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最好的武器

墨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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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崩~崩~崩~”

    男爵府工作间里,罗森轻轻拨动着钢弩的钢丝弓弦,仔细测试着钢弩臂的性能。

    这台钢弩,不仅要威力大,可靠性还要好,耐久度也要一流,这就要求罗森在各个性能之间选取一个最平衡的数值。

    好在,他早就完成了大部分计算,现在的调整也只是微调,大约半小时后,他将钢弩递给了安妮。

    “给你。还有,这些是测试木箭,不带铁箭头的。这些是普通钢弩箭,有28支,你可以拿两支试下威力。这是银弩箭,只有8支,关键时用。还有这个,这是特制的水银弩箭,只有3支,是杀手锏,用了就没了,千万不要搞错了。”

    “我知道的。”

    安妮小心翼翼地收起装弩箭的箭囊,又端平弩弓,单手开了下弦,细细体会了下力道。她这么一拨,钢弩顿时发出‘崩~崩~崩~’的震响声,声音不大,但穿透力很强,让人一听就能感觉到其中蕴含着凝聚力量。

    她连连点头:“劲道很足,比我的手弩强多了。手感很好,很稳,上弦很容易。我去试试威力。”

    说着,她端着弩弓走出工作间,将测试威力用的木箭放在箭槽上,调整方向,对准了20米外的石头院墙,然后扣下了扳机。

    “崩~~嗖~~”

    弓弦的震响和一声尖利的风啸声几乎同时响起,瞬息之后,20米外的石墙上腾起了一团小小的尘雾。

    安妮眯眼看去,就发现石墙上多处一个指节那么深的白点,白点周围散落着不少木屑碎片。

    “硬木箭都能在坚硬的青石墙上射个孔出来~~啧啧~厉害~不知道钢箭效果怎么样?”

    她心里痒痒的,就拿出了一根钢弩箭。

    这种钢弩箭,箭杆是硬木,箭头带着倒钩,使用的是罗森特制的精钢,其表面闪烁着淡蓝金属光泽,很漂亮,还特别特别地硬,比安妮见过的所有钢都硬。刚拿到成品的时候,她悄悄用鱼鳞钢剑试过,结果箭头基本无损,而她的钢剑却崩出一个小小的口子,这让她心疼了半天。

    上弦,装好钢弩箭,她再次对转石墙,扣动扳机。

    “嗖~砰~”

    风声和撞击声几乎一前一后出现,以安妮的目力,也只能隐约看见弩矢飞行的轨迹。她确认,她要是在近距离遭遇这样的攻击,肯定躲不过去。

    石墙上腾起了一团粉末,等粉末散去后,安妮看过去,结果只看到一个手指粗的黑洞,而弩箭却不知所踪。

    安妮吓了一跳:‘难道把石墙都射透了?这墙用的可都是青石块,有小半米厚呢。’

    她快步跑到石墙边仔细检查:“倒是没射透,但洞口很深,至少深入15厘米,真是厉害呀~当日我的手弩要是有这样的威力,那个高阶吸血鬼根本没可能用手指夹住!”

    强大的装备和武器是追猎者一生的追求,钢弩威力如此惊人,用着也十分顺手,安妮一下就爱不释手了。至于原来那把普通的硬木手弩,她早就抛到脑后,忘了个干净。

    罗森一直站在工作室门口看着,见她紧紧抱着钢弩走回来,便笑道:“安妮,钢弩只不过是暂时的替代品,以后还有更好,没必要这么宝贝。”

    安妮爱惜地看着钢弩,心满意足地说道:“不不不,我觉得它已经非常完美了,它是我用过的最好的武器!”

    罗森耸了耸肩,他也不多说。等以后他打造出新玩意后,安妮就会知道她现在多么无知了。

    他抬头看了下天色,说道:“天色不早,算算时间,我得去给男爵他们治病了。”

    “去吧,我正好熟悉下我的新武器。”

    偌大的男爵府,除了罗森,没人会和她说话,人人都避着她,生怕在她身上沾染了什么厄运。就连天天相处的玻璃匠萨维,也从不和安妮说话,他每天过来,就是绞尽脑汁地计算复合镜片的参数,偶尔给罗森打个下手,等快天黑了,他就回去休息,一句话不多说。

    所以,只要罗森有事走开,安妮就一个人呆在角落里,要么练习剑法,要么干脆发呆,这早已经是常态了。

    罗森拿着针管,抽取了药物后,就去给男爵打针。

    男爵就在府里,他正督促工匠们加固石墙后面的木架子,见到罗森过来,他眼角下意识就抽了一下,原本已经没什么感觉的屁股上,肌肉一跳一跳地,竟隐隐作痛起来。

    但是,药剂也显示出了惊人的药效,不到两天时间,他身上的斑疹几乎已经彻底消失了。

    这就让他对罗森的感觉十分复杂。

    但为了治好病,男爵咬了咬牙,主动朝男爵府走去,罗森脚步一拐,也跟了过去。

    到了男爵府的房间,男爵一撩衣袍,撅起屁股。

    罗森看准位置,一阵扎进去。

    ‘嘶~’

    男爵全身都是一哆嗦,不是疼,这点疼痛他早就适应了,主要是因为,他心里总是有一种恐惧,就害怕罗森的力度没控制好,一下把他屁股给扎透了。

    打完后,罗森照例又给男爵检查血液中的病菌浓度和青霉素浓度,这一回,因为男爵能看到针头,心里有准备,倒是不怎么害怕。

    检查的时候,男爵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罗森细细查看一番,点头:“大叔,您的血液中已经完全看不到病魔的存在了。但保守起见,我建议再维持三天治疗,之后再停药观察一段星期。如果不会复发,那应该就是完全治愈了。”

    男爵对治疗效果非常满意,他嘿嘿笑道:“罗森,你呀,就是太谨慎。其实照我说吧,我现在已经完全痊愈了,根本不需要再打针。”

    罗森脸色一肃,认真道:“大叔,这可不是开玩笑的。玫瑰斑疹之所以难治,就是因为病魔狡猾,极擅长隐藏。这就和您用兵类似,如果不一次性将对手消除干净,斩草除根,给了对手喘息之机,它就会重整旗鼓,卷土重来。到那时候,病魔吸取前次失败教训,会变得更加可怕,我的药说不定就打不过它了。”

    他这话通俗易懂,用打仗来类比,德拉科男爵轻易就听明白了,他赞同点头:“对对对,你说的非常有道理,决不能给病魔休养生息的机会,要一鼓作气干到底。大叔听你的,你说怎么治,就怎么治!”

    罗森脸色缓和:“嗯~还有,这些天不要忙到太晚,注意休息,平常尽量不要喝酒。”

    “其他好说,这个喝酒........”德拉科看见罗森脸色一板,知道他又要讲道理了。这些天,他最头疼的就是罗森和他讲道理了,因为他说的都非常有道理,他根本没法反驳。对方还是为了他的身体,他还没法发火,憋屈地不行。

    “那个,那个,我尽量少喝,少喝行了吧?你知道的,大叔是领主,有些时候真的躲不过。”

    “那好吧,能不喝就不喝。”

    “好。”德拉科连连点头,然后又问:“今天的治疗已经结束了,对不对?”

    罗森点头。

    “那我先去忙了,黑胡子可是个狠角色,我得全力备战。”

    话音未落,德拉科男爵转身就走,几步就没了影子。

    看着德拉科狼狈逃窜的背影,罗森叹口气:‘算了算了,这家伙身体强壮的和熊似的,稍稍喝点酒,应该问题不大。’

    男爵的事了了,罗森又到了玛丽大姐和小爱丽丝住的房间,检查两女的病情。

    这时候,小爱丽丝身上几乎看不出玫瑰斑疹留下的瘢痕了,这些天吃的饱,穿的暖,睡地也好,脸颊变圆了不少。玛丽大姐情况也非常不错,大部分血痂都已经脱落了,脱落的地方露出粉嫩的完好皮肤,尤其是脸上,几乎看不到血痂,除了难看一些,和正常人已经没多少区别了。

    例行检查完两女的表面症状后,罗森就开始进行治疗。两女都已经习惯了治疗方式,小爱丽丝虽然每次都会痛地紧皱眉头,但已经不哭了。

    末了,他又按照惯例做好实验记录,然后就开始教小爱丽丝读写帝国文字。

    小爱丽丝实在聪慧,短短几天,小爱丽丝就已经学会了500多个帝国文字,已经能阅读一些基本的信件了。

    既然有如此好的资质,罗森当然不会浪费,教完帝国文字后,他又开始教数学。

    在数学上,爱丽丝同样有让罗森惊喜的天赋。最关键的事,她现在的思维如同一张白纸,几乎没有受到异界文化的影响,罗森教什么,爱丽丝就学什么,一点都不挑,还学的飞快。

    两人一教一学,时间过的飞快。

    很快,天就黑了下来,男爵府的仆从送来了晚餐,安妮也回来了。

    四人聚在一块,边吃边聊一些趣事,房间里的气氛宁静而温馨。

    等吃到半饱后,罗森喝了一口土豆炖肉汤,忽然转头对玛丽道:“大姐,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