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贵客

狼相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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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向食堂的过道比通往经理办公室所在的那条要长多了,走了好一会张顺才跟着盲道人拐进了一个古香古色的饭厅里……或许把“古”字换成“旧”字更贴切一些。

    饭厅里只有一扇窟窿眼般的小窗户,照进来的光线微弱得可怜,因此大白天都不得不点着灯,然而那个估计还不到十瓦的灯泡比那个窟窿还不顶事,整个饭厅昏暗得让张顺刚走进来的时,就像开车进入隧道一样有了短暂失明的感觉。

    适应了这里的黑暗,张顺这才看清了饭厅里的格局,这里清一色的木头小桌椅,基本都没经过加工——桌面光滑那是碗盘磨出来的,椅面干净那是屁股擦出来的,所有桌椅的棱角都已经被磨圆,一看就知道很有历史,也不知道第一批来这吃饭的客人是不是吃完了东西就上医院拔木刺去了。

    找了张桌子围着坐下,盲道人招呼张顺坐好,与水和尚两人轮流走进一旁的小厨房里,不一会就抬出了七八盘菜和三个空碗,张顺凑近桌面仔细一看,忍不住为这里的伙食叫了声“好”:所有菜盘子里清一色全是荤菜,没一个素的,连个串荤都找不到。

    三人端着空碗就开始吃肉,水和尚还从厨房里抱出一个酒坛子大口的喝着,眼睛越喝越亮。

    张顺饿得慌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塞了满嘴的肉,一边用力的嚼着一边寻思着去盛碗米饭。水和尚猜到了张顺的心思,二话不说放下酒坛,接过张顺的碗就走进了厨房,没一会就盛了一碗粉蒸肉递给张顺,还夯得很实。

    张顺心惊胆颤的接过这碗肥多瘦少的粉蒸肉,光闻味道就已经觉得胃袋在呻吟了,这要是吃下胆囊恐怕会爆炸吧?不过这正餐又不能不吃,否则下午又得挨饿,他问盲道人有没有水喝,想要用水来渡肉。

    盲道人很不屑的点了点头,意思是这点小事还用问?不过当他伸手去拿和尚的酒坛时,见到和尚那双亮得如狼眼手电一般的眼睛正对着自己怒目而视,又只好低头赔笑,屁颠屁颠的走进厨房,没一会端出了一个盛着淡黄色液体的碗递给张顺,酒香扑鼻。

    张顺端着那碗酒有些犹豫,并不是他不喜欢喝酒,而是没有在大中午就开始喝酒的习惯,他再次开始回忆自己到底是重生了还是穿越了——大块吃肉小碗喝酒,怎么看怎么像是在做替天行道的买卖,虽然名字叫张顺,但他真没上过梁山,再说那投名状还没弄到手,怎么就开始发酒了?

    正犹豫间,张顺不经意间看到盲道人的嘴角居然溢出了一滴晶莹透亮的油,慢慢吞吞的滑到了下巴,顿时就觉得自己的嗓子眼也跟着往外冒油,连忙将碗送到嘴边灌了一大口。

    酒极好,顺着喉咙就滑进了肚子里,蠢蠢欲动的油腻顿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比喝苦茶还管用。

    放下盛酒的碗,张顺又拿端起盛肉的扒了几口,觉得胃里已经有油在晃荡了,这才放下碗筷。空腹的人容易吃饱,肚子里有一丁点儿东西就会有饱足感,更何况他这顿吃的是大肉,这种细纤维的东西比山毛野菜堆得要实在。

    盲道人和水和尚还在不停的吃,无论是食肉能力和食量都很是惊人,见张顺放下筷子,盲道人朝水和尚使了个眼色,向张顺问道:“怎么样,好吃不?”话刚说完就和水和尚一起拼命往各自碗里夹肉。

    张顺一看二人的动作就知道有玄虚,但这个问题又实在挑不出什么毛病,只好回答道:“味道挺不错的,就是伙食太好,可别让吃食堂的那些学生知道,否则……”

    一句话还没说完,同桌的两个人就突然抬起自己的碗往两边闪开,水和尚还没忘提着他的酒坛,与此同时,从厨房没有关严的门缝里突然飞出一个东西来,“当”的一声撞在对面墙上,如跳弹般的改变了轨迹往张顺这边飞来,速度奇快。

    张顺在慌乱中使用了一次异能,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是个废人了,眼看着自己的脑门就要遭殃,他连忙抬手去挡,然而那件东西飞到桌子上方后却突然下坠,“夺”一声钉在了桌面上。

    这是一把刀背漆黑、刀刃却磨得雪亮的剔骨刀,也就是那种尖头菜刀,刀尖深深插入桌面,没几把力气的人估计都拔不出来。

    张顺刚喝下去的酒立马就随着汗液排出来,顺着脊梁骨就流进了屁股沟里。飞刀他见过,自己也会扔,但用剔骨刀当飞刀用的却是第一次见,而且撞墙上的反弹角度、刀的飞行距离和力道都算得这么好,这手法可不是一般的高明!

    紧接着,一个巨大的身影弯腰钻出了厨房门,张顺一见这人就差点仰天倒下去。

    这家伙两米开外,胸围至少得有一米五,膀大腰圆,壮得让人无法直视。他系着一块脏兮兮的围裙,两只手臂上长满了长长的黑毛,估计传说中的牛头人就是根据他的造型设计出来的。

    除了身材外,这人的脸长得也像牛,最显眼的是那管又宽又长的鼻子,鼻孔大得估计能容下一颗鸡蛋,鼻梁一直延伸到了平得就像被铁砧砸过似的脑门,头顶上油光晶亮一根毛也没有,脸颊和下巴却有着浓密的、如钢针一般的黑须,要是能找两根牛角安脑袋上,当mt绝对是绰绰有余。

    “牛头人”走到张顺桌前,伸出两个指头捏住剔骨刀的刀柄,轻轻容易就将刀从桌面上拔出来,接着用刀尖指了指墙壁,头也不回的走进厨房里。

    张顺向墙面看去,这才发现墙上有三行颜色已经淡得几乎看不出来的红字:

    不得评论食物

    不得讨要牛肉

    不得剩饭剩菜

    看完这三行字,张顺冲着已经坐在另一张桌子上吃肉的盲道人和水和尚竖起了中指,道士笑得贼眉鼠眼,嘴角不时有油流出来;和尚则眯着眼睛喝酒,眼里满是笑意。

    “你们这是欺负新人,我要告诉老板去。”张顺一边说着一边重新抬起碗来努力的吃着粉蒸肉——评论食物犯了一次忌,剔骨刀就钉桌子上,要是再因剩“饭”犯一次,说不定那刀就得钉脑门上。

    听到了张顺的话,和尚道士连忙坐回原位,一齐赔着笑脸说道:“开玩笑,开玩笑呢!厨子脾气大,但刀功卓越,绝不会伤到人,你也看见了,刚才这一刀连盘子也没敲碎一个,屁大点事就不用麻烦老板了,他不是正给你想办法呢?可别打扰了他。”

    张顺故作为难的想了想,点头答应了。他自然不会真的去告状,只是借机测测一下道士和尚的老底,从二人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很怕老板,同时也让张顺确定老板的身份绝对不简单。

    好不容易把碗里的粉蒸肉全部吃完,张顺觉得食物已经堆到了嗓子眼,又等着道士和尚将碗盘里的东西全吃完后,三人走回了大堂。

    大堂里此时已经多了四个人,首当其冲的是一个相貌英俊的中年男人,他正站在接待台前和阳先生交谈着,他的身后直挺挺的站着两个穿黑西装戴黑墨镜的彪形大汉,一看就知道是保镖,再后面则是一个提着精致的小行李箱、青春洋溢的少女。

    少女大约有十八、九岁,扎着马尾,头戴一顶黑色的鸭舌帽,上面印有澳网的标志,压低的帽檐挡住了眼睛和鼻子,只露出一张略薄、但十分好看的嘴唇,嘴角平平的,无法猜到她此时的情绪。

    她的上身穿着一件领口较大的白色t-恤,锁骨半露,下身是一条米色五分裤,裤脚刚好过膝,露出的小腿线条优美、肤色健康,看得出来经常运动,脚上没穿裤子,踩着一双八成新、擦拭得很干净的灰色网球鞋,整个人看起来很有精神。

    这身打扮,配合着她那凹凸有致的身材,走在街上的回头率估计也就比什么都不穿的人低一些。

    大概是眼睛的余光看到了过道里有人走出来,少女抬起头好奇的向张顺等人看去。

    张顺觉得自己相貌平平,跟身旁这两个人比起来很不起眼,可惜他想错了,少女很“慷慨”的看了他一眼,又看了水和尚和盲道人,目光在每个人身上停留的时间居然都是半秒左右,并没有因为各人的相貌而有失偏颇,匆匆的扫了三人一眼后,她又低下头去,恢复成先前的姿态。

    张顺这才意识到他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不起眼,尽是破洞的t-恤衫、磨损到了几乎有些新潮的牛仔裤、脏得像是被几万人踩过的鞋子……三人一起走出来就是和尚、道士、叫化子的组合。

    少女短暂的一抬头,让张顺看到了她的眼睛,那是一双清澈、明亮,并且十分灵动的杏眼,从眼神中可以看出来她在努力的压抑着自己的好奇心。

    接待台前的中年男人对这里似乎更熟悉一些,他转过来朝水和尚及盲道士打了声招呼,又友好的冲张顺点了点头。张顺觉得他很面熟,思索了一会才终于想起来,他“昨天”在博尔特酒店提供的市报上才看到过关于这个人的报导,报导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但这个人却印在了他的脑子里——于庆,清济市第一富商,在本市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极高的影响力,早年丧妻,育有一女,虽然是个标准的钻石王老五,但于庆却一直未娶,甚至连绯闻都极少出现。

    当然,“昨天”已是十年后的事了,现在无法确定于庆是什么情况,但想来也不会太差,而且这样看来,那个少女就是于庆的女儿于小瑶了。

    很直接的的走到接待台前,张顺明目张胆的听着于庆和阳先生的对话——他现在也是无福客栈的一份子了,资格肯定没问题,再说于庆要是住店的话就是他要保护的对象,能多了解一些东西说不定就能多一条保命的路——不仅是于庆的,也是他自己的。

    由于张顺是和和尚道士一起出来的,于庆身后的两名保镖对于他的靠近并没有做出反应。

    于庆同样不介意张顺靠近,继续对阳先生说道:“那么就拜托你们了,现在住一晚上是多少钱?”

    “一宿一万,熟客六折,收你六千。”大概是有钱可收,阳先生的语气和先前面对张顺时完全两样,而且那种阴冷的感觉也消失不见了。

    于庆满脸感激的神情,递过去一张银行卡说道:“这里面有一百万,密码是六个零,小瑶就在这里住下了,时间不定,您看着扣就行。”

    阳先生老实不客气的将卡“夺”过来,递给于庆一把钥匙,匙扣上面挂一金光闪闪的牌子,上面刻着那条滴水状……蚯蚓。张顺看着阳先生紧紧攥着的银行卡,再次后悔自己开价太少,人家住一晚上打了折还得要六千,自己干一个月只拿两千,而且还很可能活不过百日……

    交接完毕,阳先生吆喝了一声:“二楼有客,道士提行李。”

    阳先生的话音刚落,门外突然响起了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张顺眉头一皱往外面看去,就在客栈门口一辆黑色的suv后面停下了一辆破旧的面包车。

    面包车的侧门滑开,从后车厢里气势汹汹的跳下来五个人,只有司机还安坐在车里,车子也没有熄火。

    五个人下车后,呈三前两后的队形走进客栈,在后面的两个人中,一个人走到水和尚旁边就停下步子,低声向和尚询问着什么,直到另外一个人走到盲道人旁边后,二人才同时抽出腰间的砍刀,分别抵在了和尚和道士的脖子上。

    惊变陡生,走在前面的三个人保镖做出反应之前就掏出了怀里的手枪,两把手枪分别将枪口抵在两个大汉的脑后,为首的一人则瞄准了于庆。

    于小瑶手里的小行李箱“叭”的一声掉在地上,她看着自己的父亲,眼中满是担心与焦急,但并没有害怕,紧紧捏着拳头却又无计可施。

    大堂里一时间静得可怕。

    “你是谁?”用手枪瞄着方庆的那个人转头向张顺问道。

    此时大堂里还没有被制伏的人只有于小瑶、阳先生和张顺了,阳先生要从接待台里出来需要花费时间,足够这些人做出反应;于庆被手枪瞄着,于小瑶肯定不敢乱来,张顺就成了威胁最大的人。

    “我……我是住……要饭的……大爷……好汉饶命……”张顺双手颤抖着高举过肩,尽力装出了害怕的样子。他这一身打扮和个乞丐差不多,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把自己说得越不堪,对方就越容易放松警惕。

    果然,对方轻蔑的一笑,懒得再理会张顺,转头对于庆说道:“乖乖别动,我们的目标不是你,白吃枪子的事想必你这种聪明人也干不出来,不过你女儿得跟我们走一趟,放心,咱们只是收钱办事,绝不会伤她一根毫毛。”

    从这些人的行动模式可以看出来,他们都是专业的绑架者,确实不会轻易伤人,但绑走了目标后想要再找到他们是极为困难的事,于小瑶如果真的被带走,找到她的希望就十分渺小了。

    虽然有些着急,但张顺仍保持着冷静,暗暗观察着周围。他虽然已经是这里的三保,但什么武器都还没有,就算有,要对付三把手枪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看来看去,身旁能利用的东西只有那台老式的电话机了,这种电话又结实又重,里面有真正的铃铛在而不是靠电子发音,当然,凭张顺的力气要是把电话挥舞起来肯定会失去准头,不过那个听筒却是可以好好利用的,现在需要的只是时机。

    机会很快来了,绑匪首领见于庆的脸色急得发红却不敢轻举妄动,开心的又是咧嘴一笑,转身就要挟持于小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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