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种田是一切的基础

小丫小西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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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tmd一百年!”

    斯崔姆怀德·热砂在心里用地精语,偷偷骂了很久很久。

    字和音不是上面这个,

    但意思是一样的。

    斯崔姆怀德·热砂觉得,自己才不可能在这里干100年。

    地精寿命才不到200年。

    要是在这里待100年,

    那时候他都快挂掉了。

    之所以表现的这么温顺,

    那也只是因为斯崔姆怀德·热砂想要活下去,

    想要趁机逃跑而已。

    他可没想在这里老老实实的呆那么久。

    只要给他一个机会,

    给他一点点机会,斯崔姆怀德·热砂相信自己就可以借机跑掉!

    但现在....

    斯崔姆怀德·热砂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一个印记,那是一个项圈。

    是这巨魔城市里,

    一个非常恐怖的老巨魔,给他添加的一个“小玩意儿”。

    这个小玩意的作用,

    就是当侦测到他离开祖尔法拉克时,它便会自动爆炸。

    直接把斯崔姆怀德·热砂的头都给炸没。

    斯崔姆怀德·热砂一度想要偷偷解决它,

    但他最终发现,这东西自己搞不定。

    因为它与奥术知识无关,与斯崔姆怀德·热砂更擅长的机械原理等无关。

    它是用巫毒法术制造,

    又添加了巨魔洛阿们的一些技术,最后制作而成的禁锢项圈。

    用那个老巨魔的话来说:“能解开它的,只有巨魔的神和我。哦,或者你可以尝试着把你的头给割下来,这样就可以把它拿下来了。”

    反正斯崔姆怀德·热砂一时半会儿没办法解决它。

    那么他就只好委屈自己,

    暂时在这祖尔法拉克充当地精监工。

    但他坚信自己总有一天可以解决它,

    那时候就是逃跑的时候。

    在这之前.....

    “嘿!奴隶们,下班啦!”

    当太阳西下,

    夜幕降临在塔纳利斯大地上的时候。

    斯崔姆怀德·热砂高声尖叫,呼喝下面的矿工们。

    “你们这帮海盗渣滓,你们应当庆幸你们是在好心的巨魔老爷这边干活儿。”

    “要是你们工作的地方是安德麦,那么你们起码还要再工作9个小时!”

    “下班啦~排好队,渣滓们!!”

    已经有些麻木的海盗们,

    纷纷松了口气,放下自己手上的活儿,

    在监工们和巨魔守卫的监视下,

    排着队逐渐离开矿坑,

    他们来到峡谷里,一排专门为他们这些矿工搭建的石头房子。

    这里已经有巨魔,

    为他们准备好了食物。

    食物是统一的,

    清一色的赞达拉干麦面包,不会有什么改变。

    但每隔三天,

    这些海盗俘虏矿工,可以吃到一点现在的沙漠巨魔们已经不吃的圣甲虫肉。

    圣甲虫的肉吃起来有点苦,还有很大的腥臭味。

    但它确实是肉,

    对可以吃饱,但一点油水都没有的俘虏矿工们来说。

    虽然难吃了一点,好歹也是肉,他们也不敢挑了。

    何况以前他们在海上时,有时候遇到风暴,或者有时候迷航了,又或者有时候“没生意”。

    那种时候,他们连干麦面包都没得吃。

    现在虽然很苦,但起码还吃得饱。

    这一点,就连某些最穷凶极恶的海盗,也不得不承认——

    这些巨魔看起来很凶恶,但好像还挺好说话的样子。

    斯崔姆怀德·热砂是监工,他不用和其他海盗俘虏矿工一起吃饭。

    他和另外三个海盗监工,可以单独一个桌子吃饭。

    但斯崔姆怀德·热砂是什么地精?

    他可不会老实的陪三个呆瓜海盗吃饭,

    他拿着干麦面包,一边吃着,就一边跑去找监视的巨魔守卫说话去了。

    “嘿.....达纳玛老哥,吃了吗?你要不要来一点儿?”

    地精讨好的把自己的面包递过去,目标是一个看起来有点老,但精壮有力的巨魔。

    后者嫌弃的看了一眼面包,嫌弃的看了一眼斯崔姆怀德·热砂,

    “不用。我已经吃过了。”

    达纳玛·沙血,几个月前还是沙血部族小酋长的他,

    现在已经是祖尔法拉克城里,一支巨魔卫队的队长了。

    前酋长达纳玛,现队长达纳玛,

    他和他的手下们的工作,

    就是看着这帮海盗俘虏矿工,辅助几个吸引仇恨的监工。

    对这个工作,

    达纳玛干的很认真。

    短短几个月,这位前沙血巨魔酋长,

    已经对祖尔法拉克产生了巨大的归属感。

    他愿意为了这里工作,

    愿意为这里付出。

    因此工作起来,

    在态度上自然也无可挑剔。

    “嘿嘿~”对巨魔嫌弃的眼神,斯崔姆怀德·热砂笑了一下,看起来不以为意。

    但心里一直都在用地精的语言喊mmp,

    该说不说的,这要是换成以前在海上。

    斯崔姆怀德·热砂早弄死这个达纳玛不知道几次了。

    “达纳玛,我亲爱的朋友。我有时候觉得,我们好像不是在沙漠中。要是我们是在沙漠中的话,我们怎么可能能吃到这样的食物。”

    “要知道,我们现在可还是祖尔法拉克的俘虏呢。”

    “连俘虏都可以吃到这么好的食物。这一点也不塔纳利斯!”

    “这种面包,在安德麦那边,起码要五六个铜杏仁儿才能买到一个!”

    “安德麦真不是一个好地方,你知道吗?那里没什么地精愿意种田!”

    “粮食都是在外面买,或者抢来的!贵的要死的,普通地精连吃饱都是个问题。”

    地精城市安德麦有着非常完善的商业系统,还有运营良好的货币系统。

    他们的货币,因为长得像杏仁,不管是地精自己还是外族,都把地精金币叫做杏仁金币。

    “铜杏仁儿”,就是杏仁货币体系中,币值最低的铜币的意思。

    说到这个,

    已经对祖尔法拉克有了巨大的归属感,

    对祖尔法拉克一切都感到自豪达纳玛,

    落入了斯崔姆怀德·热砂的语言陷阱中,

    不自觉的向这个地精,泄露一点点情报,

    “为什么不种田?”达纳玛问道:

    “我们的陛下说,种田才是维持一个种族,一个国家向前的动力。不种田就没有吃的,没有吃的就没力气干活。”

    “你们地精,为什么不种田?”

    斯崔姆怀德·热砂又狠狠的干了一口干麦面包,

    在面包上他并没说谎,这种现在沙漠巨魔有点看不上的食物,

    在安德麦,却算是不错的食物之一。

    “地精不喜欢种田。我们总想着发财,总想着一夜暴富。”

    “种田才能赚几个钱?还不如去研究工程学。运气好开发几个专利,赚到的金币可以买来把地精撑死的粮食!”

    “大概,地精们都是这种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