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惊人

尼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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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雪起了个大早往家赶,要收拾几件衣服带回关家,好伺候姐姐的月子。昨天亏她去了,要不然那傲霜能让她家的大姑奶奶活活欺负死,大姑奶奶见了傲雪,因知道她那婚姻大事不清不楚的,还被前头的丈夫休了一次,便也不把她往眼里放,殊不知这傲雪如今是除了金玉郎之外,谁也不怕,她铿铿锵锵的和关家大姑奶奶对阵一场,最后逼着她姐夫杀鸡煮蛋熬小米粥,让她那位傲霜姐姐吃了顿好饭。

    她打算在关家住上个五六天,她姐姐苦惯了,也不娇贵,能安然的歇个五六天,便能恢复大半元气。心里将一切事务都盘算清楚,她昨晚熬夜,今朝起早,顶着寒风回了家,料想着施新月和金效坤都不会起得这么早,所以她拿个长杆铜钥匙塞进院门门缝里,上下左右的活动了一番,最后听得“啪嗒”一声,正是横在里头的门闩被她挑得落了地。推开院门进了去,她转身将院门依着原样关好,心想幸好家里是总有人的,要不然这门锁就是个摆设,连自己都防不住,还能挡得住贼?

    一边思索着安全问题,她一边向内走,一进正房的门,她就下意识的抬手捂了鼻子——屋里有股子热烘烘的腥味,让人闻了犯恶心。扭头看到金效坤的卧室虚掩着房门,她便皱了眉头走去轻轻推门,心想这是哪来的怪味?是大哥在这热屋子里留了剩饭剩菜?

    她怕金效坤还没醒,所以动作很轻,无声无息的探进身去,她看清了房内的情形,一颗心随即漏跳了一拍。

    房内寂静,金效坤穿着贴身的白绸裤褂,端坐在床边。白绸裤褂上面溅着斑斑点点的血迹,他闻声抬头望向傲雪,脸上也印着零星的血点子。

    而地上躺着的那个人,若不是傲雪和他朝夕相处了一年有余,那么绝不会认出他会是施新月——他的面孔成了血肉模糊的一片,头颅也变了形状,后脑勺枕在一片红的白的浆子里。

    一口气梗在胸口,傲雪靠着门框不哭不叫,圆睁二目单只是看。看了好一阵子,她才抖颤着发出了声音:“大哥……谁杀了施先生……”

    金效坤看着她答道:“是我。”

    傲雪软了两条腿,靠着门框打晃:“你?”

    “是我,因为他昨天半夜摸了进来,想要杀我。”

    说着他对着屋角方向一抬下巴:“那是他的刀。”

    傲雪望过去,见那地上果然扔着一把匕首,匕首染了血,看着眼生,不是家里的东西。转动目光又望向金效坤,她像是痴傻了,对待一切都不能理解:“他……杀你?”

    金效坤慢慢的站了起来:“你知道他和金玉郎的关系吧?”

    傲雪点了点头,她当然知道。

    金效坤又道:“他终究还是不肯放过我。”

    “你说他让施先生杀你?”

    “你不信吗?”

    傲雪哆嗦得又说不出话了,心里只觉得不可能,施新月不是那样的人。他认识金玉郎不假,可他并不鞍前马后的围着金玉郎转,他和金玉郎就只是“认识”而已,这么疏淡的关系,怎么能让他为了金玉郎来杀人?心里转着一千一万个不可能,她一时间竟不知从哪一句说起,最后就只哭出了一句:“施先生救过我的命,他是好人啊。”

    说完这话,她泪眼朦胧的望向金效坤,心中随即一惊。金效坤直勾勾的注视着她,黑压压的两道浓眉下,他那轮廓分明的两只大眼睛凹陷在了阴影里。她说不出他的眼神究竟是冷酷还是疯狂,总之是生平第一次怕了他,怕到不敢再多说一句话。

    这时,他开了口:“二姑娘,北京城我是不能再住下去了,趁着金玉郎还没有找上门来,我打算带你离开这里,到果刚毅那里去避一避风头。”

    傲雪颤巍巍的“啊”了一声,哪里还有主意?而金效坤一步一顿的挪到了靠墙的立柜前,打开柜门从里面取出了一支新手杖。拄着手杖走到傲雪面前,他的语气恢复了往昔的和善:“二姑娘,劳驾你给我倒一盆热水,我这样子太狼狈了,一会儿得洗一洗,换身衣服。”

    傲雪后退了一步,带着哭腔答应了一声。而金效坤转身走回到尸体旁边,垂头又审视了片刻,随即放开手杖,随手抓过了椅背上搭着的一件外衣。

    弯腰用外衣包裹了施新月那面目全非的脑袋,然后他抓住施新月的双臂,开始把人往门外拽。其实没了手杖他也照样能活动,他在监狱里是干什么的?他在监狱里要一瘸一拐的从早走到晚,双手还要推着沉重的石磨。

    只不过是那一瘸一拐的样子,在他看来,太过狼狈和丑陋罢了。

    他这体面到底的人,此刻顾不得体面了,一路把施新月拖到了后院的柴房里,他还想挖个坑把施新月埋起来,但是那么干就成了大工程,而他不敢在这里浪费太多的时间。傲雪傻愣愣的跟着他,他走到哪儿她跟到哪儿,并没有依言给他预备热水,他只好自己回房提起暖壶,倒了一盆热水洗脸洗手。

    半个小时之后,连家人去屋空,院门上加了一把铁锁头。

    这个季节,虽然算是开了春,然而天气依旧是冷,并没有立刻的春暖花开。如此过了十多天,左邻右舍一点察觉都没有,只有飞檐走壁的野猫们进了连宅的柴房撕撕咬咬,野猫之一叼着一只人手窜入胡同,被几个淘气孩子拦了住。野猫松了口,径自逃了,而淘气孩子们围着那只手,看了半天才认出那是什么,立刻一起爆发出了惊叫。

    警察闻讯而来,封锁了整条胡同,捉弄野猫的淘气孩子们也都吓得哇哇大哭。警察撞开了连宅大门,从后院柴房里抬出了一具骷髅。

    真是骷髅,野猫们这些天在柴房里吃了又吃,已经把施新月啃得不剩了什么。

    这件凶案立刻就上了报纸,一时间舆论大哗,姑且不提,只说金玉郎那天随口打发走了施新月后,也就把这事丢了开,万没想到施新月竟会因为自己那一句话送了性命。手拿报纸愣在了六国饭店的客房里,他倒是不很难过——他可能是上辈子欠了施新月的,所以这辈子对这家伙是只要奉献不求回报。他从来没打算过让施新月为自己卖命,然而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像瘟疫或者毒液一样,所过之处,寸草不生。连施新月这么个和他不大联系的人,竟然也横死了。

    施新月那天是打算回去杀了金效坤的,所以他的死亡肯定和金效坤脱不了干系,或者干脆就是金效坤和连傲雪联手杀了他。这倒也罢了,只是还有一个问题,让金玉郎放心不下:金效坤知不知道施新月之所以动了杀机,是因为受了他的怂恿?

    如果金效坤认为是他支使了施新月去杀人,那他可有点委屈。他当时只不过是心情不好,只不过是有点烦施新月,只不过是那么随口一说——仅此而已,就这么简单,他可不是什么丧心病狂的杀人魔王,成天琢磨着要取人性命。

    怀着这点小委屈,他知道自己和金效坤的和平期就此结束了。自己接下来得多加些小心,要不然四面八方都是仇家,谁知道哪一位会抽冷子向他开一枪?

    他那可不是普通的仇家啊,他那些仇家,和他结的可都是血海深仇。

    这么一想,他收拾行装,趁着天亮,搬回了陆家。他那位陆兄实在是拿他当了儿子养,总想给他弄个官当当,让他将来能有个前程。他也正是为了逃避这个前程,才溜回了饭店。如今他两害相权取其轻,认为和死亡相比,还是跟着陆健儿当差更安全些,况且这么胡乱的混日子也混不出什么乐趣来,不如换种生活,兴许能另开辟出一片新天地来,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