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她早已忍无可忍

陌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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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有人群众斗欧吗?”

    刘菲菲把玩着陆瑾旭从许城给她带来的礼物,漫不经心的询问了一句。

    仆人目光惊艳的在那礼物上逗留了一瞬,感受到刘菲菲不悦的目光才低下头,温声温气道:“是17楼,似乎是感情纠纷,正主去找小三的麻烦,可原来那小三也是有自己的男人的,结果小三没倒霉,正主倒不只去向了。”

    “哦?”刘菲菲的眼中闪过一抹犀利的光泽,“小三……呵,还是17楼?还被男人保护?”

    17楼对她来说可是敏感的一层楼。

    她不会忘记在花园里抬头的那一瞬,无意与17楼的某个女人对上了一眼。

    那眼神像极了叶沁涵,但凡想起来都让刘菲菲心有余悸。

    只是可惜被阿闪给否决了。

    刘菲菲突然看了保镖阿闪一眼,犀利的很不得把阿闪挫骨扬灰:“我要你重新去17楼调查,把那小三的身份给我查出来,我一定要得到一个结果。”

    阿闪心惊了一下,面上却不改色,淡定道:“是。”

    刘菲菲重新的眸光投向那礼物上,那是一款色泽亮丽的发卡,细钻绕着玫瑰花的边沿妆点的很是耀眼,犹如玫瑰花的造型别致,卡在头发上绝不显庸俗。

    她曾经撒娇似的拉着陆瑾旭的手臂,娇滴滴道:“阿旭,我最爱玫瑰,你觉得我像它吗?”

    “像,”陆瑾旭的话里听不出来是不是敷衍。

    刘菲菲心里却开心的要命,陆瑾旭看着她温柔的笑,特意吩咐了花店送来999束玫瑰,妆点在了海边别墅的每一个角落。

    就连从许城带给她的发卡,也是玫瑰花的形状。

    这不就代表陆瑾旭把她记在了心底,甚至记住了她的喜好么?

    她应该高兴的,可看着玫瑰花的发卡,她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对着窗户,刘菲菲的眼中闪过一抹不甘:“阿旭,我跟你说过,我想要珍爱,那一款千万价值的首饰……”

    她发了疯的惦念着,她以为陆瑾旭怎么都会满足她,却没想到,陆瑾旭竟然用价值刚好一千万的发卡打发了她。

    还找好了足够的理由,不咸不淡的跟她说:“真爱已经被美国某一豪门给订购了,我暂时不想去做跨国的斗争,菲菲,为了我忍一忍,嗯?”

    忍……她早已经忍无可忍……

    ——

    陆瑾旭的视线顺着输液管往上,吊瓶已经空了,针头脱离了输液管后,还绷在叶沁涵的手背。

    “痛吗?”陆瑾旭看着针头微微皱眉,而坐在床中间的小女人低垂个脑袋,看不见表情。

    许是几个小时都没有听见男人发言,再听到他的声音后,叶沁涵微微一愣,小脑袋不偏不倚,抬手看了一眼手背上的针头,抿了抿唇,淡淡道:“我一天下来要打好几次的点滴,针头拔来拔去的才疼呢,插在血管里,只要我注意点不去碰疼了,其实没什么感觉。”

    她的语调是轻巧,但陆瑾旭岂会不明白她?

    她很怕疼,即使她一贯能忍耐,甚至连眼眶里的泪珠都能生生逼回去。

    但时不时发颤的睫毛,还有轻轻颤抖的指尖,无一不表露女人觉得疼。

    如果握着她的手背仔细看,不难发现青紫的针眼痕迹。

    算一算时日,她住在医院的时间,差不多快要一个星期了。

    陆瑾旭倒是不在乎她住多久,只是陆妈妈那里越发不好交代了。

    可她终究是没有恢复记忆的吧,陆瑾旭刀削般的俊容上,薄唇微抿,视线透过玻璃窗看着她的倒影,深色的眼底满是叫人看不透的深沉。

    叶沁涵动了动唇,本来有话对他说,可看到他的脸色,喉咙微涩,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了。

    她想问的,无非是仲夜的情况,她猜,他一定是不想说的吧。

    “陆先生,叶小姐。”

    阿姨右手拎着保温汤蛊走了进来,第一眼瞧见的就是陆瑾旭站在窗边。

    冷峻的侧颜,微微颔首,算是与阿姨打了个招呼。

    阿姨有礼而温婉的笑了笑,把保温蛊轻轻搁置床头柜上,打开盖子让热气驱散一些,偏头看着叶沁涵道:“叶小姐,这是先生特意叫阿木买来的混沌,是新鲜出炉的哦。”

    混沌……

    叶沁涵吸了吸鼻子,闻着这熟悉的热乎味道,心中微微荡起涟漪,就连嘴角都细不可闻的瞥了一瞥。

    是幸福小区门口的那一家食店里的混沌,这味道太熟悉,她不可能闻不出来。

    她中学的学生时期,一到放学的时候,骑着小单车路过这家食店,哪怕隔着人行道几十厘米的距离,也能闻见融化在空气里的食物香气。

    诱惑的她把粉红色的单车停在路边上,从口袋里拿出零碎的硬币,半带羞涩的跟老板说要一碗混沌。

    倒不是老板太帅,她才低头害羞,而是她几乎隔一天就会来,而且只会单点混沌。

    由于她模样甜美可爱,声音又软糯的好听,食店老板早就记住她了,并且打心眼里也喜欢这个看起来有些羞涩的漂亮小姑娘。

    她对食物的偏执,只独点一碗混沌,就像她这个人一般的执拗的顽固。

    只要是她喜欢的,只要味道不变,她能一生都至此偏爱。

    食物如此,人也一样。

    看着飘香的热气,叶沁涵的双手紧握了握被褥,有意回避似的低着头,声音似慵懒的小猫般细细的挠人:“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馄饨?”

    她这句话问的没有问题,虽然在陆瑾旭的眼里,她是一个失忆患者,可失忆的人更有资格问她曾经的生活喜好。

    她其实已经猜到了一点,但还是想通过陆瑾旭的嗓音知道。

    陆瑾旭听见了她的问话后,只是看着窗外,没有回头,但却扯了扯嘴角,似乎是有些自嘲的意味在:“在你跳楼当晚的前夕,你不是特意嘱咐了阿木,跑去离医院一个多小时车程的幸福小区,买你喜欢吃的混沌?”

    她是这么说过没错。

    可她当时是一心为了逃跑,特意找个借口支开阿木,并不是真的特意刁难阿木跑这么远的距离,只为了买一个混沌。

    没想到阿木会把这件事,如实告诉了陆瑾旭。

    而让叶沁涵意外的是,以陆瑾旭的智商,他不可能想不透她在利用阿木,想到了这一点,却没有多加指责她,反而记住了她喜欢吃的混沌。

    叶沁涵一时猜不透陆瑾旭真实的想法,脑袋头疼的厉害,鼻音略重的嗯了一句:“噢,幸福小区……太远啦,我很喜欢那家店的味道,不过也不是非得吃不可,下次别为难阿木跑这么远了。”

    陆瑾旭的喉管里发出阵阵低笑:“你是以什么身份来命令我?我可不是替你跑下堂的,你自己跟他说。”

    叶沁涵无语地抿了抿唇。

    他是一个炮仗么,至于她说一句话就要点燃,非得炸的她魂飞魄散不可。

    每次见他,他总是摆着一张臭脸,看上去要多不开心,就有多不开心。

    可她似乎并没有惹他啊。

    阿姨从消毒柜里拿出一个青花瓷的小碗,用勺子装满了一小碗的混沌,放在托盘上,小心地端给叶沁涵:“叶小姐,小心一点喝,手别碰到碗的边沿,可别把自己给烫伤了,不然先生会心疼的。”

    陆瑾旭望着窗外的视线终于收回,回头,似乎是眸光警醒的看了阿姨一眼。

    那眼底的情绪暗流涌动,明明看上去像是在表达情绪的不悦,却又难掩恼羞成怒的色泽。

    阿姨在心底发笑,却不敢把笑意透在眼底,只是朝着陆瑾旭站立的方向,微微弓着身:“抱歉,是我多话了先生。”

    “罢了。”

    陆瑾旭姿态闲适地摆了摆手,末了重新插回西装裤袋里,视线有意无意地扫了叶沁涵一眼,抿着薄唇道:“看着她吃,这一碗要是吃不完,塞也要给她塞进肚子里去。”

    话要说的这么凶残吗?

    看来他威胁她已成习惯,她吃个东西也不放过她。

    陆瑾旭接到了一条短信,一句看似威胁的话扔出来后,便单手拿着手机,半合上门,接着走出到走廊上,应该是与人通话去了。

    叶沁涵的双腿上搁着薄被,膝盖上方摆放着一个折叠式的小方桌,装着混沌的青花瓷碗就放在桌上。

    她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只是每吃一口眉头都皱的越发厉害,小脸上涔出了一层薄薄的汗,看上去就是一幅不想多吃了的样子。

    所以陆瑾旭才出言威胁她?

    “是不是太烫了?”阿姨拿出天蓝色的手帕,小心翼翼的为叶沁涵擦拭满头的汗。

    这几天叶沁涵病重,吃的药又是逼汗去毒的,所以阿姨随身备了好多条干净的手帕,时刻为叶沁涵擦汗。

    叶沁涵摇了摇头,脸色有些不太好,把勺子轻轻地搁下,低垂着眼睫,不想让阿姨瞧见她眼底的暗淡无光。

    她没有说出来一个秘密。

    这家混沌店,是她过于喜欢的地方,连带着她与仲夜交往的时候,她牵着仲夜的手指,兴致勃勃的拉着仲夜一道去这里吃过混沌。

    现在重新吃起这熟悉的味道,叶沁涵感到欣慰的同时,也只感受到了满嘴的苦涩。

    仲夜,他的伤势到底如何了,她牵挂着,也是煎熬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