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第三目-柳子辰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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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街是城里有名的红灯区,就算是警察的例行巡查也不过是做做样子。水至清则无鱼,这句话放哪儿都是至理名言,有些大佬的势力他们不能动也动不了。

    锦色就是西街的一家高档会所,里面有很多水嫩的少爷和公主。进出的无一例外是有头有脸的角色。目前为止,少有敢在锦色里逞勇斗狠的人,因为锦色背后的势力无人敢动。

    但是最近,条子们盯上了西街的锦色。带头的人,是刚从警校毕业不久的市公安局局长的公子,樊修临。

    徐晟收到手下通知的时候,正在锦色的地下室里给受伤的少爷们检查身体。

    当他摘下手套,看到照片里那个同林修有□□分相似的青年时,当下就皱起了他的眉毛:“这就是那个放话说要掀了柳家的人?他来了锦色?”

    东子回道:“是,他来了好几回了。嘴上说着要揭了锦色的老底,但实际上也就是带着他那一众朋友玩闹来着。本来咱们的人也没放在心上,但最近条子那边似乎正打算干一场大的。我寻思着这之前先给这小子来个绊儿,照点照片,到时候也好和那樊老狐狸谈。这儿来就是问问您的意见。”

    徐晟听了,眼里闪过一道精光,弹了弹照片道:“这件事你别插手,交给我。”

    等东子出去了,徐晟将照片□□上衣口袋里,施施然走出了房间。

    他这辈子最恨的人有两个,一个林麒,另一个就是林麒的兔崽子林修。两个人没一个好东西,偏偏一个比一个厉害。

    前者让柳子辰惦记了十几年,后者,直接让他发了疯。

    自打林修死后,虽然表面看去,柳子辰并无异样,但是跟了他这么多年的徐晟知道,柳子辰的心已经死了。林修死后他没哭过一次,好像他全部的感情都给了林修,所以他死后,柳子辰连哭都不会了。

    他宁愿让柳子辰发泄出来。

    可这愿望这几年下来,早就成了奢望。

    现在柳子辰活着,也不过是因为林修死前曾说过说过,要他好好活着。至于林修不喜欢黑道的那些生意,柳子辰也一直在尽力洗白,还是不要命的洗白。若非帮里一众跟了他这么多年的兄弟,徐晟绝对有理由相信,柳子辰会在林修葬礼后的第二天拿着他自己的罪证去警局自首。

    到现在,林修离开三年,柳子辰同样不要命的工作了三年。他早从分家找好了继承人,手底下的势力基本上散了大半,兄弟们的去向也大都被他安排好了。不出意外,这两天条子这么频繁的临检,多半是柳子辰默许了的。

    那个疯子,想进监狱,只因为林修曾经试图搜集他的罪证。

    他正亲手将自己推上绝路。

    徐晟见不得他那副样子,可是他没有办法。这几年也不是没遇见几个长得像林修的雏儿,但都被他打发走了,因为他直到柳子辰那尿性,绝对不会养什么林修的替身。

    但是这一次,也许他试试。毕竟樊修临长得,实在太像林修了,说不定能把柳子辰从绝望边缘拉出来。

    徐晟是行动派,当天晚上就把樊修临灌醉了脱光衣服,打包送到了柳子辰的床上。

    他原本也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心想柳子辰生气了就赶紧把人弄出来。结果事情大大出乎他的预料,柳子辰近屋以后就没在出来过。

    第二天早上,柳子辰小心翼翼的抱着一个恹恹地窝在他怀里的青年下了楼,开口的第一句话是对管家说的:“回老宅。”

    所以,林修撑着宿醉的头醒来的时候,人已经被锁在了柳子辰位于老宅二楼的卧室里。望着熟悉而陌生的房间布局,林修扯了扯锁在脚踝处的大拇指粗细的铁链,露出一个无奈的微笑。

    身体已经被仔仔细细清理过了,但身后那个初次使用的地方还是有种异物感,稍一挪动就顿顿的痛。

    窗户被厚厚的窗帘被拉住了,只有些许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屋子。尽管如此,屋子还是被照亮不少,看得出外面的天气很好。

    目光所及之处,并没有手机电话类的通讯工具,就连记忆力放在书桌上的电脑也被人拿走了。林修动了动脚踝,带动起锁链,发出铃铃啷啷的响声,林修听着,经诡异的觉得这声音很悦耳。

    床头柜上放着一杯牛奶,盛牛奶的杯子浸在热水里。杯子旁边是一块白色的手帕,林修拿起来时,似乎还能从手帕上闻到记忆里,柳叔身上惯有的香水味道。

    他一手拿着帕子,空余的手拿出尚余温热的牛奶。

    用帕子将杯子上的水珠尽数拭去,杯口抵在唇上慢慢的抿,温热的牛奶,温暖的让人想落泪。

    喝完牛奶,林修把杯子放好,看了眼对面的墙,墙上钟表显示的时间是11:03分。

    不知道柳叔什么时候回来。

    地上铺着厚厚的毛毯,林修无视床旁边的拖鞋,光着脚踏上去,细细的软软的绒毛垫在脚底,柔软又舒适。

    他走到窗户旁边,一把拉开窗帘。

    阳光倾泻而进,一瞬间照亮了暗沉的卧室。林修忍不住伸手挡在眼上,遮住灿烂的阳光。适应好光线后,林修打开透明的防弹伸缩门,倚在窗台上看风景。

    柳子辰的卧室阳台外就是花园,里面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花。一年四季,只要打开窗子,就能闻到花的香气,时而浓郁芬芳,时而清新淡泊。

    时值夏季,墙边的架子上爬满了盛开的白色蔷薇。有爬得高的,甚至将枝头伸展到了阳台的铁栏上。林修凑近那朵开得最盛的蔷薇花,伸手想把它摘下来。

    摘时没注意,被茎上的刺刺破了食指,手一松,才摘下来的花就从阳台上掉落,林修伸出头往下看,就看见墙根上突然出现一个人,穿着深色西装,身材高大修长。

    林修视力好,隔着三四米的距离还能看清他鬓上细碎的白发,心不知为何,突然就被刺了一下。他似乎恰好路过,看到顶上掉落的花下意识的接了下来。

    少顷,一滴血穿透层层空气,落在花心,浸在白色的花瓣上,美丽的惊人。

    柳子辰不禁抬头,入目的,就是青年温和的笑脸。而后,他看到青年薄唇轻启,留恋的喊了一声,“柳叔。”

    空了太久的心,突然间被填满。柳子辰把蔷薇插在上衣口袋上,步履匆匆的进了屋。

    林修看着他消失在视野里,数着时间,门锁扣动的那一刹,他转身,就看见他的柳叔,抿着唇站在门口。

    林修背抵在栏杆上,背后是大片大片盛开的花丛和耀眼刺目的阳光。柳子辰看不清他的面容,之听到空气中那轻轻地声音。

    他说:“柳叔,我回来了。”

    被人紧紧所在怀里的时候,林修闭上眼睛,满足的笑了。

    两人谁都没提锁链的事情。

    柳子辰不提,是害怕。林修不提,是纵容。

    由于出不了门,林修吃饭都是在卧室进行的。

    在这里的第一餐,是在他醒来后下午两点左右开始的。当时柳子辰端着一个托盘走进来,托盘里是两份方便面,每个碗里都有一整个荷包蛋。

    林修讶异的挑了挑眉,看了柳子辰一眼,恰好看到他红透的耳垂。联想起方才楼下厨房方向不时传来的瓶瓶罐罐的声音。林修没有多说,拿起筷子挑起面条塞进嘴里,嚼的时候嚼到了碎蛋壳。他却像是没有感觉一样,和着面条全部咽了下去。末了,抬头看了眼坐在对面的男人,笑着赞了句:“很好吃啊,柳叔。”

    柳子辰素来不苟言笑,听了这话不由放下心口的大石,自己也拿起自己的那一份吃了起来。结果第一口就尝到了蛋壳的滋味。不仅如此,面条有不少地方因为火候过大,烧焦了。

    他放下碗,伸手抓住对面青年的手腕,制止林修继续吃下去的举动,“别吃了。我找人再重新做些。”

    他从来舍不得林修吃苦。

    林修依言放下碗,却没有听他的,筷子伸进自己的碗里捡起一块儿蛋花送到柳子辰嘴边。柳子辰下意识的张嘴吃了。林修弯起眼角,“很好吃吧。这么好吃的东西,我可舍不得浪费。”

    那块儿蛋花里同样有蛋壳混迹其中,柳子辰却觉得他美味异常。

    他们就这样静静的吃完了一餐。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林修都是在柳子辰的卧室里吃饭的。从最开始的油盐不调,到最后的美味可口,林修都会赞一句,好吃。

    好吃到,他想流泪。

    柳子辰近来好像很闲的样子,林修很少看他出门。老宅里人不多,只有他和柳叔两个。有负责打扫的钟点工,每天会准时出现,打扫庭院。

    偶尔柳子辰兴致来了,也会拿起剪刀去花园里修建枝叶。每当这个时候,林修就趴在阳台上静静地看。偶尔柳子辰动作间隙,会抬头朝二楼看一眼,每每都能收到林修灿烂的笑脸。他一般也会回以一笑,然后埋头,继续剪枝。

    那天从窗台坠落的蔷薇已经被柳子辰制成标本,挂在卧室的墙上。纯白的蔷薇中间一点血色的红,美丽而妖冶。

    这样的日子过了不知多久,林修一天醒来的时候,不意外的看到脚踝上的锁链已经被撤了下来。他匆匆跑到窗边拉开窗帘,果然看到在花丛里忙碌的身影。

    屋外阳光正好,柳子辰抬头,朝他温暖一笑。

    时间仿佛就此定格,满脑子都是柳子辰那个温暖而宠溺的微笑。

    林修捂着激烈跳动的心脏,脚下猛地发力,手搭在栏杆上轻轻一翻就翻到了地上。脚下是柔软的草地,林修刚刚站起来,就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柳子辰想指责他方才的危险举动,可是话到嘴边,辗转千回,最终吐出来的,只是简简单单四个字。

    “欢迎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