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龙五到来

澹台三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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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西下。

    龙五在夕阳下。

    夕阳的余晖照在他的身上,他看上去显得更加高贵与神圣,可同时也衬托得他那苍白的脸色更显苍白,整个人也更显病态。

    任何人都看得出他是个病人。

    任何人也都看得出他是个奇怪的人。

    若不是个奇怪的人,又怎么会在炎炎烈日,穿着三四层衣裳,披着唯有冬日才会披上的紫貂皮大衣呢?

    龙五一下车,便已有不少人朝他看了过来。

    但四周的人,只敢远远的看,没有那个人敢近距离看。

    龙五当然不是什么可怕的人,可他身边却有三个很可怕的人。

    最可怕的当然是蓝天猛。

    蓝天猛本来就是个很引人瞩目的人,他虽然头发灰白,但面色赤红,但高大魁梧如天神,任何人都看得出他是个能生撕虎豹的人物。

    更何况如今他的右手还有一口足有寻常人脑袋瓜子大小的大铁椎。

    无论什么人都能看得出,这口漆黑如镜的大铁椎分量实在不轻,也几乎是许多人一辈子看见过最沉重最可怕的兵器。

    事实上江湖上也几乎没有那把武器能比这口武器更沉重,他足有九十三斤。

    昔年蓝天猛便是以这口大铁椎横扫南七北六十三省的所有绿林豪杰,创下了赫赫威名。

    蓝天猛已多年没有用武器了,更没有那出这口大铁椎出来过了,可今天他拿出来。

    只要有人看见他,那么便没有任何人敢靠近龙五。

    和蓝天猛同样可怕的,还有两个人。

    蓝天猛就已经很高了,可他身边的大汉却比蓝天猛还要高大,仅这一点就已经极引人瞩目了。

    不过这并非最引人瞩目的,最引人瞩目的是他的手。

    石重和每个正常人都一样,他有两只手,但他的右手和大部分都不一样。

    无论什么人看到他的手,都会吃了一惊。

    因为他的右手比别人大三倍。

    这世上简直没有那个人能有这么大的手。

    如果蓝天猛的手里不是有一口比别人脑袋瓜子还大的大铁椎,三个人之中风头最盛的人必然是石重。

    石重没有带武器。

    他的右手便是他的武器。

    右手握紧的时候,便是一把大铁锤,右手张开的时候,就是飞爪,右手合拢的时候,便成了要命的刀。

    任何人拥有这样一只手,都可以不需要兵器。

    第三个人中等身高,平凡的长相,看上去也是个平凡的人。

    不过无论什么人只要看他一眼,都会感觉全身发毛打颤,仿佛被人忽然在后背塞了一块寒冰,最可怕的是这股凉意居然是从心里生气的。

    因此这个人虽然看上去比不上石重、蓝天猛可怕,但也是个极可怕的人。

    有这三个人在,自然没有人敢多看龙五一眼,

    龙五这一趟不是带了三个人,而是五个人,除开他们三个人以外,还带了一位赶车的车夫以及一位青衣白袜的中年人。

    这个中年人没有带武器,他本来是准备带一口刀来的,但被龙五拒绝了,因此他空手来了。

    他看上去是龙五身边所有人之中最不起眼最平凡的一个,没有什么人会注意到他的存在。

    正是吃饭的时候,大堂的二十四张桌子虽然没有坐满,但大部分都坐有人,他们大都在吃饭,有些吃的差不多的人,正在和同伴闲聊吹牛,许多不认识的人甚至也都非常热情的交谈起来。

    可蓝天猛一行人一走进大堂,忽然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不见了。

    本来有几个被坏了兴致的人甚至想要大发雷霆,可一看见蓝天猛等人的气派,自然屁都不敢放一个。

    砰的一声。

    石重将一尊足有千斤重的石狮子放在门口。

    这石狮子是石重从小店对门的府邸门口搬来的,他要做这件事的时候,那户人家当然要阻止,可看见石重轻易将石狮子提起来,那么便没有人敢有二话了,任由石重将石狮子丢入大堂。

    带着一顶马连坡大草帽,穿着黑衣黑靴,三个人中最不起眼的那个人慢慢从衣袖中伸出了右手。

    只见光芒一闪。

    夺的一声。

    柜台上便已打入了三锭银子。

    一共九十两。

    杜七做完这些事情之后,又慢慢将手藏入衣袖中,对目瞪口呆瑟瑟发抖的众人,慢慢道:“今天我请客,诸位请回吧。”

    热闹的大堂不但一下子失去了热闹,甚至于连人都已走光了,他们或离开了客栈,或者上楼歇息去了,这只有两个人还坐在大堂一角吃着东西。

    那是两个年轻人。

    非常年轻,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的模样。

    他们坐在大堂最不起眼的角落,其他人在大声交谈的时候,他们一句话也没有说,他们只是默默吃着东西。

    现在所有人都已经走了,他们还是在慢慢吃着饭菜。

    只有饭菜,没有酒。

    他们的动作简直一模一样,一口菜,一口饭。

    从他们吃饭的动作看得出,他们对粮食很珍惜,甚至给人一种感觉:仿佛这一顿吃饭了,便没有下一顿一样。

    一个人如果养成了这样吃东西的习惯,必定经受了一段很苦难的日子。

    两人都穿着深色的衣服,一人穿着深黑色,一人穿着深蓝色,看上去都是很不起眼的那种人。

    可此时此刻,他们却已成了非常显眼的人了。

    石重扫过大堂的时候,几乎忽略了这两个人,可他毕竟还是瞧见了这两人。

    石重做事情一向很不拘小节,甚至非常粗心大意,可为龙五做事的事情,他比任何时候都小心,任何时候都郑重。

    因为他佩服龙五、尊敬龙五、畏惧龙五,他不希望自己出现一丁点差错。

    看到那两个年轻人,石重顿时就怒了,随即就朝那两个不知好歹的混小子冲了过去,要将他们狠狠揍一顿,丢出去。

    不过他只迈出一步,便停下了。

    普天之下,只有一个人能在他出手的时候,让他停下。

    这个人当然是龙五。

    龙五直说了一句话:“让他们继续吃吧,你去请人。”

    去请人?请什么人?

    石重根本没有问,已不必问。

    龙五来这里只是为了见一个人——秋满天。

    砰砰砰。

    石重迈着沉重的脚步,上了楼。

    他去请人。

    大堂中的人却忙碌了起来。

    杜七做了一件事。

    他让伙计将大堂撤走了大堂中的大部分桌子,而后有用四张方桌拼凑成了一个大桌子,而后又放上了一个巨大的圆桌。

    看样子龙五似乎打算在这里吃饭。

    但很奇怪,龙五没有点菜,也没有要酒,什么都没有要,甚至于连筷子也没有要。

    伙计很不明白。

    但伙计很快明白了。

    桌子摆好,又有一群人进入了客栈,为首的那人正是公孙妙。

    公孙妙的身后还有八条大汉。

    他们每个人的手上都捧着东西,

    有人捧着酒具,有人捧着装满菜肴的盒子。

    这些东西一一上桌,丰盛的美食便出现了,龙五坐在一张披头白狐裘的交椅上,慢慢闭上了眼睛。

    等待贵客下楼。

    秋满天便是龙五等待的贵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