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年前

尼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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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效坤在两个月内,真长了二十多磅的体重。

    傲雪运筹帷幄之中,自己都觉着自己是长袖善舞。她一面从早到晚的照顾着金效坤,不但要给他预备好吃好喝,连他的内裤袜子都是她亲手洗,一面还要兼顾着施新月。施新月这人有点闷,不是那种大说大笑的爽朗人物,据傲雪所知,越是这样的人,心思越重,越不可草率的敷衍。所以她经常没话找话,拿些琐事去问他的意见,同时又小心翼翼的把握着尺度,想要显着自己对他只是友好,绝无丝毫暧昧关系。

    她没想到,施新月看她这样自作聪明的对付着自己,不但替她累得慌,甚至要因此恨上了她。他想她这简直就是看不起人,难道自己在她心目中,就是这么个泼夫吗?她这样挖空心思的安抚着自己,想必不是怕自己伤心,那一定就是怕自己闹事了。

    对待傲雪,他是爱恨交织,可对待金效坤,他就只剩下了恨——说是恨,其实也不准确,他对他没有任何感情,单只是想让他立刻消失,还他一片净土。

    能让金效坤消失的人,据施新月所知,那就是金玉郎了。但他去金宅找了几次,始终是扑空。金玉郎这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金效坤没消失,他先消失了。

    他一时间没了办法,只好也摆出一张温和的假面,金效坤清晨在院子里遇见了他,向他打招呼,他也含笑回以问候。重了二十多磅的金效坤,一天胜一天的显露出了英俊本色,驼着的背也慢慢挺直了,这一直又直得过了分,铁板似的,施新月先以为他是装腔作势,后来才承认:他就是这种昂然挺拔的体态。

    幸而他的右腿依然保持着伤痛与笨拙,一天一张热膏药让他的动作稍微利落了点,但他定然是因这条腿吃过无数苦头,以至于被它吓怕了,走起路来就添了一些小动作,凡是能扶着借力的,他全要扶一下子。这个闲中带忙的走法让他的步伐确实平稳了些,也让施新月更失望了些:他本以为瘸子走路应该是东倒西歪的。

    这样的日子,让施新月感觉一天比一天难捱,但是他咬紧牙关,坚决不走。如此到了农历新年,果刚毅回到北京看望金效坤,结果见了施新月,也是暗暗吃惊,没想到这人还在——果刚毅虽然是万花丛中过,但这一女两男的日子怎么过,他真想不出。虽然他也知道傲雪和施新月之间一定是清清白白的没什么。

    背地里,他问傲雪:“怎么回事啊?他不走,那你俩就走嘛,又不是没地方住。”

    傲雪答道:“我和大哥商量了,打算年后就搬。搬家终归是个麻烦活儿,年前这两个月,我一直是腾不出手来,一是大哥身体太虚弱,离不得人照顾,二是这回我总不好再让人家施先生帮忙了,所以拖来拖去的拖到了今天。如今大哥身体好多了,过了年,天气也暖和了,干活还方便些,到时候我们就找房搬家。”

    “这行。”果刚毅连连点头:“你这个计划,很有道理。”

    果刚毅这么一个糙人,在经过了生活的锤炼之后,忽然成为了大姑娘的知音,和傲雪十分投机的谈了半天,谈到最后,他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决定去找金效坤聊聊——也不知是怎么回事,金效坤的女人一个赛一个的好,都那么的招他的爱。冯芝芳天真烂漫,好似一只快乐之鸟,已经让他动了心也动了手,如今这个傲雪秀外慧中,吧嗒着樱桃小口侃侃而谈,声声入耳句句在理,再次撩动了他的心弦。为了防止自己给金效坤戴上第二顶绿帽子,他及时撤退,决定还是和傲雪保持一点距离。

    对着金效坤,他改讲天下大势,讲得手舞足蹈、口沫横飞,直到天黑方走。金效坤被他吵得脑子里嗡嗡乱响,倒在床上便睡着了,结果因祸得福,这一夜竟然没做噩梦,翌日清晨起了床,便是神采奕奕。

    他精神振奋,想要自己出门走走。这个时候,天刚刚亮,街上的人也都是刚从被窝里爬出来的,全都不甚体面。金效坤上了大街,缓缓而行,正想到市场买了早餐带回家去,不料迎面走来一人,是金玉郎。

    金玉郎穿着灰呢子长大衣,头上戴了顶黑色礼帽,帽箍是醒目的红白绿三色,这样的天气戴这种帽子,功效自然是只有装饰一途,两只耳朵露在外面,也免不了要冻得通红了。支着这两片山楂糕似的红耳朵,金玉郎微微向前倾身,一手拎着只小皮箱,一手捂着大衣领口,像要和寒风顶牛似的,咬牙切齿的前行。忽然瞥见了前方的金效坤,他先是停了脚步,随即快跑向了金效坤,同时开口就唤“大哥”。

    金效坤上次去北京饭店见他,诉了一番衷肠,目的只是想让他暂时的忽视自己,万没想到那一场会面的效果会有如此之强,竟能让他欢天喜地的扑过来叫大哥。眼看金玉郎跑到了自己面前,他因为太惊讶,以至于忘了微笑:“大清早的,你怎么一个人在街上走?”

    这回他看清了金玉郎,发现两个多月不见,金玉郎也胖了。而金玉郎气喘吁吁的开了口,简直就是连说带笑:“我赶火车,找我太太去。”

    金效坤已经粗略了解了他的家事,这时便问:“你有她的消息了?”

    “刚有,昨天才把她的下落打听明白了。”说着他对金效坤一展手臂,让他看自己手里的小皮箱:“这不今早就要出发了?”然后他用手指一点自己的胸膛,很俏皮的向着金效坤一歪脑袋:“祝福我吧!这回要是能把太太请回来,我就吃一年的斋,做个大好人!”

    金效坤含笑点头:“祝你成功——你是打算到哪里去找她?”

    “济南。”

    金效坤拍了拍他的肩膀:“见了弟妹,记得不要再耍孩子脾气,也不可以和弟妹大讲道理,总要尽量放低姿态,让人家看见你的诚心才好。”

    金玉郎用力点头:“我懂的!我全明白!”

    然后他向前一扑,和金效坤来了个大拥抱。大拥抱还不足以抒发他内心的狂喜,于是他扭过脸,撅起嘴对着金效坤又亲了一口。金效坤就觉着有个冷而湿的软东西在自己脸上一拱,未等他反应过来,金玉郎忽然推开他,张牙舞爪的又跑了。金效坤回过头,见他跳上了一辆过路的洋车——先前他在街上顶风独行,大概就是为了没有拦到洋车之故。

    金效坤抬手一擦弟弟留给他的半脸唾沫,然后转身就往家走。

    金效坤很着急。

    半路上,他在一家刚卸铺板、尚未开门的小饭馆里借了电话,然而连打了几个号码,都找不到果刚毅。于是他出去叫了一辆洋车赶往北京饭店,结果茶房告诉他是有一位果先生住在二楼,但果先生昨夜退了房,说是到天津去了。

    金效坤一听这话,一颗心往下一沉,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个消除后患的良机。

    金玉郎在北京城里,因为有着陆家的庇护,是无人敢动他的,可一旦离了北京城,他就只是一名孤身的旅人,果刚毅随便派两个人跟踪他,就能找到无数机会要他的命,并且一点痕迹都不会留。

    然而偏巧昨夜果刚毅去了天津。

    金效坤扼腕长叹,姑且不提,只说那金玉郎兴冲冲的赶上了最早一班火车,因为上火车之前连走带跑,实在是累着了他,所以火车都过长辛店了,他还在喘。

    他真是昨天才得到了段人凤的消息。

    得到消息时,他正在陆府消遣。他和陆健儿好一阵歹一阵,陆健儿本人都拿他没了办法,陆健儿的朋友们时常的见他,渐渐也和他熟了。其中一人新近从山东过来,那人闲谈自己在济南的家庭情形,结果谈着谈着,谈到了他家的邻居——邻居是个极阔的小寡妇,肚里有孩子,家里没爷们儿,不知道怎么会那么有钱,平时不爱搭理人,出入都自己开汽车,真有个厉害劲儿。

    这位山东朋友对小寡妇很感兴趣,一谈起小寡妇,就恨起了自家的小脚糟糠,从而又打算在北京买个妾。金玉郎对他那百转的心思不感兴趣,倒是他口中的小寡妇让他心中一动,他当即开始仔细的打听那小寡妇的情形,结果打听到了最后,他的心脏开始怦怦直跳:“我听着她好像是我的一位老朋友,你知道她娘家姓什么吗?”

    山东朋友摇了头:“我就知道她姓段,是娘家姓段还是夫家姓段,那就不清楚了。”

    金玉郎听到这里,立刻就坐不住了。

    昨天坐不住,如今上了火车,他还是坐不住。他越是琢磨,越感觉那个小寡妇就是段人凤。如果真是段人凤,那么——他想好了——只要见了面,他立刻就下跪求她原谅,当然,自己把她哥哥害死了,单是下跪一定不够,但是没关系,他还有谎言,他还会表演。

    一身的本领,此时不用何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