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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内,段喻宸给曹润打了个电话。
紫气东来的主管曹润没想到会亲自接到老板的电话,激动地声音带着谄媚:“老板好!”
“安排你给舒小姐吃的早餐,她吃了多少?”
老板这么问,显然是知道舒小姐吃了早餐,曹润心中越发激动,不过回答起来舌头丝毫不带打结:“吃了,几乎每个种类都吃了一口。”
“回头把她多吃几口的早餐列份单子给我,以后发现她的口味随时报告我。”
“是,是。”曹润不假思索立即应声,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还好他当时特意留心,本来是准备以后好好给舒小姐准备饮食,没想到还能以此献给老板,看来老板对舒小姐不是一般的关心。
段喻宸挂了电话,两人相识十年多了,他十分了解半夏的口味,可是他不确定去了米国三年的半夏是否会有哪些口味变化,因此才有了这个电话。
到了78楼的段喻宸暂时放下了私事,开始专心工作,而半夏开始考虑和段喻宸约定的,一个星期的时间让重楼接受两人在一起的现实。
三天的时间匆匆而过,半夏后天便要参加《舍友》的复试,半夏回到青年旅社时,突然看到客厅里摆着三束白菊。
“重楼,这是?”半夏不解地指着白菊问道。
“姐,我们去青岩山上看看吧。”
重楼话说的委婉,但他都买好了白菊,自然不可能有更改的可能。青岩山上葬着他们最亲的三个亲人,重楼看出半夏即使回到黎城也不愿去面对最难堪的三年前,才使出了这招逼上梁山的计谋。
三年了,整整三年,半夏一直不愿意回顾三年前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现在连弟弟都开始为她担心,是时候面对现实了。
半夏直接拿起三束白菊,对着重楼道:“出来穿鞋出门!”起果决的态度,连重楼都大吃一惊。
打车来到了青岩山墓地,半夏和重楼捧着花,先来到了父母的墓碑前,父母离世的时间才差了两天,因此是合葬在一起的,半夏将两束白菊放在墓碑前重重地磕了三个头,发誓一定会好找照顾重楼,便对着重楼讲:“我先去半欣那边,你和爸妈说几句话。”
“好。”
半夏来到半欣的墓碑前时,发现这里打扫得异常干净,还有一束崭新的水仙,就像几年前半夏所见到的一样。
半欣所喜欢的花是水仙花,知道这个事情的人不多,但包括段喻宸,是谁有这么坚持的毅力,每天送一束水仙到半欣的墓碑前呢?不会是段喻宸他自己,但很可能的他派的人。每次半欣的祭日一到,他总是热情得忙前忙后,几乎把能做的事情都做好了,根本用不到她的任何帮忙。如果这些都不够明显表达他对半欣的喜欢,那么他让自己穿粉红色的裙子呢?
后来当半夏越来越发觉段喻宸喜欢的是半欣后,更多的细节还是显示他对半欣的在意和念念不忘,她几乎不愿再回忆。
半夏收回思绪,将白菊放在了半欣的墓前,轻抚着墓碑,声音轻似呢喃:“半欣,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那么深沉地爱着你,又念念不忘,你比我幸福多了。而在天堂的你,也要幸福。”
半夏缓缓闭上眼抬起头,努力不让自己流出泪来,如果当时她即使发现半欣的异常跟上去,是不是半欣就不会出事,她就可以在段喻宸的保护下快乐成长?
“姐!”重楼看着站在墓碑前闭眼沉默不语的半夏,不由喊道。
半夏睁开眼,眼眶微红,却努力笑着说:“重楼,和半欣说几句,我们就走吧。”
“嗯。”
如果说段家欠了他们舒家一条命,那么这次靠着段喻宸救治重楼后,两家就算两清了,她一定不会不忍放下段喻宸!
半夏站在墓碑前,无声地看着照片上永远保留在13岁的半欣,默默不语:半欣,请你原谅我这么做。
当半夏和重楼离开青岩山的时候,两人的心情都有些沉重,只是重楼努力地用笑话冲淡两人哀伤的情绪,却依旧无济于事。
直到下午,两人才渐渐恢复了心情,活着的人,终究还是要往前看的。
临近夕阳西下,在青年旅社的阳台上,半夏搬了一个躺椅,一边翻看着书籍享受夕阳,一边喝茶,而重楼也已经将晚饭做好。
“姐,吃饭了!”一向都是姐姐照顾他,今天难得姐姐松了口,他十分开心能够为姐姐做一顿饭。
“来了!”半夏收拾好茶杯和书籍走进客厅,不知道是不是回了黎城有亲切感的原因,半夏发现最近重楼的情况不错,因此才放心地让他下厨,“我家重楼越来越贤惠了。”
“还不是跟姐姐学的。”重楼笑着道,将两盘凉菜先端了出来,半夏忙将煲的汤盛了起来,热菜端上桌。
吃饭之前,半夏有些疑惑:“重楼,这两天怎么没见你去图书馆?”
半夏清楚记得从米国回华夏前,重楼就说一定要好好逛逛华夏的图书馆,很多资料在米国根本找不到,她没想到重楼只逛了几天就偃旗息鼓了。
“图书馆当然要去的,不过我办了图书证,借了几本书,先把这几本书消化了,我再去。”
“原来是这样,别看太累了,书需要精读。”
“嗯。”重楼点了点头,先给半夏舀了一碗汤,“姐,咱先吃饭。”
“好,喝喝重楼煲的汤。”煲的汤温度适宜,半夏慢慢喝着排骨汤,味道远比在米国鲜香的多,或许是因为回到祖国的原因吧,不由啧啧赞叹,“我家重楼煲汤的手艺越发精湛了。”
“承蒙夸奖,姐姐要不要再喝一碗?”重楼像是推销员一般,热情地拿起大勺就要给半夏舀。
半夏连忙摆了摆手:“吃完饭再说,若是先喝两碗汤,我这饭可都要吃不下了,不是浪费重楼大厨的手艺?”
“好!咱们先吃饭。”重楼喝完汤,和半夏开始吃饭。
两人慢条斯理吃完,半夏一边收拾碗筷,一边问重楼道:“重楼,你前几天不是把小说的前半部分给编辑看了吗?编辑怎么说?”
半夏算了算时间,按照之前沈大编辑的工作效率,今天应该能出结果了。
“沈编说前半部分写的不错,不过出版量的多少还要看后文的水平。”
半夏一听就知道出版是没有问题了,连忙夸赞:“重楼的水平沈编还不知道?后面一个个填坑,肯定是更精彩,全文的精髓可都在后半部分!”
“因为我回国了嘛,沈编说这次首发可以在黎城,帝都,魔都等地举办下签售会,会有比较好的宣传效果。”
“签售会……”半夏觉得这个是好主意,但露出了新的担忧,“听起来虽然不错,但只要遇到一个疯狂的粉丝,将来你说不定就会被骚|扰,而且开展签售会的意思就是你的个人形象需要公开,你会成为半个公众人物。”
半夏是混娱乐圈的,虽然还没有多少名气,但多多少少对公众人物有些了解,越有名气的明星,赚的钱越多,隐私却很少,想要隐瞒别人的事情都需要费尽心力。因为不管任何的小事,都会有称职的狗仔帮你扒拉出来,大肆宣扬。
半夏做好了心理准备面对这些事端,但她不希望重楼也要面对这些,加上他的身体条件,半夏觉得重楼现在安安静静写书就很好,没有必要为了销量而举办签售会。
重楼自然听出了姐姐话语中的意思,想到姐姐的压力,以及他们舒家的过去——若是被人曝光,无疑会给姐姐带来很多麻烦,这么想着,重楼将仅剩的一点想法给熄灭了:“姐,我就是随便这么一说,你就这么随意一听好了,不必当真。”
半夏洗好碗,转头看着依靠在厨房门框上的重楼,宠溺地说:“傻弟弟,我多么了解你,你到底有没有当真我心里比谁都清楚,不过你能够想通是最好的。”
公众人物这趟浑水不能让重楼陷进去,她希望重楼就在自己的羽翼下长大。
“知道姐最了解我,也最疼我啦!”重楼吐了吐手头,走到水槽边帮忙将碗碟收拾进了架子上。
两人吃完饭后看了会儿电视,重楼又聚精会神在客厅打电脑,起身拍了拍重楼的肩膀:“起来活动活动,别一直打电脑,对身体不好。”
“是。”重楼起身动了动脖子,突然看到半夏脖子上还系着丝巾,不由面露疑惑,“姐,你最近怎么一直系丝巾?”
在重楼的印象里,自家姐姐因为工作的原因比较重视个人形象,但也不至于在家里还系着丝巾,想想就觉得怪异。
半夏闻言脸色一红,虽然草莓印已经很浅了,但还是怕重楼发现,因此半夏一直系着丝巾,当重楼一脸好奇地探过头来看半夏脸上可疑的红晕时,半夏伸手弹了弹他的脑袋:“看什么看,我只是发现黎城比较流行系丝巾,我想多多习惯罢了,看你那么无聊,给我去把《演讲与口才》拿过来。”
“好。”重楼答应地很爽快,马上进半夏的卧室找书籍。
两人租住的屋子是两室一厅一厨一卫,重楼住的是主卧,半夏住的是次卧,半夏的屋子不大,却有一排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大多是英文书,是半夏不舍得扔掉、从米国千里迢迢带回来的。
重楼只扫了一眼,就很快看到了《演讲与口才》这本书,当他抽下这本书的时候,突然旁边的书也跟着哐当砸了下来。重楼急忙躲开,看着掉在地上的书急忙捡起来,发现书中的照片也被甩了出来,重楼捡起书籍和照片,看着照片上的男人,眼神有丝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