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七章

伦河玫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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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末,大雪接连下了一个礼拜。明月每日起来为院门前扫雪都免不了要抱怨一番。

    大雪压枝头,邬琅终于可以不用再种竹子。

    气温越发低了,邬琅更加不愿意出门。往往窝在房间里看些志怪奇谭就能消磨一整天。他以前也常看些升级流长文,反正只要求爽,文笔自然是跟长江三峡开闸泄洪似的,谈不上精致,更遑论有深度。现在手里这些书虽然也是这个时代上不了台面,被称作荒废心智的读物,但写作手法还是差了好几个时空。邬琅看惯了白话文,一开始还真喜欢不上这些用古文写的艰涩小说。不过大浪淘沙,最后倒让他碰到了个很对胃口的小说作者。那宫廷武侠写得让人恨不得现在便披甲上阵,杀得敌人屁股尿流。

    金戈铁马、刀光剑影、宝马美人,永远都是男人恒古不变的憧憬。

    更好的是,这个作者还高产似母猪,出的系列文一本又一本,好一段时间,邬琅都不用发愁没有小说来打发时间。

    千好万好,唯一一个缺点就是,这个作者似乎很喜欢让男主角丧妻。要么一出来就是鳏夫,妻子死了好几年。要么半路老婆病死/离奇失踪/落入陷阱而死/为救人而死/等等。就像他现在手里看的这本,《天涯行》,男主洞房花烛夜当天,仇家杀来捣乱,未婚妻居然是误中暗器死的,别提多悲催了。这个从小和男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了娃娃亲的名门小姐连盖头都没来得及揭,书里连样貌都没描写,就直接嗝屁。实乃这一个系列里最没有存在感,死得也最委屈的男主老婆了。

    邬琅猜测作者可能现实里家庭就不幸福,或者钦慕某女神,求而不得,心生怨念。

    但是,《天涯行》里反派写得极为出彩,虽是人人得而诛之,手中沾满鲜血的魔教魔头。却也有血有肉,让人难以生厌。尤其他以武痴著世,三番几次找上主角比武。岂料两个武学天才不打不相知,一见如故。终成罗密欧与朱丽叶,啊呸,是终成莫逆。

    因为他,邬琅基本上都没去注意主角到底被搅黄了几次亲事。

    这时,邬琅正巧看到主角和反派,约战华山之巅。约战当日,两个人都特别君子的只身前来。

    这一战打得可谓是飞沙走石,日月无光。主角和反派打了三天三夜,交手一千零八招,皆是势均力敌,不分胜负。

    只要再翻几页估计就能看到这场世纪大战的结局了,可就是这个时候,川贝敲门进来,恭敬地跟他说。

    “主子,王爷请了舞班子进府表演,邀您过去看戏呢。”

    有两种高|潮被打断是无法容忍的,一种是小说、影视剧;另一种是ml。

    许是他脸上怒意太盛,川贝吓得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不敢说话。

    平日里,邬琅并不爱说话,和仆人们也少有交流,使得新晋的四个侍童都以为他沉默寡言,不好相处。他也懒得改善自己形象了,只要他们四个安分守己,他自然也不会对他们怎么样。

    川贝在四人当中,属于比较一惊一乍的。现在邬琅一发脾气,就顶不住了。

    邬琅看了眼跪在地上头低得下巴都要帖胸口的川贝,皱了下眉。

    “愣着干嘛,还不给我准备衣物去。”

    “哦,是是。奴才马上去。”

    川贝很快抱着衣服过来给他梳洗。

    瞧了眼川贝手上衣服的颜色,邬琅点了点头,伸手接过来穿上。

    四人刚来时,邬琅给他四人分工,川贝便专门伺候邬琅穿衣打扮。早前川贝还不晓得邬琅喜好,便是照着寻常公子那般为邬琅准备花色出挑,颜色艳丽的衣服。挽的发髻也很是动人妩媚。邬琅发了几次脾气,川贝私下被明月耳提面命过后便学乖了。琢磨了一段时间,终于明白过来,主子并不喜欢像府里的其他公子那般时时刻刻打扮得花枝招展,唯恐不能在群花之中被王爷发现。主子喜欢穿干净利落的衣服,能不宽袖就不宽袖,能收腰就收腰。不用好看,舒服才是第一位。对于发饰也是如此。而且,主子似乎很不喜化妆。平日里别说涂朱颜膏了,就是擦点唇脂都很抗拒。

    但是川贝觉得,就算不涂朱颜膏,不擦任何胭脂水粉,主子的容貌都是他所见过的王府美人公子中最耐看的。

    旁人都道,惊鸿公子美色绝伦,川贝在衡莲君主持的宴会上见过惊鸿公子,的确是翩若惊鸿,倾国倾城。只是也刺人眼,不敢视。但是进了这环疏院,才发觉,被府内其他公子所不齿的燕琅公子,他轻飘飘看你一眼,便当得上清雅院千树万树花盛开。

    燕琅公子的眼睛,特别漂亮,像藏满了漫天的星子。

    川贝不敢和主子对视,晨起给主子梳发便养成了紧盯着主子头发的习惯,这时,又忍不住感叹主子的头发当真生得好,难怪王爷那般喜欢,甚至称主子为乌郎了。怕是爱美的人,都不会不喜欢这么一把头发的。

    “川贝,你发什么呆。”

    “……主子恕罪……”

    “算了,随便弄下就好。”

    “是。”

    川贝低下头,手上的速度却也加快了。

    出了环疏院,邬琅让川贝在前头领路。这王府大到不行,好多地方他都不认得。

    寒风刮在脸上,让他心里很是不爽。走到半路想起来,自己干嘛不把那书带身上。看戏就看戏呗,谁规定眼睛就必须看戏台?

    蠢了蠢了。

    想到这里,邬琅更是忿忿,心里把临淄王骂了个百八十遍。大雪天看什么戏,附庸风雅。

    不紧不慢地到了那地方,邬琅见是个半露天的戏台。表演者的台子露天,观众坐的位置倒是遮得严实。

    此时,那豪华观众席已经坐了好些人。莺莺燕燕、窃窃私语、穿红着绿,争奇斗艳。

    邬琅进门,不少人齐齐看过来,又立马笑着交谈起来,让人不觉得是在说自己坏话都难。邬琅心里冷笑一声,懒得和这些人计较。正待寻个位置坐,跟前突然跑来一个圆脸可爱侍从,操着温润的声音说,燕琅公子请跟奴才来。

    邬琅扫了眼川贝,川贝立马附上邬琅耳边轻声说,这是王爷的贴身侍从之一,灵珑。

    临淄王……邬琅下意识皱起眉来,心里有些不快。但还是顺着灵珑的路线走过去,落座于位。

    坐下后发现这个位置虽然不是第一排,但是视野相当好。他本就无心看戏,给了他这么个好位置,他反倒不喜。

    席间自然有人认出了灵珑,见他居然给邬琅带位置,而且座位居然那么靠前,皆是大惊。先前肆无忌惮嬉笑的人也有些胆怯地压低了声音。

    “灵珑这是代表王爷的意思?”

    “哼,这燕琅不知是走了哪里的狗屎运。”

    “难道燕琅真的得了王爷恩宠了?”

    “不可能,你瞧燕琅在环疏院待了多久,王爷可一次没去过,若说真上心,怎么可能会不去。”

    “那这边灵珑又是什么意思。”

    “王爷的心思,又岂是我们可猜的。”

    “呵,有柳惊鸿在,别说是燕琅了,就是名动洛京的李慕双来了也没用。”

    “灵珑可是王爷身边的红人,若说没有王爷的指示,他也断然不会屈尊降贵为燕琅引路。”

    “燕琅何德何能啊……”

    …………

    …………

    不多时,衡莲君入场,见灵珑立于燕琅身侧,乖巧地候着,也是一惊。

    衡莲君乃是府中唯一的府君,进来后众人都得起身行礼。

    受拜之后,衡莲君施施然入座。

    又过了一会儿。临淄王才携着柳惊鸿姗姗来迟。主角嘛,总是最后一个到的。可若王爷和衡莲君一起来,这拜礼不就省了一个。所以邬琅还是有点不爽。至于临淄王身边受了他们集体一拜也心安理得的柳惊鸿,邬琅没什么感觉。倒是感觉到席间众人咬牙切齿的嫉妒,解气了几分。

    柳惊鸿今日没有穿那身标志性的锈金红袍,一身纯白的狐皮大氅衬得人更加冷艳贵气,不可方物。

    临淄王眼睛倒也不瞎,有柳惊鸿这样的绝世美人常伴身侧,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眼。内府养这么多吃白食的,还不如直接散了,独宠柳惊鸿不是更让人津津乐道?

    邬琅往那边快速看了眼就收回了视线。

    临淄王来了,这节目自然是要开始。台上很快被抬上几页秀美屏风,隐约能见有人影坐于屏风后。随即而来的便是琴音流水,萧瑟和鸣。乐曲即响,舞者纷至沓来。

    说是看戏,其实是看舞。临淄王请的是大商有名的醉琉璃舞团。醉琉璃起于京都,成名却在洛京。洛京江南水乡,又多才子佳人,是个寻欢作乐的好地方。

    如今醉琉璃走穴南林,被临淄王请进王府表演,想来以后也是醉琉璃能拿来大肆炫耀的招牌了。

    邬琅不知那腰若无骨的舞者演的什么舞,只觉得服装妆容皆精致繁复,实是费了一番心思的。再其他,便看不出来什么,毕竟鉴赏能力有限。

    倒是临淄王,左拥柳惊鸿,右抱衡莲君,温香暖玉在怀,也不知有没有心思看那舞者掩饰不住的秋波媚眼。

    邬琅用袖子掩住脸,打了个哈欠。相比起这醉琉璃的舞,他反倒更倾向于关注下第一排那三个领导复杂的三角恋关系。

    临淄王不可谓是不宠爱柳惊鸿,瞧那温情脉脉的眼神,只怕最铁石心肠的人见了也要发软。

    柳惊鸿呢,便高冷多了,不管临淄王说什么,都是冷着一张脸,不说喜欢也不说讨厌。眼神漫不经心,十分懈怠。

    邬琅估摸着,这临淄王大概是个受虐狂,就爱倒贴。

    当然,如果临淄王和柳惊鸿是窝自己房里,他们就是转换角色玩bd□□也没人管。

    现在这样的场合,不说他的众多情人都在,小老婆可明晃晃就坐身旁。是临淄王真的对柳惊鸿宠爱到极致,恨不得向全天下人昭示他对柳惊鸿的爱?还是临淄王当真对待男宠美人弃之如履。

    若是衡莲君硬气点,争风吃醋起来,大概会大战一场。衡莲君和柳惊鸿斗法,绝对要比后面那群即使嫉妒得七窍生烟还要故作矜持的男宠美人们暗地里嚼舌根来得好看。

    可偏生衡莲君又端着,自持身份。当做没看见临淄王那种看得人起鸡皮疙瘩的表情,不仅认真看戏,时不时还做出一番评价来。

    没意思,没意思啊。

    谁说临淄王不好命了,换做普通王侯家,哪个内府不是斗得天翻地覆,三天两头就死人的。哪里像临淄王府这么安生。哦不,真要说起来,王府里还是因为宅斗死过人的。只不过燕琅的尸体也不知道在那个时空之井里穿越到什么地方去了。

    邬琅有点想不通,临淄王虽然是有副好皮相,但是值得为了他去跳井?再说了,临淄王先有念念不忘初恋,后有宠娈柳惊鸿,是个人都知道自己没机会吧。这么拼真的不是脑残?

    邬琅爱情观是很现代的,他可以理解恋人间的付出不对等、在乎对方的程度也不对等。但是他不能接受这个不对等差值太大。

    例如临淄王和燕琅,便是典型的爱情不对等。不过,古代人似乎也没有谈恋爱这种概念。

    他的打抱不平也仅限于无聊时的胡思乱想,他对临淄王没有想法,无情便无伤。

    只是,生活实在如一潭死水般无聊,谁不想看热闹?

    “乌郎,我瞧你哈欠连天,莫不是不喜欢这洛英舞?”

    临淄王说这话时,邬琅正掩袖打哈欠,嘴张半开,眼中含泪,呆愣住:“回王爷,非是不喜,乃是琅嗜睡陋习罢了。”

    “如此,那环疏院的柴火木炭可够烧?”

    邬琅心里翻了个白眼,想着这临淄王可真记事儿,敛目说道:“蒙王爷赏赐,足够了。”

    临淄王又说:“这便好,我时常想着你屋里火炭足不足,要是哪个奴才偷奸耍滑,岂不是又要生生挨冻。”

    邬琅不敢抬眼,临淄王的视线一如针尖芒刺,“劳烦王爷惦念了,琅一切都好。”

    再抬头,却不其然对上柳惊鸿的眼睛。高高在上的蔑视。邬琅回其一个不在乎的笑容。柳惊鸿瞬间露出一个被恶心到的表情,立马回转过头去。

    邬琅心里冷笑,这柳惊鸿,当了□□还要立牌坊?这么刚烈,有本事也把脑袋上那惊鸿公子的帽子摘了啊,神气什么。

    临淄王几句话,立刻让邬琅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邬琅心里暗骂,面上却还要装作淡然,自然,也要装作在认真看戏了。

    所幸,临淄王也没有在这大雪天里久待室外的心思,待这舞又过几只,大家终于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临淄王拥着柳惊鸿,亲密无比地离开,邬琅心下松了一口气,唯恐临淄王又和他搭话,简直折寿。

    出了戏院往回走,没出几步路,却瞧见身后跟着的不止川贝一人,还有那看起来乖巧伶俐的灵珑。

    “灵珑还有事?”邬琅回头问道。只见那灵珑仰头,眨了眨眼,笑着说:“王爷吩咐,以后灵珑便是燕琅公子的侍从了。”

    邬琅脑袋炸了下,头皮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