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马互市(9)

水未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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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明月推了推刀柄,下意识就想开口拒绝。下一刻,他陡然抬手扯了一下她的腰带,猛地把她拽到自己跟前——车内的坐席又长又宽,两人原本坐得就不远,她被他这么一拽,连惊呼都来不及,直接就坐到了他的腿上。

    陡然拉近的距离,使两个人最大限度地贴近。而他明明看上去颀长精瘦的身躯,此刻显得格外壮硕魁梧。那种专属于男子的阳刚气息,隔着布料强烈地侵入她所有的感官。

    朱明月瞪大眼睛看着他,这回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说得对,这世上所有的人都怕死,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能耐决定自己的生死。”

    淡然的声线,不苟言笑的脸色,仿佛是谈论天气般平常。朱明月瞪着近在咫尺的那张俊颜,若非这样的姿势、这么近的距离,她恐怕都要以为是自己想多了。

    “虽然你没有底子,但手上力道不错。那日你朝本王掷飞刀的时候就能看出来。”沐晟望着她绯红的脸颊,也不知是羞的还是气的,他勾起唇角,道,“本王教你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方法。”

    朱明月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下一刻恼怒地问道:“王爷在军中难道都是这么教人的?”

    强烈的挣扎也没挣开他的禁锢,反而被一把钳制住了双手。沐晟睨着她,眼底的神色隽永而倨傲,“不是谁都能得到本王的这把龙雀。而龙雀是把杀人的刀,出了鞘,就要见血。若你不懂得用,杀不了别人反而伤害自己。”

    男子说罢,目光落在两人同握的刀柄上,“想杀人,最重要的就是快、准、狠,在恰当的时机下,一旦锁定目标,就毫不犹豫。”

    伴随着尾音落地,他的手肘紧接着就制住她的肩,然后另一只手非常利落地撤腕——电光火石之间,朱明月只觉得整个人颠倒一旋,被他压在了身下。

    刀尖儿,离自己的眼睛只有两寸的距离。

    她都没看清楚他是如何把刀夺走的,已经在他的钳制下不能动弹。绯色刀刃寒气逼人,仿佛只要她反抗,就随时让她血溅当场。

    “看明白了吗?”

    朱明月的面颊已经红得滴血,不得不点头。

    沐晟移开刀柄,禁锢着她的手肘却没拿开。整个人压在她的身上,脸凑近到几乎与她的鼻尖相抵,“看明白了,就给本王做一遍。”

    低沉的嗓音落在耳畔,朱明月挣扎了一下,咬唇道:“先让小女起来。”

    曛红的桃腮,连耳垂都染上了浅浅粉色。沐晟缓缓撒开手肘,揽着她的后背将她带起来——就在他移开力道的同时,不料身下的少女忽然猛地发力,背后的手腕陡然将他的胳膊拧过去;然后用脊柱的力量将他向另一侧反掀。

    只听“砰”的一声,两个人同时狠狠地撞向坐席。

    然后就变成截然相反的情况。

    沐晟似是没有反应过来,好半晌怔忪之后,忽然放声大笑:“看来是本王走眼了。你不仅手上有功夫,同时专门受过这方面的传授。”

    朱明月眼含薄怒,用手肘狠狠抵着他的胸膛,“王爷不觉得用这样的方式来试探一个女子,实在是欺人太甚了吗!”

    被钳制住的男子没有丝毫的愧色,反而挑了挑眉,似笑非笑看着她道:“本王到现在才发现,你身上的秘密着实不少。要不是之前朱家的女儿进了宫,本王真得怀疑你究竟是沈明珠,还是别的什么人冒名顶替。”

    少女近在咫尺的美丽面容,泛出一抹冷笑,“王爷现在才想起来怀疑,太晚了点儿吧。而且小女奉劝您一句,下回在试探别人之前,先想想对方是否真的没有还手之力,别聪明反被聪明误,反被别人杀了。”

    朱明月说罢,腾地一下从他身上起来,将那柄龙雀狠狠地摔在桌案上。

    “这刀削铁如泥,能轻易断人筋骨,更可穿透盔甲。多少人想要拥有它,你却丢之如敝屣。”沐晟从软榻上起身,整理了一下微乱的衣襟。

    朱明月瞥也不瞥一眼,冷冷地说道:“小女练过箭术,就算用最普通的利器也能取人性命。王爷既然舍不得这个宝贝,那就自己留着吧。”

    “你学过射箭?”沐晟若有所思地问。

    朱明月转眸看他,“学两招防身的能耐,出门在外才不会吃亏。尤其是防止被居心叵测的人戏弄。”

    她是将军的女儿,自然有一手弓马骑射的本领。

    而她尤其刻苦学过箭术。要想写一笔好字,需要手上的劲道稳、沉,尤需臂力。练箭是最好的方法。当时为了防止手上长茧,练习时总会包上柔软且坚韧的绢帛。以至于她只有食指和中指的指腹有茧,那是常年练字磨出来的。

    “本王把它送给你了,是丢是扔都随你高兴。”沐晟也不在意,说到此,抬眸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而且,本王还得感谢你那日的手下留情。”

    在晌午开灶做饭前,朱明月回到了阿曲阿伊的被服马车上。等车帘从外面被放下,将绫罗花袖撸起来,看到自己有些青紫的手腕,肿了一大圈,生疼生疼的。

    那把名叫龙雀的景颇尖刀也带回来了。厚重的刀鞘咯着她的后腰,这种触感让她忽然有了安心的感觉。

    等整个队伍驻扎下来,马帮已经把所有的锅灶都埋好了。走货路上的伙食很简单,起灶落灶也甚为利索。曲靖当地的这支纳西族走马队比起沐家军来,反倒更像是一支训练有素、组织严密的军队。马锅头和赶马人按部就班,各司其职——歇梢时,先给马匹填料加草,让马先食,然后才轮到自己吃;马队朝哪个方向走,生火做饭的锅桩尖必须正对这一方向,烧柴必须一顺;开饭时,马锅头坐在饭锣锅正对面,也是面对要走的方向。大锅头第一个添饭,添饭时平平地盛添最上面一层。添完饭,勺子要放平,锣锅不能翻扑。

    每顿的主食几乎都是干饼,还有风干的挂肉;大锅架在火上,熬着只放了盐巴和辣子的汤,香飘很远,喝起来却没什么滋味。

    朱明月没有带侍女,阿曲阿伊自告奋勇地负责照顾她。当她将汤碗端到朱明月跟前,后者双手接过,毫不犹豫地喝了个精光。

    极淡且辣的热汤,滋味不算很好,但阿曲阿伊非常开心地笑了,眼睛很亮很亮。这让朱明月感到很释怀,随即又喝了一碗。

    从山谷平原吹来的风是冷飕飕的,从帐子上吹过,吹起原野上枯草如浪,又吹到每个人端着的碗里,汤气里的辣子热热的,熏得人睁不开眼睛。马帮称这样的露营为“开亮”,要在天黑前埋好锣锅、烧好饭,卸完驮子,打好帐篷,晚上还会点起篝火,木柴和干树枝噼里啪啦地响,浓黑的烟轻飘飘地升到苍穹中,直至不见。

    入夜时分,朱明月坐在火堆边,抱着膝盖望着天幕的星星。

    一颗一颗,一闪一闪。

    西南边陲的夜色其实很美,天可以这么低,低到仿佛能擦着帐篷的顶儿;夜空中繁星灿烂,洋洋洒洒,就像是揉碎了一汪粼粼涟漪。

    步履压断干树枝的声音,陡然响起,朱明月抬头见到沐晟,他手里还拿着一个皮革酒囊。

    “想什么呢?”

    他坐到她身边,将皮酒囊递给她。

    拧开囊塞,里面扑鼻一股浓烈的酒香,泛着热气儿,显然是烫过的。只是酒囊粗糙的面上绣着简单图案,用粗线缝的皮革边缘已经磨得泛白,也不知用过多少年。

    想她自小在京城长大,后来进宫伴读,平生用惯精致之物,尤其是在宫中的那段日子,稍不合意的东西,碰都不会碰一下。可不知从何时起,就这样一直跟着他东奔西跑,受尽颠簸;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几乎已经将半个大明疆域跑了个遍。现在更是随着马帮一路穿越高原、山谷,在荒僻无人之地扎营,吃这些干硬粗梗的饼子,天为被地为床。

    “喝两口,暖暖身子。”

    沐晟见她一直抱着酒囊发呆,半天也不动,又道:“是本王的。”

    话音刚落,朱明月端起酒囊仰头灌了一大口。沐晟怔愣了一下就抓住酒囊,夺过来,后者还是辣得直摇头,鼻尖泛酸。

    “让你喝两口,没让你使劲灌。较什么劲!”

    沐晟说罢,就见少女扬起脸,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很放肆的举止,但她忽然觉得很痛快,连带着长久以来郁结在心里的愤闷和委屈也散了不少。

    沐晟拿着木柄拨了一下火堆,让里面烧得更旺些。火光照亮了那张年轻英气的俊颜,也照得那一双深邃黑眸很明亮,“待会儿你去本王的车上,今晚本王带人守夜。”

    朱明月的脸颊被烈酒呛得泛红,连檀唇也是红的,但醇烫的酒液顺着喉咙淌入胃腹,连带着胸中蒸腾出一股融融暖意。

    “不,阿曲阿伊都已经把帐篷搭好了。”

    其实沐晟那辆车舆更宽敞更温暖,里面用貂裘和厚棉布裹得严严实实,还有厚席软枕,草药香炉,比宿在帐子里不知舒适多少,可那也是他的专属行辕。出门在外,有些礼数还是应该在意的。

    这时候,阿曲阿伊拿着大氅走过来。朱明月就着她的手站起来,掸了掸裙裾,而后朝着篝火旁边的那个帐篷走去。

    那里的地面已经被火堆烤热,再在上面架起帐篷,铺上干草和被褥,睡起来也相当暖和。

    阿曲阿伊拉开束绳,进去之后再用力一拽,两边又紧紧地绷在一起。风一点也吹不进来。等朱明月宽衣躺下,阿曲阿伊拿来一张雪白的薄毯盖在她身上。

    “是用小羊皮做的,裹在身上会越来越暖和,夜里受用得很。”阿曲阿伊说完,又补充了一句,“王爷特地让人送来的。”

    火光将这个纳西族妇女的脸照得一片温暖的橘色,朱明月将脸埋在柔软的被褥里,心满意足地阖上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