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临桉怪闻(1)

宫蓦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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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说的轻巧。”

    那人冷哼着,满眼不屑,像在看个笑话,竟险些笑出了声。

    这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挑事,余也怎会容他?余也正眼看着这人,道,“是,的确是说的挺轻巧的。我能有现在的成就是因为我有能耐有本事,而你,连一技之长都没有。不对,酸人的本事倒是挺厉害的。你要是把这本事用到别处,说说书啊,也比在这儿逞口舌之能强上百倍。”

    “就算是有求学的心又如何?哪里有那个容身之处。公子这话说的就像是大户人家的老爷说自己不在意钱一样,已经得到了且还有多余的,自然是不在意的。我们不一样,我是市侩,就喜欢这钱。”

    这人倒是有几分能耐,嘴是能说的。说实话,这人要是去他处,凭这张巧嘴还不知道得了多少好处。偏生在这里和余也杠上了,还越说越有理了。

    “喜欢钱是没有错,但只有取之有道的钱才算得上是钱。这位夫人和孩子已经沦落到此,连他们的钱都不放过,你们觉得该不该付出点什么代价?”

    余也表面笑着,这笑容却是让人不寒而栗,这些人有几个已经慌了阵脚,除了和余也说话的那个人,有些已经想把东西还回去了。但在那人的淫威下,就是有这个心,也迈不出那个脚。

    “公子若是舍得给我们一些,何至于抢这小妇人的。”

    他掂量着五两银子,穷怕了,除了铜板,还真没见过银子。好不容易到手的,说还回去就还回去,在这一片还怎样做人?

    即便是把银子还回去,这药也不可能给他们。临桉被恐惧笼罩,很多人一夜之间都生了怪病,且查不出病因,药铺的大夫能躲的都躲了。好不容易碰到这药,怎可能把这救命药还了?

    谁不想活着,哪怕是苟延残喘,于他们来说,只要活着,一切都好说,也与他们没什么太大关系。

    “看你们也没什么本事,本不想动手的,既然你们都这样选了,我要是不做些什么,好像还是挺对不住你们的。”

    对这样的人,余也实在是懒得搭理,这次不同,他们不听,也别怪他不念其他的。刚才好言说着,现在动手了,要是不小心把谁的胳膊腿拧折了,可别怪他。

    这些人都知道余也看不起来不俗,但一看自己这边人多,怎么说这么多人扑过去,也能把余也围住,没多想。

    如若是一开始就知道这人是大盗余也,打死也不会在太岁头上动土,当然这也都是后话了。

    有时候,只有挨了打吃了亏,才晓得有哪些人是避着躲着也不能得罪的人。早些看明白,比吃了苦头可是好了太多了。

    余也出手,不过眨眼的功夫,他们甚至没看清楚手法,就已经个个倒下。余也毫不费功夫的拿到了银子和药,递给了小妇人。

    小妇人忙磕头说谢谢,脸上都是泪。

    “不管你们怎么想的,恃强凌弱是小人行为,从来不曾光彩过。如果你们觉得欺负人,抢别人的东西是本事,可以继续。但我要警告你们的是,这次是拧折了胳膊腿,下次可不知道是断胳膊还是断腿了。”

    余也看着躺在地上扭曲的面容,厉声道。他虽说是大盗,但也是有自己底线的,也给自己定了很多规矩。他做大盗是为了救人,而不是把人推到水深火热中。并非是爱管闲事的事,只是觉得有些事,是不得不必须做的。

    他看不惯有些不该存在的苦难就这样放在他眼前,也不会置之不理。只要遇上了,能出一份力是一份力,好过视而不见。

    没见识到余也手段的时候,嘴巴是闲不住的。真的被打趴在地上的时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只能痛苦的捂着自己受伤的位置,呻吟着。

    刚才话最多的那个人,是众人中被揍得最惨的。余也有时记仇,像这样打一堆人的人,最喜欢就是把带头的人狠狠暴打一顿再说其他的。其他人是或轻或重的伤,那带头人一定要让他疼的长记性。就是想让他们明白,事实是不允许反驳的。

    错了就是错了,没什么其他好说的。

    余也见这些人是不会再犯了,牵着自己的马开始朝前走着,小妇人突然喊住了他,道,“公子莫要再往前走了,临桉现在同死城没什么区别。公子在临桉若是没什么事,便早些离去吧。”

    余也救了翎儿,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她又怎么可能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救命恩人去送死呢?正因为知道在临桉活着有多么不容易,才不愿恩公出事。

    “这临桉可是出了什么怪事?”

    从一开始进来的时候,余也就觉得奇怪。这大白天的太安静了,甚至可以说是死气沉沉的。怎么说这座城之前也曾那样的辉煌过,去年来的时候,虽还是比不上太息,多多少少还是过得去的。

    不过一年的时间,就成这个模样了,难免令人唏嘘。

    “临桉前些日子出了怪病,刚开始只是四五个人有衰老的症状,衰老这事没什么人在意,不过三日,但凡染上怪病的人,都垂垂老矣,油尽灯枯。还有些侥幸活下来的人,没死却折了几十年的寿命,苟延残喘。翎儿爹爹就染上了这种怪病,不愿连累我们母子两,在柴房中点了火,被生生烧死。”

    小妇人说着泪如雨下,心中甚是难受。她和丈夫还算是恩爱,不是打小认识,家中父母拖媒人介绍,初见时还算是喜欢,也就这样了。也有一些小钱,碰上这事儿之后,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一个勉强能住下的房子。

    翎儿还小,她伤痛欲绝,却只有拼命的活着,活下去。翎儿很乖,从不哭闹,她为了翎儿能吃上相对来说好一些的东西,跋山涉水,勉强活了下来。

    就在前日,翎儿浑身抽搐,呼吸也弱了。哪里还有心情去管其他的,到处找大夫,求求他们救救翎儿。都嫌会成为另一种怪病,见了她就如同见了鬼一般,把她赶了出来,生怕染上什么霉运。

    她已经没什么活着的希望,幸得公子及时出现,救了她的翎儿。她都已经抱着必死的心了,在悬崖边上被拉了回来。好在,并不是一场梦,她的翎儿还能继续活着。对她来说,只要翎儿活着就已经足够了。

    “这衰老症不会突然就发病,定是惹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说来也奇了,上一次出现还是在史书中,哪里有机会真的碰上。难怪这些大夫唯恐惹上不干净的东西,不管是谁都不愿意救治。这病传染起来,除非是自焚,但凡是碰过的无一幸免。正因为过于霸道,能离开的也离开了。大夫读过古书,知道大概,估计没染上的都已经跑到其他城去了。”

    余也就说这些人怎么不往更富足的地方跑,临桉的衰老症周围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城主为了城中百姓的安全,一定不会选择去冒这个险,收留这些幸存者。在临桉城待过的人,没得过病,也会被扣上衰老症的帽子。

    周围堵死了路,只有闭城在家,祈祷菩萨保佑千万不要发生在自己身上。

    “城主妻儿皆得衰老症去了,公子来临桉只是转一转的话,可以离去了。临桉早就不是一年前的临桉了,万万不可因为这件事惹得一身病回去。公子是好人,不想看到公子去送死。”

    小妇人再三劝着,很是害怕。她带着翎儿就在这附近吃睡,原来的小房子也不敢回去了。离得越近越容易出事,只想躲的远远的。只要能保得翎儿平安,怎么着都成。

    她不是什么多管闲事的人,唯独对恩公不一样。在恩公这里她都贪生怕死不愿意多说的话,她还算是什么人?

    “无碍,我会医数,且随身带了药,也出不得什么事。只是去看看城主,前些年同城主打过交道,有些印象,也在一起喝过酒。时间还真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这才多久,就成了这个样子。”

    想起喝酒的时候,余也眉飞色舞,甚是回味。可,现在也只是回味罢了。能活着就不错了,哪里还会管其他的事。

    “公子,城主已经疯了。朝廷那边知晓临桉是患了衰老症后,命人不得踏入临桉,也不得擅自带人进来,尤其是大夫。能谴走的都谴走了,城主府只有疯疯癫癫的城主,除了几个忠心的仆人,已经没什么人了。公子,这个样子还想去同城主叙旧吗?”

    正因为是亲眼所见,小妇人才觉得害怕,这里就跟地狱一样。没人愿意下地狱陪着,里面的人想出去却无门。很多人都巴不得离开,偏生公子竟然牵着马堂而皇之的进来了,还真是让人不明白,

    余也摸了摸自己的马,道,“既然来了,哪里有不见旧友的道理?眼睁睁的看着,却坐不了什么,可不是我的作风。谢夫人的关心,我有分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