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有缘千里

尼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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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人凤一时间没了主意。

    金效坤对着她有点低声下气,是一副有求于她、但又不至于低三下四的模样。他身上总有这么一份克制,这份克制在无形之中给他添了几分尊贵,别人求人只是求人,他求人就是降尊纡贵、就是忍辱负重。

    求归求,他只讲自己的苦衷,并未逼着段人凤表态。段人凤对于他的话,因为为难,因为没了主意,所以不置可否,于是他自自然然的转换话题,讲了讲战争局势,讲了讲金宝儿多高多重平时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从金宝儿的成长,又说到了租界里哪家外国小学校最好,哪家中学校读下去可以直升外国的大学。段人凤静静的听着,听到最后就灰了心——金效坤确实是比他们兄妹更“高级”,她和她哥只知道要给孩子找个奶水足的好奶妈子,还知道给孩子弄个布老虎和拨浪鼓玩玩,别的一概不懂。

    两人谈了一场,就到了晚餐时候。金效坤没请段人凤去外头的馆子,用一桌家宴招待了她,家宴并没有预备满桌子的山珍海味,菜的样数有限,然而有一样算一样,全是色香味俱全。金效坤像是很高兴,特地开了一瓶好香槟,金宝儿虽然不能喝酒吃菜,但是也被奶妈子抱了过来,让他和自己的母亲多亲近亲近。开香槟时“砰”的一声响,吓着了金宝儿,金宝儿咧嘴要哭,段人凤抬头看着他,心里也知道他受了惊,然而继续稳如泰山的坐着,直到看见金效坤快步走过去抱了金宝儿又亲又哄,她才反应过来:刚才应该去摸摸金宝儿的小脑袋的。

    金宝儿不哭了,回到了奶妈子的怀抱里。金效坤继续招待段人凤,天气这么热,他依旧整齐的穿着长裤衬衫,衬衫袖子挽到胳膊肘,露出他瘦削的小臂和洁净的双手。他和段人凤说笑,劝她吃菜喝酒,又打开了屋角的电风扇。段人凤在嗡嗡的风扇声中,微微的有点恍惚,感觉自己是一个入侵者,入侵到了这个美满文明的世界里,要把金宝儿抢走,跟着她随军去,或者被她丢给个陌生的老妈子抚养。

    她看自己像个恶人。

    金效坤喝了一点香槟,又喝了一杯白兰地,喝得红了脸,于是不用傲雪劝,自动的就不喝了。推开酒杯,他给自己点了一支雪茄,怕烟雾呛着孩子,所以让奶妈子把孩子抱出去。金宝儿挺喜欢这里的热闹劲儿,哇哇的叫,不肯走,于是他放下雪茄拿起手杖,站起身从水果盘里挑出一只大个儿的李子,走到金宝儿面前,把大李子给了他:“让张妈带你去吃李子。”他柔声的哄:“甜的,甜。”

    金宝儿把李子丢到了他的脸上。

    金效坤没恼,转身又拿来了一只小毛桃子。这回金宝儿乐意了,双手捧着小毛桃子,他让奶妈子把他抱了走。

    金效坤弯腰捡起了那只大李子,举目盯着奶妈子和金宝儿的背影,他将李子随手擦了擦,然后送到嘴边咬了一大口。

    随即,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慢慢的转身走回了座位,他扫了段人凤一眼,发现她正在望着酒杯发呆,并没有留意到自己的举动。不动声色的放下李子,他坐下来,继续抽他的雪茄,嘴里和心里都挺甜美。

    段人凤在金宅住了三天。

    金效坤,据她看,真是诚心诚意的欢迎她长住,完全没有离间她们母子感情的小心眼,确实是很想和段家结为最紧密的亲戚,让金段两边都成为金宝儿的家。这样的话,他有了侄子做继承人,段人凤也没有失去儿子,正是皆大欢喜。

    金效坤这个伯伯堪称完美,那个傲雪也让她挑不出毛病来。段人凤看她对金宝儿的感情显然不如金效坤深厚,但也绝不坏——她这个人本身,就不是坏人。

    三天后,她决定走,不能总在金家这么住着,哥哥也是要进北京的,她得提前回去等着,以便能和哥哥及时会面。况且她走也可以走得安心:金宝儿的小日子,比她想象得还要好,并且是好得多。

    唯有临走时的一件小事,让她心里别扭了一下——临走时,金家全体都出来送行,而她在坐进汽车的一刹那里,忽然听见奶妈子小声的管教金宝儿,好像说的是“别打爸爸”。她当即向外望去,正好看到金宝儿从金效坤的肩头收回了一只小手。

    汽车夫从外面给她关了车门,然后跳上车来,发动了汽车。她向金效坤和傲雪挥手告别,心想也许自己是听错了,把“伯伯”听成“爸爸”了。

    段人凤回到北京,开始等待哥哥。

    她的居所,乃是一处清静的大院落,不知道段人龙是从何处接洽而来的这座宅子,反正宅子里尽管空空荡荡,大门口却是已经安排了卫兵站岗,颇有一点驻京办事处的架势。段人龙说来不来,她等得百无聊赖,有心再回天津金宅住几天,又怕自己这边刚到天津,那边哥哥就进了北京,到时自己还得折返回来,不够麻烦的。

    她越住越无聊,白天炎热,阳光能晒死活人,她只能缩在房内避暑,缩到了这天傍晚,她终于忍无可忍,决定出门溜达溜达。

    她现在活得挺谨慎,无论走到哪里,身边总跟着至少两名保镖,保镖之一是张福生的眼线,她知道,但是看破不说破。她实在是不想再结婚了,否则凭着张福生对她的一片深情,她想自己就是真嫁了他也行。

    爱不爱的,倒无所谓。反正她是爱过了的,曾经沧海难为水,虽然后来她发现她的沧海,其实是一眼毒潭。

    走过了一条大街,她发现纵然太阳落山了,四处也还是热,为今之计,要么回家吃冰吹电风扇,要么去电影院里享受冷气。那个空旷的“家”,她是住够了,所以决定抄近路去电影院。带着两名保镖一头钻进小胡同里,她拐弯抹角的正想快走,结果没走几步,她就被一场热闹挡了去路。

    这场热闹可不高雅,是一群人在前方的死胡同里打架——第一眼看着是打架,定睛再看,原来是一群人在打一个。暮色黯淡,那群打架的人都面目模糊,只能看出他们穿得都不赖,最次的也是一身绸缎裤褂。段人凤这在战场上见过世面的人,当然不会对这种小打小闹感兴趣,依着她的意思,她是要拐弯继续走她的路。然而就在她将要经过之时,那个挨打的人忽然向外冲了两步,仿佛是要逃,于是后头有个小子追上来,一棒子抽上了他的脑袋。

    段人凤猛的站住了。

    她看清了那个挨打的人,那个人是金玉郎!

    她不知道金玉郎认没认出自己,因为那一棒子在他头上抽出了一声闷响,他顺着那一棒子的力道倒了下去,摔在地上没了知觉。那一伙人围上来还要打,段人凤开了口:“住手!”

    为首一人是个中年的胖子,抬头打量了段人凤,他一个“滚”字刚要出口,段人凤身后的保镖一撩衣襟,向他露了腰间的手枪皮套。

    胖子立刻把那个“滚”字咽了下去,但是气色依然不善:“这位小姐,这事跟你没关系,你走你的路,别管闲事。”

    段人凤问道:“你为什么打他?”

    胖子以为她是要打抱不平,登时愤愤然的冷笑了:“我打他?我杀了他都应该!这小子勾搭我的姨太太,不但要人,还他妈的要钱,从那个娘们儿手里弄走了五千,我不揍他还留着他?”

    段人凤冷飕飕的“哦”了一声,然后垂眼看着地上的金玉郎:“他都坏到这步田地了?”

    胖子看了她一眼,没摸清她的路数,于是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子来,他决定继续复仇:“老子就是不要他的命,也得花了他这张脸。他不是能靠着脸吃娘们儿的饭吗?老子今天就砸了他这个饭碗!”

    说着他弯下腰,一手握刀,一手抓了金玉郎的短发要让他抬起头,一抓之下,他愣了愣,因为没想到金玉郎会是满头鲜血,短头发湿淋淋滑腻腻,竟然让他抓不住。他低头再去细看,这才发现方才手下那一棒子打得狠了,这小子的血已经渗进了土里、和成了泥。

    段人凤旁观到了这里,真想拔腿就走。然而她开了口,说出来的却是另一番话:“这人我认识,所以我给你两条路,第一条是你杀人偿命,与我无关;第二条是你得饶人处且饶人,悄悄的滚蛋,我负责给他收尸。”

    她向着胖子一抬下巴:“选吧。”

    胖子没犹豫,起身对着后方的手下们一招手,他贴着墙边就开了溜。段人凤侧身给这一群人让了路,心想自己这是在干什么啊?自己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有那么一瞬间,她真想趁热给他一枪,直接送他上西天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