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六章:善恶终有报

五味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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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内的空气都好似凝固了一般,李亨沉吟良久,终于做出了决定,调杨行本所部神武军入京,但为了不使冯翊郡防务疏失,只征调其中的一万五千人,限期七日内抵达长安。?

    一万五千人从冯翊郡到长安走七日的功夫,的确十分紧张,但秦晋曾不止一次在李亨面前说过以他的练兵之法练出来的步卒可以做到七日行军二百里。冯翊郡的郡治同州到长安也不过才百余里,七日功夫自然就足够了。

    这个七日之期也绝非是为了考校神武军的行军能力,还是根据回纥兵抵达长安的期限所定。

    回纥部派往关中的人马出了一万骑兵还有一万步卒,以磨延啜罗所呈报的行军日期,他们的步卒此时尚在宁州境内,至少要七日功夫才能抵达长安,觐见天子。

    因此,李亨在权衡了一阵之后,也就有了这个七日之期。他见秦晋有些迟疑,就问道:

    “七日功夫有些紧迫?”

    秦晋摇头:

    “绝非紧迫!陛下虽然允许回纥兵入京朝觐,但却不可事事迁就,不如就定在五日之后观兵,杨行本所部三日功夫就可抵达长安,有两日的准备时间已经足够了!”

    原本李亨害怕七日功夫不够,想再宽限几日,但听秦晋所说竟然只要三日时间,也不由惊得长大了嘴巴。

    恐怕寻常骑兵也就这等行军度,他实在想不到秦晋用什么法子,能把步卒训练的入骑兵一般。

    其实,这个时代骑兵的行军度远非战马疾驰时的度,战马保持疾驰有半个时辰就已经不易,通常都要积蓄马力,只有阵战交锋时才会狂奔疾驰,寻常行军的度也比行走快不了多少。因此,骑兵的行军度如果在刻意继续马力的前提下,是有可能被步卒过的。

    说起杨行本从冯翊行军而来,李亨忽就想起了一事,转而道:

    “虫娘外出到冯翊养病也该回来了,不若让杨行本将她一并带回来!”

    虫娘既是寿安公主,也是李隆基在位是许诺下嫁给秦晋的聘妻,李亨当面提及,秦晋自然不会反对。说实话,他也有些担心这娇生惯养、金枝玉叶的公主能否承受得住漂泊在外的困苦。

    “臣以为,还是以公事为先的好……”

    尽管心中是希望把那个我见犹怜的少女接回来,但秦晋还是虚伪了一把,表明一切以公事为先,至于私事若无必要则可以延后。

    岂料李亨却笑着站了起来,一边搓着手,一边走到了窗前,顺手将窗户推开,殿内的空气有些闷。

    “天家无私事,太上皇早就定下将虫娘许配给你,朕今日便成人之美,收了你这个妹夫!”

    一句妹夫把两个人的关系拉近了许多,秦晋对李亨虽无臣下的感激涕零,但仅以人与人之间交往而言,此人也是个极容易相处的人,待人厚道,又极富人情,与其父李隆基可谓是天差地别。

    不过,李亨能称秦晋为妹夫,秦晋可不能称李亨为妻兄,君臣之间的大礼就像一道鸿沟不能也无法逾越。

    只是做驸马这桩事,在秦晋看来却未必是桩好事。

    原因无他,就算驸马与公主有夫妻名分,但两个人还是有君臣高下之分的,通常前者自然远高于后者。这还不是秦晋沮丧的根源,原本是想到了这个时代可以三妻四妾,比如府中的繁素和小蛮,都是楚楚动人的尤物,一旦成了驸马自然是不用有这些非分之想的。

    而且,唐朝的公主多与男子一般好色,但凡叫得出名号的,几乎没有不养骈夫的,万一自己也被戴上一顶绿油油的帽子,那滋味可不是好受的。不过,秦晋回想了和虫娘仅有过的几次接触,觉得她是个善解人意又知礼的女子,应该不会做出那等放浪的行为。

    见秦晋罕有的出神,李亨顿觉有趣,以为他是在因虫娘而失神,看来让他们晚婚的决定是对的。然则,假若他知道了秦晋正腹诽李家女儿的品行,不知又该是哭是笑了。

    ……

    渴啊!饿啊!

    极目远眺,所及之处尽是大片片的盐碱荒地,孙孝哲步履蹒跚的一步步向北而行,身旁却只剩下了是几个随从,他们的战马在这一路上6续成为了果腹的食物,否则恐怕早就饿死在路途之上。

    在断粮与绝望的双重折磨下,原本聚集在孙孝哲身周的百余人逃的逃,死的死,留下来的也都是身体虚弱,踉踉跄跄。

    孙孝哲只觉得自己的双腿就像灌了铅一样,每走一步都要用尽全身的力气。可现在他们仍在盐州地界,若要逃离河套又不知还有走上多少天。这还不是问题,关键在于没有吃的,又何以坚持下去呢?

    坚持下去,只要坚持下去,必定会有拨云见日的一天。孙孝哲一遍又一遍如此为自己鼓着气!

    终于,他们在途中遇到了一个村庄,里面还剩下几乎没有逃离的百姓,乡野百姓淳朴善良,拿出了仅存的豆饼饭招待这些人。然则,水足饭饱之后,豺狼们满意的拍了拍肚皮,露出了锋利而又恶毒的獠牙。

    十几口人在不但一刻钟的时间内被杀的一干二净,就连一个刚刚出生仅月余的婴儿都没放过。

    如此狠毒的对待款待他们的百姓,孙孝哲有他的理由,行踪绝对不能暴露,杀人灭口是应有之议。然则,孙孝哲的一名杂胡随从却打起了那婴孩的主意,在他眼里可是绝佳的“人脯”材料。

    对此,孙孝哲并没有加以阻拦,他才不会因为这种小事儿影响部众对他仅存的忠心。

    到了这个时候能跟着他逃命已经十分不易,又怎么可能对部众自行寻找吃食的行为横加干涉呢?除非他是那些脑袋锈掉的儒生。

    他们没有在这个被杀绝了的村庄里过夜,天黑之前便又踏上了向北逃亡的路。

    吃饱喝足对于体力恢复有着绝好的作用,走起路来竟都觉得脚下生风。每个人身上都背了不少村民家中搜捡出来的豆饼饭,这些食物足够他们坚持三五日功夫。

    除此之外,为了隐藏身份,孙孝哲还带头换上了百姓的麻布葛衣,再加上一路逃亡累饿而成的黑瘦形象,活脱脱的就是一小群逃难百姓。

    趁着天黑赶夜路,也是出于安全考虑,因为强盗马贼都不会在夜间行抢,此时赶路是最安全的。随着距离草原越来越近,一个特殊的强盗群体也多了起来,那就是马贼。

    这些马贼杀人越货,不但劫财还害命。孙孝哲曾是二十万大军的统帅,从不曾把马贼放在眼里过,但如此境况,身单力薄之下,已经连对付马贼的实力都没有了,只能无奈的选择低头。

    如此夜行晓宿也算安全,眼看着出了盐州地界就到了草原,只要过了最后那一道坎,也就是渡过黄河,就算逃出生天。

    这一日天色还有近一个时辰放亮,孙孝哲忽然听到了隐隐的马嘶之声,但仅仅是若有若无的一声,就无论如何都听不到了。

    几个随从都认为他是有些紧张过度,这种黑灯瞎火的时候,有谁会走夜路呢?

    嗖!

    一名随从随之扑通栽倒在地,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出就已经气绝身亡。

    孙孝哲大骇之下,撒开腿就跑。

    他心里清楚的知道,他们现在遇到的十有八/九就是马贼,虽然不知道马贼因何夜半出动,但至少有一点十分清楚,那就是落到这些人手里绝没有好下场!

    果不其然,黑暗中果然亮起了点点火把,呼喝口哨之声夹杂着乱成一排呢的马蹄声由四面八方传来!

    呼喝中有人说着汉话,也有人说着突厥话,谁知还有人在嚷嚷着契丹话。如此复杂的成员,不是马贼才怪。

    孙孝哲并未绝望,现在是黑天,有极大可能接着黑夜的掩护逃离魔掌,只要运气不是太坏。

    幸亏这几日吃的饱,脚下力狂奔,耳畔呼呼生风,没跑一步就距离危险远了一点。

    猛然间,孙孝哲只觉得胸前被一道巨大的力量所拉住,脚下立即失去平衡,整个人在惯性的作用下,直直向前摔了出去。这一摔,力道过猛,竟摔的满脸血污,身上也被荆棘的地面划出了一道道深浅不一的口子。

    孙孝哲痛苦的趴在地上挣扎,奈何整个人就像散了架一般,不管如何用力都无法起身。

    粗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紧接着他觉得脖领子一紧,整个人就被提了起来。

    “扫兴,捉到的是逃民,不如一刀宰掉了事!”

    ……

    孙孝哲内心中实在惊恐绝望到了极点,落到马贼手里恐怕再无活路,不过听那几个马贼的对话,大致还是判断出来,这些人连夜设伏,所要劫掠的另有其人。

    那么,马贼们连夜设伏真正想要劫掠的人究竟是谁呢?孙孝哲自身都难保了,竟还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杀了可惜,这几个货色都身强体壮,是干活的一把好手,不如押了回去做奴隶,到草原上也能卖个不错的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