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杀还是不杀

封家小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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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杀人李晓东还会做什么,说真的,除了杀人方面的东西,他貌似会的不是很多。除了一手针灸推拿之术拿得出手之外,其余的,都不是很在行。

    如果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话,李晓东就是杀手界的庄园,在针灸推拿界,他没有什么名气,也是因为他自己并不想要那种名气。他只给女人针灸,并且几乎上都是为了占便宜的,能够有什么名气可言呢?

    但经受过他针灸推拿丰满胸部的女人,都很记得李晓东,那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效果也是杠杠的,一点都不含糊。

    “嘿嘿,李晓东,别在这里装b,要杀要剐随你便,我郑成功皱一下眉头,就不是人!”

    郑成功?

    挺牛叉的一个名字啊!说起郑成功,谁人不识呢?

    可这个郑成功,被五花大绑的跪在地上,狗都不如就是了。

    “你的名字真不错,可惜你一点都不成功。”李晓东淡淡的笑了,眼睛里却是阴云密布。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只要他露出这种表情,肯定就有人要遭殃了。没得说,这一次,遭殃的绝对是郑成功。

    郑成功虽然跪着,可是脊梁从来没有弯下去过,哪怕被李晓东一个大耳刮子抽飞出去,他的脊梁,仍旧挺的很直!

    确实是一条汉子,只可惜得对了李晓东,这就真心没辙了。

    “我不成功?嘿嘿,李晓东,你别以为你有多牛b,要是在商界,一百个你,也比不上我一个。”

    郑成功绝对的自信,那不屈的眼神和狂言诳语,倒是让李晓东来了一些兴趣,这尼玛的,当真有这么牛b么?

    李晓东看向了郑化扬,那个头发已经开始花白的老人,此时此刻再也没有之前的精神矍铄的样子,他的脸上完全是疲惫和伤痛,有一句话说的好,就算是养了一条狗,时间长了,都会出感情的,况且还是养了一个人呢?

    郑化扬的儿子和儿媳都死的很早,是被商界上的竞争对手害死的,最后那个害死他的儿子和儿媳的竞争对手也没有什么好下场,但是人死不能复生,哪怕郑化扬有再多的钱,能够把一座古堡从欧洲搬运到南林市安装起来,他都不能挽回他的儿子。他的所有心血,都倾注到了郑姗姗身上是真,但也有一部分,倾注到了郑成功的身上。自收养郑成功的那天开始,郑化扬就给那忘恩负义的家伙取名为郑成功,也是希望他能为自己的事业做一份贡献的。

    只可惜,终究郑成功选择了一条最错误的道路,那真的很不应该。

    郑化扬摆摆手,什么都没有说,但是他的眼神告诉了李晓东,郑成功在商业上,确实是有自己独到的地方的,要不然的话,郑化扬也不会放心的把那么的产业?产业交给他去管理,他也不会有机会调集一亿美金去雇佣南非杀手联盟的人去刺杀李晓东了。

    一切,都是因为太放纵那厮了啊!

    在这一刻,郑化扬充满了后悔之意,已经没有心思跟李晓东解释什么。反正郑成功都是要死的,他这个养子已经白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郑姗姗的脸上也有几分不自然,老实说,郑成功对她一直很好,但是她对郑成功,从来都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男女之情,完全是把郑成功当成是一个大小叔叔看待罢了。

    但郑化扬不解释,郑姗姗就必须站出来帮她爷爷解释,她不想让李晓东误会,把一切都说的清清楚楚的,才是最好的选择。

    “李晓东,郑成功在商界上确实是天才,他带领着整个郑氏集团上市,带领着郑氏集团成为全世界都出名的大公司,郑氏集团有今天,他功不可没。”

    “哦?”

    李晓东微微挑了挑眉毛,才来之前,他就预感到了不妙,能够调集那么多资金的人,在郑氏集团的地位应该不低,但他也没有想到,郑成功那个人,对郑氏集团的贡献竟然这么大。

    这样的话,李晓东就陷入了两难之间,这个人,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杀,还是不杀?

    “郑成功,我问你,你想死么?”

    李晓东神色淡然的看向了郑成功,那厮在地上挣扎了一阵还是重新跪了起来,脊梁依旧挺立的笔直。在李晓东的注视下,他一点都不慌乱,只有浓浓的愤恨和不甘!

    “要杀就杀,哪里来那么多的废话?李晓东,我本身就看不起你们这些只会打打杀杀的地下世界人士!别让我更加看不起你,来,杀我!”

    郑成功用膝盖在地上挪了挪,把脖子伸到了李晓东的面前,他知道,李晓东的实力强大,强大到了只要一个掌刀,就能把他削死的程度!

    但是他怕么?

    郑成功长这么大,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怕!

    李晓东再次一个大耳瓜子把郑成功扇飞出去,这个大耳掴子出手很重,一巴掌下去,郑成功嘴角流着鲜血,他残忍的笑着,吐了一口唾沫,几颗牙齿飞了出去。那副惨状,郑化扬已经不忍直视,郑姗姗也面露不忍之色。

    郑化扬很想让李晓东给郑成功一个痛快,但他已经说过了,一切都看李晓东自己处置,他已经没有劝阻的理由。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中途劝阻是几个意思?那样的话,会给李晓东留下他是要故意袒护郑成功的印象的,对郑家,没有丝毫好处。

    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选择题,郑化扬选择的是跟李晓东保持亲切的关系,而不是留下他的养子。

    养子,呵呵,能比的上未来的孙女婿么?

    李晓东这次真是有些愤怒,他走到郑成功的身前,又是一巴掌劈砍在那厮的嘴巴上,本来红肿了一边,另外一边也受到了李晓东的照顾,郑成功的整张脸,都成了馒头。

    “我告诉你这个傻逼,老子做过的事情,不是你这种傻逼能够想象的。”李晓东怒火起来,直接爆粗口骂郑成功傻逼,在一般情况下,他只会在心底默默鄙视一番,哪里会说这种话?郑成功也真是有够牛逼的,能把李晓东逼到这种份上,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

    “洗耳恭听,你除了在地下世界打打杀杀,你还做过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

    惊天地泣鬼神几个字郑成功说的很大,故意去鄙视李晓东。他的口齿都有些不清了,但他就是要鄙视李晓东,在他眼里,李晓东只是一介武夫,绝对不可能有什么大出息。

    “我为郑氏集团辛劳这么多年,给国家创造了几百亿的税收,直接或间接的解决了十数万人的就业,你呢?”

    不等李晓东说话,郑成功就炫耀了自己的成就,那简直是在把李晓东往绝路上逼啊!

    可惜,他真的太低估李晓东了。换成其他人,其它事情,李晓东绝对没有心思去解释什么,他做过的事儿,只有很少的人知道,他对国家的贡献,也只有很少的人知道。但是这一次,李晓东不能忍,那已经关系到了一个男人的尊严!

    特别是郑化扬和郑姗姗还在一边看着,当着他们孙女两的面,李晓东不会当哑巴。

    “八年前,我第一次开始为国家执行任务,刺杀了一位岛国右翼人士,那是我第一次单独单独执行任务,经验不足,差点就死在了岛国。”

    “七年前,我去了东南亚一个小国,击杀了一位反对党领袖,他一直仇视我们国家,若是他成了那个国家的领头人,我们国家的损失,会很大。”

    “六年前,我在非洲,那是我第一次带队行动,解救了一整艘被海盗劫持到非洲的游轮,一共是三百多人,当我看到他们那感激的眼神后,我觉得,我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五年前,中东地区到处是火药味,三名同胞被恐怖分子劫持,我带着六名队员,击杀了七十四名恐怖分子,把那三名同胞安全的救了出来。”

    李晓东语气平淡的叙述着,心神却是沉浸了进去,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轻描淡写,实际上,却是多么的险象环生!

    他的心思,也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在特别行动组的日子。回忆苦,却也很甜,只要在做有意义的事儿,苦一点,有算的了什么呢?

    李晓东从来都不是怕苦的人,更不是怕死的人,死亡,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特别行动组的人,哪一个不是随时准备着为国家为同胞而死呢?

    “其实我很喜欢单独行动,因为那样,如果遇到了威胁,遇到了无法解决的难题,死掉的,只会是我一个。我最怕带队行动,我不想看到任何一个队友牺牲。这些年,我看到的太多太多。”

    李晓东满脸蔑视的笑容,扫在郑成功的脸上,那厮一点都不为所动,也是满脸冷笑。

    “四年前,我去了美国,潜入了五角大楼,偷出了一张最先进的战略轰炸机的图纸,那一次,我受了很重的伤,要不是命大,我就死在那里了。幸好,我带着图纸回到了祖国,因为那一次的任务,我得到了当时国家一把手的接近。”

    李晓东的语气骤然变冷,揪住了郑成功的头发,爆喝道:“麻痹的,你要跟老子比成就比对国家的贡献?你比的起吗?”

    “吹牛逼谁不会?李晓东,不要在这里装逼了,我已经把你的底细摸的很清楚,不过是一个地下世界的混混而已,把自己说的那么伟大,我是不是应该感动的哭?”

    郑成功即便被李晓东抓住了头发整个头皮都要掉下的感觉,仍旧一声不吭,眼睛恶狠狠的盯住李晓东,那绝对是要吃人的眼神!

    李晓东突然觉得很无趣,轻轻的松开了手,力气都被抽空了一般,走到一边的椅子上坐了下去,微微叹息了一声,道:“算了,跟你这样的人,没必要说那些。”

    就在李晓东感觉很累的时候,一双温柔的小手,悄悄的扶在了他的肩头上,轻轻的给他捏肩。郑姗姗的美眸里闪着异样的神采,听了李晓东的那些事,她对李晓东的一丝丝喜欢,突然间变得很浓很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