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人鬼殊途难同归

白话囡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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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那个男人一只手撑着黑色的伞,一只手去拿东西,却是看着面前这个长得还可以的小姑娘硬是不松手,还泪流满面的看着他。

    “你才是小姐呢!你全家都是小姐!”

    “啊!不是的!我不是那个意思!我……”

    “那你是什么意思?!”

    “小姐,啊,不,姑娘,我……”

    清歌眼泪不停的往下掉,混着凉凉的雨水,她故作蛮狠的说:“叫我清歌!”

    “喔,清歌姑娘……”

    “是清歌!”

    “好,清歌……”

    ——不要哭,我会好好保护你,我不会再让你落一滴眼泪,不会让你再难过一点点,不会让你再受任何欺辱……

    ——不要害怕……不要害怕!我不会让它发生的!我不会让你离开我!我会好好保护你……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

    清歌用袖子抹着眼泪往一边走,一面走,一面笑着骂出声来:“你们这些人……”

    说着,她顿在原地,抬头看向东方那刚刚跃出山头的朝阳,霞云漫天,光照四方。

    “死生何契阔……”她低声喃喃,闭上眼,叹息出声来:“绕腕双跳脱……”

    清歌也不知怎地突然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手脚也不听使唤了就那么猛地又转身冲上去抱住了这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男子。

    两个人紧紧相拥在一起的时候,清歌仿佛听到了两只镯子相碰发出清脆的“叮咚”声。

    不远处的墓碑后面立着一大一小两人。大的穿了一袭不符合这个年代的长衫,右手撑着一把油纸伞,左手牵着一个小小的男孩。

    小男孩粉雕玉琢般,虽是小小的年纪却也不难看出以后的英俊样貌。

    他扯了扯大人的衣衫,“阿姨……”

    孟忧低头吼道:“叫姐姐!”

    “姐姐。”

    “嗯,乖。”

    “姐姐,你为什么要带着我跑到这么远的坟场来看别人哭呢?”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不叫哭,这叫做再结姻缘。她们重逢,纵使再也不相识,但谁能保证这不是一个好的开始呢?”

    “我饿了……”

    孟忧无奈的敲了敲他的头,“给你一讲大道理,你不是头疼就是肚子饿,你说你一个鬼魂,哪里来得这么多的事情啊?”

    话虽是这么说着,孟忧还是一刻不停地又变幻了一些吃的,捧到他面前,却只换来他摇了摇头,挑食的推开。

    “那你到底想吃什么?!”

    “我想吃小街拐角那家夫妻拌面!”

    “……”孟忧无话可说。

    这都死了,却还是惦记小街拐角家的夫妻亲手做的拌面?

    “我以前还活着的时候,那家的老板娘很善良,总是喜欢分我们些剩下的拌面吃,手艺真的很好吃!可惜我以前没钱,不能好好报答他们……”

    “可你现在也没钱啊!”

    那小男孩却是很熟络的挽上了孟忧的手,“姐姐,我想吃拌面!”

    “好好好,这就带你去。”

    实在是受不了那家伙的软磨硬泡,孟忧只好找了个玩偶,把小男孩的魂魄附在了玩偶上,揣着一个布偶踏进了夫妻小店的门口。

    “欢迎光临!请问您想吃点什么?”

    店主是一个年纪不大的青年男子,但他那未剃尽的胡须碴子把他衬得成熟了许多。

    他围了一块碎花的围裙,独自站在灶台上忙来忙去。

    “您好,来一份拌面,谢谢。”

    “好的,请您稍坐片刻。”

    孟忧也不客气,就那么大喇喇的坐在一角,给自己倒了杯茶水。

    茶水清香甘甜,里面加了些许金银花还有小雏菊。

    茶具也是一套紫砂无花纹的,让客人一进来就有种回到家的舒心,看来这家店主很用心。

    不大的小店每张桌子上都摆了新鲜的小花,不是那种叫得上名字来得,却比那些名贵的花更让人容易亲近。

    四面墙壁上挂满了类似于小孩子涂鸦一般的画框,还有一些简单的吊坠。墙上还会贴一些小纸条,上面写满了各个客人的点评喜好。

    店门再次被推开,门上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声音,一个年轻的女人拎了满满两篮子的菜进来,脸上挂着甜甜的笑。

    店内人少,也没几个人去注意这个笑容甜美的女人。

    本来在后厨忙活的老板听见了风铃的响声,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迎了过来。

    他笑着接过那两篮子菜,“辛苦了。”

    “嘿嘿,不辛苦,作为你的妻子,我觉得已经很幸福了,谈什么辛不辛苦的呢?”

    男人拎着两篮子菜往后厨送去。

    女人笑得很开心,却在回头的时候,余光瞥见坐在一角的孟忧,脸色倏地一变,转头就往门外走。

    孟忧也在看到她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心生狐疑了,如今看她一副惊慌的样子,心里的答案也有了七八九分。

    孟忧站起身来,跟着那个女人出了小店。

    那女人走得很快,高跟鞋急促的“噔噔噔”踩在地上,暴露了她内心的慌张。

    拐过一个胡同的弯儿,看看四下没人,她停住了,孟忧不紧不慢的步子继续在后面溜达着。

    那个女人突然朝着孟忧跪了下来,“不管您是哪路仙家,我只求您不要带我走,就让我留在他身边吧,我保证不为非作歹,不伤害任何人,求求您了。”

    她在地上“咚咚咚”快速且用力的磕了三个响头,又继续抬起头来说,“您的大恩大德,我一定会牢牢记住的,来生定当涌泉相报!”

    说完,又是“咚咚咚”三个响头。

    孟忧想着,这个女人的脑袋难道是木鱼做的吗?非要磕得咚咚响,是觉得自己死得还不够惨烈?

    “你先起来……”

    “不!您不答应我,我是不会起来的!”

    唉,看来是真的很傻啊!这么跪着,并不妨碍别人把她收走啊!

    孟忧无奈,“好,我答应你。你可以起来了吗?”

    女人再次笑颜绽开,像只欢脱的兔子跳了起来。

    藏在孟忧口袋里的小鬼突然探出头来,试探的喊了一声,“老板娘?”

    “嗯?”

    孟忧和那个女人都齐齐低头看来。

    事实证明,孟忧想多了。那小鬼唤的是眼前这个老板娘,不是她这个寿衣店的老板娘。

    小鬼好奇的问道:“你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这下,孟忧也来了兴趣。

    “一般的鬼,死后七天回乡一趟,然后就被鬼差给拘去投胎了,而且,这青天白日的,你居然还敢大摇大摆的出去买菜?你到底是使了什么法子?居然能变得与人一般无二。”

    “嘿嘿,我也不知道,”老板娘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一觉醒过来就觉得身体轻飘飘的,然后就这样了。不过,好像只有我丈夫能看到我,其他的人都说他疯了,店里的生意也没有以前那么好了。”

    孟忧与老板娘对视了一眼,她不像是在说谎,倒像是被人用了什么秘法给封住了记忆。

    “你认识我吗?”

    老板娘摇了摇头,“从未见过。”

    “那你为何见我就跑?”

    “您的身上虽然鬼气满满,但是自内却有泛出一层仙气,身上又有淡淡的莲香,所以我猜测您一定是哪位神仙,下凡来捉拿恶鬼。”

    孟忧掩嘴轻笑,“呵呵,你信鬼神吗?”

    “信啊,”老板娘天真的望过来,“要不然我算什么?”

    孟忧竟被她说了噎住了,是啊,这个世界本就存在鬼神,像她这样生前不信鬼神的人死后居然成了鬼神,说来也是讽刺的很。

    “你是怎么死……呃……”总觉得说死了,未免也有些太残忍了,孟忧想了想还是换了个说法,“你是怎么没的呢?”

    “我也不知道,好像就是出去玩了一次,我买了一个小镇上的蘑菇回家来煮汤,喝了以后,我就睡了一觉,醒过来的时候,我就这样了。整个人感觉轻飘飘的,回头一看,自己还躺在床上……”

    说到这里,老板娘已经忍不住小声的哭泣起来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真的很害怕……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孟忧抚上她的肩头,“没事了,不用担心了,都已经过去了……”

    “才开始,我丈夫也看不到我。家里人收拾了我的尸体,然后举办了葬礼,他就整夜整夜不合眼,就那么一坐到天亮。我碰不到他,我说什么他也不能听见,我想告诉他我在这里啊,我在他面前啊!后来的某一天,他开始说话了,就正正的对着我说话,和我面对面的坐着,慢慢恢复了曾经的生活,我说什么他也能听到,我们还可以手牵手去菜市场选今晚的菜,一张桌子上吃饭,一起相拥而眠。可周围的人却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都在说他疯了……”

    老板娘顿了顿,“我是真实存在的啊!他没疯!只是她们看不到我而已……”

    “前面再拐个弯的那条胡同就是我家了,如果不嫌弃的话,就到里面坐坐吧,和我说说你们的故事,也许我能帮到你。”

    孟忧轻轻拍了拍老板娘的肩头,老板娘忽然就感觉到眼前一晃,再看清时,眼前是一道朱红色大门,门匾上写着大大的烫金的两个字,“人间”,鲜红的灯笼在白天里也红得晃眼。

    孟忧把门推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苦海无边,欢迎光临人间。”

    孟忧提起白瓷茶壶给老板娘倒了杯茶,“寿衣店清贫,没有多少钱可赚,茶具和茶水难免粗糙了些,还请担待。”

    “没有没有,是我一个鬼魂来寿衣店这么坐着,会不会给您添麻烦啊?”

    小鬼从孟忧的口袋中跳出来,化作常人般大小,笑得直不起腰来,“哈哈哈,老板娘,难道现在你还没有看出来她就喜欢多管闲事吗?”

    孟忧猛地敲在他的头上,“去!打扫院子去,我的店可不养闲鬼!”

    “哼!小气鬼!”

    小鬼捂着头,闷闷不乐的飘了出去。

    老板娘呷了一口茶,“这个孩子很可爱呢!”

    “嗯,是挺可爱,”孟忧收回望着小鬼的目光,突然想起了什么,连连摆手,“这……这个孩子不是我的啊!你不要误会!”

    “呵呵呵,您也很可爱呢。”

    孟忧叹了口气,这老板娘心态也太好了吧?都这样了,还能笑着说别人可爱。

    “我也有两个很可爱的孩子呢,只是可惜了……我现在这个样子……”

    老板娘垂下头,有点伤心的说道:“我们曾经约定过,要带着两个孩子去游乐场,坐旋转木马,吃草莓味的冰淇淋……”

    1997年的夏天,云夏扎了两个粗粗的黑黑的麻花辫,穿了今年舅舅刚从外面带回来最时髦的碎花连衣裙,一双圆头小皮鞋擦得锃亮。

    今天是她第一次进大学,不是因为她学习成绩有多好终于考进去的,只是因为有个客人订了她们家的饭,要她送到学校里去。

    云夏把两盒饭拎在手里,一蹦一跳的哼着小曲儿在大学的林荫小道上尽情享受着这美好的时光。

    父亲说得没错,大学里就是好!大学里的鸟叫声都那么好听,空气中都有墨香,就算是一棵普通的树都要比外面的绿上很多倍……

    “啊!”

    她一转身就撞到了一堵人形肉墙上,饭菜里的汤汁全都洒到了那人的身上。

    预想中铺天盖地的谩骂并没有到来,只有一双有力的手轻轻将她托住,才避免了她摔倒在地上。

    “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云夏忙掏出帕子来胡乱擦着那人的衣服。

    这件白衬衫一定超级名贵,根本擦不掉上面的污渍,衣服被她抓得皱巴巴的,眼泪就那么不争气的掉下来。

    “擦不掉,擦不掉,还是擦不掉……呜呜呜……”

    那人很有耐心的等着她停下手上的动作,然后掏出一包看着很高级的餐巾纸,动作轻柔,递到她的面前,“你的也脏了,擦一擦吧!”

    云夏感激的抬起头来,她只记得那天那一眼仿佛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一般,阳光正好,树荫也正好,就连那讨厌的汤汁污渍也正好,一切都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