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路德来了(第二更)

二八后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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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美丽的人类女孩。”鹰之王发出了一声拟人的爽朗笑声,然后说道:“你自己去摘一朵吧,仅限于一朵喔。”

    从始至终,鹰之王都没有问过爱丽丝的姓名,来历。一如传闻中,它能看穿一个人的善恶。

    或许这善恶与人类心中的善恶不同,总而言之,鹰之王有自己判断的标准。

    而它也不会太在意一个人类的来历,因为人类的寿命太短暂了,对于它来说,不过是刹那的时间而已。

    而且除非是特殊情况,一个智慧种族的成员来到鹰山求取雪明花,得到的会得到,得不到的永远得不到。

    而得到的人一辈子只有一朵,第二次来就呵呵了。

    所以鹰之王在漫长的生命中见到过很多的人类,但是很少见到第二次,所以询问姓名,来历没有任何意义。

    “谢谢您,慷慨的鹰之王。”爱丽丝绝美的脸上露出了明媚的笑容,无比娇媚。

    “哈哈哈,以人类的审美观来看,你真是美丽。”鹰之王再次发出了拟人的笑声,十分爽朗。

    “谢谢您的赞美。”爱丽丝道谢了一声,然后她起身来到了长满了雪明花的地带,轻轻的摘取了一朵,然后戴在了自己的秀发上。

    她拥有一头金色的秀发,柔顺的仿佛水做的一般。当雪白的雪明花戴在她秀发上的时候,美艳不可方物。

    然后爱丽丝小姐还取出了一个小镜子,美滋滋的看了看镜中的自己,还不时是扭动一下脖子,从各个角度观看自己的美丽。

    “真漂亮。”

    爱丽丝由衷的赞美自己。

    随从而来的霍华德等中年骑士们无语了,他们不知道爱丽丝为什么要得到雪明花,他们只负责随从保护。

    但是雪明花是一种极为珍贵的药材,卖给一位巫师的话,价格是以两万金币起的。

    但是眼前这位男爵家的长女,大小姐。

    显然不是为了赚钱来的,她只是为了好看。

    “想想也是,这位大小姐也不差两万个金币的钱,先不说男爵家,只要她勾勾手指,就有无数的金币蜂拥而至。而雪明花很美丽,其次是保质期很长,戴在头上确实好看。”

    霍华德骑士的心中想着。

    “真是有意思的人类女孩。”连鹰之王都呆了呆,随即发出了愉悦的笑容。在它漫长生命中,相当多的时间都是很平淡的,能让它快乐的事情不多。

    而现在这一幕,它觉得非常有趣,觉得自己送出一朵雪明花,见识到了这一幕,实在是太超值了。

    赚了。

    因为是深夜,所以爱丽丝一行人就选择在山顶上休息一夜,等明天再下山。对此鹰之王非常的谅解,允许爱丽丝一行人在山顶上休息。

    只是鹰之王也警告爱丽丝,不要随便与小鹰嬉戏。

    因为它看出来,爱丽丝看着小鹰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

    爱丽丝只能遗憾的放下了蠢蠢欲动的心,她真心觉得小鹰很萌,想玩一玩。

    于是爱丽丝一行人就这坐在山顶上休息,与高山之鹰为伍。一夜时间悄然过去,当天空放亮,鱼肚泛白的时候。

    爱丽丝睁开了双眼,打算与骑士们一起下山。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乞丐爬了上来。这个乞丐真的惨不忍睹,身上的衣服已经成为了布条,勉强能遮住要害部位。

    露在外边的皮肤上,到处都是被利器切割的痕迹,有些地方已经结巴,有的地方则还在往外流血。

    骑士拥有强大的生命力,这些还在流血的小伤口显然是刚刚才出现的。

    “路德,庞贝?”

    爱丽丝一行人都吓了一跳,霍华德更是发出了一声惊呼。

    包括爱丽丝在内,所有人都陷入了凌乱当中。

    这是鹰山。

    神圣的守序生物,高山之鹰的巢穴。为了避免被随意打扰,高山之鹰无时无刻的激起风元素,让山体外布满了狂风。

    这种强度的狂风,只有中级骑士才能够抗衡。

    而路德,庞贝显然却是一位初级骑士。

    这从现在路德身上释放的斗气强度就可以观察出来,是确凿的证据。而路德,庞贝,下一代的庞贝骑士居然爬了上来。

    虽然样子惨了一些,但确实是爬了上来。

    这肉体,这斗气,距离中级骑士还有点距离,但绝对超过了大部分的初级骑士。

    而爱丽丝一行人如果知道路德,曾经独自斩杀一头风虎,那就不会这么惊讶了。因为能够斩杀同等级的魔兽,就等于路德的肉体,斗气要超越大部分的同级骑士了。

    是同级骑士的精英。

    但可惜爱丽丝一行人出来的时候,路德斩杀初级魔兽的事情还刚刚发生,所以他们不知道这个情况。

    因此,惊讶更甚。

    “庞贝家的血统确实是强悍的,但是这位下一代庞贝骑士的意志力也同样是让人敬畏的。庞贝家将在他的坐镇下,越来越强大。”

    一位随从骑士由衷的发出了赞叹声。

    这句话引起了在场骑士们的一致点头。

    骑士。

    为什么贵族们讲究血统,古老。因为强大的骑士,其继承人必定比一般人的孩子更优秀。

    这是源自于基因的起点。

    庞贝家的每一代骑士都是极为优秀的,在整个巴顿领就是排的上号的强大骑士家族。

    但是血统,古来决定骑士的起点,但是不会决定骑士的终点。

    现在的领主贵族们,大多数都是安逸享乐的。像路德,庞贝这样年纪的继承人,平常的玩伴就是漂亮女人和花花公子

    能像路德一样,踏入无尽深林,并依靠自己的毅力与强横的肉体,斗气,攀爬上这座鹰山,绝对是极少见的。

    路德,庞贝。

    将会拥有伟大的未来。

    所以这四位随从骑士,才会一致这么认为。

    “啊,我终于上来了,这太不容易了。”在众人呆滞的目光中,伟大的路德,庞贝,下一代的庞贝骑士。

    一下子趴在了地上,然后翻了个头,打算美美的睡一觉先。

    形象什么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真的很累。

    从这一方面来说,路德真的是一个很复杂的人。

    他畏惧死亡,讨厌战斗,能避免战斗就尽量避免。

    讨厌枯燥的训练,讨厌承受痛苦。

    但是当路德决断以后,却又有一往无前的气势。

    正宗的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