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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岸
楚谣听了这话, 忍不住笑了一声:“那是, 我夫君岂能和金爷您比。”
寇凛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手里的钱不脏。
而金鸩的财富却充斥着血腥。
楚谣背过身去, 因为眼睛里的憎恶已经快要遮掩不住。
从前, 她没少听虞清讲诉东南海倭寇与海盗的历史。
大梁实行海禁之后, 先有倭寇时常犯境,后有冒充倭寇的本国沿海百姓,以村落为组织, 低价买入国内的茶叶、丝绸和瓷器等,高价贩卖至东南海域其他国家,以及西洋人。
见之可获暴利, 越来越多的沿海百姓加入, 先帝便开始残酷镇压,抓住一人杀其全家, 更甚者全村连坐。
这一举措非但没能成功遏制住走私现状, 反而逼着他们携家带口脱离朝廷管制, 以海船为家, 彻底干起了打家劫舍的买卖,结成海盗组织。
资源数量总是有限的, 海盗与海盗之间也有竞争, 经过多年的相互吞并, 最终形成如今三雄称霸东南海域的局面。
带来的威胁,比倭寇还要严重。
尤其是金鸩, 他与另外两人有所不同。
在没有成为“大老板”之前,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小海盗头目。当大梁国内世道渐渐稳定,他便敛去锋芒,不再挑衅朝廷,安心做起了旁的生意——贩卖人口、倒卖军用火器这类的生意。
生意规模有多大,看看方才他说话气吞山河的模样就知道了。
尽管瞧不见她的憎恶,但金鸩感觉的到,笑一笑道:“钱这玩意儿是死物,没有脏不脏的说法儿,人心才有。”
楚谣闷不吭声。
稍后,金鸩的手下已经开始静而有序的往院子里搬珊瑚了。
金鸩侧身让出条路:“去砸吧。”
“够了。”楚谣冷着脸扶着腿走回妆台前坐下,扫一眼满屋子侍女捧着的红衣,以及几个准备为她梳妆打扮的老妪,“还请金爷给我个准话,究竟要怎么样才肯放我和孟筠筠离开?穿我娘喜欢的衣裳,佩我娘喜欢的饰品,学我娘的品性,这样就够了么?”
金鸩见她忽然消沉下去,微微愣了下:“你以为我是让你扮成你娘,想从你身上找你娘的影子,所以才故意装作嚣张跋扈的模样,来砸我的珊瑚,绝我的心思,让我放你出岛?”
楚谣反问:“难道不是?忙着给我裁衣裳,一天时间内,一水的石榴红,春夏秋冬四季都有,每季三套,还尽是些旧款式……若您打算将我留在身边当做我娘的替身,不放我走了,也请您将孟筠筠先放了吧,用不着拿她来要挟我,我一个瘸子反正也逃不掉,更不会寻死。”
“你这胆大包天的样子,倒是和你娘挺像的。”金鸩苦笑一声,再看一眼地上他最爱的珊瑚残骸,背起手,啧啧嘴,“这下我是真有些肉疼了。”
楚谣背过身去。
“款式旧是因我年事已高,养的裁缝们手艺虽好,但年纪也都不小了。”金鸩见她心思重,并不像先前表现出的单纯,最终决定与她解释解释,“也怪我了,昨儿接你过来后,正好遇事缠身,没来及与你说清楚。”
他特意给楚谣安排的房间,在他卧房左手边的暖阁里。
他从屏风绕回自己的卧房,再回来时,手中拿着一幅画卷。摆摆手,等将侍女都赶走以后,他将画卷放在楚谣面前的妆台上。
随着他小心翼翼展开画卷,楚谣的呼吸漏了一拍。
画上是她母亲未出阁时坐在谢家花园湖边持扇休息的模样,穿一袭淡淡蓝衣,笑意盈盈,一对儿美眸仿佛是活的,充斥着少女的娇羞。
“你娘喜欢海蓝色,并不喜欢石榴红。”
楚谣仰起头,目望他拉了个椅子在自己身侧坐下,至始至终,目光没有离开过画卷,“我让裁缝赶制些红衣给你穿,是想为你也画一幅,不,是春夏秋冬各一幅。”
他这话说的楚谣一怔。
“你有所不知,麻风岛上湿气极重,颜料褪色的快,多以朱砂来画,会褪的慢些。宛如你娘这幅画像,多年来我以油布包的严实,已经很少拿出来了,依然褪的厉害……”金鸩伸出手来,手指指向画中人身上的衣裳,“你瞧,这袄裙原本并不是这个颜色,又因为不施粉黛,脸上的轮廓也开始有些模糊了。”
楚谣与他一样盯着画卷看,只觉得画中的少女熟悉又陌生。
她一岁多时外公战死,谢家没落,她父亲却在朝中风生水起,整日里忙的看不到人影,府里还被各势力塞进不少姨娘。从她两三岁有点儿记忆,到五六岁时母亲病故这几年里,她鲜少见到母亲的笑脸。
以至于残留在楚谣脑海里的母亲,从来都是一副愁苦的模样。
她为此曾在心里恼过父亲,直到代替哥哥在国子监念书,接触到男人的世界之后她才慢慢理解,在这样世道里,只有没本事的男人才会只顾着儿女情长。
她父亲并非无情,只错在太有本事,且太过理智坚定。
唯一的弱点,应就是他们两兄妹了,而哥哥则是父亲的弱中之弱,轻易就能令他情绪失控。
毕竟政敌眼里的楚修宁,是只不动声色间就能咬死他们的狡诈狐狸。
而楚党学生眼里的老师,高贵的宛如山巅白雪。
只有楚家人才见过,这位恨铁不成钢的父亲恼起来撸起袖子拿着鸡毛掸子满院子追打儿子的模样。
楚谣从失神中清醒,心情渐渐稳定下来,小声问:“这是金爷画的?”
画工称不上精湛,但胜在用心。
“小瞧了我吧。”金鸩看看画像,又看看楚谣,眉目间都是温情款款,“我也是出身书香门第,当然,和你们山东楚氏没得比。自幼也是识文学画,饱读诗书的。”
楚谣稍愣,她试探问下去:“那您当年怎么会来海上讨生活了?”
金鸩原本没想多说,与她解释清楚自己没有拿她当替身的意思,完全是她多心了即可。
但他经过半响思虑,还是道:“十岁那年,北虏南倭,踏破了半壁山河,我父亲当时身为地方官,在敌军欲来攻城之际,竟选择收拾财物带着我们一家弃城逃走……”
楚谣追问:“然后呢?”
“逃离之前,我看到城中连女人们都拿着炊具爬上城楼,再转头看我那正在马车里清点财物的父亲……”金鸩话音微微一顿,不辨神色,“于是走到半途休息时,我趁家人不注意,也跳车逃了。至今整满三十年,不曾归家。”
楚谣诧异的看着他:“乱世中,那么小的年纪,您是怎么生存的?”
金鸩好笑道:“干什么不行,我是十岁,又不是一岁,还能饿死我不成?”
楚谣见他说的云淡风轻,而且真就云淡风轻:“所以您就来东南海域做海盗了?”
金鸩摇了摇头,意气风发的道:“大丈夫合该提笔安天下,上马定乾坤,然而国难当头,提笔无用,我自然决定投身从戎,保家卫国。”忽又苦恼着一摊手,“但这卫国不是我想卫就能卫的,我去投考童子军,因太过羸弱,各项考核都是最差,被一脚从营地踢了出来。”
“羸弱?”楚谣根本不能将这个词和眼前的金大老板联系在一起。
“于是我转投江湖门派,勤修武艺。”说起来时,金鸩的笑容颇为有趣,“七年之后,待我学成出山,我本想仗剑天涯,替天行道,结果经过几次怒而拔剑……我竟成了官府通缉犯,整日被捕快们围追堵截,一恼之下入了绿林,做了山匪。”
楚谣嘴角抽了抽。
他这经历也真是悲剧,但听他的语气带着些自我调侃,极为豁达。
楚谣不由想起了寇凛,同样是在乱世底层里打过滚的人,寇凛说起遭遇总带着一丝阴郁,可能和他一路没做过选择,始终随波逐流有关。
金鸩都是自己在做选择,好的坏的他都可以坦然接受。
所以寇凛心里想的是:呵,贼老天总爱玩我。
而金鸩心里想的是:哈,老子就是要逆天。
出发点截然不同,但两人却有着一个共同点,都不对命运折腰低头。
此时外头有人禀告:“金爷,伊贺藩主上来了。”
“请他去议事厅。”
“是。”
金鸩站起身时,还在向楚谣解释:“那时阉党横行,绿林内可不都是打家劫舍的盗匪,多的是有识之士。我因年轻太猖狂,自认也是有识之士,与十几个同样只有热血没脑子的莽夫喝多了酒后一拍即合,决定潜入京城刺杀东厂大都督……”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楚谣也能猜到结果。
“只我一人重伤逃走,被当时的神机营参将谢埕,也就是你外公抓住。”
说到这里时,金鸩才慢慢收紧了神色,将摊在桌面上的画卷慢慢合拢,系上带子,准备放回去收好,“我以为我必死无疑,但你外公并没有将重伤垂死的我交给那些阉人,反而将我带回谢家藏了起来,我也是那时候认识了你母亲,开始感觉自己不能在这么荒唐混日子,是时候上岸了。”