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第七十八章

北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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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命题, 是评审团争议许久才得到的结果。贾平仄虽然不曾想过用华式文学出题,使得西方作家毫无还手之力这样赤裸裸的偏袒,但也不能任西方评审尽将优势揽去。

    故而, 争论到最后,便出了这么个华西结合的题目。体裁之权落于西方之手。因着哈维奖主要颁发给小说, 西方文学也以小说最为繁荣, 故而国际上推崇的文学体裁也以小说为主。最后得到这么个答案并不奇怪。

    然而华方提出的桃花起先却遭到了另外两个白人评审强烈的拒绝,

    “这种意向在西方不常用, 有偏袒你们本国人之嫌。”

    史仁脾气不好,直接开口道,

    “小小说的体裁在华国也不盛行,听过的人有一掌之数都不能保证, 甚至干脆就没有几个人写。”

    说到底, 两方的小算盘无非是彼此彼此罢了。

    两个白人相视一眼,体裁已经被他们把控住,无非是将玫瑰换成桃花,哈更斯他们应该也能驾驭。

    看出两人的犹疑,贾平仄又添了把火,

    “我们可以给每一位作家发一张写有桃花意向的纸,内容需与纸上文字吻合,如何。”

    两个白人斟酌了没多久便颔首同意。

    贾平仄终于得到结果, 心中总算一松。哪怕哈更斯等人得知桃花的意象, 也未必就能有温知秋他们写的得心应手。

    只是……

    贾平仄看着在场三位华国作家, 面上微露忧意。

    小小说这种体裁的作品, 目前在国内尚不流行,甚至可以说,接触到的人少之又少。

    史仁却要乐观些,

    “纵然改了个名字,可到底是从小说变过来的,无非是用词要更精简,叙事抒情配比要更思量,哪里就那么陌生。”

    虽然话不能就这么说,总该考虑三位华国作家很有可能都是只闻“小小说”之名未曾写过,贾平仄略一思索,到底心中宽慰几分,轻叹一声道,

    “但愿如此吧。”

    参赛的作家也是贾平仄和史仁仔细斟酌过的,除了温知秋是被指定要上场的,还择定了擅写精神内涵小说的叶作家和擅长诗歌散文的徐作家。如此一来,文学的各个领域也算是涉及了大半,哪怕题目体裁再变化,也总能有人有把握些。

    因着是比赛,总不可能教众人等到天荒地老去,因此规定了时间,在晚上八点之前必须交作品,许早不许晚。

    现在是六点半,还有一个半小时。

    然而一百四十个字,用不了几分钟就能写完,文笔如何也尚在其次――毕竟存在翻译水准的问题。真正磨时间的功夫在要用如此短小的文字叙述一个完整而又深远、吸引人的故事,其中构思斟酌,不可谓不难。

    桃花,爱情……

    温知秋只扫了一眼补来的纸条就放在了一边,仔细将两个关键词仔细品了品。桃花在华国的古典意象中向来与爱情相伴相生,只怕这题目便是出自贾平仄两位之手。只是小小说…

    还有一百四十个的字数要求。

    温知秋脑中瞬间闪过曾经看过的《西厢记》等相关经典,但最终都一一否决。

    虽然都是传世佳作,但这毕竟不是华国自己的比赛,评审团里还有两个磨刀霍霍想将他们都刷下去的白人作家,东方化的作品并非就输西方一筹,只是容易被私心迷了眼的人看都不看就打下去。

    只是这里到底是华国的地盘,叫温知秋一个劲顺着西方的方式来,温知秋也是忍不下这口气。

    该怎么办……

    秒针嗒嗒嗒搭不知疲倦的响着,时针每转动一声的咔擦声都重重响在在场之人的心上。眼见着时间已经过去三分之一,白人作家都已经信心满满的握笔写开,叶徐二位作家也埋头苦写,唯有温知秋还支着笔,目光落在纸上一点,一字未落。

    闻讯而来的罗家和挤在人群中,见此忍不住也提起一颗心来。

    虽然华国作家在外交流会时常常败北,然而这下到底是华国的主场,作协也变着法的为自家创造条件,如果结果依旧是失败,这三位作家难免会受到指摘――无论是行内还是行外、哪怕众人心知肚明各自也不一定有把握能占上风。

    可谁让现在在比文是他们。为了不担这份骂名,全力以赴还不足矣,说不得还要临场突破一下。

    眼见着离截止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温知秋却始终不动,饶是罗家和对温知秋心怀相信,也不由得担忧起来。

    初初停笔的哈更斯余光扫及温知秋,脸上露出一个势在必得的笑,落在温知秋面上的视线满含轻蔑。

    眼见着分针指向数字“十”,万众瞩目之下,温知秋突然坐直了身子,提笔下字。

    看着温知秋奋笔疾书,罗家和悬着的心放下几分,却还吊着大半。但不管怎么说,这会儿写还能来得及,再等一阵子可就真的难说。

    只希望之前长达一小时二十分的构思和斟酌确实起到了作用,能化险为夷,哪怕险胜一筹,也是极好的结果了。

    在温知秋一张纸毕时,罗家和长舒一口气。然在其又拿一张纸比照着成品摘写时,还没舒完的一口气顿时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

    修改版也不知来不来得及写完。

    正是千钧一发,温知秋堪堪落笔,叫着“时间已到”的声音便落了下来。

    参赛的六人除了温知秋,俱都早早完成,哈更斯等人倒是自信淡然的交了纸张去界线外等待,华国的叶徐两位在原地挣扎了一段时间,觉着手上再无可改之后,终也交了卷。

    也就是说,在最后的二十分钟,温知秋连笔都还没动之时,场上便只剩下了他一人。别说和其亲近的罗家和,就是叶徐二人及一众作家,哪怕是贾史查三位,忍不住为温知秋捏了一把汗的同时,也由衷的赞赏佩服其稳如泰山坐如金钟。

    为了保证彼此“交流”的公平,在所有的参赛人都将作品上交之后,翻译人员才开始进行译抄,同样有人专门负责将文章再誊抄一遍,与译本一同发给每一位评审员。

    翻译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哪怕在场的翻译人员有专业人员,手边也放着厚厚一本字典随时取用。短短一百四十字,六人加起来也不过千,看似工作量小,实则不然。如何能更精准的将原作家的作品翻译过来,需要万分斟酌。

    为了最大限度的隐瞒作家身份,拿着译稿的大家们遣词造句都偏向了对方,即白人作品也会有一个极富韵味的华式名字,华式文风的作品也会变得西方化。

    但一来水平有限,二来时间所迫,最终有多大成效并不好说,翻译人员只能说是尽力而为。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天色完全沉暗,,在场之人却无一人离开,俱都紧紧盯着翻译誊抄人员,恨不得他们快些、再快些。

    哈更斯等人大约算得上是大厅里最悠闲的,很是好心情的点了东西,坐在一边谈笑间用餐,在静默的大厅中,颇为呱噪。

    叶徐两位则僵在原地,不知想着些什么。

    温知秋交了卷出来,面上看不出表情。适才极剧的头脑风暴让他此刻腹中辘辘,于是也点了一份糕点。

    温知秋其实更想吃些热的、带汤的,奈何场中都是人,还有不少前辈,吃这些带味儿的总归有些失礼。

    只是――

    温知秋无奈的咬下一口冷馅的莲蓉包,饭厅不能吃饭,这叫个什么事儿。

    罗家和从温知秋一出来就陪在了他身边,起初还小心翼翼的试探两句温知秋的心情,结果一见人家还有好心情吃东西――比场上绝大多数人都强了,于是无奈道,

    “你倒是心情好,我刚刚心都险些从嗓子眼蹦出来了,生怕你规定时间内写不完被当作弃权。写的怎么样?”

    问了半天,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温知秋咽下了口中的莲蓉,因笑而更显挺翘的唇带着几分孩子气,

    “罗大哥你且等着看就是了。”

    罗家和喉头一梗,只能瞪他一眼,注意力全都放回场上。

    翻译和誊抄完成后,就是评审阶段。同样的,为了保证公平公正,评审团的四人将在众目睽睽之下,选出两份自己最钟意的作品。最终票数居首之人,便是此次的胜者。

    在时针最终缓慢落幕,评审团四人都已经选出了各自欣赏的两份。由每一个人宣读自己的选择结果,查世良则在一块竖立的黑板上画正字记录。

    “桃花姬。”

    “四月桃花。”

    “桃花姬。”

    ……

    午夜的酒店,却依旧灯火通明,映着玻璃门外冰冷的黑夜,颇为萧寂。

    然酒店大厅里却气氛极为火热。

    八份的结果很快便在黑板上一目了然。八票六人,叶徐两位无一有票数,堪称惨烈,面色苍白如纸,身形也摇摇欲坠。而有三票都投在了《桃花姬》下方。

    哈更斯看着《桃花姬》下方的英文,矜傲的抬起了下巴。他赢定了。

    “票数排第一的是《当年》,四票当选。我宣布,本次为首的,便是《当年》的作者。”

    贾平仄缓缓道,面上半点不显露心声,同传的声音也跟着响彻在大厅。

    评审团里的白人已经矜持的为哈更斯鼓起了掌,却在哈更斯难看的脸色下渐渐停下。

    怎么回事,难不成《当年》不是哈更斯写的?!

    却听一道字正腔圆的温润男声响起,说着再标准不过的英语,

    “哈更斯先生,承让了。”

    稍顿,同样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却换成了汉语,

    “谢谢评审员对于我的肯定,我将再接再厉。”

    场中之人闻声,俱都将惊讶万分又不可置信的视线投在话音源地――温知秋的身上。

    贾平仄和史仁这时才真真正正露出一个满是赞赏又包含骄傲的笑来。

    一看见《当年》中足足的华国韵味,两人心中便已将作者身份摸了个透,加之其深厚的功底和出乎意料却又精准把握小小说精髓的构思,足以配得上六人中的第一,结果中自然要有这《当年》的一份。

    两位白人评审面色都瞬间沉如水,哈更斯也是气急败坏的大喊起来,

    “我对结果抱有质疑,我怀疑你们泄露了文章的作者身份,给本国的作家予以便利!”

    其余两个白人作家显然也都是这么想的,叫嚣着要求华方给个说法。

    贾平仄从翻译处听来,确实十分镇定。贾平仄询问两位白人评审,

    “二位也觉着结果有问题么?”

    白人评审毫不犹豫,

    “当然,我要求重新比过。”

    他们来自伟大的不列颠,怎么会输给一群未开化的黄皮猴子!

    史仁冷笑,

    “《当年》有四票,而评审团只有四位,也就是说,其中票数二位也都有贡献,如若我们泄露作者身份,我倒觉着《当年》会第一个出局。”

    这话是不是夸大其词,温知秋的威胁有没有这么大,看了《当年》的白人评审想必是深有体会。

    “我――”

    白人评审哑然,相视一眼,只能隐秘的甩给哈更斯一个眼神,愤而离席。

    哈更斯却很是不相信自己会输给这个矮小的、胆敢同情自己的黄皮猴子。他的《桃花姬》写的是貌如桃花的公主被爱人背叛,最终化成桃花散落漫天。灵感取自玫瑰公主和冰雪女王这等世界名著。有限的文字,却创造了无限的意境。让读者自己想象,点到为止。其中意境连哈更斯自己都沉迷了几分。

    而这方面的实力,哈更斯有自信碾压在场一众华国人,孰知居然惨遭滑铁卢!连己方的评审都偏于那个猴子!

    “我认为评审不够专业,我保留对这次比赛结果的质疑。”

    哈更斯无视了同伴的眼神,一脸不屈。

    温知秋失笑,朗声道,

    “我请求将我和哈更斯先生的作品当众朗读出来,汉语英语各一遍。”

    然后又以纯正的大不列颠腔向还留在场内的三个白人复述一遍。

    三人相视一眼,矜傲的颔首。

    贾平仄自然无不应的,亲自捧起了温知秋的手稿一字一句,缓声念到。贾平仄念一句,就有翻译对照着译本念一句。

    一百四十个字不多,饶是贾平仄再如何以饱满而缓慢的语速,还有译本在其中穿插,也不曾念了两分钟。

    《当年》是六份作品中,唯一一部题目中不含关键词的作品。倘若放在长篇文章中并不是问题,在这样一篇短小的小小说中却足见作者功力深厚和自信,毕竟每一个字都极为珍贵,不敢轻易浪费。

    《当年》讲的是将军在得胜回朝前,打发了自己的妾室桃花,许其另择夫婿,重享人生。桃花心恋将军不肯离去,将军却只当其是可舍的物品,毫不留恋的策马回朝,与老封君和妻儿享受天伦之乐。命如蒲柳、身份卑贱的桃花冒雨奔至二人常去的一处桃花坡,却只见将军策马离去的背影。

    桃花心死之下,卖掉了房屋珠宝,带着钱财,朝着与京都南辕北辙的方向而去。

    多年后,将军携家眷虽帝南巡,其妻见一家首饰店精美夺巧,遂与将军进店。却不想,店铺的老板娘,赫然是当然被将军舍在边关的桃花。

    如今的桃花已同数年前大不一样,满身富贵,显然日子过的极好,又多了岁月人情沉淀的韵味。面对旧人,将军难得支吾,桃花却淡笑依旧。在将军被其妻携手离去时,怅然若失,忍不住回头一望,却见斯人有夫,为其披衣,桃花满面嫣然,恰似当年初遇时少女的满面绯红。

    一百四十字远远写不下这么多的故事,实际上,温知秋只写了二人多年后意外重逢的场面。然而温知秋将整个短篇塑造的意蕴十足,寥寥几笔细节,哪怕桃花袖口的一枝桃花,都叫人忍不住就浮想联翩,去探测揣摩当年真相究竟是如何。

    以上不过是贾平仄自己的揣摩,就是史仁,已经跟他想的颇不一样,更遑论在场成百上千之人。

    但殊途同归,众人对温知秋操控文字的能力都纷纷心中一敬。仅一小时二十分钟,就能做到如此地步,场中只怕除了贾史查三人,再无其他能匹及。思及此,众人除了叹服,还是叹服。

    读完,贾平仄直视哈更斯,面上带着和蔼的笑,

    “接下来要读的,是哈更斯先生的作品,《桃花姬》。”

    语罢,就要拿起哈更斯的译本开嗓。

    哈更斯的面色早就青青红红,僵硬的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

    “不必!”

    便愤而离场,只是僵硬的身子和气势汹汹的背影怎么看十分违和。

    在场之人虽然听不懂,但眼睛却健全的很,见此也就知道哈更斯自行惭秽,纷纷笑了起来。

    外人离去,剩下的便都是自己人。场内人人面带喜色,哪怕出了这个门,又都是彼此争抢饭碗的对手,此时也都将其抛之脑后。

    今天不但为华国人挣了面子,赢了这群鼻孔朝天的白人,更是赢得及其漂亮。温知秋顿时成为了场内的焦点,许多人向其涌去,夸赞也好,探讨也好,总归是想和温知秋说句话。哪怕眼下已经午夜,都未能阻止众人的热情和激动。

    最后,还是贾平仄和查老站出来解救了温知秋,在离去前又很是感慨了一番,最后道,

    “天色不早了,早些休息,明日也不比早起,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立在一边的罗家和闻言,顿时心中一喜。这明摆着几位大家都对温知秋十分爱重关照,温知秋将来的路,定当要更加广阔平坦。

    温知秋也确实疲惫,回了屋子倒头就睡,酣眠到天亮。

    罗家和却在床上百爪挠心,绞尽脑汁想着两个白人评审怎么会把票投给温知秋,明明《多年》的华国韵味如此明显。

    难不成真的是翻译神通广大,在短短两个小时内就将其完全换成了西式风格,掩饰了温知秋的华国人身份?

    罗家和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毫无睡意。

    等温知秋第二天醒来时,正好赶上早饭时间。一晚的安眠让温知秋精神烁烁,邻床的罗家和却挂着大大的黑眼圈。

    “昨晚没休息好么?”

    温知秋惊了一跳,连忙关心道。他睡觉向来不打呼,应该不是被他吵成这副模样的吧?

    罗家和却直愣愣的摇头,二人一同进了饭厅。路上遇到的人皆纷纷笑着跟温知秋打招呼,连带着他身边的罗家和也享受了一把万众瞩目的待遇。

    酒店的早饭是自助餐式供应,馒头包子一应俱全,有粥有汤,甚至还照顾到外来友人,准备有牛奶咖啡和面包。

    只可惜――

    温知秋慢条斯理的剥出了一个光滑的茶叶蛋,听着隔壁桌把外国作家代表团一早就离去的事儿当做笑谈来讲,一顿饭吃的也是蛮有滋味。

    罗家和讶异,现在才八点不到,那哈更斯他们得多早就起了?昨夜可是一直到十二点才散的场,多少人都睡迟了,不见往常赶了晚趟儿的早饭点,现在却才陆陆续续有人来么。

    不过想想也不足为奇,昨夜丢了那么大个人,换他也要趁着没人的时候赶紧跑路,不然难道还等着别人嘲笑他么。

    “其实我们也颇有几分胜之不武。”

    温向平喝着稀饭道。

    罗家和大惊,探身向前,压低了声音,

    “你们不会……”

    温知秋呵呵一笑,把碗清了个空,

    “昨晚我们吃饱了饭才去比的,人家确实最后才吃成个晚饭,难免收些影响。”

    罗家和闻言,无奈的坐回原位。

    他还以为作协真整了什么手段,原来不过如此。空腹创作对于学生们来说是够呛的折磨,对于这群作家们确实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不说曾有作家为了创作连续两天不吃不睡,就昨天温知秋和查老相谈甚欢时,也一口气聊了五六个小时,午饭硬熬成了下午茶。

    “知秋啊,你这可是学坏了啊。”

    温知秋但笑不语。

    “对了,知秋。”

    罗家和神神秘秘的问道,

    “你昨天是怎么瞒天过海的?”

    温知秋从怀中摸出一方蓝色的帕子拭了拭嘴,帕子虽然布料一般,却因为长久的浸洗而柔软,这才亦故作神秘的同样探身前去,

    “我可是英语考了九十七分的人哪。”

    罗家和这才恍然大悟,拍着脑袋斥自己着相了。

    也是,昨天温知秋连同传都能做了,翻译这点小事只怕也不在话下,然而能蒙骗过本土大不列颠人的眼睛,也确实是厉害。万一哪天不想混文学圈,跑去当个翻译也是和极好的出路。温知秋之前的《格林童话》译本也是佐证之一。

    今天可以称得上是交流会交流的最后一天,明天无非是走些官方的仪式,满打满算也只花一上午的时间。而后天一早,新周刊的一众人才启程回沽市。

    温知秋早就打算着趁着这半个下午去把他这几天尝着不错的点心都买一些,什么稻花村,桂楼云云,带回去给苏玉秀和孩子们尝尝。眼下还不到夏日,天气没那么炎热,买些耐放的,带回沽市也不是不可能。

    然那到底是明天的打算,温知秋还想着好好利用今天,再和几位大家探讨探讨。

    贾平仄等人经过昨晚,对这个才华横溢的后辈更是赞赏有加,自然不吝指点,

    “还是那句话,多出去走一走、看一看,拓展眼界。”

    “多尝试几种文体也是不错的,说不定融会贯通之下,哪日还能再创个新文体出来。”

    于是到最后,温知秋上衣兜里那本厚厚的牛皮本,到最后也没写过半,但其中分量却远超一整本。加上最后一日还被主席团的理事夸赞了一通,更是功成名就,心满意足的带着小本子和一提点心坐上了回沽市的火车。

    余老和随行的几位大家瞧了这后生这般耀眼,也忍不住有几分艳羡。身为作协的人,哪怕是作协还没恢复时,国内外的交流会也没少参加,哪个能像温知秋一样力压群雄,甚至不分敌我全都压制,不见叶徐两位同样参加了比赛,却毫无存在感么。

    旁人怎么想,温知秋一概不知,只是小心的护着怀里的一提点心,时时刻刻担心着会被挤碎或是变质。

    好不容易到了家,温知秋婉拒了罗家和相送的好意,踩着跛脚提着行李,迫不及待的往家赶去。

    这么久没见妻子和孩子们,他早就想的不行行。进了楼道,家家户户传来的饭香更是让温向平精神一振,加快脚步往家爬去。

    到家时,正是晚上六七点钟,晚饭时间,温家六口坐在客厅的大圆桌边吃着香喷喷的晚饭。

    彼时温朝阳正发挥自己大哥的身份,为妹妹们剔好一筷子猪蹄肉,这猪蹄是苏玉秀先拿调料腌了一天,下油锅炸过之后又红烧了的,软糯不失筋道,调料完全浸透了猪蹄,光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吃到嘴里更是幸福的能眯起眼来。

    蜜果儿小手握着特制的小筷子和小勺,巴巴的看着温朝阳筷子夹着的颤颤巍巍,油光咸香的猪蹄,一副小馋猫的模样。

    李红枝看的爱的不行,口中直呼着心肝宝贝。

    正当时,门口传来几声扣扣。

    甜宝眼眸一亮,

    “是不是爸爸回来了?”

    温向平此次在京市待了一个多月,可叫三个孩子想极了,特别是这几天温向平快回来的日子,恨不得每一个敲门的人都是温向平。

    甜宝满怀希冀的跑到门口开门,在看见温向平的瞬间,脸上就绽放出大大的笑容,欢喜道,

    “爸爸――”

    一边接过温向平手中提着的一摞纸包盒子,还颇重,当下更心疼温向平。毕竟温向平脚不方便,还提着大包小包从车站一路走回来,一定累极了吧。

    苏玉秀听见大女儿欢喜的声音也是一惊,站起身来就往门口走去。她还以为是邻居来,不曾想竟然真的是丈夫回来了。

    “玉秀――”

    温向平站在门口,把大包小包都交给前来支援的孩子们,一双眼温柔的看着苏玉秀。

    “回来啦,饿了吧,我给你下碗面去。”

    苏玉秀唇边也跟着泛起笑意,突然想到什么转身就往厨房里钻。

    “哎,我要吃汤的。”

    “能行――”

    温向平享受极了这种老夫老妻的默契感,追加了条件,然后拥着三个孩子往客厅里走去,蜜果儿的小嘴巴还一动一动,嚼着香喷喷的猪蹄肉。

    温向平挨个亲过去,碰到蜜果儿油腻腻、充满猪蹄香味的小脸蛋却颇有几分哭笑不得。

    “可是回来了,一路上可累吧。”

    李红枝也很是高兴女婿回来,笑眯眯问道。

    “还好,就是火车上头地方小,坐的身子僵。”

    温向平坐在温朝阳亲手搬来的凳子上,拿着甜宝拿来的筷子夹了一筷子苏玉秀亲自下厨整治的饭菜,幸福的眯了眯眼。京市酒店的饭虽然也不差,可是和家里的比起来还是差了那么几分味道。

    苏玉秀手脚麻利,一碗热腾腾的揪片很快就端了上来,清汤加几片葱叶,爽口清沥的很,正合适坐车坐的胸闷的温向平吃。

    温向平也是真饿了,捧着碗就大口吃了起来。甜宝兄妹还时不时给爸爸碗里加一筷子自己剔的猪蹄肉、炒蒜苔等等,一顿饭吃的温向平再舒心不过。

    吃饱喝足,温向平便指挥着儿子把一提点心提过来,

    “我在京市买的,也不敢多买,怕放坏了,趁着还好着,快尝尝,听说都是京市的老牌子,做了百年呢。”

    拆开的纸盒子里,几方小巧白酥的点心立着,因着温向平一路保护的好,形状都还在,看着便食指大动。

    李红枝眼角浮起细密的皱纹,笑着道,

    “向平真是有心了。”

    跑这么大老远的路还能惦念着家里,这个女婿真没招错。

    苏承祖这些年比之从前已经柔化了不少,当下先捏起一个掰成小口,自己尝了尝没发酸,这才喂给巴巴瞧着的蜜果儿嘴里。

    苏玉秀无奈的睨了一眼蜜果儿,

    “这孩子,也没少了她的吃喝,怎么总是跟饿的不行一样,见着个吃的就这模样。”

    温向平并不回答,只捏了一方指甲大的点心喂进苏玉秀口中。

    苏玉秀面上一红,瞥见其余人都忙着吃点心,这才咬着咽了。末了还瞪了温向平一眼,只是没什么威慑力就是了。

    “晚上吃这个要胖的。”

    “胖我也喜欢。”

    温向平温柔笑道。

    “爸爸妈妈也吃。”

    甜宝吃了一圈,拈着自己最好的一口,放进两人手中。

    “少吃点,小心牙疼。”

    苏玉秀一如既往勒令着家里三个好甜口的孩子。

    温向平也一如既往的为三个孩子打圆场,

    “这些今天不吃,指不定放到明天就坏了,何况也不多,吃完了一桩事倒结束了。”

    苏玉秀瞪他一眼,就他会做好人!她总是那个唱白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