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千刀万剐

飘仙壹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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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千刀万剐

    孔方此时顿了顿,脸色变得异常的恐怖。

    “是什么?!”李弃的心揪到了极点,这就是孔方的死,一直以来他无法释怀的伤疤。

    “是凌迟处死!”孔方的声音渐渐的变了,“凌迟三日,千刀万剐。”

    李弃听罢毛骨悚然,这是人设计出来的酷刑中的酷刑,正常的凌迟是“八刀刑”处决,只有极犯才会千刀万刮的,是把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那么千刀就是在要人身上剐上千刀,因为没有命中要害,所以在这千刀前,犯人是不会死的,他们必须要忍受着千刀的痛苦,直到血流干了,肉剐尽了才能死去,若是运气好的早断气了,那算是祖上积德,若是真是剐上三天万刀,便是昼夜大帝也会受不了的,且将执刑的时间拖延三五天,这就使执刑的难度更加巨大,一个铁打的刽子手,执完一个凌迟刑,也要累倒在地。然而就是这个恐怖到了极致的酷刑,修罗居然用到了自己的儿子身上。

    孔方顿了顿,闭上了眼睛,继续说道,“第一刀,谢天,第二道,谢地,第三道,露出了白茬茬的肉,滚出了几滴血,这对于凌迟来说是个好的开始,这刀要割得均匀,要等到我在最后一刀才要了我的命。李弃啊,便是每一刀,我都清楚的记得位置,记得那个痛啊,总共是几千九百九十九刀,共剐三天,血肉横飞,知道吗?那是畜生的大会,我的肉被扔到了地上,引来了无数老鹰野狗,这是他们的狂欢之日。你知道那是哪里吗?那里就是堕天之城啊,堕天啊,堕天,我甚至连堕天也不可能了啊!”

    孔方把脸埋到了手中,声音渐渐地低沉了起来,“然而我胸前的肌肉都被割去了,失去了肌肉的约束,肠胃就好似窝在一个皮袋子里蠢蠢欲动,所有的心肝脾胃肉翻涌着,好像要喷涌而出,这不算是最痛苦的。”

    孔方说着颤抖了起来,“是三百一十七刀开始,便是要连裤裆下的宝贝也要割去了,此时我的脸早已胀开,血沫子从我的嘴里噗噜噗噜地冒出来,是因为太痛苦所以我咬烂了自己的舌头,那时我才发现,嚼舌是不能自尽的。”

    说着孔方戏谑地苦笑了一下,又道,“那时我才知道什么是生不如死,施堂斋曾说过,五脏六腑各管一处,比如心主喜、肝主怒、脾主思、肺主悲、肾主恐,哎,于是在我死前,恐惧,悲哀,愤怒,五脏我已经去了其三,我怨愤地看着人群中的阿狼,眼中都留出了血泪,五官也便了形,头发了怨得白了。哎,也就是从那时起,阿狼就再也没有睡好觉了,他没有想到,我的结局是千刀万剐,他没有想到,所有人都拿我来做文章,我只是更没想到,我的父亲居然连身份也不验证一下就听信了谗言,残忍地将我千刀万剐了,哎,我的血肉是我父母给了,他把我都剐了下来,也就是说我已经还清了,再也不欠他什么了。”

    孔方悲哀地说着说着,“我整整剐了三天,第一天剐的肉上都现了俎,我的肉都烂了,可因为我三天不从不合眼,刽子手也就不愿挖我的眼睛下来,据说没闭眼挖眼睛是非常不吉利的,我看着所有人都在哭泣,地上的鲜血映着我白发的模样,仅仅只是三天,我已经完全不见了原来的样貌,痛苦已经让我变成了现在的孔方,我好想死,好想死,当意识已经模糊的时候,听见了刽子手喊九千一百一十刀的时候,一个很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我听到有人喊住手,然而刽子手就倒在了我的前面,而我的头此时已经没有肌肉能让我抬起来了,我感觉有人替我松了绑,抱着成了血骷髅的我仰天大哭,我知道,抱着我的是我的父亲,为什么他不早来,为什么他要杀了我,为什么他要那么狠心,我怨愤地看了他最后一眼,心中有无数想对他说的话,可怎么也说不出口,况且我的舌头也割去了,也怎么也说不出来了,挣扎的我最终只能口吐血沫。那时我就只想死,一刀赶紧死去了。只见我的父亲咬紧嘴唇,将身上的佩剑一刀刺入我的胸口,我长舒了一口气,看着天空,脸上忽然被一股热血喷将了满脸,我知道那是父亲的血,因为我的血已经流干了,流尽了——”

    孔方说着捂着脸,痛苦的啜泣起来,他的故事讲完了,然而这样的故事让他这个叙述者根本不堪忍受。李弃总算明白了,为什么现在的孔方总像带着一个面具一般,为什么他喜欢见死不救,甚至有时候会落井下石,因为他已经不敢相信任何人了。

    “哎,李弃啊,我死时没人救我,我甚至被我最好的兄弟出卖,被我的亲生父亲杀戮,所以现在的孔方变成了你心目中的见死不救!

    “哎,李弃啊,我本就是那不得超生的亡灵,没有人能救赎我,没有人能超度我,你如何叫我超度别人啊。”孔方长叹了一声,便再也没有说话了。

    这就是自己曾经最爱的小狐狸,曾经美好的小狐狸,然而千刀万剐之下,他变成了孔方,变成了怨愤的厉鬼,想到了这里,李弃心疼得想死,紧接着她紧紧地抱住孔方,将他的头埋入自己的怀里,渐渐的,孔方急促的呼吸渐渐地缓和了下来。

    “其实,我喜欢的就是你,就是你的人,即使你是坏坏的,即使你变成了这副模样我也喜欢——”

    李弃感觉孔方紧抱着自己的手又紧了紧。

    “你也知道,我生长在那有苦无乐的魔方域,我见到了太多魔的苦难,看到了他们太多狰狞的模样,即使是我爹,他变成蛇的样子依然恐怖,可我不嫌弃,甚至是喜欢,就像是喜欢你一样,即使你被剐得面目狰狞,我也喜欢!”为什么喜欢,因为只有孔方愿意陪自己死,愿意和自己有那不离不弃的誓言,就像是自己被小狐狸捡到那般,“所以其实,我最该救赎的救赎你啊——”

    “你——”孔方心头一震,早已是感动不已。

    李弃挨着孔方做到了他的身边,见他白白的头发长发劈面,这是鬼官的特色,就也如自己一般,心念一动,便捋过孔方的白发剪了下来,将自己一缕青丝编在了一起,这是个同心结是,男左女右结发,名曰合髻。

    “我记得,浩瀚也有一个合髻,”李弃说着仔细的编了起来,这一黑一白的两束头发就这样一左一右地编在了一起,即使颜色不一,即使魏晋分明,或丑或美,或年轻或老,或生或死,不管怎么样,都紧紧的绑在了一起,怎么也分不开了。

    “青丝系合髻,绾作同心结。”孔方忘情地说道,心中便再也没有了犹豫和害怕,那一刻,孔方觉得自己终于被超度了!

    “既然如此,就让我看看你死前的样子吧。”李弃说着脱下了孔方的衣衫。

    只看见孔方愣了片刻,正色看着李弃,不知想明白了什么,把心一横,脱下衣衫,脱下了原本已经重新有了肉身的皮囊——

    尽管见到了无数的妖魔鬼怪,即使他们再过狰狞可怖,可一旦看见了这个血肉模糊的尸骨,李弃突然有了一种想吐的感觉,那是小狐狸啊,跟小狐狸天差地别的样子啊,曾经美好的风吴月暗这幅样子啊。

    “害怕吗?”孔方穿上了衣衫,重新变回了地祇的模样,平静地说道。

    李弃哭了,伸出了手,轻轻地摸着他每一根的肋骨,即使现在孔方成了地祇,有了新的血肉,但是这副残缺的尸体已经扎根在了他的心中,他甚至不敢脱下衣服,即使此时已是完好的皮肉,但孔方仍然会觉得自己支离破碎的模样就会活生生地暴露出来,这便是他死前最深的痛,是啊,谁没有过去啊,就是连李弃当年也不是尸骨无存的死去,便是连一点残缺的血肉都找不出来了吗?

    想到了这里,李弃情不自禁地亲了上去,尽管这是一幅完好的皮囊,而在李弃眼里,那依然是那血肉模糊的身体,于是李弃就一寸寸地亲着,就像是当年父亲舔舐着自己的伤口一般。

    而孔方起先是不自然地向后缩着,然而当他看着李弃认真坚定地表情,不知为什么,他竟是感动地哭了出来,怨念的灵魂此时早已逝去,留下的已经是自己激动火热的内心。

    突然间,孔方猛地将李弃扑到在床上,发疯似的狂亲了起来——

    ————

    “喂,你以前没有做过吗?你不是经常进妓院吗?怎么什么都不会?”

    “急什么,慢慢来嘛。”

    “不会去问你爹去。”

    “丢人!在下过目不忘,施堂斋万卷书在下几乎都是滚瓜烂熟,这个这个,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容在下研究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