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尽兴而归(2)

宫蓦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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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比赛,各自拿出了自己的花灯和河灯,由在场的人写下心仪的花灯和河灯,后经主事的四人点评,评出今年胜出的作品。群众的票数高过主事的人决定,如果是一个人票数极高领先,定是毫无疑问的第一。

    “曼之姐姐,我觉得你的花灯挺好看的,感觉今年的第一是你。”

    荣指月没参加,只是买了河灯罢了。花灯懒得花时间去琢磨,也不是很喜欢,放放河灯就好了。

    “不一定。与我而言,其实得不得第一都没关系。我玩只是玩个心情,有更好的作品,胜过我,就好了。其他的,我没什么想法。比如李朝露,她的花灯是真的漂亮。”

    扶霜不会盲目只看到自己,就是不喜欢这个人,也不会否定她的优点。人家确实是有出彩的地方,是亲眼所见,否定有有什么意义?不如大方的承认。这心里,本就不计较输赢,自然是承认的。

    听扶霜这么一说,荣指月才注意到旁边的李朝露。她的确是用心了,很早以前就知道了,李朝露最爱的就是和曼之姐姐比较,无论是什么,都想一较高低。可是,每一次,除非曼之姐姐无意,她都赢不了。

    荣指月并不知道,李朝露那么执着争的究竟是什么。许在她们眼里,的确没什么意义,可在李朝露眼里就是该去争一争,而不是一直是那个第二。从未得到过,其实反倒不会太在意,可要是得到了,没有一直拥有,就会不甘心。有本事成了第二,与第一只有一步之遥,李朝露怎会放弃?

    “确实是好看,不过啊,我这心里啊,还是最喜欢曼之姐姐的。曼之姐姐的花灯,是最好的。”

    “傻幼薇。”

    扶霜无奈笑着。幼薇好像比以前更要粘着她一些了,粘着也是好事。有这么一个妹妹,也没什么不好的。

    “朝辞,你说她们这些人中,究竟谁会胜出?其实我更好奇的是,胜出了有什么好处,别跟我说没好处。真要是没好处,她们可不会那么傻的争的死去活来的。”

    余也站在楼上,望着楼下的人,有些好奇。应清本想下去的,被余也硬拖了上来。这下去,离的是近,看得清楚。可这太多,推推搡搡,不太喜欢。不如在楼上看着痛快,一眼就可以看到人群中最显眼的那个人,还是肆无忌惮的瞧着。

    “我觉得是曼之。她总是这样,风轻云淡,似乎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正是这样,每次夺彩都是云里雾里的。她就是最绚烂的颜色,最美的人间绝色风景。”

    应清一门心思都在扶霜身上,说的话自然都是向着扶霜的。余也倒是没有反驳,这说的的确也是那么一回事。但有一点,应清说错了,扶霜并非所有的事都风轻云淡,也有想争的,只是不会表现得那么赤裸裸。在心里下定决心,背后出力,别人看不出来罢了。

    “不管谁得第一,其实并不重要。花灯节主要是尽兴而归不是?这只是一个开场,并非结束。扶霜不远处的那个李家小姐,是极有可能夺彩的。不过要我说,人家也是该得的,她并不觉得是游戏,而是认真对待了。”

    听余也那么说,应清才看了李朝露的花灯,还真是同余也说的一模一样。和扶霜的比起来,谁更用心,一目了然。也难怪了。

    最终的确是李朝露夺彩了,李朝露眼底都是消息,根本遮掩不住。没公布结果的时候,李朝露心里总是忐忑不安,生怕被扶霜比下去。真夺彩之后,那种高兴不言而喻。第一次,赢过了扶霜。不管扶霜是认真与否,她就是赢了,这就是铁铮铮的事实。

    “小姐,拿到奖品了。是放在马车上,还是如何?”

    这是豆绿色的斗篷,倒不是什么太名贵的料子,就是刺绣精美,李朝露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很喜欢了。只此一件,今年的奖品比往年的更让人开心。

    “夺彩了如此高兴,去年也没见她尾巴翘成这样。果然,她就是觉得赢了姐姐,值得骄傲,怎知姐姐根本就不想同她比较。”

    荣指月突然觉得李朝露有些可怜,没有和扶霜姐姐多接触的时候,她还以为扶霜姐姐对争这些,还是有兴趣的。真正了解的时候,才发现曼之姐姐从来就是不屑同谁争,喜欢的是问心无愧那种感觉。比来比去,太费神,太难过。有那些功夫,不如吃茶、喝酒。

    “随她吧,我是无所谓。我觉得无所谓,她怎么想的,和我又有什么干系呢?幼薇,我们去放河灯吧。难得晚上出来逛,一定要尽兴而归。”

    扶霜没再看李朝露,拉着荣指月,一溜烟的消失在人群中。李朝露想起扶霜,想看看她是什么样的表情时,早就找不到了。本来挺高兴的,突然冷下了脸,可这是在外面,冷脸也只是一瞬间,还是挂着笑容收放自如。

    “扶霜还是挺有意思的。看着情况应该是去放河灯了,朝辞要我说,你就别待在这儿不敢下去了。那么多人游玩,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也去买河灯,一同去放。别跟我扭扭捏捏的,你这心里是怎么想的,我还能不知道?”

    应清本是想推辞的,话还没到嘴边,就被余也拖了出去,身子也很承认的跟着跑了。余也说的确实很对,今天有许多人,他只是众多人中的一个,炽热的喜欢也可以收在心里。只是在旁看着,就已经很满足了。

    “扶小姐,还真是有些巧。你不觉得吗?不久前,乘舟碰到过,现在放河灯也碰到了。那什么,有一句话,不是冤家不聚头……”

    “得了,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也不是巧。你是故意的,故意碰见我,故意说这些话。你到底想干什么,拐弯抹角的,可不是你的性子。”

    扶霜和荣指月正准备放河灯的时候,余也的声音就响起来,扶霜有准备,荣指月没有被吓了一跳。余也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了。之前可是他自己说的,就当从未认识过,现在又是如何了?反悔了?可这与她又有什么干系?

    “我没什么意思,也没想干什么,只是过来放河灯,河边那么宽,总不能因着扶小姐在,就不能在这儿放河灯了不是?不知道的还以为,扶家小姐甚是霸道,传言有假呢。”

    “曼之,我们确实只是过来放河灯的。迟年今天才回来,正赶上了花灯节,在别苑待着也没意思,我便带他出来逛逛了。曼之,别误会。若是你生气了,我们这就走。”

    应清知道余也的脾性。他有时候说起话来没分寸,十分讨打。不及时拉住,还不知道会说出什么来。曼之偏偏又是吃软不吃硬的,没有人在中间拉着的话,很容易在这儿打起来。在应清心里,扶霜柔柔弱弱,是会占下风的,还是及时拉住余也比较好。

    “不用不用,朝辞哥哥都那么说了,我要是再计较,就是我的不是了。我只是有些看不惯这个小子,没点礼貌,说话还特别欠揍,真想打他几顿。”

    “曼之放心,包在我身上,我经常揍他。他要是再惹你生气的话。我一定狠狠地揍他。不必担心,他打不过我的,我力气大着呢。”

    “应清?”

    本是余也调侃扶霜,这怎么变成了应清为了讨好扶霜,出卖他这个多年的好兄弟?看来平时对应清管的是太松了,过于纵容,才让他那么调皮。改天拉出去,打一顿就好了,就知道谁的拳头教谁做人。

    “好了好了,没什么事了,放河灯了。”

    扶霜噗嗤笑出声来,荣指月也是。荣指月不知这就是余也,看姐姐那么开心,就有些忍不住笑出声来。姐姐觉得不错的人,应该也是不错的。无论这个人是谁,总不至于太差。

    第一次看应清和余也的相处模式,扶霜是好奇且觉得好笑的。原本以为像余也这样的人,没谁能镇压的住,不曾想到应清的确是有这本事的。这样轻松就制服了。他们两人的相处模式,也是让人羡慕的。这样,也没什么不可。

    杜若和荣指月不同,她是清楚知道,看到余也的时候,眼里都是防备。这可是余也啊,不是普通人,是许多人闻风丧胆的余也。就算是他和应公子站在一起,也改变不了这些事实。找个机会还是跟小姐说,离他越远越好吧。省的以后要是出了什么事,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小姐太单纯了,又一副侠义心肠,有时被人卖了还不知道,指不定回头还把人家当成好人。在杜若的心里,确实是这样的。只是,当着小姐的面儿不敢说出来,怕小姐胖揍她。

    “朝辞哥哥说的对,我们还是放河灯吧,这才是要紧事,其他的都放在一旁。真要是有什么,就像朝辞哥哥说的那样,把他拖出去打一顿就好了。掐指一算,余也就是欠虐的。多虐一虐,什么都好。”

    “扶霜,我觉得你还是好好说话的比较好,不然的话,我就带你去海边,把你喂鲨鱼。再不听话,可就别想回太息了。我这个人,可是超级可怕的。不信的话,可以试试。看看我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管你是真的还是假的,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有朝辞哥哥在,你就是有贼心也没贼胆,别装了。你也就说出来娱乐娱乐,逗大家开心,实际上啥都做不了。别逞能了,安安静静的不好吗?”

    “就是就是,我曼之姐姐可不是谁想动就能动的了的。不信的话确实可以试试。我荣家第一个不答应!你提喂鲨鱼我就喂蛇。我可是养了一些小宠物的,十分乖巧可爱,尤其是喜欢吃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小白脸。”

    荣指月护着扶霜,就像是护犊子一样,样子十分好笑。扶霜有些难为情,这丫头太紧张了。其实,真的只是玩笑话罢了。都是玩笑话,没必要太较真,这样就好了。

    余也看着不自觉的笑出了声,这两姐妹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不知该说什么是好。真的是,太可爱了。荣家小姐,没见到的时候,还以为是小霸王,见到了发现不仅是小霸王还是小老虎呢。

    “好了好了,跟你们开玩笑的,我哪儿敢啊。这么多人护着,只怕我还没碰到扶霜就已经被打起来。看你们那么紧张,我就想着转移一下话题,大家都别那么严肃,还怎么玩儿怎么玩儿。刚才真就是笑话,较真了可就不好玩儿了。”

    “余公子说的对,都是玩笑话。放河灯,放河灯。我先开始了。我要偷偷许愿了,你们也快啊。”

    扶霜说着就把河灯放在河面上,闭着眼睛认认真真的许愿。她的愿望很简单,爹娘身体健康,没那么多烦恼就好。

    荣指月和阿若也放了河灯,默默许愿。应清嘴上说不许愿了,放下去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偷偷许了一个心愿。并不是要实现,放在心里,远远的看着,心里就很满足了。

    余也自始至终都不相信这些,随意放下了手中的河灯,若有所思。好像多年前,在他没什么记忆的时候,似乎来过这里。是爹娘带着他来的,河面上漂浮着的河灯,绚丽多姿,如繁星点点,眼中也只有这个景象。

    放完河灯后,又一同去了其他地方。应家和扶家毕竟是认识了多年,两家经常走动,也没人说什么。荣家和扶家更无需多说。本有人好奇余也是谁,是哪家的公子的,也不了了之了。就是再好奇也没什么用,外地有钱人家的公子不在少数,说不定啊,人家就是其中之一。

    吃好玩好后,大家说了再见,便各自回家了,尽兴而归,的确是段美好的记忆。就是多年后,想起来,这心里啊,也还是觉得暖暖的。毕竟有人陪着自己走过,那段长又明亮的路,记忆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