歌者。只要我变成吸血鬼,我就能像从前一样走路了。”

    谭昭当着合格的聆听者:“你答应了吗?”

    沈美人救过她,任璇对沈还英是有多一层信任的,闻言她摇了摇头,却又点了点头,很是坦诚:“我心动了。”

    平心而论,是下半辈子都坐在轮椅上活着,还是成为不老不死却能自由行走的吸血鬼,在没有深入了解之前,或许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

    长生不死的吸血鬼时髦值点满,只需要改变饮食作息就可以避免残疾,这听上去确实非常诱惑人,任璇在知道自己的腿可能永远都恢复不了时,是完全没办法接受的,或者说,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平静地接受残缺的自己。

    她刚才,就像是被魔鬼引诱了一样,即便知道这样可能太草率,但还是情不自禁地选择相信最后的一点烛火。

    谭昭闻言,推了推眼镜道:“那要继续吗?”

    任璇有些语塞,人的勇气很奇怪,第一次可以勇敢无畏,而第二次的时候,就会有所衰竭,特别是当着同学的面,她点不下这个头,但内心深处,她依然为之心动。

    “沈还英,这是我的决定,你不要……”

    李牧的话才说到一半,就对上了平光镜下带着冷意的眸子,那一瞬他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锁住了全身,本能让他停止了挣扎,甚至连言语都忘记了。

    “既然如此,那你有没有对她说,我能救她的腿,不必经历初拥,也没必要成为吸血鬼呢?”

    霍金利:艹!沈还英这个妖孽!

    任璇瞬间瞪大了眼睛,她当然不傻,沈美人现在表现出来的东西显然也不是常人,就在听到这话的一瞬间,她心里就信了大半,但本能驱使着她发问:“真的?”

    谭昭点了点头,他既然遇上了,还是同班同学,能救他肯定是会出手的:“九成的把握,就看你的选择了。如果你想选择成为血族,那你没必要考虑医学手段,但如果你还想做人类,那我可以帮你。”

    任璇定了定心,这才鼓起勇气道:“对不起沈还英,我不是不信你,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要帮我吗?”

    这个问题,谭昭交叠起双腿道:“因为我是吸血鬼猎人,作为猎人,当然并不想自己的同类成为吸血鬼。哦对,我也是收费的。”

    霍金利:……这是我找的借口!这人真是谎话张口就来啊!

    “啊?”

    谭昭美滋滋地给自己套了个假身份,开始唬人:“那么作为科普,我来向你说明下血族现在的情况吧。你听完,可以做个参考。”

    任璇却摇了摇头:“谢谢你,沈美人,你……怎么收费的?”

    这话一出,就等同于还没听血族的科普,就选择继续当人类,李牧当下非常受伤地叫了一声:“为什么?”

    为什么?这听上去可能有点渣,歌者在血族就意味着伴侣,如果她下半辈子只能坐轮椅,那她愿意牺牲自己的爱情,但如果有的选,她还是想跟从自己的意愿,即便她以后又选择了李牧,但此时此刻的她,不想将就,不想委曲求全。

    “对不起,我还有父母兄弟,还没有做好成为一个血族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