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对不起我的初恋女孩

顾怜ll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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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突然联想到很多东西,比如如果他和秋洺,是秋洺先结婚的话。

    那么自己会去参加她的婚礼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不会去,他不做没必要的事情。

    但也不是一辈子,都不会做没必要的事情,比如今天邀请秋洺来参加自己的婚礼这件事,很没必要,但还是做了。

    还想再看她最后一次,给她写过上百封情书,用单车载着她绕过整个邺城。

    邺城有一条街叫学府路,拥有这样一个刻板名字的路,其实道路两旁种满了樱花,樱花盛开的时候,自己都会骑着车,载着她在那条路上慢慢骑行。

    她曾说,我唯独这刻希望时间永远静止,俞任,我就和你永远在这条飘满樱花的路上待着。

    我真的爱过,所以想选这样一个不会犯错的场景,最后好好看你一次,可我还是高估自己了,我并不敢多凝望你,终究是有愧疚的。

    对不起,我的初恋女孩。

    秋洺举起玻璃杯,喝光里面的可乐,把手捧花插进杯子里,直到最后离开,那捧花都静静待在玻璃杯子里。

    秋洺想,这样很好,让我对你的爱,还有最后一点留念,都和你的结婚捧花一起留在这儿吧!从今往后,我要好好生活忘记你。

    晚上我们一起去风情小筑喝酒,那里只招待女客人,所以丁贺和贺林就被打发走了。

    可等我们找好了靠边的位置坐下,点了好几种低度果酒还有瓜子,果盘之类的以后。

    发现贺林傻兮兮站在玻璃窗外,对着我们挥手,还有一个人用背影对着我们,是丁贺。

    冬冬跑出去和他们叽里呱啦说了半天,最后还给了贺林一个亲密拥抱,才让贺林带着丁贺离开。

    秋洺看着外面的他们道:“你看咱么冬冬这个小男朋友,真是粘人。”

    “就是就是。”

    “我也要找男朋友了,现在想想这几年我真傻,为了一个抛弃我的人,放弃了整片森林。”

    听见秋洺这么说,我高兴地拿起一杯,樱桃果酒一口干掉,“好,你早就该这样了。”

    这樱桃果酒老大一杯,看季夏咕咚咕咚一口干了,秋洺掐了把季夏的脸,问她:“至于吗?你。”

    “怎么不至于,”我肉麻兮兮又无比真诚的说道:“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你们快乐所以我快乐。”

    秋洺拿起一小杯菊花酒,和我的空杯子碰了下,说道:“好,我再也不让你们为我担心了。”

    我指着她空掉的,像小茶盅一样的杯子道:“你这不行啊!多喝点。”

    秋洺也拿起樱桃果酒,一口干掉了,冬冬这时候进来了,“你们怎么不等我就喝上了,我把冬冬的殷桃果酒递给她,“快干了它。”

    冬冬分三口喝完了它们,虽然是低度酒,可是喝完了嘴里还是有点辣辣的味道,我拿了两块哈密瓜,分给她们,自己又拿了一块。

    想我这种吃货,嘴巴只靠吃点水果,是完全不够的,看到隔壁桌的人,都点外卖来吃了,我问她们,“这里以前不是不许带外卖吗?现在可以了呀!”

    隔壁桌热心的道:“以前是不可以,现在可以了。”

    这里其实不用点外卖,外面有一个小夜市,有一家邺城很出名的《鸡脚王》店。

    他家买各种口味的鸡脚,用我们调侃的话来说就是,一到他家店里,就是进了鸡脚窝了。

    外面有专门腌制好正在烤的鸡脚,里面的白色塑料筐子里,装满泡椒腌制的鸡脚。

    卤好的鸡脚,柠檬腌制的鸡脚,木姜子腌制的鸡脚,还有直接用油炸,然后沾辣椒面吃的鸡脚。

    种鸡脚味道老酥了,连骨头口可以一起吃掉,想想都流口水,我们让冬冬在风情小筑等着,我和秋洺去夜市上买好吃的。

    我们买了折耳根包浆豆腐,我和秋洺要了两份拌米线,给冬冬要了份她喜欢的拌饵丝。

    还买了烤的又软糯又香的烤猪蹄,然后直奔我们最爱的鸡脚店,我们就是来这里吃鸡脚的时候,才知道风情小筑这个小酒吧的。

    要了十只烤鸡脚,十只炸鸡脚,十只泡椒鸡脚,十只魔鬼辣卤鸡脚,拎着满满当当的小吃,我们又回去找冬冬了。

    “你们来了,老板跟我推荐这种奶啤,我尝了点,超级好喝的,快来喝。”

    我们三个尝了以后,一致觉得不错,回去我还在网上找到了同款,买了一箱给自己,还给秋洺和冬冬各送了一箱。

    “夏夏你马上就要结婚了,冬冬要抓点紧,明年我也要结。”

    我们三个携手走在夜街上,夜色暗沉,一阵风吹来,凉飕飕的好像要吹到人的骨头里才罢休,但因为和最好的朋友在一块,心却是是暖烘烘的很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