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传──狼与狐

枫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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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传──狼与狐

    在狼王秋风狼,与妖狐狡狐还未成名之前。

    这里是一个主城。

    至少,在画面上是这样投影出来的。

    一群人坐在键盘与滑鼠之前,看着立体投射的影像。

    准备好了?

    快点,那家伙快出来了。

    丫的……老子都等得快不耐烦了。一名中年男子用手指揉了揉脚丫子,然後拿起放在桌子上的烟点起来,吐得一个烟雾弥漫,彷佛要把自己陷进烟雾之中。

    老大,看到了!

    烟雾之中传来男子精神一振的声音:干!干死他!

    一名玩家悠然自得的走出主城的瞬间,陡然在草丛、在城墙上、在身後……想到的,想不到的地方都冲出了人。

    然後不到数秒间,在三十多人集火之下,那名无辜的玩家愕然惨死在地上,看着这三十多人围着众人无数的辱骂。其中一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那隐藏在烟雾当中的声音穿过重重障碍,再进入游戏当中:要怪,就只怪你改了个烂名字。

    片刻,烟尽。

    男子狠狠的把烟头揉熄了。

    那无辜的玩家没想到自己改的名字:嘉明,就是他致死的原因。

    这还是他的第一次。

    之後只要他一出主城就是被围死的下场。

    就算是偶然的逃过大难,不到一两小时被人发现後,又是死亡的下场。杀了好几十次後,这嘉明直接删号离开这游戏了。

    …………

    这个嘉明,把冯秋一生中第一次爱的女人抢走了。冯秋不是甚麽好人,从来也不是。从小在孤儿院居住,连自己父母都不知姓甚名谁。除了游戏之外,他也没干过甚麽好事。只有**,他从来不混。

    说他是个伪恶棍最适合不过。

    他干得最过份的东西,大多是在游戏当中。要真是在现实中,他还没做过甚麽伤天害理的。

    而这种人,在游戏中从来不缺。正所谓近朱者赤,久而久之,冯秋身边都聚了一群同样是爱做着这些无聊而又令人无比讨厌的事。

    其中他最信任的伙伴,叫狡狐,胡志。

    胡志甚至是他在孤儿院的朋友,只是在成年离开後却没有太密集的联络了。但当两年後,他们都在游戏认识了对方。在网约过後,竟然发现对方就是孤儿院时的伙伴。在惊喜过後就是无尽日子出生入死。

    当然,这种出生入死是指在游戏中。

    他们在现实都是干着无聊的工作,混吃等死。工作得来的金钱除了日常生活,就是扔进游戏里了。至於甚麽成家立室的,他们都没有想过,也不敢想。

    这种运气,他们拿不起。

    二人一直干过不小惊天动地的事,在游戏中也算是恶名昭彰。

    一天,胡志快乐的走到冯秋面前:有件事跟你说,但你听过後不要恼羞成怒啊。冯秋翻了翻白眼:在废话甚麽?胡志嘿嘿一笑,然後摆了个自以为很帅的甫士:哥有网婆了。

    网婆,意指网络老婆,也就是说在游戏中的伴侣。

    冯秋有点愕然的打量了那悠然自得的胡志:你这家伙,还真有点本事。哪里拐来的?

    呸!你才拐来!嘿嘿,哥已经见过真人了。保证百份百漂亮。我也叫她来今天的副本了。

    片刻,众人已在副本外等候多时。胡志在风狼之嚎中的地位等同副会长,众人对他也是尊敬有加。看到一个id:妞仍然在。

    很古怪的名字……

    大家好。妞仍然在向大家打了个招呼。冯秋没有废话,直接打了声招呼,众人先後进本。

    这副本难度真没多高,但因为妞仍然在是牧师职业,冯秋也没叫来其他的牧师。

    哇!补血!补血……在叫不到了一半,那名成员已经挂了。

    抱歉……抱歉……菜鸟牧师不断道歉,而胡志一脸大气的说没关系。而冯秋确实没多少放在心上。新手嘛,谁没有经历过。何况是自己兄弟的女人?

    但是一个月过去了,胡志连续三天没上线。

    这很反常。

    冯秋把那臭得翻天的手指夹着香烟,另一只手拨电话去给胡志:小子,在搞甚麽?

    正好有急事找你,有五百块吗?江湖救急?

    冯秋歪了歪脖子,在骂骂咧咧几句後,还是把钱汇过去了。虽然说大多钱都花光了,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积蓄。他知道胡志也是一样。

    又是两个月的过去,这段时间,胡志都没有多少时间上线,反而每隔好几天就拨给了冯秋借钱。冯秋也没有过问太多,每个人都有难过的日子。而且这些钱借出去,他也没想过拿回来。不是他有多豪爽,而是这是他做人的原则。

    借钱给兄弟,就不要抱着追回来的心态;要是怕追不回来,当初不要借就好了。

    冯秋站了起来。

    身边的几个兄弟都没有反应、没有过问。他们都是知道冯秋的怪癖,只是嚷嚷了两句:老大快点回来,待会世界王要刷新了。冯秋摆了摆手,然後穿着人字拖鞋走出去了。

    只见他走到了网吧对面的餐厅,买了满满的十多盒饭盒,然後懒洋洋的走着。

    他脚步不疾不徐,但却异常熟悉。

    事实上这条路,他走了不下於百次。

    冯秋走到了城市的巷子,这是连阳光都难以进入的城方。但当冯秋走到这里,却是一条条黑影从中闪过。冯秋皱了皱眉头:别急,不是来了吗。说着,他把手中的饭盒打开,一个个的放在地上。每当饭盒放在地上,就是引来数道黑影的围剿。

    这里的流狼狗,是十市之冠。平常也没有多少动物流浪组织的人敢进来,因为这里流浪的动物太多。太多导致危险,至於动用武器……他们才没有敬业成这个地步。

    但冯秋却没有犹豫的走了进来。

    他觉得这些流浪狗跟他很像。

    天生天养。

    每天,冯秋都会买十多个饭盒过来喂它们。渐渐的,也成了冯秋每天的习惯。而这些流浪狗同样很规矩,吃饱了便不多吃,留给它们的伙伴,也没有缠着冯秋回家不放。

    不是冯秋多有钱,而是这里是十市。

    相比起一市、二市这些地方,十市是最容易生存的。因为这里的工作十之**都是只需要劳力就可以。对於冯秋这个只仅仅学会文字的人,最适合不过。只要肯捱肯做,在十市是饿不死人的。

    请问……陡然一道声音把冯秋吓了一大跳。

    定晴看去,只见一道人影坐在角落。虽然这里漆黑异常,但这人的双目却如同灯泡一样明亮:这些饭盒,我也可以吃一个吗?

    ……

    这里人迹罕至,流浪狗群成百计,谁也不敢胡乱进来。哪怕一个再健壮的男人,被数百流浪狗的群攻也是活不过三个呼吸。

    而这里,却是出现了除他以外的人。

    可以啊。冯秋定过神後,随手把饭盒扔了过去。那人接过後道了声谢,然後便开动了。一旁的流浪狗看到这人分了它们的一个食物,随即眼神不善的看向那怪人。但那怪人只是平静的看了看那些躁动的流浪狗,它们便呜咽两声退下去。

    冯秋有点好奇的打量着这人。

    自己已经算是不修边幅,跟这人比起来,自己还真算是个整齐的人呢。

    过多的笔墨形容没有意义,用乞丐二字来形容这人的模样就是再适合不过。

    片刻,那怪人狼吞虎咽的吃过了饭盒後,便向着冯秋微微一笑:谢谢你,善良的人。

    冯秋耸了耸肩,对这他没有放在心上:再见了。

    再也不见。

    冯秋在心底嘀咕了两句,这怪人给他的感觉很古怪。在他面前,冯秋有着一种若有若无的压力。

    稍等。

    那人也站了起来,对冯秋露出了一个友善的微笑:一饭之恩,怎麽也得报。不知道,你相信占卜吗?冯秋摇了摇头:我不信命运。那人笑了,笑得很开怀,与他脏兮兮的身体对比起来,他的牙齿却是白得如雪一样:不相信命运吗?

    有甚麽好笑。

    少年,你有很独特的天赋。只是你自己还不知道。

    冯秋皱起了眉头,自己是遇上了传说中的神棍吗?

    稍为透露一点吧,你将来会遇上一个男人。一个,你会穷毕生去追随的男人。

    冯秋的眉头皱得更深了:老子不是搞基的。

    呵呵。怪人笑得很开怀,像是看着甚麽有趣的物品:此追随不同彼追随。或者说,你的人生会在遇上他之後,变得陡然不同。在此之前,就尽情干你想干的荒唐事吧。在碰上他之後,这些事你再也没机会做了。

    冯秋撇了撇嘴:神经。

    他转身就走,对这个怪人,他连多说一句的兴趣都没有。

    妈的,还浪费了老子一个饭盒。

    现在出去的话,小心点喔。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出去比较好。不然会损失了一位朋友喔。

    妈的,你有完没完……冯秋转身怒骂,却发现哪里有人了?只有那些流浪狗一个个泛着闪动的眼珠子看着他。

    ……

    鬼?

    冯秋愣了,大白天不是那麽猛吧?

    他马上连奔带跑的冲出巷子。

    恶人他不怕,最怕这些鬼鬼怪怪的……咦?

    冯秋出了巷子,看向马路的对面。

    一名男子一脸讨好的哄着一名女子。而那女子却只是一副爱理不理的,在背对着那男子的表情,却满是厌恶的神色。

    这表情,他很熟识。

    那女子,他也很熟识。

    那男子,他更熟识。

    那男的,自然就是他的兄弟胡志了。

    而那女的,竟然就是当天哭哭啼啼的说要跟着她那嘉明表哥离开到五市生活的女人,小仍。

    至於为甚麽要用仍而不是莹,事实上冯秋也很好奇,但这是小仍的真名,她的名字中就有这个仍字。但比起仍,他更常叫他小奶。而且二人也对这方面也干了不少次。这一刻,他突然醒来了。

    妞仍然在。

    仍然在。

    仍。

    那略为熟识的声音。

    不断向自己借钱的胡志──其实不单止自己,胡志几乎问遍了公会能借钱的人。

    他们二人在说些甚麽,冯秋听不到。但只见胡志一直想要哄小仍的开心,但小仍却一直无动於衷。直到胡志无奈的从钱包掏出了钱,那小仍才一脸快乐,还亲了胡志一口,二人手牵手的离开。

    这个画面,是多麽的熟识。

    只是那时候,牵着她的手的,是自己。

    被骗的人,是自己。

    那时听说小仍要走,自己还哭着祝福她,还给了她一小笔钱,让她在五市买好的衣服,别让人看不起来自十市的人。

    一切,都搞清楚了。

    …………

    喂。

    小仍,是我。

    亲爱的……

    你不知道我是谁吧?

    ……

    我是冯秋。

    你怎麽找到我?

    约出来吧?在游戏中傻子不少吧?

    ……你想怎样?

    今晚七点,老地方等。你不来,就别打算在游戏中混下去。

    …………

    冯秋站在公园里,虽然外面寒冷,但他仍然那样单薄的站着。

    片刻,一名样貌不俗的女子走了过来:你想怎样?

    回到我身边吧。

    嘿,凭你这穷鬼?

    我跟以往不一样了。

    怎麽不一样?

    兴盛工厂有听过吧?那是我家开的。

    小仍一脸半信不疑,随即便不屑的道:你这穷小子还真是做白日梦做疯了,你有多少底子你以为我当年没探清楚……冯秋没有说甚麽,只是递出电话,看向小仍:这是兴盛工厂的电话。你打过去问认不认识秋少爷,一切就清楚。

    小仍仍然将信将疑的打了电话过去:秋少爷?你是谁?凭你也有资格问我家大少爷的名字……

    她钓凯子多年,自然不会大意。她分开时间打了三次,每次都是不同的声音,但说的话都是一样。

    你怎麽变大少爷了?小仍的声音明显变了,冯秋同样不陌生。因为在以往,小仍就是用着这声音,骗了自己一次又一次。那本来就是我家开,只是我不喜欢,想要白手兴家。但现在我老爷子死了,我准备继承家族生意了。

    哇。好棒。小仍靠在冯秋的怀里,用着自己不太高耸的胸部磨擦着冯秋:其实……人家也会想起你的……

    冯秋很想吐。

    但他忍住了:换个地方吧?

    小仍一脸害羞但眼神当中却是流露渴望: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冯秋回到家里。

    小仍已经逼不及待的扑了上来,疯狂的索吻。

    没想到当年骗了个愣头青,竟然是兴盛的大少爷。这白痴小子定然没有见识过更漂亮的女人。要趁他还没真正继承之前,把他彻底的……

    在冯秋那小小的套房,一个男人站在角落看着这一幕。

    冯秋陡然推开了小仍。小仍一愣,随即娇声道:亲爱的……你还是喜欢那套暴力的……来吧……

    胡志,你看到了吧?

    胡志脸色呆滞,但下一刻却是变得火红:你这是甚麽意思?小仍急了,她再笨也看得出怎麽一回事了,但她却死死的拉住了冯秋:他才是我的真爱……冯秋一把推她到地上:你省省吧。我……

    冯秋!我是问你!你这是甚麽意思?胡志暴喝,那声音彷佛要把这个小小的套房爆炸掉。

    冯秋一愣:让你看清楚她的真面目啊。

    你以为我不知道?胡志惨笑一声:你以为我不知道她背着我,在公会骗了多少人?把别的玩家也骗了,你以为我都不知道?

    纵是如此,我还是爱她啊!

    爱一个人,被她骗……为她赴汤蹈火不是天经地义吗?

    但是,我不能接受我心爱的女人,在与我最好的朋友……

    胡志走了。

    小仍也走了。

    冯秋打了个电话,是那个兴盛工厂。

    刚才谢了。

    秋哥别谢!哈哈!小事小事……对了,别忙了你答应了我们替我们顶一个月的更……

    冯秋挂了电话,他本来就是兴盛工厂的搬运工头。

    今天,他失去了一个兄弟。斩断了一段旧情。却甚麽都没有得到。

    胡志很傻,但真要全怪责冯秋根本就是荒谬。

    但他必需要这样做。

    他需要冯秋这个把他初恋斩断的人背负上这个恨──纵使他知道冯秋是为了他好。

    如果不去恨冯秋,他不知道自己要怎麽做?

    在骨子里,胡志与冯秋根本是同样的人:极重感情的人。

    这种人,要麽找到值得寄托的人并全心全意的付出;要麽就因为这真心错付,而令自己变成魔鬼。

    只有怪责在冯秋头上,才会令胡志自己好过。而冯秋很快也理解了胡志的想法,所以他没有解释甚麽。

    二人太过了解对方,正因为这种了解,令二人再没有和好的机会。

    从此在任何游戏中,只要有风狼之嚎的出现,就会有死对头的狡狐出现。

    一直持续至,真实游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